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18 17:56:57 好文 我要投稿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5篇(合集)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

        1、根據建設部頒發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規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2、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

        2.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可不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但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2.2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

        (1)現場勘查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施工平面中動力設備布置和各種設施的相關位置,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架設方法。

        (3)進行負荷計算。

        (4)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5)繪制單獨的電氣平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6)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7)主要材料、電氣器件數量及進度要求。

        2.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電氣技術員(工長)負責編制。報公司施工管理部審核,副總經理復評、總工程師批準實施。臨時用電安裝結束,必須經驗收后才能送電使用,并辦理手續。

        3、對各類專業人員的要求

        3.1安裝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

        3.2正常的臨時電路運行、維修及管理,各工地應設專業人員負責。該電工的等級應與工程的難易程度和用電設備的技術復雜性相適宜,并持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證件。

        3.3對各類用電人員要求: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用電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照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門。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處理。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妥善處理后進行。

        4、建立安全檔案包括的.內容

        4.1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的內容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資料。

        (3)技術交底資料。

        (4)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5)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和調試記錄。

        (6)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

        (7)定期檢(復)查表。

        (8)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4.2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現場的電氣技術員(工長)負責建立和管理,其中'電工維修工作記錄'由特定維修人填寫,并在用電工程拆除后統一歸檔,交公司施工管理部保管。

        4.3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由項目電氣技術負責人組織檢查,公司檢查時,應復測接地電阻值。

        4.4檢查中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的施工具體要求,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執行。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2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執行jgj64—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編寫“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按其布置。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系統。一、二級配電箱外殼必須設重復接地,三級配電箱在比較集中的地方應設重復接地。

        4、塔吊、龍門架、攪拌機等設備的`金屬部分必須有接地(零)保護。

        5、每臺電氣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漏電保護器應與所控制的設備容量相匹配。

        6、開關箱與二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

        7、各級配電箱內應設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內電氣元件應排列整齊、牢固,配線橫平豎直、美觀,并且綁扎牢固;箱底引出線口應加橡皮絕緣互套,箱門應配鎖。

        8、各級配電箱周圍2米以內不得堆放雜物,并且應設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燈具應采用防水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有保護接零。

        10、手持照明燈具、地下室、金屬容器內、潮濕等場所,照明時必須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電壓。36v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變壓器。金屬外殼有可靠的保護接零。

        11、照明電線不能栓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塔吊等其它金屬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12、架空線路應采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過道路不低于6米。

        13、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

        14、橡皮電纜應采用埋地穿保護管及沿墻或電桿等敷設,在沿墻或電桿敷設時用絕緣子固定,在金屬構件上敷設時,應與金屬構件之間做絕緣處理。

        15、電纜、電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扎固定。

        16、塔吊、龍門架、人貨兩用電梯等起重設備,在超過30米時,應有防雷措施。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3

        施工現場觸電未遂事故時有發生,其原因主要是工地管理不力。制度措施不落實,機電人員檢查督促不力臨時用電搭設沒有認真按“規定”執行,違章操作、線路亂拉等現象所造成的,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和貫徹建設部部頒標準,igi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和igi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下簡稱“規范”。特制訂以下制度,在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規范”的規定,開工前必須認真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

        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或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10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主要內容有:

        1、現場勘察;

        2、確定電源進線和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配電箱、未級電箱裝設位置及線路方向;

        3、負荷計算;

        4、繪制電器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5、選擇導線截面;

        6、制訂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電器防火措施。

        二、加強臨時用電技術管理工作,按照“規范”的規定,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技術人員編制,所隊(廠分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核,處技術主管批準后實施,同時施工現場要建立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其主要內容為:

        1、關于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資料;

        2、關于技術交底資料;

        3、關于安全檢測記錄;

        4、關于電工維修記錄等。

        三、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指導,監督工作。是保證臨時用電生產安全運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觸電傷害事故的重要環節。各級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規范”標準:各單位機電管理人員加強業務學習和指導工作,應組織定期學習“規范”,電氣作業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技術水平,認真按部頒“規范”搞好現場臨時用電搭設,公司有關職能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監督檢查。

