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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發展,根據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及集團有關要求,結合國內建筑施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從事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適合本規定。
第二章安全組織機構
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并設安全辦公室,負責本項目經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辦公室人員(安全員)協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抓好項目安全措施的落實、進行現場巡回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
現場最少設置2名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安全工作。現場安全員要選擇責任心強,并有相應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并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安全員要按規范要求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好檢查記錄。
安全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并落到實處,安全管理機構不得隨意撤并,現場安全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公司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經常對各級領導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注重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本企業、部門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四)組織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落實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對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獎懲。
第二條公司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協助經理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制度;
(二)領導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體施工方案、工程生產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三)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交流會、現場會;
(四)領導組織進行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五)負責并主持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三條總工程師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特殊復雜工程的施工方案時,明確提出指導性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嚴格審查施工中各環節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組織有關施工人員進行性能、特點、安全技術等作業交底,并制訂相關操作方法或規程;
(五)參與職工傷亡事故的技術性調查,并要求有關部門制訂技術防范措施。
第四條安全科(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有關部門制訂、修改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制度、規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指導、督促項目部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安全檢查,指導并監督項目部對隱患進行整改。發現重大事故險情時有權停止作業,令職工撤離現場,并及時上報;
(五)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對項目部和個人進行安全獎勵和處罰;
(六)做好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五條辦公室、工程部、技術部、設備部和財務部等職能部門應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認真執行,對各自管轄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六條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一)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經營承包的重要指標;
(二)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項目、班組安全保證體系;
(三)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努力創造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并予以解決;
(五)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現場組織調查、并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
(六)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要按通知書有關要求對隱患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完成情況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
(七)支持安全員工作、積極發揮其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第七條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對本項目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要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資料,交工段長和安全員,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
(三)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從技術上提出解決方案。
第八條施工員和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對本工段、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負責組織本工段、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督促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三)堅持開展班組安全活動,認真進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和冒險蠻干;
(四)經常進行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第九條職工安全生產守則
(一)認真執行本項目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自覺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
(三)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四)工作前對所用的設備和機具要進行認真檢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和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
(六)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設施、安全標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動。
第四章安全生產教育
第一條項目部應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科學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條項目部根據工程需要不定期組織項目主管生產領導、有關技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或培訓;每年組織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訓。
