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企業臨時施工用電管理,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以下簡稱規定)、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下簡稱檢查標準)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1.1.1 目標、指標
避免對人體造成電擊和電傷。
1.1.2 控制方法
1.臨時用電必須依據規范、規定和檢查標準,編制《施工用電方案》,方案必須按照規范要求進行設計計算或驗收。
2.方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項目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審批,繪制現場線路平面圖,確定線路規格。
3.用電線路的架設、敷設及電氣布置維修人員必須是持有效上崗證件的專業電工,并穿戴好防護用品。
4.項目經理和主管工長必須依據有效的《施工用電方案》,組織安排施工。無方案安排施工或安排非專業電氣人員施工的,項目經理和主管工長負違章指揮責任。
5.電器線路架設與驗收:電器線路架設前,機電班長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作業班組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由機電班長按方案要求組織驗收,形成驗收記錄。
6.電氣線路的使用:
(1)嚴禁私拉亂接,嚴禁使用破損電器和電線。
(2)設備開關箱必須使用漏電動作電流小于30ma,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
(3)如施工用電要求改動時應由方案編制人員負責變更設計,經批準后方可安排變更施工。
7.電器線路的拆除:拆除前,機電班長應帶領專業電工、現場安全員全面檢查。拆除作業由機電班長對班組進行書面的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8、觸電應急救援預案
(1)項目部應培訓2—3人掌握人工呼吸技能。
(2)施工現場發生觸電事故,項目部負責人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人工呼吸搶救,同時電告救護總站(打120)和分公司領導、公司領導。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2
1.電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現場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方式,并采用三級供電,兩級漏電保護措施。開工前,必須編制暫設用電方案,并向暫設電工交底。
。2)施工隊應設專人管理暫設電氣工程,線路設備安裝后應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送電。
。3)安裝、維護暫設電氣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
。4)對施工用電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查。
。5)現場和生產中所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及移動設備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6)380/220v及以上電源進入在施建筑物必須事先擬定方案,并經上級批準。
。7)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
(8)任何人不得強行指令電工違章作業。
2.工地臨時用電規定
。1)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應根據現場采用電力系統的不同接零或接地,各施工用電機械及其他負荷必須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器。
。2)配電室的配電屏應按規定整齊裝各類儀表裝置,動力和照明必須分成兩大回路,室內嚴禁住人或堆物。
(3)架空線嚴禁設在樹木或腳手架上,架空線的最大弧垂與地面的距離不少于4m,跨越機動車道時不少于6m。
(4)臨時照明用電室外燈具距地面不低于5m,室內不低于是2.4m,在一些特殊場所,必須使用安全電壓照明。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3
1、根據建設部頒發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規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2、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
2.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可不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但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2.2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
(1)現場勘查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施工平面中動力設備布置和各種設施的相關位置,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架設方法。
(3)進行負荷計算。
(4)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5)繪制單獨的電氣平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6)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7)主要材料、電氣器件數量及進度要求。
2.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電氣技術員(工長)負責編制。報公司施工管理部審核,副總經理復評、總工程師批準實施。臨時用電安裝結束,必須經驗收后才能送電使用,并辦理手續。
3、對各類專業人員的要求
3.1安裝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
3.2正常的臨時電路運行、維修及管理,各工地應設專業人員負責。該電工的等級應與工程的難易程度和用電設備的技術復雜性相適宜,并持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證件。
3.3對各類用電人員要求: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用電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照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門。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處理。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妥善處理后進行。
4、建立安全檔案包括的內容
4.1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的內容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資料。
(3)技術交底資料。
(4)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5)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和調試記錄。
(6)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
(7)定期檢(復)查表。
(8)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4.2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現場的電氣技術員(工長)負責建立和管理,其中'電工維修工作記錄'由特定維修人填寫,并在用電工程拆除后統一歸檔,交公司施工管理部保管。
4.3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由項目電氣技術負責人組織檢查,公司檢查時,應復測接地電阻值。
4.4檢查中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的施工具體要求,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執行。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4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照部頒《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的要求,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建立相關的管理文件和檔案資料。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明確職責,并建立電工值班室和配電室,確定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F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
3.臨時用電配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整齊,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電纜線路必須按規定沿附著物敷設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4.各類施工活動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安全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和監護措施。
5.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各級配電箱、開關箱的箱體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
6.各類配電箱、開關箱外觀應完整、牢固、防雨、防塵,箱體應外涂安全色標,統一編號,箱內無雜物。停止使用的配電箱應切斷電源,箱門上鎖。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7.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按部頒規范采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8.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9.現場金屬架構物(照明燈架、垂直提升裝置、超高腳手架)和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10.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依據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采用絕緣型的手持電動工具。工具的絕緣狀態、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調換,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11.一般場所采用220v電源照明的`必須按規定布線和裝設燈具,并在電源一側裝漏電保護器。特殊場所必須按國家標準規定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2.施工現場的辦公區和生活區應根據用途按規定安裝照明燈具和使用電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機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F場凡有人員經過和施工活動的場所,必須提供足夠的照明。
13.使用行燈和低壓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應超過36v,行燈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纜線,不得使用塑膠線。行燈和低壓燈的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氣安裝要求。