        四、施工現場用電必須實行,三相五線制,三級供電、二級保護(總配電箱、分配電箱。未級開關箱)全部要實行鐵制配電箱,嚴禁使用木質配電箱。配電箱內必須設置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分析、隔離電源的.開關電器。配電箱內所有開關電器應與配電線路相對配合。作分路設置,以確保專控,開關箱兩用電設備之間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險”制。防止“一間多機帶來的意外傷害事故。

        五、加強電氣材料管理,對于減少或杜絕電氣傷害事故具有十分重要意義。要嚴禁使用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無廠、無地名的偽劣產品,購買電器材料必須要到省建委推薦的有生產許可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廠家或直銷部購買,嚴禁在市場采購。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4

        (一)臨時用電負責人: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相關標準、規范。對電工及用電人員的操作行為負直接管理責任。

        2、協助項目經理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及有關用電管理制度。

        3、參與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并按審批后的方案組織實施。

        4、負責做好現場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用電知識培訓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自覺做好班前安全活動,及時消除隱患,制止違章、冒險作業。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6、協助項目安全員做好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檢查和驗收工作。

        7、負責組織電工對電器設備進行試驗、檢測和調試。定期對現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提出整改意見并按時進行復查。

        8、負責建立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臺帳等有關安全用電技術檔案。

        (二)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所管項目的臨時用電的`有效使用負主要責任。

        2、努力學習國家安全用電方面的規范、標準、操作規程,熟練掌握安全用電的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3、了解和掌握本工程的作業環境、平面布置、設備數量、型號和性能,嚴格按臨時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專項方案)施工。

        4、臨時用電電線、電氣元件要有合格證,不合格材料嚴禁使用。

        5、負責施工現場用電的日常管理、安全檢查巡視和檢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臨時用電處于良好狀態。

        6、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7、檢修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派專人監護,電箱上鎖并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等警示牌。

        8、嚴格遵守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三)用電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努力學習安全用電規范、標準、專業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自覺遵守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用電中負直接安全操作責任。

        2、對電器用電設備經常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并做好巡查檢查記錄,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重大或特發用電事件,迅速應急處理,及時報告主管技術負責人及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組織力量,緊急處理。

        3、做好所用電器設備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電器設備正常運轉,處于良好狀態。

        4、停止工作或離開作業場所,應切斷電源,鎖好電箱。

        5、在檢修時,必須按用電技術操作規程執行。

        6、正確使用個人的勞動防護用品。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5

        一、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的臨時用電的安全要求和《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臨時用電。

        二、引用文件

        AQ3022-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規范

        AQ3023-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動土作業安全規范

        AQ3028-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業安全規范

        AQ3025-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高處作業安全規范

        AQ3026-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修作業安全規范GB30871-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

        三、臨時用電辦理

        1.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應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2.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裝置生產、檢修施工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四、臨時用電的危害識別

        1.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應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將安全措施填入“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內。

        五、臨時用電審批程序

        1.本公司內部單位的'臨時用電,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到供電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2.本公司以外單位需臨時用電時,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許可證等到供電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須經用電或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

        六、臨時用電的安全措施

        1.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應接入公用電網。

        2.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證。

        3.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4.在開關上接引、拆除臨時用電線路時,其上級開關應斷電上鎖并加掛安全警示標牌。

        5.臨時用電應設置保護開關,使用前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的可靠性。所有的臨時用電均應設置接地保護。

        6.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3)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

        (4)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線路應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m,穿越公路時應加設防護套管。

        (5)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

        (6)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7)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7.供電主管單位應進行每天兩次的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8.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七、《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供電主管部門存檔,第二聯交臨時用電單位保存,第三聯由臨時用電執行人保存。

        2.臨時用電結束后,由用電部門通知電工班在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第一聯簽字注銷。

        3.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2年。

        4.臨時用電時間一般不超過15天,特殊情況不應超過一個月。用電結束后,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八、管理職責

        1.設備動力部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臨時用電管理和審批。

        2.安全部負責公司臨時用電的安全監督。

        3.臨時用電業部門或單位負責所接臨時用電的現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護和管理。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6