第三條項目部對新參加工作職工及轉崗、復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情況,其培訓資料要齊全、完整,簽認記錄要及時歸檔。
第四條項目部應利用各種形式對職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記錄備查。
第五章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第一條現場綜合安全管理
(一)確定工程后,項目經理部要根據工程現場環境,首先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區、辦公區和生活區進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現場要根據所承擔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設置“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體平面圖;
(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消防、交通、環境保護等法規和相應技術規范,制定項目的有關規定并采取具體措施予以落實;
(四)在市區主要路段、人車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莊施工時,現場應設圍擋,并對施工現場實施封閉式管理。
(五)現場物料要按規定碼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嚴禁靠近圍護墻及建筑墻壁堆放。大型模板應按施工平面圖指定位置分類存放;
(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學習證上崗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第二條現場施工安全管理
(一)開挖土方前,必須掌握地質和地下設施等情況,并由技術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在安全員監督下方可開挖施工,地下各種管線應采取相應保護措施,以防挖壞;
(二)安全技術交底資料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
(三)深槽和較深溝坑施工須進行專項設計和支護,坑槽周邊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機械,如施工機械確須在坑槽邊作業時,應對機械作業范圍內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條現場運輸道路管理
(一)機動車輛在施工現場內行駛、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和人員,減速慢行,確保安全;
(二)嚴禁人貨混裝、裝運各種材料、物件要綁牢,自卸車斗內不準載人;
(三)機動翻斗車在施工現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向、制動機構及燈光、信號等裝置應齊全、靈敏、可靠。行車時嚴禁載人。往溝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四)使用手推車、要保持安全距離、裝物要牢靠、適度。
第四條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挖掘機、吊車等機械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臂桿回轉半徑內和吊鉤下嚴禁站人;
第五條安全技術交底
(一)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應按下列程序執行: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門意見后,經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發后實施;
(二)安全交底具體步驟: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項目部和班組各執1份。班組長組織全體參與該項施工的職工接受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的現場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并履行交底的簽認手續。專職安全員應現場監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做書面記錄備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安全用電
(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規定建立安全技術制度;
(二)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三相五線)接零保護系統。臨時線路的架設要符合有關要求。配電箱要按集團規定要求設置,用電設備要采用一機一閘,電氣開關、插頭、插座應完好,加箱上鎖,且有防雨、防漏電裝置。熔斷器按額定負荷裝設;
(三)施工現場動力、照明線路的架設及使用的電器設備均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線路跨越道路時,應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護;
(四)移動式電動機具,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配置防漏電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并裝漏電保護器,初次使用手持電動工具者要在有經驗人員監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第六章安全檢查
第一條公司堅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并及時采取整改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條項目部每年組織2次由公司主要領導帶隊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及時通報項目部。
第三條項目部應每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小組成員對工地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覆蓋面要達到100%,并要有檢查記錄。
第四條作業班組應每旬自行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安全值日員應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第五條檢查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執行情況、基礎管理工作、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防護裝置的使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穿戴情況;操作規程執行情況以及各種事故隱患等。
第六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由檢查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有關責任人員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第七章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第一條職工在從事用人單位指派的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傷、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項目部、公司應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站和其他相關部門,按規定填報"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報表",并做好事故善后處理。
第二條項目部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對事故責任人要進行處理,對隱患進行整改,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條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序按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會同企業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會、檢察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四條公司對項目部的職工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結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章附 則
第一條本規定與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或行業規定為準。
第二條項目部可根據各自具體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并報公司備案。
第三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生產部門負責解釋。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