14.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采用密閉式防雨燈具。碘鎢燈的金屬燈具和金屬支架應做良好接零保護,金屬架桿手持部位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電源側裝設漏電保護器。
15.使用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m,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m。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應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1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級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7.檢修各類配電箱、開關箱、電器設備和電力施工機具時,必須切斷電源,拆除電氣連接并懸掛警示標牌。試車和調試時應確定操作程序和設立專人監護。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5
施工現場觸電未遂事故時有發生,其原因主要是工地管理不力。制度措施不落實,機電人員檢查督促不力臨時用電搭設沒有認真按“規定”執行,違章操作、線路亂拉等現象所造成的,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和貫徹建設部部頒標準,igi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和igi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下簡稱“規范”。特制訂以下制度,在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規范”的規定,開工前必須認真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
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或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10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主要內容有:
1、現場勘察;
2、確定電源進線和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配電箱、未級電箱裝設位置及線路方向;
3、負荷計算;
4、繪制電器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5、選擇導線截面;
6、制訂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電器防火措施。
二、加強臨時用電技術管理工作,按照“規范”的規定,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技術人員編制,所隊(廠分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核,處技術主管批準后實施,同時施工現場要建立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其主要內容為:
1、關于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資料;
2、關于技術交底資料;
3、關于安全檢測記錄;
4、關于電工維修記錄等。
三、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指導,監督工作。是保證臨時用電生產安全運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觸電傷害事故的重要環節。各級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規范”標準:各單位機電管理人員加強業務學習和指導工作,應組織定期學習“規范”,電氣作業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技術水平,認真按部頒“規范”搞好現場臨時用電搭設,公司有關職能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監督檢查。
四、施工現場用電必須實行,三相五線制,三級供電、二級保護(總配電箱、分配電箱。未級開關箱)全部要實行鐵制配電箱,嚴禁使用木質配電箱。配電箱內必須設置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分析、隔離電源的開關電器。配電箱內所有開關電器應與配電線路相對配合。作分路設置,以確保?,開關箱兩用電設備之間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險”制。防止“一間多機帶來的.意外傷害事故。
五、加強電氣材料管理,對于減少或杜絕電氣傷害事故具有十分重要意義。要嚴禁使用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無廠、無地名的偽劣產品,購買電器材料必須要到省建委推薦的有生產許可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廠家或直銷部購買,嚴禁在市場采購。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6
1、施工及生活臨時用電應由項目電氣工程師設計,后經項目經理審查,并經業主或監理批準方可施工,竣工后經相關人員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2、施工及生活臨時用電的設備和線路的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施工,非專業人員嚴禁進行施工。
3、施工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即a、b、c相線、保護接零線、保護接地線。選用五芯電纜,其中淡藍色芯線必須用作n線(即中性線、零線),綠/黃雙色芯線(或黑線)必須用作pe線(即地線),嚴禁兩線合二為一、顛倒混用。
4、施工及生活臨時用電線路必須架空安裝。電纜必須埋地或架空固定,嚴禁沿地面明設,埋地電纜路徑應有方位標志。
5、施工用電系統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三級配電是指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三級標準配電箱;兩級保護是指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選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質量合格的漏電保護器。
6、開關箱必須符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原則,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7、施工及生活臨時用電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配電箱、開關箱等電氣材料和設備。嚴禁使用木制電源板、箱。臨時用電設備、線路應定期檢查、維修。
8、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9、施工現場電源線路的始端、中間、末端必須重復接地,設備比較集中的地方(如攪拌機棚、鋼筋作業區等)或高大設備處(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等)要作重得接地。
10、在同一供電系統中不允許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
11、不得采用鋁導體做接地方體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光面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
12、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
13、開關箱內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且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毫安,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露天、潮濕場所、有腐蝕介質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應安裝防濺型漏電保護器。
14、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配備門鎖,并應裝設在所控制的用電設備周圍且便于操作的地方,與其控制的固定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米。
15、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并有圍欄及防雨措施,電箱周圍不得堆放任何雜物。
16、固定電箱的中心與地面的垂直距離為1.4—1.6米。移動式電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米。
17、臨時用電設備、線路禁止帶電作業,需接入、拆除、檢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隔離開關分閘斷電,并掛接地線。同時必須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18、施工現場所有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接頭不準裸露。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路和隨意拆裝電器(插座)。
19、閘刀開關嚴禁帶負荷拉閘,嚴禁將電源線直接勾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孔內使用,不得使用花絞線作為臨時電源線。
20、電氣開關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21、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于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達不到規定安全距離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22、碘鎢燈采用金屬支架時,支架應穩定,并采取接地接零保護;使用螺口燈頭時,零線應接在燈頭螺線口;移動電源盤插座上漏電保護器必須齊全可靠。
23、碘鎢燈電源線應使用三苡橡套電纜;露天使用必須有防雨措施,移動支架手柄處要有絕緣措施,外殼應作保護零線。
24、使用的手持照明燈(行燈)的電壓應采用不大于36伏的安全電壓;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的場所照明,應采用小于24伏安全電壓;特別潮濕場所,導電性能良好地面、金屬容器內照明應采用不大于12伏電壓。
25、嚴禁利用易燃、易爆、有毒氣體或液體管道作為接地體。
26、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27、電氣著火,應立即將電源切斷,使用干砂、四氯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撲滅電氣火災。
28、下班后應拉閘切斷電源,鎖好箱門后方可離開。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和法規,加強臨時用電管理,保障建設施工現場和檢修現場用電安全,防止人身觸電和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我公司廠內的一切臨時用電作業安全的管理。
3編制依據
3.1jgj46-20xx建設部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3.2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3.3gb3836.1-20xx《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通用要求》
3.4gb/t13869-20xx《用電安全導則》
3.5gb50184-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
3.6gb6067.1-20xx《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3.7中油化安〔20xx〕163號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臨時用電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4術語和定義
4.1低壓:交流額定電壓在1kv及以下的電壓.
