(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學校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范學校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
2、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法人代表)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擔任;成員由各年級班主任組成。
3、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教職工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學校火警、火災預防管理工作。
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使之與學校發展相適應,定期檢查、部署、協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有關處室和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3、制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崗位責任。
4、保障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備設施建設和管理。
5、開展常用滅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一旦發生險情,按《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和救援。
8、發生火災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規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學校德育處負責組織每期至少1次相關宣教活動,通過影視、板報,宣傳櫥窗、知識競賽及專題講座等形式,讓師生了解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了解應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每期一次的相關學習培訓,爭取在公安消防機構指導下掌握預防火災常識和撲救初起火災技能。
3、加強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檢查。學校保衛科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節假日前均應組織全面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相關部門,并督促其整改。消防安全責任制度6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事故危害,確保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結合《茅山九年一貫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學校、處室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學校校長是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組織、領導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長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負責部署和協調,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校內各處室的行政第一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
第三條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是對學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并作出決策的機構。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全辦)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能部門,全面履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對校內各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全方位的監督。校內各處室應接受安全辦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應當認真負責、忠于職守。因未盡職責,造成火災事故和損失的,根據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法規及學校的相關規定予以追究責任。
第五條對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校內處室,學校對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之一的: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部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全面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
2.積極參加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召集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認真傳達、布置落實到全體師生員工;
3.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與本部門的教學、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不安全隱患的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整改火險隱患;
6.組織制定符合本部門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7.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積極參加公安消防部門和學校安全辦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等活動;
9.建立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二)校內各處室(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違反消防法規定,儲存、運輸、銷售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或使用明火的;
3.埋壓、撞擊造成消火栓損壞,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動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員聚集場所和高層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5.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部門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發生火災事故后,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反映火災情況、推卸責任的。
(三)學校消防職能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個人整改的;
2.利用職務之便,為使用單位購買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條違反國家消防法規或學校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或停止有關活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一)裝飾工程項目未經校安全辦備案,未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
(四)組織集體活動,活動場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不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五)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線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
第七條因下列行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災事故的,該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先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實后,學校給予相關責任人以黨政紀律處分,有損失的責令其賠償相應的損失。
(一)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冒險作業的;未及時發現重大火險隱患的;對責令整改的隱患不予組織及時整改的;
(二)防火重點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靜電、雷擊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內外私拉亂接電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違反禁令,在校園內流動吸煙、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僥幸或疏忽大意行為而造成的。
第八條若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停職檢查,取消當年評先授獎、晉職晉級的資格,并取消年度考核獎。由公安消防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查清事故引發原因,依法追究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學校給予其黨政紀律處分。
第九條本制度由學校安全辦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2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主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
(3)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3)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
3.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檢。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Om;如達不到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2)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衛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3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幼兒園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小組成員必須參加會議。必要時,可要求全體教職員工參加。
2、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幼兒園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幼兒園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3、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納入幼兒園安全工作,對存在的重點問題做好記錄。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要每日進行防火巡查。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負責人,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擺放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滅火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五)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和交接工作,工作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4、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后勤理員負責,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后勤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4
一、總體目標
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要以“四個四”為著力點,即:落實政府職能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夯實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力爭通過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責任有效落實,社區火災防控基礎更加牢固,社會單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監督管理服務水平明顯增強,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有效遏制,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落實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1.落實組織領導責任。一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任期工作目標,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適應。二是區政府將每半年召開一次由區發改、財政、民政、安監、執法、文體、教育、衛生、公安、工商、質監及各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參加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通報、分析全區消防安全形勢,交流工作經驗,研究討論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擬定消防安全對策、措施。三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在每年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提示和教育培訓活動。四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迅速提請區政府組織、指揮滅火救援及火災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召開火災事故現場會。