        1、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能自然通風,并應采取防止雨雪和動物出入措施。

        2、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3、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4、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配線所用導線截面應根據用電設備的計算負荷確定,但線截面應不小于2.5mm2。潮濕場所或埋地非電纜配線必須穿管敷設,管口應密封。采用金屬管敷設時必須作保護接零。

        5、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半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禁止非專業電工檢查、維修電氣設備,禁止使用非電工絕緣工具檢修電氣設備。

        6、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

        7、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8、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9、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10、宿舍內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內供電設施。

        11、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節日裝飾物等。

        12、宿舍內除允許使用手機充電器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電器的行為,如燒水、做飯、嚴禁使用電褥子、電吹風、電梳子,等發熱電器。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不返還)并處以罰款。

        13、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

        14、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15、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并酌情進行處罰。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7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總容量在50kva以上的,應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概況圖,作為臨時用電的依據,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必須經上級技術部門審批后實施。

        2、施工用電安裝維修或拆除用電工程,必須由專職電工完成,專職電工應經專業安技培訓,持徐州市有關部門頒發的.“電工上崗證”方能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和持過期證件者上崗違章亂干。

        3、每個棟號必須具備2名專職電工,專職電工應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盡職盡責地干好本職工作,棟號電工在施工期間,不準擅自離崗,必須隨時接受崗位檢查,凡電工無故離崗,無專人管理電氣設備,一經查處,一律停止供電或予以罰款處理。

        4、棟號電工每天按時巡視電器設備運行情況,記好漏電是跳記錄,不違章作業,停用的設備應及時拉閘斷電,電氣設備不帶病運行,各種機械設備作好保護接地接零,接地電阻不大于10。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石化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所屬各單位,同時也適用于進入以上單位作業的外來施工單位和人員。

        第三條、本制度管理范圍為各單位正式運行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海上平臺發電設備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可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四條、臨時用電審批程序

        (一)在運行時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必須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二)本企業內部單位的臨時用電,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到供電管理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三)本企業以外單位及本企業下屬多種經營企業需臨時用電時,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許可證等到供電管理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須經用電或施工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

        第五條、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有效期限應與用火作業許可證一致。

        第六條、臨時用電管理

        (一)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由供電審批部門存檔,第二聯交供電執行單位保存,第三聯由臨時用電執行人保存。

        (二)臨時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第一聯由供電執行單位簽字后,由用電執行人交供電主管部門注銷。

        (三)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1年。

        第七條、有自備電源的施工隊其自備電源不得接入電網電源。

        第八條、用電結束后,臨時施工用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立即拆除,由用電執行人所在生產區域的技術人員、供電執行部門共同檢查驗收簽字。

        第九條、臨時用電必須嚴格確定用電時限,超過時限要重新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延期手續,同時辦理相關的繼續用火作業許可證手續。

        第十條、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方可施工。嚴禁擅自接用電源,對擅自接用的按嚴重違章和竊電處理。電氣故障應由電工排除。

        第十一條、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供電電壓等級正確選用,所用的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

        (一)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應采用五線制。

        (三)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采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

        (四)采用暗管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志”及安全標志。電纜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

        (五)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配電箱要有編號和防雨措施,配電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

        (六)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內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七)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第十二條、臨時供電執行部門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第十三條、對臨時用電設施要有專人維護管理,每天必須進行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

        第十四條、臨時用電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定,不得變更臨時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現違章用電,供電執行單位有權予以停止供電。

        第十五條、臨時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執行單位停電,由原臨時用電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其他單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單位負責。

        第十六條、臨時用電單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單位轉供電。

        第十七條、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是臨時用電作業的依據,不得涂改、不得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期為一年。

        第十八條、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原《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同時廢止。各企業根據本制度,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負責解釋。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9

        1.加強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對全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施工現場按施工平面布置圖和臨時用電安全規定進行布線安裝。

        2.現場各種電氣設備未經檢查合格不準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必須保證正常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3.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搭設防雨罩棚,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檢測絕緣試運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配電箱必須堅固、完整、嚴密,箱門加鎖,箱門上要涂紅色危險標志,箱內不得有雜物,配電箱要按配電級別順序編號。