4.2高壓:交流額定電壓在1kv以上的電壓.
4.3外電線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配電線路以外的電力線路.
4.4有靜電的施工現場:存在因摩擦,擠壓,感應和接地不良等而產生對人體和環境有害靜電的施工現場.
4.5強電磁波源:輻射波能夠在施工現場機械設備上感應產生有害對地電壓的電磁輻射體.
4.6接地:設備的一部分為形成導電通路與大地的連接.
4.7工作接地:為了電路或設備達到運行要求的接地,如變壓器低壓中性點和發電機中性點的接地.
4.8重復接地:設備接地線上一處或多處通過接地裝置與大地再次連接的接地.
4.9接地體:埋入地中并直接與大地接觸的金屬導體.
4.10人工接地體: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體.
4.11自然接地體: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體用的各種構件,如鋼筋混凝土基礎的鋼筋結構,金屬井管,金屬管道(非燃氣)等.
4.12接地線:連接設備金屬結構和接地體的金屬導體(包括連接螺栓).
4.13接地裝置:接地體和接地線的總和.
4.14接地電阻:接地裝置的對地電阻.它是接地線電阻,接地體電阻,接地體與土壤之間的接觸電阻和土壤中的散流電阻之和接地電阻可以通過計算或測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地裝置對地電壓與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電流之比.
4.15工頻接地電阻:按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工頻電流求得的接地電阻.
4.16沖擊接地電阻:按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沖擊電流(模擬雷電流)求得的接地電阻.
4.17電氣連接:導體與導體之間直接提供電氣通路的連接(接觸電阻近于零).
4.18帶電部分:正常使用時要被通電的導體或可導電部分,它包括中性導體(中性線),不包括保護導體(保護零線或保護線),按慣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合一的導線(導體).
4.19外露可導電部分:電氣設備的能觸及的可導電部分.它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但在故障情況下可能帶電.
4.20觸電(電擊):電流流經人體或動物體,使其產生病理生理效應.
4.21直接接觸:人體,牲畜與帶電部分的接觸.
4.22間接接觸:人體,牲畜與故障情況下變為帶電體的外露可導電部分的接觸.
4.23配電箱:一種專門用作分配電力的配電裝置,包括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如無特指,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合稱配電箱.
4.24開關箱:末級配電裝置的通稱,亦可兼作用電設備的控制裝置.
4.25隔離變壓器:指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彼此隔離的變壓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時觸及帶電體(或電絕緣損壞而可能帶電的金屬部件)和大地所帶來的危險.
4.26安全了變壓器:為安全特低電壓電路提供電源的隔離變壓器.它的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至少由相當于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絕緣隔離開來.它是專門為配電電路,工具或其他設備提供安全特低電壓而設計的
4.27代號
4.27.1dk--電源隔離開關;
4.27.2h--照明器;
4.27.3l1,l2,l3--三相電路的三相相線;
4.27.4m--電動機;
4.27.5n--中性點,中性線,工作零線;
4.27.6npe--具有中性和保護線兩種功能的接地線,又稱保護中性線;
4.27.7pe--保護零線,保護線;
4.27.8rcd--漏電保護器,漏電斷路器;
4.27.9t--變壓器;
4.27.10tn--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時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通過零線接地的接零保護系統;
4.27.11tn-c--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合一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
4.27.12tn-c-s--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開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
4.27.13pn-s--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
4.27.14tt--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護系統,其中電氣設備的接地點獨立于電源中性點接地點;
5組織與職責
5.1安健環部負責臨時用電作業的安全監督檢查。
5.2機械動力部負責臨時用電歸口管理,負責外協檢維修單位臨時用電的審批。
5.3機電儀中心
5.3.1負責公司內臨時用電的審批。
5.3.2負責接臨時用電,負責臨時用電的現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護等。
5.3.3負責對臨時用電作業進行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5.3.4負責對臨時用電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護交底。
5.3.5負責安排臨時用電作業的監護人,對現場作業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措施和作業環境發生變化,或者作業違章時責令停止作業。
5.3.6負責審核和審批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6管理要求
6.1臨時用電危害識別
機電儀中心針對作業地點、作業內容,及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危害識別,采用定性、定量分析來核驗臨時用電作業的危險因素的種類和數量,進行危險、危害分析和風險評估。將安全措施落實后填入myh.03/ba.zd.jl-05.33(0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內,并且由落實人員簽字確認。
6.2臨時用電審批程序
6.2.1廠內各生產中心(包括:機電儀中心各班組)需臨時用電時,由臨時用電單位簽寫:申請用電作業單位、工程名稱、施工地點、用火作業許可證編號、用電設備、用電功率、電源接入點、工作電壓、臨時用電操作人、電工證號(機電儀中心簽寫)及用電量(外協人員計量時)向機電儀中心申請《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由機電儀中心負責人審核,并監督實施。
6.2.2外協的檢維修施工單位申請臨時用電時,由臨時用電單位持作業任務單、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等材料向機電儀中心申請《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單位與機電儀中心共同落實、確認安全措施,機電儀中心審核后報機械動力部審核用電負荷,由機械動力部審核批準,用電單位要安裝表計,用于電量結算。
6.2.3《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審批后,由臨時用電作業單位安排臨時用電操作人按照《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要求安裝臨時用電設施。
6.2.4用電生產中心班組長應向機電儀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程序和現場安全措施的交底。
6.2.5作業完畢后,臨時用電作業班組應及時通知機電儀中心停電,機電儀中心負責拆除臨時用電。
6.3臨時用電的基本要求
6.3.1臨時用電的設計和施工,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6.3.2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操作證》。在靠近帶電部分進行作業時應設監護人。