2.落實監管責任。一是各相關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教育培訓;在行業、系統內部,逐級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例會制度,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逐級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二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與本轄區、本行業單位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定期進行檢查考評,獎優罰劣。三是要確定行業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活動,每年都要組織開展火災隱患專項治理活動,重大火災隱患按期整改率要達到100%。四是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對涉及消防行政許可、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宣傳教育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公安、安監、教育、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要齊抓共管,聯合執法,共同解決。五是要嚴格依法審核重點工程和重要公共建筑項目,加強消防安全源頭控制;具有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者移送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3.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責任。一是相關部門在本年度內,要完成全區消防規劃編制(包括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消防通信),并逐步實施。同時抓緊制訂突發公共事件消防專項應急預案,建立政府統一指揮,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快速反應系統。二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集中力量努力解決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區政府將依據年初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對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的情況進行檢查考評,并進行表彰。
(二)夯實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1.夯實基層消防工作機構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并督促社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機構,落實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指導社區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并加強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
3.夯實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督促轄區居民小區、家屬院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組織開展消防工作;社區內的小場所要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開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聯合組織撲救。
4.夯實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根據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依法建立義務和志愿消防隊。設有治安巡防隊的社區,要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加強保安人員消防安全培訓,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治安巡邏的同時開展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并承擔撲救初起火災職能。其他社區要建立群眾參加的志愿消防隊。
各街道辦事處要按照《省城市社區消防建設標準》的要求,努力開展社區消防工作“六有”建設,即:有消防組織機構、有防火公約、有志愿消防隊、有宣傳陣地、有消防水源和滅火設施、有職責制度。力爭在本年度內使全區20%的社區達標。督促全區所有社區基本達到“六有”標準。
(三)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各單位要充分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把火災預防的關口前移到單位內部,不斷加強消防安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防火檢查、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等規章制度。結合一系列消防安全活動的開展,促使本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四個能力”顯著提高。
(四)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
1.提高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公安分局要建立消防、治安、內保、警務督察及派出所“多警聯動”的`消防執法機制,形成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一是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針對我區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持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主動對我區消防安全形勢進行分析研判,及時提請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集中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等為重點,以建筑消防設施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二是年內要啟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創優活動,制定下發達標活動標準和考核細則,督促各單位自行對照完善,并統一組織驗收評定。三是要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協調規劃、建設等部門共同把關,杜絕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投入使用。四是要嚴格履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職責,落實分管消防工作領導和專兼職消防民警,加強對轄區九小場所的監督檢查。在消防監督工作中要達到“五化”、“三會”。“五化”即:消防責任明晰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管理標識化,消防培訓演練制度化,檢查巡查經常化;“三會”即:會宣傳消防常識、會檢查消防安全、會組織指揮撲救初起火災。五是要將消防監督工作納入派出所的目標責任之中,定期檢查,年終考核。
2.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公安分局要大力加強消防執法規范化建設。以強化執法制度為重點,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構建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公開透明的消防執法工作機制,確保執法活動履職到位,程序合法,快捷高效。一是規范消防執法例會制度,確保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執法例會。二是要建立單位和個人執法檔案,及時對執法檔案進行展評,對執法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討論。三是要大力加強消防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實行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運行、執法裁量網上裁定、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線管理模式。四是要深化警務公開,向社會公開消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程序、進度、結果,增強執法透明度。五是要加強廉政建設,制定廉潔執法自律標準,分管領導與全體消防干警都要簽訂廉潔執法承諾書,公開承諾,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集中整改人民群眾最不滿意、反映最強烈的執法問題,提高消防監督執法的公信力和滿意度。
3.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水平。公安分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教育常態化工作機制,不斷創新方式方法,豐富宣傳內容,加大宣傳投入,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一是要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在主要媒體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動。依托消防隊站,建設向社會開放的消防宣傳教育基地。二是要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消防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培訓,適時舉辦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訓班。三是要全面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推動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積極培育發展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機構,開展社會化消防教育培訓,培養消防安全工作的中堅力量,提高社會消防從業人員素質。四是要建設面向社會單位和群眾的互聯網公共消防服務平臺,火災預警信息,開展網絡消防宣傳教育和在線消防咨詢。
4.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公安分局要針對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時期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探索、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和模式。一是要深化“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嚴格執行消防便民利民措施,強化服務意識,拓寬服務領域。二是要成立技術服務隊,為轄區單位提供消防技術咨詢服務。三是要全面推進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推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員、消防安全檢查人員職業資格證制度,提高消防管理人員專業技能。全區所有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構筑“防火墻”工程的重大意義,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工作職責、目標任務和措施要求,層層簽訂責任書,自上而下,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單位落實、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培訓,廣泛宣傳。公安分局要加強對消防監督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業務培訓,充分發揮消防執法監督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輔導員、消防知識宣傳員的“三員”作用,指導社會單位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對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確保每個單位有一至兩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明白人”。同時,要運用各種宣傳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重要意義和內容標準,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5
(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動力保安部按消防規范統一配備,由動力保安員定期檢測、保養和維修。
2、各部門對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并保持清潔衛生。
3、動力保安人員定期檢查和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處于有效狀態。在對器材檢查和保養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門店經理,需要維修的要按設備規程進行檢修,嚴禁違規操作。
4、各類消防器材只能用于滅火,嚴禁挪做他用。嚴禁在消防器材上懸掛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將消防器材遮擋,對破壞消防器材的人員將給予嚴懲。
5、因滅火使用滅火器材后,動力保安人員要對滅火器材及時補充,并登記存檔。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如需在門店內部動火,動火部門須填報動火登記表,報門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2、進行動火時,現場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并有專門人員監管。
3、進行電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應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4、操作儀器設備作業時,操作人員要隨時觀察儀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嚴禁帶故障作業。操作完畢后,要及時關閉電源。
5、各類機械設備和電源線路的'安裝維護,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規操作。