        5.落地配電箱柜下地面應平整,防止水淹、土埋,箱柜附近不準堆放雜物。

        6.施工現場的照明線路全部采用護套線管敷設,辦公區、生活區、工作棚、場地照明分路設置分路控制,燈炮距地面2.50m以上。

        7.凡使用或操作電動機械的專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用電的技術教育,了解電氣常識,懂得電氣性能,正確掌握操作方法。

        8.從事電氣作業的'電工人員,身體素質應正常,責任心要強,并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時必須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對操作工具要定期檢查,按規定操作,不可帶電作業。

        9.必須安排身體健康、精神正常、責任心強的人員從事用電機械設備的操作使用。操作機械設備必須有操作證。

        10.用電機械設備工作結束或停工一小時以上,必須將開關箱斷電、上鎖、保護好電源線和工具。

        11.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由專業電工先進行試運轉,正常后交給操作人員使用。

        12.值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并做好值班記錄。

        13.施工現場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規范》(jgj46-88)的規定。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0

        1目的:為加強公司用電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產,制訂本辦法。

        2名詞解釋

        2.1作業方:指實施具體作業操作的公司基層班組或施工承包商。

        2.2臨時用電作業:指生產中施工、檢修等過程中臨時性使用220v/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的作業;6kv及以上的高電壓臨時用電,不適用本規定。

        3臨時用電作業危害識別

        3.1臨時用電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制定臨時用電作業方案,方案中進行臨時用電作業危害因素識別、風險評價,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明確工作任務及作業要求。

        3.2將安全措施填入《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內。

        3.3臨時用電作業方案和《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應一起上報。

        4臨時用電作業辦理程序

        4.1臨時用電作業由作業方提前一天制定出臨時用電作業方案,填寫《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經作業部門安全員審核合格后,部門負責人審批。

        4.2負責審批人員,應對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簽發《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5臨時用電作業方案

        5.1.1臨時用電作業由作業方提出申請,并編制《臨時用電作業方案》按程序報送;

        5.1.2《臨時用電作業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作業內容:用途;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用電負荷計算說明;臨時用電負荷所在變壓器的編號及容量。

        (2)技術措施;

        (3)風險識別和應急措施;

        (4)現場安全環保措施。

        6臨時用電作業安全措施和要求

        6.1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及線路作業,必須由相應資質專業人員進行。

        6.2臨時用電電纜必須絕緣良好無損,保持絕緣強度,在施工場所穿越車輛、行人通行處,應采取保護措施。架空臨時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

        6.3嚴禁各類移動電源及外部自備電源接入電網;動力和照明線路宜分路設置。

        6.4對于臨時用電線路,使用中應派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用完后應立即拆除。

        6.5臨時用電線路在電源側及操作的地方應裝置開關、插銷及熔斷器,這些裝置裝在戶外,應有防雨箱子保護。

        6.6若遇臺風、暴雨等特殊情況,應視具體情況可暫切斷臨時電源,待風雨過后,應對線路仔細檢查一遍,確認無問題后,方向恢復送電。

        6.7臨時用電線路嚴禁利用大地作中性線。

        6.8臨時用電線路安全技術應符合jgj4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6.9室外的臨時用電配電盤(箱)及開關、插座應有防水措施。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1.5m。

        6.10移動工具、手持工具等用電設備應有各自的電源開關。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開關直接控制二臺或二臺以上用電設備。

        6.1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需要作保護接地,且接地電阻要符合相關規定,在電源進線處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6.12臨時照明用行燈電源應采用安全電壓供電,且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在特別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在易燃易爆場所施工,行燈必須為防爆型。

        6.13在易燃、易爆生產作業場所應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開關、配電箱和電氣設備,臨時用電的停送電操作,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在非防爆區域內進行。

        6.14臨時用電設備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

        (2)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3)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4)臨時電源暫停使用時,應在接入處斷開電源;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時,應先斷開電源;

        (6)配電箱內外應保持整潔、干燥。

        6.15對夜間有車輛通行的施工場所,必須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其電源應設在施工現場電源總開關的前側。