6.3.3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選擇,所用的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6.3.4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設計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接線前必須進行動火分析,合格后方可工作,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6.3.5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施工現場用電線路應采用絕緣良好的軟導線或電纜,不得有破皮、老化、漏電、絕緣裂紋等現象。電纜線路應考慮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6.3.6有自備電源的施工、檢維修單位,自備電源不得接入生產電網電源。
6.3.7采用暗管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志”及“安全標志”。電纜埋深不得小于0.7m,穿越道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有條件的必須采取架空措施。
6.3.8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要有編號,要有防雨措施,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F場臨時用電盤、箱要加銷保護,由現場用電負責人保管鑰匙。
6.3.9嚴禁將電線芯線直接插入插座或將芯線掛在電源開關上,露出開關應裝在特別箱閘內,在防爆生產區域和甲醇罐區,必須使用防爆開關。
6.3.10機電儀中心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6.3.11機電儀中心應每天進行巡回檢查,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機電儀中心應緊急停電處理。
6.3.12正式運行電源至總配電箱供電由機電儀中心負責管理,臨時用電線盤、電纜、臨時照明燈等材料由各中心負責管理,臨時接線時由各中心負責提供并保證完好。
6.3.13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定,臨時用電單位不得隨意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生此類現象,機電儀中心應立即停止供電,并上報機械動力部進行嚴肅處理。
6.3.14凡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總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工地,都要單獨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所采用的安全措施。施工現場用電應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要求使用五芯電纜配電系統,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開關箱(末級)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30ma或15ma,0.1s),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
6.3.15禁止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接臨時電線(電纜)。
6.3.16臨時用電須使用耐壓等級不低于500伏的絕緣電纜,且絕緣良好無損,接頭包扎絕緣牢固。臨時用電配電箱必須安裝牢固,其附近不得堆放雜物。盤內保護措施、設施完好,確保無短路、接地現象。
6.3.17臨時用電設施對電壓在110伏以上時必須作接地或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重復接地。
6.3.18臨時用電設施或現場用電設施,必須安裝高靈敏度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式、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漏電保護器,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電氣設備。
6.4架設臨時線路的要求
6.4.1架設臨時線路時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導線,其截面應能滿足用電負荷和機械強度的需要。用電桿或沿墻架設應采用合格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高度室內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5m,與道路交叉跨越時不低于6m。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等距離應在0.3m以上。
6.4.2全部臨時線路必須有一個能帶負荷拉閘的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應裝保護設施。裝在戶外的開關、熔斷器等電氣設備應有防雨設施。
6.4.3電源線路不得拖拉在地面上或接近熱源。嚴禁將電線直接掛在樹上、金屬設備、構件和鋼腳手架上,或用金屬絲綁扎電纜(線),必須用絕緣桿支撐,避開有爆炸危險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電線通過馬路及易被損壞處應加設鋼質套管保護。臨時線路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臨時線路和建筑物、樹木、設備、管線間的距離一定符合現行規范的要求。潮濕、污染的場所的臨時線路應采取特殊的安全保護措施。
6.5施工機具和移動式電氣設備用電管理
6.5.1用電施工機具(包括:平刨、圓盤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潛水泵等)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經過機電儀中心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方能使用,不合格的機具嚴禁使用。施工機具必須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除做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使用平刨、電鋸、電鉆等機械辦理《用火作業安全許可證》。
6.5.2移動式電氣設備應符合國家現行技術標準,具有出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設備上必須設置標志明顯的接地螺絲,銘牌上的技術數據應齊全清晰,其安全防護罩殼、限位、保護、聯鎖等齊備可靠。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導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引線必須用三芯(單相電具)、四芯(三相電具)堅韌橡皮線或塑料護套軟線,截面至少0.5mm2,引線不得有接頭,不宜過長,一般不超過5m。移動式電氣設備應采用專用芯線接地。嚴禁利用其他用電設備的零線接地。
6.5.3所有移動電氣設備宜裝漏電動作電流小于或等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應實施“一機一閘一保護”。
6.5.4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規程和操作規程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需要移動電氣器具停止工作,作業人員離開或突然停電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
6.5.5起重機械供用電設備的設計安裝,必須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的要求,嚴禁用接地線作載流零線。
6.5.6電焊機用電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電焊機外露導電部分應采取保護接零(或接地)措施。
(2)為了防止高壓竄入低壓造成危害,交流電焊機二次側應有可靠接零(或接地)措施。
(3)一次線路和二次線路絕緣良好,易辨認。
(4)電焊機要設立獨立的電源開關。
(5)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焊鉗和焊鉗導線應完整無損、絕緣良好,電焊機二次側引出線宜采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不宜大于30m。
6.6臨時照明用電管理