為提高對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發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公司財產損失,保障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應急救援范圍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群死群傷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產生重大影響的各類生產事故。包括因工程質量產生的事故、施工現場毗鄰建筑坍塌、土方坍塌、架體倒塌等事故。
二、報告程序及內容
(一)報告程序
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負責人或有關人員立即報告公司負責人。公司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綜合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30分鐘。
(二)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發生特大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與事故發生地應急救援小組協調,組織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盡職盡責。當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后,領導小組成員要迅速到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四、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項目部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三)各項目部及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五、保障措施
(一)各項目部要結合本項目部實際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并報公司備案。
(二)各項目部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存在主要危險源的部門,其部門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三條對主要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管理部門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舉報。
第四條對新產生的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負責人應當及時報送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第五條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主要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第六條安全管理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現場安全員或現場負責人對從業人員應當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
第七條安全管理部門或現場負責人應當將主要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單位和人員。
第八條各施工單位應當在主要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主要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九條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監控,對重要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保養維護,并記錄在案上報機械部和安全部門進行備案。
第十條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和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報送安全部門。
第十一條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主要危險源,各施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及時報告安全部門或有相關監督安全職責的部門。
第十二條安全部門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基本情況;
(二)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三)應急設備與設施;
(四)應急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五)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七)培訓與演練。
第十三條安全部門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第十四條安全部門應當建立主要危險源監控和管理系統,對主要危險源實施分級監控,并對各類信息實施動態管理。
第十五條安全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主要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排除。
第十六條安全部門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并幫助生產經營單位對主要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管理與監控。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明確安全保證資料收集的范圍,規范安全保證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施工過程中各級單位安全保證資料的管理。
3.名詞解釋
(無)
4.責任
項目部安監部負責項目部安全保證資料的建立、保存和整理,并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安全保證資料的管理。
5.管理規定
5.1安全資料管理范圍
5.1.1項目部應收集和保存的資料
5.1.1.1職業安全衛生、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5.1.1.2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關于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主要包括:
(1)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體系管理手冊
(2)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體系程序文件
(3)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體系作業文件
(4)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實施細則
(5)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6)項目部安全管理運行規則
(7)職工安全違章處罰暫行規定
(8)關于建立、健全“電力建設安全風險、安全監督制約、安全教育激勵機制”的意見及實施細則
(9)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關于工傷事故和安全違規責任者的處罰規定
(10)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關于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上報的規定
(11)關于印發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安全獎懲實施辦法的.通知
(12)對安全事故責任者的處罰處理暫行規定
5.1.1.3安全培訓教育類,主要包括:
(1)專職安監人員登記表AQ-25
(2)包工隊職工體檢表AQ-05
(3)培訓辦班登記表
(4)培訓辦班記錄表
(5)三級安全教育的教材
(6)三級安全教育考試答卷
(7)安全教育考試登記臺帳AQ-07
(8)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片
(9)安全考試統計臺帳
(10)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AQ-15
(11)高處作業職工體檢表AQ—17
5.1.1.4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類,主要包括:
(1)安全防護用品使用管理臺帳AH-FH11-01(AQ—10)
(2)勞動防護用品申請計劃
(3)勞動防護用品進貨臺帳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登記臺帳
(5)勞動防護用品預算單
5.1.1.5工作會議類,主要包括:
(1)安全工作會議(安全例會)記錄AQ-16
(2)安全檢查會議紀要
(3)相關的會議紀要