        6.16臨時用電單位不得變更用電地點和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生此類現象,供電單位有權停止供電。

        6.17結束臨時用電

        (1)臨時用電結束后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由其進行電量核查;

        (2)臨時用電設備拆除后應恢復電力設施原狀。

        7臨時用電作業人員職責

        7.1持有經審批同意、有效的《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方可進行臨時用電作業。

        7.2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內容,臨時用電環境,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中的安全措施。

        7.3對《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上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后,方可進行臨時用電作業。

        7.4對違反本辦法強令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并向上級報告。

        7.5在作業中如發現情況異常或感到作業無法進行等情況時,應暫停作業。

        8臨時用電作業負責人職責

        臨時用電作業負責人由作業方現場作業指揮人擔任,其安全責任如下:

        8.1作業負責人是臨時用電作業的直接組織者,對安全作業負直接領導責任;

        8.2認真督促監護人和作業人員等履行安全責任,檢查作業前安全措施,確認落實后在《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上簽字;

        8.3臨時用電作業前,作業負責人必須對所有參與臨時用電作業的人員進行臨時用電作業方案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提示;

        8.4作業過程中,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三違'行為,有批評、制止或處罰權,發現不能保證作業安全或接到作業監護人異常報告時,有權停止作業;

        8.5作業結束后,作業負責人應負責恢復。

        9臨時用電作業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由作業方派出作業現場監護人。作業監護人的安全責任如下:

        9.1服從作業負責人的領導,有責任守護作業人員安全;

        9.2必須全面了解作業內容,臨時用電環境,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9.3作業監護人應熟悉應急預案,并能及時發現和處理異常情況;

        9.4作業前,必須對照《臨時用電作業方案》逐項檢查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落實后在《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上簽字;

        9.5堅守崗位,發現不能保證作業安全時,有權提出暫不作業;

        9.6作業結束后,作業監護人要進行恢復核實。

        10臨時用電作業監督的安全責任

        由作業部門派出作業監督人,作業監督的安全責任如下:

        10.1必須全面了解臨時用電作業過程及用電環境,對作業安全負直接監督責任;

        10.2熟悉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能夠及時發現突發風險,具有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

        10.3臨時用電作業前,必須對照《臨時用電作業方案》逐項檢查安全保證措施和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確認符合后在《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上簽字并在作業過程中保管《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10.4堅守崗位,監督作業負責人、作業監護人、作業人的作業,發現有違反《臨時用電作業方案》既定程序的行為,有權暫停作業;

        10.5遇作業負責人、作業監護人、作業人嚴重違章,作業管理無法保證安全等情況,作業監督人有權停止作業、收回《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并向公司安全部門報告;

        10.6作業結束后,作業監督要進行最終復核。

        11附則

        11.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份,安全保衛部、作業部門、作業方各一份。

        11.2《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應存檔保存一年以上。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1

        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臨時用電及合格制度、職責要求及《廠區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本制度不適用于公司固定用電作業場所。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JGJ 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GB/T 13869 《用電安全導則》

        GB 50052《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

        GB 5019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

        3、術語和定義

        本制度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 、低壓

        交流額定電壓在1 kV及以下的電壓。

        3.2、高壓

        交流額定電壓在1 kV以上的電壓。

        3.3、安全了變壓器

        為安全特低電壓電路提供電源的隔離變壓器。

        它的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至少由相當于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絕緣隔離開來。

        它是專門為配電電路、工具或其他設備提供安全特低電壓而設計的。

        3.4、開關箱

        末級配電裝置的通稱,亦可兼作用電設備的控制裝置。

        3.5、外露可導電部分

        電氣設備的能觸及的可導電部分。它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但在故障情況下可能帶電。

        3.6、人工接地體

        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體。

        3.7、外電線路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配電線路以外的電力線路。

        4 、臨時用電作業危害識別

        4.1、臨時用電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4.2、將安全措施填入“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內。

        5 、臨時用電作業要求

        1.1、為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促進建設事業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范圍為各單位正式運行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電源。