6.6.1一般照明應采用不超過250v的對地電壓,照明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布線整齊且應固定和經常檢查維修。220v燈頭離地高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潮濕、危險場所和戶外,不低于2.5m;
(2)生產裝置、辦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m;
(3)必須放低時,不應低于1m,但從燈頭到離地2m處的燈線要加絕緣套管,燈頭應設保護罩,且不得任意挪動或當行燈使用。
6.6.2局部照明及移動式手提燈工作電壓應按其工作環境選擇適當的安全電壓。行燈及機床工作臺使用的局部照明,應用36v及以下的低電壓,行燈必須帶有絕緣手柄及保護網罩,手柄處的導線應加絕緣套管保護;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容器設備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在易燃、易爆、多塵、潮濕以及產生腐蝕氣體的場所使用的照明應符合其特殊的要求。
6.6.3現場檢維修設施等高度較低,照明一般應使用安全電壓供電。室內的照明線應用橡皮軟線,并設漏電保護開關,燈泡功率不得大于100w,穿過房壁時應套上絕緣保護管,保護管距鐵房子內壁應不小于2.5cm。
6.6.4照明燈需用安全電壓時,應采用一、二次線圈分開的變壓器,不許用自藕變壓器。當電氣設備采用了超過24v的安全電壓時,必須采取防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6.6.5各種照明燈需要有一定形式的聚光設備時,不得用紙片、鐵片等代替,不得用金屬絲在燈口處捆綁。事故照明必須采用瞬時開亮的光源,一般采用白熾燈。
6.6.6插座或開關應完整無損,安裝牢固、外殼或罩蓋應完好、操作靈活、接頭可靠;照明設備的控制開關,拉線開關距地面一般為2.2-2.8m,距門框為150-200mm;多塵潮濕場所和戶外應用防水瓷質拉線開關或架裝保護箱;在易燃、易爆和特別潮濕的場所,照明燈和控制開關應采用防爆型、密閉性的。開關和插座離地高度不低于1.3m。插座也可裝低,但離地不應低于15mm;露天的燈具、開關應采用防雨式,安裝必須牢固可靠。
6.7結束臨時用電的要求
6.7.1臨時用電結束后,機電儀中心負責拆線,所用的臨時用電材料由用電單位收回保管。
6.7.2全部臨時線路拆除后,機電儀中心及用電單位聯合檢查驗收,并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6.7.3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人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在《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驗收欄簽字,交雙方執行單位存檔,并按月(每月二十五號)將存檔的《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按編號順序整理成冊,上交機械動力部檢查評比,作廢的票必須一并在月底上交。
6.8《臨時用電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管理
6.8.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由機械動力部統一編號印刷,并且登記下發各生產中心。
6.8.2臨時用電作業前,要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無《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不得用電。
6.8.2《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二份,機電儀中心、臨時用電單位各一份。
6.8.3《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有效期為七天,超過七天必須重新申請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6.8.4《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一年。
7制度執行與檢查
7.1臨時用電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執行由機械動力部監督檢查,安健環部進行安全監督。
7.2機械動力部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要做到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月底進行考評,對檢查考評較差的,給與考核。
7.3另外,每缺失一張票(含作廢的票),考核該中心100元,票面不清、亂涂一處考核50元,私自提前終結簽名考核200元,工作結束不完善手續考核雙方各200元,每月對票證辦理情況進行評優,獎勵第一名400元。
8記錄
myh.03/ba.zd.jl-05.33(0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9其他
本規定為第二版修訂,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同時舊版規定自行廢止。
本規定由機械動力部負責解釋。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8
為了確保施工正常進行,保證電氣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工作時穿戴好勞動保護絕緣用品,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
2. 電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懂得安全操作規程,思想品德良好。
3. 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帶電作業。
4. 定期檢查線路與電氣設備,電氣元件是否良好,保證絕緣強度良好,設備停用后,配電箱電源斷電拉閘隨時上鎖。
5. 使用機械安全閘時,必須向附近人員提出警示,修理電氣設備時,必須斷電,在所控制的開關上掛警告牌,禁止設備帶“病”運轉。
6. 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配電箱、保護零線,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7. 電氣設備與配電箱的拆裝必須由電工操作,并作妥善處理,其他人員(非電工)無權拆裝。
8. 絕緣工具及儀表等,電工人員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作定期檢查、校驗。
9. 電氣設備、配電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靈敏可靠,防護設施齊全,消防器材定期檢查、試驗。
10. 保護零線,地線連接牢固可靠,重復接地定期測試。
11. 不安全的場地采用安全行燈電源36伏以下。
12. 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9
一、管理流程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2、變壓器主電源箱由土建項目管理中心電氣專業工程師負責管理。各主體施工項目部到指定的主電源箱接電。
3、各外協施工單位用電必須服從相應的主體施工項目部的管理。用電必須到相應的主體施工項目部辦理施工用電手續。注明用電負荷、用電部位、用電時間。掛表計量。嚴禁擅自接電。
4、主體施工項目部必須配合外協施工單位用電辦理,并承擔管理責任和安全連帶責任。
5、主體施工項目部即指:土建總包項目部和裝修總包項目部、景觀總包項目部。其他單位均按外協施工單位管理。
6、專業項目管理中心負責各主體施工項目部和外協施工單位的用電安全管理。
二、用電安全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系統。一、二,三級配電箱外殼必須設重復接地。維護電工要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進行定期巡檢并作好記錄。漏電保護器要不超過半月進行一次檢查。
2、塔吊、龍門架、攪拌機、鋼筋等機械設備的金屬部分必須有接地保護。
3、每臺電氣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禁止一閘多機,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超過3米,控制開關和漏電保護器應與所控制的設備容量相匹配。停止作業后關閉電源,鎖好開關箱。
4、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應不小于0.6m,并應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100mm厚的.砂子,然后覆蓋磚等硬質保護層。同時在地面上設有明顯標志。