6、動力保安員負責門店用火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7、建筑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安全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基建部門應在訂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存放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門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氣瓶、易燃易爆化學試劑、燃氣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場所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場所是門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由專人負責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實行禁煙、禁火、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要按規定配置防爆燈具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室內通風和恒溫。
5、易燃、易爆化學試劑要嚴格控制領發數量,建立消耗臺帳,并實行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專項使用。 6、高壓容器工作人員要按規程定期檢查和保養設備,并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7、使用氧氣等助燃氣體前,要檢測壓力表。
8、管道燃氣出現堵塞或漏氣等問題,要立即通知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到場檢修。嚴禁非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四)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險隱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由動力或保安人員具體組織實施。
2、在組織防火檢查時,一旦發現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填寫《責令當場改正通知書》或《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被檢查部門整改火險隱患。
3、被檢查部門對所存在的火險隱患,由本部門及時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門的整改,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監督與落實。
4、火險隱患整改完畢,整改部門或人員應對整改情況寫出書面報告,報酒店總經理,并存檔備查。
5、對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火險隱患,應及時向酒店報告。
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9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項目施工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消防宣傳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二、現場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五、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六、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高溫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烙鐵、電燙斗、熱水器等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七、倉庫應裝置醒目的防火標志,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6
為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做到宏觀有人管,微觀有人抓,嚴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領導、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和消防宣傳教育的所需經費的配置由校長負責,檢查,督促。
2、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由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負責。
3、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單位法人總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①班主任負責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年級辦公室消防安全由年級組長負責。
③茶水房消防安全由劉本學負責。
④微機室由秦公維喜負責。
⑤實驗保管室由理化教師負責。
⑥男、女生宿舍消防安全由石立國負責。
⑦會議室消防安全由總務處負責。
4、責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違規操作、責任心不強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將追究責任:
①、一般輕微的.事故(只造成校產輕微損失,無人員傷亡)責任。賠償經濟損失,不能評先進,評優。
②、校產損失較大,有人員出現傷害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人應賠償校產損失和大部分醫療費用。當年不評優、不能晉級。
③、校產損失較大,出現人員傷亡的消防安全責任事故。責任人賠償損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7
第一條為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有關責任人員應按照本規定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主要負責人作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一安排,批準實施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四條生產副經理分管消防工作,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定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安全科是我單位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安全科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協助單位領導抓好日常和節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具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3、認真檢查、落實各項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消防管理;
4、具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具體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訓練和演習;
5、具體組織日常和節假日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有
關部門改正。對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
6、負責編制消防器材購置、維修計劃,并按計劃對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修,確保完整好用;
7、做好火災事故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的組織工作,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8、完成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組織本部門制定、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制定本部門防火檢查和巡查的要求,確定防火檢(巡)查人員、內容、部位、頻次,并做好檢(巡)查記錄,對于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改正。難于改正的,及時向消防歸口職能部門報告;
4、管理維護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做到專人專管,始終保持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5、制定本部門消防工作計劃,總結消防安全工作,提出獎懲意見。
第七條班組長應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執行單位消防管理規定,負責本班組消防安全工作;
2、督促本班組員工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對轄區內的火源、電源、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行嚴格管理,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3、負責組織轄區內的防火巡查,對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
第八條每位員工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每日對本崗位進行防火巡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進行整改消除。
第九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與各部門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8
一,履行消防安全責任。
學校(幼兒園)應當依法建立和執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和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
學校(幼兒園)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負全部責任。消防重點單位的學校(幼兒園)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執行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實施消防檢查、消防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培訓、消防和緊急疏散演習等職責。
學校(幼兒園)應當設立(確定)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在消防安全主管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領導下,確定專門的(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明確相關方的責任。
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者管理的,由產權單位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明確合同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確定共用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建筑物消防設施的責任人,實行統一管理。
三,進行防火檢查。
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部門負責人進行防火檢查,在學校開學、節假日和重要節日期間進行有針對性的防火檢查。重點是以下幾點: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關鍵職工和其他從業人員的消防知識;
(四)消防控制室及消防安全關鍵部位的管理;
(五)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
(六)定期清理廚房煙道和洗衣房排氣管道;
(七)定期檢查電氣線路和氣體管道;
(八)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情況;
(九)火災隱患整改預防措施的實施。
(十)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加以監督和糾正。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9
為加強我校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學習消防知識,開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公寓樓的消防設施、熟悉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警、會疏散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學校每學期要開展滅火技能演練,經常對宿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交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四、學校要對學生宿舍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和巡查,糾正違章用火、用電和私拉亂接電線。
五、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有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六、學校每年要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對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對不負責造成損失的予以處罰和追究。
七、全體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準》:
1、 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 不準吸煙;
3、 不準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 不準攜帶汽油、煤氣瓶、煤油等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
9、不準宿舍無人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0
消防安全職責
①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酒吧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情況。
②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③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④為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①電工必須對本酒吧的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的種類及性能,對電氣設備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險作業。