        1.3、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應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1.4、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裝置生產、檢修施工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6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辦理程序

        6.1、本企業內部單位(以廠為單位)的臨時用電,由用電單位持“施工作業單”、“特種作業(電工)操作證”到電檢車間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6.2、本企業以外單位所需臨時用電,必須由用電單位向企業機動部門提出臨時用電申請,由機動部門批轉電檢車間組織實施。施工單位負責人持“施工作業單”、“特種作業(電工)操作證”到電檢車間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6.3、在用火管理范圍內的臨時用電,用電單位必須先辦理施工地點及電源箱處的“用火作業許可證”,然后再申辦“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6.4、電檢車間負責人應對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簽發“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6.5、臨時用電主要安全措施和其他補充安全措施,由供電執行人負責確認簽字;

        6.6、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7、作業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停電,施工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并由供電執行人組織施工單位對現場進行驗收,合格后分別在“完工驗收”一欄簽名。

        7、臨時用電作業安全措施

        7.1、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應接入公用電網;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2

        一、基本原則

        1、建筑施工現場的電工、電焊工屬于特種作業工種,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其他人員不得從事電氣設備及電氣線路的安裝、維修和拆除。

        2、建筑施工現場必須采用YN—S接零保護系統,即具有專用保護零線(PE線)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線制系統。

        3、建筑施工現場必須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置。

        4、施工現場的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即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自己專用的開關箱,專用開關箱內必須設置獨立的隔離開關和漏電保護器。

        5、嚴禁在高壓線下方搭設臨建、堆放材料和進行施工作業;

        在高壓線一側作業時,必須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離,達不到上述距離時,必須采取隔離防護措施。

        6、在宿舍工棚、倉庫、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飯煲、電水壺、電爐、電熱懷等較大功率電器。如需使用,應由項目部安排專業電工在指定地點,安裝可使用較高功率電器的電氣線路和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電爐、電熱棒等。

        7、嚴禁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源,非專職電工不準亂接或更換熔絲,不準以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保險)絲。

        8、嚴禁在電線上涼衣服和掛其他東西等。

        9、搬運較長的金屬物體,如鋼筋、鋼管等材料時,應注意不要觸到電線。

        10、在臨近輸電線路的建筑物上作業時,不能隨便往下扔金屬類雜物;更不能觸摸、拉動電線或電線接觸鋼絲和電桿的拉線。

        11、移動金屬梯子和操作平臺時,要觀察高處輸電線路與移動物體的距離,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再進行作業。

        12、在地面或樓面上運送材料時,不要踏在電線上;停放手推車、堆放鋼模板、跳板、鋼筋時不要壓在電線上。

        13、在移動有電源線的機械設備,如電焊機、水泵、小型木工機械等,必須先切斷電源,不能帶電搬動。

        14、當發現電線墜地或設備漏電時,切不可隨意跑動和觸摸金屬物體,并保持10m以上距離。

        二、安全電壓

        1、安全電壓是指36V以下特定電源供電的`電壓系列安全電壓是為防止觸電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電源供電的電壓系列,分為36V、24V、12V和6V四個等級,根據不同的作業條件,選用不同的安全電壓等級。建筑施工現場常用的安全電壓有12V、24V、36V。

        2、特殊場所必須采用電壓照明供電以下特殊場所必須采用安全電壓照明供電:

        (1)室內燈具離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燈具,一般潮濕作業場所(地下室、潮濕室內、潮濕樓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溫、導電灰塵等)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

        (2)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24V。

        (3)在特別潮濕的場所,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導電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燈具等,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三、電線的相色

        1、正確識別電線的相色

        電源線路可分工作相線(火線)專用工作零線和專用保護零線。一般情況下,工作相線(火線)帶電危險,專用工作零線和專用保護零線不帶電(但在不正常情況下,工作零線也可以帶電)。

        2、相色規定

        一般相線(火線)分為A、B、C三相,分別為黃色、綠色、紅色;工作零線為黑色;專用保護零線為黃綠雙色線。

        嚴禁用黃綠雙色、黑色、籃色線當相線,也嚴禁用黃色、綠色、紅色線作為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