5.1.1.6安全檢查驗收類,主要包括:
(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表(建設部)
(2)電力部安全檢查表
(3)定期安全檢查記錄AQ—11
(4)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不符合糾正通知單AH-SG14-03(AQ-09)
(5)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不符合糾正反饋單AH-SG14-04
(6)不符合項管理臺帳AH-SG14-01
(7)違章記錄管理臺帳AH-SG14-02(附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安全違章處罰通知單)
(8)糾正與預防措施計劃AH-SG14-05
(9)檢驗狀態標識標簽
(10)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安全檢查表
5.1.1.7安全設施類,主要包括:
(1)安全網支掛驗收表AQ—12
(2)“四口”及臨邊防護驗收表AQ—13
(3)移動安全防護設施申請表(AQ-24)
(4)安全防護設施制作驗收入庫清單AH-SS11-01
(6)安全設施預算單
(5)安全設施發放登記臺帳
5.1.1.8事故管理,主要包括:
(1)工傷事故登記臺帳
(2)事故分析處理及報告書
(3)《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建設系統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5)《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職工工傷事故月份匯總審核報表》
5.1.1.9現場環境管理,主要包括:
(1)環境因素調查表AH-HJ02-01
(2)環境因素評價表AH-HJ02-02
(3)重大環境因素極其控制計劃清單AH-HJ-02-03
(4)采暖鍋爐環保驗收報告
(5)采暖鍋爐檢查表AQ—22
(6)環境檢測記錄AH-Jx13-02
5.1.1.10現場施工用電管理,主要包括:
(1)臨時用電巡查記錄表AH-SD11-01
(2)施工用電線路系統驗收表AQ—18
(3)電氣設備安裝驗收表AQ—19
(4)絕緣電阻測驗表AQ—20
(5)臨時用電申請單AH-SD11-02
(6)漏電保護器測試記錄AH-SD11-03
5.1.1.11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主要包括:
(1)項目部文明施工目標分解系統圖AQ—035.1.1.12危險辯識及處理(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方案管理)
(1)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管理方案檢查記錄AH-MB04-01
(2)環境目標、指標、管理方案AH-MB04-02
(3)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控制計劃表AH-MB04-03
(4)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重大危險因素月控制計劃AH-ZW02-004
5.1.1.13周轉性材料,主要包括:
(1)腳手架驗收表AQ—14
(2)模板工程驗收表
(3)模板工程拆模申請表
5.1.1.14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2)安全措施計劃實施記錄
(3)作業指導書
(4)安全技術交底
(5)安全技術交底統計表AQ—23
(6)安全施工交底簽證書AQ—26
(7)安全施工作業票
AQ-215.1.1.15安全管理類,主要包括:
(1)項目部安全保證體系管理網絡圖AQ-01
(2)項目部安全目標分解系統圖AQ-02
(3)《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況月報表》
(4)包工隊使用情況統計表AQ-08
(5)分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AQ-04
(6)安全文件登記表AQ-27
(7)安全文件發放登記表AQ-28
(8)安全獎勵登記臺帳AQ-30
(9)相關的總結、活動記錄
(10)交流與協商管理臺帳AH-xJ08-003
(11)計量器具管理臺帳AH-Jx13-04
5.1.1.16業主、監理、地方政府監督部門要求的記錄
5.1.2施工隊伍應收集和保存的資料,主要包括:
(1)站班會記錄
(2)每周安全學習記錄
(3)本單位目前安全管理網絡
(4)作業指導書
(5)安全交底
(6)安全文件及登記表
(7)不符合整改通知書
(8)不符合登記臺帳
(9)整改反饋單
(10)每日安全巡查記錄(工作日志)
(11)安全違章處罰登記
5.2項目部安全保證資料的收集、整理
5.2.1安全內業管理員到公司安監部領用已做完符合性評價的國家、部門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在包頭以外地區施工時,不需領用包頭市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5.2.2安全內業管理員收集施工所在地方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監理、業主的相關規定,同時由安監部部長組織對這些規定進行符合性評價。
5.2.3施工過程、安全管理和安全監察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記錄,各級責任人員應按職責規定認真填寫,記錄的書寫字跡要清楚、工整,版面整潔,不得使用易褪色的書寫材料(如鉛筆)書寫和繪制,交由安監部安全內業管理員保存,安監部安全監察員負責監督,記錄所需的表樣由安監部提供。
5.2.4安全內業管理員應于一項活動全部完成或周期較長的在一階段后,及時整理(裝訂、編目、立卷)記錄,以便于存取及檢索,同時,有義務催促安全監察員及時收集相關的記錄。
5.2.5安全內業管理員收集記錄應完整,如活動記錄包括方案→制定措施(計劃)→實施→驗證→改進;檢查記錄應包括計劃→實施策劃→檢查→整改→驗證,各階段的記錄均包括在內。
5.2.6安全內業管理員應及時收集各相關方的相關記錄。
5.2.7需要移交業主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的相關記錄,由安監部安全內業管理員負責整理,并交由工程部統一組卷移交。
5.3保管、歸檔
5.3.1項目部安全保證資料由安監部安全內業管理員負責保管。
5.3.2安全內業管理員應采用文件柜、文件盒保存資料,并注意防潮、防霉,確保資料不丟失、不損壞、不變質。
5.3.3與工程相關的記錄保管期限按《工程文件資料收集歸檔辦法》執行,其它記錄的保存期按公司檔案室規定執行。
5.3.4記錄歸檔應做到齊全、完整、整潔、裝訂整齊,符合要求。
5.4借閱
5.4.1所有資料的借、閱,必須通過安全內業管理員,閱覽完成應及時退還安全內業管理員;如需要借出的資料,必須填寫資料借出登記表,并由借用人簽字,安全內業管理員有義務催促借用人及時退還資料。
5.4.2所有資料需要借出,必須通過安監部安全監察員及以上人員的批準;外單位需要借閱資料,由安監部部長批準
6.相關程序及規定
6.1國電電源[20xx]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
1、項目部的各種責任制、管理制度上墻,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如出現失誤或造成損失的,按情節輕重處罰當事人。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護用品,嚴禁違章作業,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保證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3、臨時防護設施的搭設設備必須按程序、按規范進行操作,否則按照公司的處罰條例進行雙倍處罰當事人或當事班組。
4、施工現場物件堆放應整齊有序,嚴禁亂堆亂放,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文明衛生責任到人。各班組的物料在制作現場要按規格分類堆放,嚴禁無隨地無序堆放。
現場具體規定如下:
A、工地規章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與不規范的50元
(2)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違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擔直接損失,外罰款100元。
(4)機械防護不當的50元
(5)打架斗毆、酒后操作與偷盜現象的上不封頂1000元。
(6)不按規定及時報驗的50元
(7)不經批準隨便進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況不按時完成工地形象進度的'每延誤一天500元,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9)不服從門衛人員檢查的200元
(10)班組點名遲到一次50元
B、工地現場文明制度(不按規定地點堆放物料和現場混亂的)
(1)班組分管衛生檢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內被子疊放不整齊或衛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鋪等用具嚴禁用工地材料制作臺凳,在宿舍區檢查發現有施工材料罰款500元
(4)攪拌機及現場沒及時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與機械防護修理制度
(1)不按規定下料造成浪費的,處以原材料單價的兩倍罰款100元起
(2)按定額核算每個單項工程材料節約獎,節約材料獎材料價20%,浪費罰材料價20%
D、工地質量罰款與返工制度
在上級主管部門監理的安全檢查中發現