②電工每日應定期檢查電線、電控制臺等設備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③除臨時施工用電或臨時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許架臨時電線,不允許亂掛燈、儀表工具等,應用安全的開關和插座,原電氣線路不得擅自更改。
④按規定對電氣設備定期檢修保養,不用的電氣設備線路要徹底拆除。
⑤使用電動工具時,有防觸電保護。
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①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②針對本酒吧的線路特點進行防火知識教育。
③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⑤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資料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項目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并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景應有記錄。
(3)項目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責任,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并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資料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僅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2
一、消防工作是幼兒園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財產的安全,全體師生都必須高度重視,人人都有責任搞好幼兒園消防工作。
二、幼兒園消防工作的指導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格遵守《消防法》。
三、幼兒園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園長擔任組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擔任副組長,各班主任為組員。消防領導小組的責任是全面負責幼兒園消防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宣傳,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檢查和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和采取應急手段,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
四、園長為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園長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是:
1、貫徹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幼兒園消防安全的管理人,應履行的職責是:
1、為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擬定年度消防計劃,制定幼兒園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確保滅火器材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安全標志完好。
六、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主管領導與各部門、班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與教職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七、對消防重點部位如辦公室、廚房、等實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自職責,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安全標志,定期檢查、檢驗、維修、更新滅火器藥品,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對有關人員定期進行消防滅火技能的培訓,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
八、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制度,落實到人,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和檢查并建立記錄。
九、堅持對全園師生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嚴禁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準在校內隨意亂燒舊書本、廢紙等。
十、與消防部門保持密切聯系,主動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和指導,不斷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設施,杜絕火災隱患,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3
為了加強和規范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逐級負責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將本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其他有關消防安全責任規定如下:
一、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本單位總經理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單位職能管理部為本單位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能管理部總監為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責任人;職能管理部確定一人為本單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五、各單位應確定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部門責任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單位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總經理擔任,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責任人為副組長,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為成員。
七、根據人員變動及時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構人員,每年年初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一次調整。
八、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3、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人員不低于本單位職工數的20%;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職責
1、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在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計劃;
3、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4、組織落實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督促加強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5、擬訂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計劃,負責職工的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完成滅火和緊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1、在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負有檢查、指導、督促管理的職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對部門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其整改;
3、分析單位防火安全情況,參與擬定單位消防工作計劃,防火措施和滅火預案,負責協助其領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為領導當好參謀;
4、加強督促其下屬單位對消防監控設備、滅火設施、器材的管理和維護保養,使之處于良好的'運行及使用狀態。
5、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1、所有員工都必須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明確自己的責任區和具體崗位的防火任務。
2、嚴格遵守局和所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本崗位的消防安全。
3、經常結合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點進行自檢,及時處置火災隱患。
4、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學會撲救初起火災;熟悉本崗位周圍的疏散通道,學會逃生自救;熟知消防報警的各種途徑,遇到發生火災時能夠快捷、有效地報警。
5、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及本崗位消防安全的行為,有制止和向主管部門報告的義務。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4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設備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便攜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嚙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墻體插座,閑置其他墻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臺布等可燃物體,并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厘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煙,吸煙區不得亂扔煙頭,煙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一、防火巡查制度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資料、部位和頻次。巡查的資料應當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景;
(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景做好記錄。
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3、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景。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志、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占、挪用、遮擋、覆蓋。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時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并落實整改資金。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應當將整改情景記錄在案,消防安全負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資料、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職責。 2、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3、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4、營業結束后,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后關掉營業用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5
《消防法》關于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的規定主要有:
(一)在總則中規定,任何單位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消防宣傳教育。
(二)規定了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三)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履行單位消防安全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職責: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3、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4、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四)規定同一建筑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并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
(五)規定任何單位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六)規定任何單位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火災撲滅后,發生火災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七)規定被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的單位,應當在整改后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方可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
同時,《消防法》還規定,任何單位都有權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執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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