        四、插座的使用正確使用與安裝插座

        1、插座分類

        常用的插座分為單相雙孔、單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選用安裝接線

        (1)三孔插座應選用“品字形”結構,不應選用等邊三角形排列的結構,因為后者容易發生三孔互換造成觸電事故。

        (2)插座在電箱中安裝時,必須首先固定安裝在安裝板上,接地極與箱體一起作可靠的PE保護。

        (3)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較粗的一個孔),必須置在頂部位置,不可倒置,兩孔插座應水平并列安裝,不準垂直并列安裝。

        (4)插座接線要求:對于兩孔插座,左孔接零線,右孔接相線;對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線,右孔接相線,上孔接保護零線;對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護零線,其他三孔分別A、B、C三根相線。

        五、“用電示警”標志

        正確識別“用電示警”標志或標牌,不得隨意靠近、隨意損壞和挪動標牌。

        顏色使用場所常用電力標志紅色

        配電房、發電機房、變壓器等重要場所高壓示警標志字體為黑色,箭頭和邊框為紅色

        需高壓示警場所配電房示警標志字體為紅色,邊框為黑色(或字與邊框交換顏色)配電房或發電機房維護檢修示警標志底為紅色、字為白色(或字為紅色、底為白色、邊框為黑色)維護檢修時相關場所

        其他用電示警標志

        箭頭為紅色、邊框為黑色、字為紅色或黑色

        其他一般用電場所

        進入施工現場的每個人都必須認真遵守用電管理規定,風到以上用電示警標志或標牌時,不得隨意靠近,更不準隨意損壞、挪動標牌。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加強臨時用電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外來施工單位、公司范圍內臨時用電作業的安全管理。

        3、定義

        臨時用電是指基建工地及其他需在供電部門正式運行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

        4、臨時用電作業安全措施及要求

        4.1作業執行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4.2作業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停止送電,施工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4.3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應接入公司電網。

        4.4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證。

        4.5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3)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孤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架上。

        (4)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線路應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m,穿越路面時應加設防護套。

        (5)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固關閉。

        (6)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4.6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4.7供電單位應進行每天至少兩次的巡回檢查,建立檢查和隱患記錄,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配送電單位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4.8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5、《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5.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主要內容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應清楚的標明申請作業單位、工程名稱、施工單位、施工地點、用電設備及功率、電源接入點、工作電壓、臨時用電人、電工證號、臨時用電時間、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5.2《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審批程序和終審權限

        (1)外來施工需臨時用電時,應向公司電力設施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持《電工作業操作證》到安監部領取《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人負責填寫安全措施并得到臨時用電負責人簽字、報經公司電力設施主管部門確認,電力設施主管部門負責批準簽發。

        (2)公司其他部門進行臨時用電時,用電單位負責人到公司電力設施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電力設施主管部門到安監部領取《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作業執行人負責填寫安全措施,作業現場負責人對措施進行確認簽字后,由臨時用電單位審核簽字,電力設施主管部門負責簽發。

        5.3《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留存

        (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由安監部保管,辦理臨時用電申請時到安監部領取。

        (2)《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份,一份送安監部備案;一份送電力設施主管部門留存,一份交作業現場執行人。臨時用電作業完成后,作業現場執行人將作業證交到安監部存檔,存檔期限為1年。

        6、相關記錄

        6.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4

        為了保證施工正常進行,保證電氣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工作時穿戴好勞動保護絕緣用品,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

        2、電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懂得安全操作規程,思想品德不錯。

        3、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帶電作業。

        4、定期檢查線路與電氣設備,電氣元件是否不錯,保證絕緣強度不錯,設備停用后,配電箱電源斷電拉閘隨時上鎖。

        5、使用機械安全閘時,必須向附近人員明確提出警示,修理電氣設備時,必須斷電,在所控制的開關上掛警告牌,禁止設備帶“病”運轉。

        6、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配電箱、保護零線,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7、電氣設備與配電箱的拆裝必須由電工操作,并作妥善處理,其他人員(非電工)無權拆裝。