5、各級配電箱內應設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箱內電氣元件應排列整齊、牢固,配線橫平豎直、美觀,并且綁扎牢固;箱底引出線口應加橡皮絕緣套管,箱門應配鎖。箱子內外應有明顯標志牌。
6、各級配電箱周圍2米以內不得堆放雜物,并且保持道路暢通且設置防雨防砸措施。
7、室外照明燈具應采用防水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有保護接零。
8、照明和手持電動工具電線不能栓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塔吊等其它金屬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電源線,電線宜用防水電纜。
9、電纜干線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果埋設,過橫道時應穿鐵套管防護埋設。架空線路應按標準架設,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過道路不低于6米。
10、橡膠電纜應采用埋地穿保護管及沿墻或電桿等敷設,在沿墻或電桿敷設時用絕緣子固定,在金屬構件上敷設時,應與金屬構件之間做絕緣處理。
11、電纜、電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扎固定。
12、施工現場夜間必須有足夠的安全照明。如果夜間施工同時要有足夠的施工照明,F場照明必須設專用線路和專用配電箱,
13、裝修區域現場照明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燈具。
14、室內照明每個燈具功率小于等于60瓦。辦公室禁用熱得快、電爐等。必須設專人巡視生活區用電,人員離開要拉閘斷電。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0
1術語和定義
◆臨時用電:是指生產、檢修施工等需要臨時接引、裝設的臨時用電統稱臨時用電。
2安全職責
2.1用電管理部門:對臨時用電單位和電氣作業人員進行審查,對臨時用電的形式、部位進行確認,掌握本單位臨時用電狀況,檢查用電情況,對臨時用電管理負責。
2.2安環質監部: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監督。
2.3生產車間:臨時用電過程中要檢查現場環境安全,出現異常情況,立場停止作業,確保生產正常。
2.4電儀工段:組織對臨時用電接引點的安全情況進行風險評價,制定“臨時用電票”的削減風險措施,確定電源接引點,按使用時間送、停電。用電結束后負責組織用電設施的拆除和檢查。
2.5用電單位: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認證,沒有政府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證的電工嚴禁從事電氣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聽從所在車間指揮并接受所在單位安全、電氣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3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3.1臨時用電線路應采用絕緣良好并滿足負荷要求的橡膠軟導線,主干動力電纜可采用鎧裝電纜。
3.2電纜(線)過路必須加套管保護,空中架線高度應滿足要求。
3.3電氣施工機具應集中存放,電源開關設箱上鎖,零散用電電源設鐵合開關,電纜接頭應做好防水、防短路、防觸電措施,不準用一個開關同時啟動兩臺及以上電氣設備。
3.4用電設備及其金屬外殼安全電壓除外的接地線和接零線必須分接,嚴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導線。
3.5配電箱、開關及電焊機等電氣設備的15米距離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等有害物品。
3.6臨時用電設備的自動開關和熔絲(片)應根據設備和線路確定,不得隨意加大或縮小,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3.7在裝置區、罐區或其它爆炸危險場所臨時用電作業,應使用與場所相適應的
防爆型電氣設備(導線),達不到此要求的應限制其使用。
3.8爆炸危險場所內臨時用電線路經過高溫、振動、腐蝕、積水、易機械損傷等部位,不準有接頭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3.9爆炸危險場所內的防爆接線箱、接線盒、插座的封閉、膠圈必須完好,接引導線必須壓緊封嚴,達到電氣防爆要求。
3.10手持用電動工具和潛水泵、振搗器等水下潮濕環境作業工具,作業前應由電工對其絕緣進行測試,帶電零件與殼體之間,基本絕緣不得小于2mω,加強絕緣不得小于7mω,達不到要求不準使用。
3.11使用潛水泵時必須安裝漏電保護開關,電機及接頭絕緣良好,安全可靠,潛水泵引出電纜到開關之間不得有接頭,并設置專用提泵拉繩(不得用鐵絲)。
3.12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滿足如下安全要求:
◆設備外觀完好,標牌清晰,各種保護罩(板)齊全。
◆一般場所,為保證安全使用,應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采用其它安全保護措施,如裝設漏電保護器或安全隔離變壓器等。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在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必須使用ⅱ類工具或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管道內,應使用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結器等必須放在容器外或作業點處,同時應有人監護。
3.13生產檢修等臨時性用電的行燈其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地點、坑、井、溝或金屬容器內部作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必須帶有金屬保護罩。
3.14停產大檢修、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等大規模用電,應根據作業區域分散用電負荷,用電設備分組集中,做好防雨、防觸電措施。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以保護。
3.15臨時用電設備檢修應先切斷其電源,并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告牌。
3.16臨時用電的電源不得直接從接引點的電氣柜上接引,電儀部門為車間(使用單位)提供的電源必須設置保護開關,車間(使用單位)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加裝保護。
4《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的辦理和使用要求
4.1用電單位應首先向電儀工段負責人提出臨時用電的申請。
4.2電儀工段負責人接到臨時用電申請后,應指派接線電工到作業現場,接線電工根據臨時用電接引地點、接引方式及周圍情況,對臨時用電作業進行風險評價,提出風險削減措施,落實安全措施,確定電源接引點,并逐項填寫《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上的相關內容,不得空缺。填寫完后,交電儀工段負責人審批。
4.3電儀工段負責人對相關安全措施逐項進行確認后,簽發《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簽發完畢后,《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才正式生效,接線人員方可送電。
4.4作業完畢后,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電儀工段人員停止送電,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4.5《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二聯”,第一聯由留存,第二聯
4.6《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個作業周期。
4.7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由電儀工段負責人注銷。
4.8《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一年。
13相關記錄
《動火安全作業證》
《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
《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