        8、絕緣工具及儀表等,電工人員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作定期檢查、校驗。

        9、電氣設備、配電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靈敏可靠,防護設施齊全,消防器材定期檢查、試驗。

        10、保護零線,地線連接牢固可靠,重復接地定期測試。

        11、不安全的場地采用安全行燈電源36伏以下。

        12、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5

        恢復、暫停、銷戶用電申請表

        表類:深供電營表01

        受理單號:

        客戶名稱

        合同帳戶

        用電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固定

        電話

        移動電話

        申請

        事項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申請表中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并已閱知背書內容,特此確認。

        用電客戶:(單位蓋章)

        經辦人:

        申請日期:*年*月*日

        以上信息由用戶填寫,以下信息由供電企業填寫

        受理登記

        事

        項

        附件:

        □身份證

        □單位證明

        □銀行存折

        □委托銀行代扣電費合同書

        □電氣試驗合格報告

        □其它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料齊全,受理申請。

        受理人:

        營業廳:

        日期:*年*月*日

        備注

        請細閱背面業務規定

        業務規定

        (一)定義

        1.暫停:是指用電客戶暫時停止全部或部分受電設備用電。

        2.恢復:

        是指用電客戶暫停或減容期滿,用戶要求重新啟用暫停或減容的用電設備。

        3.銷戶:是指客戶停止全部供電容量,并與供電企業終止供用電關系。

        (二)暫停業務規定

        《供電營業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

        1.減容期滿的后的用戶及新裝、增容用戶,二年內不得申辦減容或暫停。如確需繼續辦理減容或暫停的,減少或暫停部分容量的基本電費應按百分之五十計算收取。

        《供電營業規則》第二十四條規定:用戶暫停,須在五天前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供電企業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用戶在每一日歷年內,可申請全部(含不通過受電變壓器的高壓電動機)或部分用電容量的暫時停止用電兩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計暫停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季節性用電或國家另有規定的用戶,累計暫停時間可以另計;

        2.按變壓器容量計收基本電費的用戶,暫停用電必須是整臺整組變壓器停止運行。供電企業在受理暫停申請后,根據用戶申請暫停的日期對暫停設備加封。從加封之日起,按原計費方式減收其相應容量的基本電費;

        3.暫停期滿每一日歷年內累計暫停用電時間超過六個月者,不論用戶是否申請恢復用電,供電企業須從期滿之日起,按原合同約定的容量計收其基本電費。

        4.在暫停期限內,用戶申請恢復暫停用電容量用電時,須在預定恢復日前五天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暫停時間少于十五天者,暫停期間基本電費照收;

        5.按最大需量計收基本電費的用戶,申請暫停用電必須是全部容量(含不通過受電變壓器的.高壓電動機)的暫停,并遵守以上1至4項規定。

        (三)恢復業務規定

        1.用電客戶恢復用電恢復用電應在五天前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對減容或暫停的受電設施檢修或試驗合格后方能恢復用電。

        2.《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條的有關規定:用戶擅自使用已經在供電企業辦理暫停使用手續的電力設備或者擅自啟用已經被供電企業查封的電力設備、擅自超過合同約定的容量用電,屬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擾亂正常供電、用電秩序的行為,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第4項的規定處理。

        (四)銷戶業務規定

        《供電營業規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用戶銷戶,須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供電企業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銷戶必須停止全部用電容量的使用。

        2.用戶已向供電企業結清電費。

        3.查驗用電計量裝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戶線和用電計量裝置。

        4.解除供用電關系。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1-18

      臨時用電安全責任協議05-31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1-17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優)11-17

      【薦】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5篇11-17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合集15篇)11-18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大全15篇】11-17

      臨時保姆作文09-17

      臨時交警作文07-23

      大病臨時救助03-11

      久久亚洲中文字幕精品一区四_久久亚洲精品无码av大香_天天爽夜夜爽性能视频_国产精品福利自产拍在线观看
      <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日本亚洲欧美另类在线图片区 | 日韩精品旡码一区二区三区 | 亚洲午夜久久久久久久久久 | 最新国产精品拍自在线观看 | 亚洲成a影片在线观看 | 日本精品专区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