《高處作業安全作業證》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1
1、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能自然通風,并應采取防止雨雪和動物出入措施。
2、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3、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4、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配線所用導線截面應根據用電設備的計算負荷確定,但線截面應不小于2.5mm2。潮濕場所或埋地非電纜配線必須穿管敷設,管口應密封。采用金屬管敷設時必須作保護接零。
5、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半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禁止非專業電工檢查、維修電氣設備,禁止使用非電工絕緣工具檢修電氣設備。
6、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
7、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8、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9、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10、宿舍內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內供電設施。
11、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節日裝飾物等。
12、宿舍內除允許使用手機充電器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電器的行為,如燒水、做飯、嚴禁使用電褥子、電吹風、電梳子,等發熱電器。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不返還)并處以罰款。
13、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
14、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15、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并酌情進行處罰。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2
一、基本原則
1、建筑施工現場的電工、電焊工屬于特種作業工種,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其他人員不得從事電氣設備及電氣線路的安裝、維修和拆除。
2、建筑施工現場必須采用YN—S接零保護系統,即具有專用保護零線(PE線)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線制系統。
3、建筑施工現場必須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置。
4、施工現場的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即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自己專用的開關箱,專用開關箱內必須設置獨立的隔離開關和漏電保護器。
5、嚴禁在高壓線下方搭設臨建、堆放材料和進行施工作業;
在高壓線一側作業時,必須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離,達不到上述距離時,必須采取隔離防護措施。
6、在宿舍工棚、倉庫、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飯煲、電水壺、電爐、電熱懷等較大功率電器。如需使用,應由項目部安排專業電工在指定地點,安裝可使用較高功率電器的電氣線路和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電爐、電熱棒等。
7、嚴禁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源,非專職電工不準亂接或更換熔絲,不準以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保險)絲。
8、嚴禁在電線上涼衣服和掛其他東西等。
9、搬運較長的金屬物體,如鋼筋、鋼管等材料時,應注意不要觸到電線。
10、在臨近輸電線路的.建筑物上作業時,不能隨便往下扔金屬類雜物;更不能觸摸、拉動電線或電線接觸鋼絲和電桿的拉線。
11、移動金屬梯子和操作平臺時,要觀察高處輸電線路與移動物體的距離,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再進行作業。
12、在地面或樓面上運送材料時,不要踏在電線上;停放手推車、堆放鋼模板、跳板、鋼筋時不要壓在電線上。
13、在移動有電源線的機械設備,如電焊機、水泵、小型木工機械等,必須先切斷電源,不能帶電搬動。
14、當發現電線墜地或設備漏電時,切不可隨意跑動和觸摸金屬物體,并保持10m以上距離。
二、安全電壓
1、安全電壓是指36V以下特定電源供電的電壓系列安全電壓是為防止觸電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電源供電的電壓系列,分為36V、24V、12V和6V四個等級,根據不同的作業條件,選用不同的安全電壓等級。建筑施工現場常用的安全電壓有12V、24V、36V。
2、特殊場所必須采用電壓照明供電以下特殊場所必須采用安全電壓照明供電:
(1)室內燈具離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燈具,一般潮濕作業場所(地下室、潮濕室內、潮濕樓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溫、導電灰塵等)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
(2)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24V。
(3)在特別潮濕的場所,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導電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燈具等,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三、電線的相色
1、正確識別電線的相色
電源線路可分工作相線(火線)專用工作零線和專用保護零線。一般情況下,工作相線(火線)帶電危險,專用工作零線和專用保護零線不帶電(但在不正常情況下,工作零線也可以帶電)。
2、相色規定
一般相線(火線)分為A、B、C三相,分別為黃色、綠色、紅色;工作零線為黑色;專用保護零線為黃綠雙色線。
嚴禁用黃綠雙色、黑色、籃色線當相線,也嚴禁用黃色、綠色、紅色線作為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
四、插座的使用正確使用與安裝插座
1、插座分類
常用的插座分為單相雙孔、單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選用安裝接線
(1)三孔插座應選用“品字形”結構,不應選用等邊三角形排列的結構,因為后者容易發生三孔互換造成觸電事故。
(2)插座在電箱中安裝時,必須首先固定安裝在安裝板上,接地極與箱體一起作可靠的PE保護。
(3)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較粗的一個孔),必須置在頂部位置,不可倒置,兩孔插座應水平并列安裝,不準垂直并列安裝。
(4)插座接線要求:對于兩孔插座,左孔接零線,右孔接相線;對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線,右孔接相線,上孔接保護零線;對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護零線,其他三孔分別A、B、C三根相線。
五、“用電示警”標志
正確識別“用電示警”標志或標牌,不得隨意靠近、隨意損壞和挪動標牌。
顏色使用場所常用電力標志紅色
配電房、發電機房、變壓器等重要場所高壓示警標志字體為黑色,箭頭和邊框為紅色
需高壓示警場所配電房示警標志字體為紅色,邊框為黑色(或字與邊框交換顏色)配電房或發電機房維護檢修示警標志底為紅色、字為白色(或字為紅色、底為白色、邊框為黑色)維護檢修時相關場所
其他用電示警標志
箭頭為紅色、邊框為黑色、字為紅色或黑色
其他一般用電場所
進入施工現場的每個人都必須認真遵守用電管理規定,風到以上用電示警標志或標牌時,不得隨意靠近,更不準隨意損壞、挪動標牌。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3
1、臨時用電戶臨時用電應先填寫臨時用電申請;
2、臨時用電必須安裝臨時用電的電能計費裝置及觸保器;
3、臨時用電設施安裝必須符合規定要求,經供電方驗收合格后方可接電,不準私拉亂接用電設備;
4、臨時用電期間用戶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后及時拆除;
5、臨時用電戶不準使用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
6、臨時用電戶的臨時用電的電線不準跨越公路、河流或水塘。
7、臨時用電必須簽訂供用電協議書。
8、臨時用電戶因臨時用電所發生觸電傷亡和其他事故均由用電方負責。
9、臨時用電期限除經供電企業準許外,一般不得超過六個月,逾期不辦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電手續的,供電企業應終止供電。
10、使用臨時電源的用戶不得向外轉供電,也不得轉讓給其他用戶,供電企業也不受理其變更用電事宜。如需改為正式用電,應按新裝用電辦理。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4
1、現場臨時供用電設施統一由項目經理部管理。
2、項目經理部設置一名安全用電技術負責人。
3、工地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臨電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組織設計的指導下進行。
4、臨電設施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長的每年進行一次驗收。
5、現場電工人員必須持證作業。
6、經理部電氣技術負責人必須在作業前向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工長必須對所轄區域或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人員,針對所用的電氣設備以及周圍環境中可能發生的'觸電因素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8、臨時用電安全器材必須按中建一局集團的要求在定點廠家購買。
9、配電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中建一局集團“配電箱定型冊”。
10、經理部每旬組織一次全現場的安全用電檢查,發現隱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及時整改。
11、嚴禁無證人員私自接、拆電氣設備和線路。現場任何人員有權制止違章亂接線行為和擅自拆除電氣設備的行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別人提供帶有故障的或保護裝置不全的電氣設備、手持電動工具及燈具。
13、使用Ⅰ類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氣設備的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14、維修電工必須做好維修工作記錄,值班記錄和各種設備的搖測記錄。
15、經理部必須建立并完善所有臨時用電的內業資料和臺賬。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5
一、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的臨時用電的安全要求和《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臨時用電。
二、引用文件
AQ3022-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規范
AQ3023-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動土作業安全規范
AQ3028-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業安全規范
AQ3025-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高處作業安全規范
AQ3026-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修作業安全規范GB30871-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
三、臨時用電辦理
1.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應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2.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裝置生產、檢修施工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四、臨時用電的危害識別
1.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應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將安全措施填入“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內。
五、臨時用電審批程序
1.本公司內部單位的臨時用電,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到供電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2.本公司以外單位需臨時用電時,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許可證等到供電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須經用電或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
六、臨時用電的安全措施
1.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應接入公用電網。
2.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證。
3.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4.在開關上接引、拆除臨時用電線路時,其上級開關應斷電上鎖并加掛安全警示標牌。
5.臨時用電應設置保護開關,使用前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的可靠性。所有的臨時用電均應設置接地保護。
6.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3)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
(4)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線路應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m,穿越公路時應加設防護套管。
(5)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
(6)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7)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7.供電主管單位應進行每天兩次的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8.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七、《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供電主管部門存檔,第二聯交臨時用電單位保存,第三聯由臨時用電執行人保存。
2.臨時用電結束后,由用電部門通知電工班在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第一聯簽字注銷。
3.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2年。
4.臨時用電時間一般不超過15天,特殊情況不應超過一個月。用電結束后,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八、管理職責
1.設備動力部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臨時用電管理和審批。
2.安全部負責公司臨時用電的安全監督。
3.臨時用電業部門或單位負責所接臨時用電的現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護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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