(1)架子一處搭設不規范50元
(2)對連續三次完成工地辦公室的施工進度計劃且一次性驗收合格的班組,獎勵現金500-1500元。
(3)班組自檢后報告工地驗收一次性不過、須進行整改的罰款200元,二次報驗依舊不合格的加倍處罰你以此類推。
5、本工地按重獎輕罰的原則執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會,天天學安全、天天講安全,做到每一項工作都應有安全技術交底,把安全身產落到實處,各種手續要齊全,嚴禁待簽字,代簽字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7、項目部安全員在巡檢,月檢安全檢查中被公司獎罰的,項目部將按公司獎罰金額的30%分管安全員和施工隊長,以確保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8、以上各項如連續出現二次的,依次處罰標準加倍,以后每出現一次處罰一番。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安全責任制
公司落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的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層層安全責任制。
1、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項目安全工作負總的責任。
2、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現場負責人、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等是各自負責事務的安全責任人;
3、各班組長是本班的安全事務直接責任人;
4、各崗位職工是本崗位的安全直接責任人。
二、各級人員安全責任
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是項目部的安全負責人,對項目部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組織落實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并督促檢查班組安全教育;
3、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防范技術教育;
4、組織各班組定期、不定期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
5、組織施工現場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公司質、安部。
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技術員、施工員、材料員等職責
1、組織員工學習、貫徹執行公司和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通過班前會議對班組成員進行安全教育;
3、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宣傳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檢查崗位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
5、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作業員一切違章作業行為;
6、負責本轄區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做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班組長及作業人員安全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項目部組織的各類安全活動、學習安全防范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并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或上、下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3、嚴謹作業,嚴格執行作業工藝要求。
4、正確按規定要求使用,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材、消防器材。
5、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同時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報告。
三、安全教育
安全培訓與教育是公司、項目部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環,公司、項目部為保證每位員工的安全,將對每位員工進行科學而系統的安全培訓與教育。
安全培訓與教育主要有以下四種形式:
1、新進人員三級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
3、在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方法、使用新材料之前,需要對有關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員工崗位調動、項目調動及復工前都需要對相關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1)新進人員(包括新工人、臨時工及分包班組等),均須經過公司(質安部、項目部、班組崗位)三級安全教育;
a.公司教育(一級),由質、安部組織,教育內容可參考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本系列一級教育內容進行培訓;
b.項目部教育(二級),由項目經理負責,教育內容包括:項目現場生產施工特點、工藝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等。要求在員工新進當天給予培訓;
c.班組級教育(三級),由班組長(施工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生產要求,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要求在員工上崗作業前培訓完畢。
2)各項目之間調動的職工,必須對其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完成,可由培訓人員對受訓人員進行考試,合格的記錄于《三級制安全教育登記表》,并報一份于質、安部存檔;不合格的,繼續培訓,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崗。
日常教育
1、各項目經常利用會議、工作交流溝通等渠道,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守法觀念;
2、利用安全教育專欄、音影資料等多種形式對項目部全體人員開展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
3、質安部定期或不定期的開展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每月一次;
4、職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公司、項目部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內容記入《三級制安全教育登記表》內。
特殊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2、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件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期限組織復審;
3、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三級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進行獨立作業;
4、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公司、項目部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四、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與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檢查內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進行改進。
2、范圍:項目部全體員工。
3、責任者:項目部項目經理及所有管理者。
4、程序:
1)安全檢查內容
a.查思想: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責任心;忽視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b.查領導: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c.查制度:查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制度執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有無制定各工序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行情況;
d.查生產工藝和作業員操作:一切作業活動是否按規定執行;
e.查設備:機械、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
2)安全檢查形式
a.公司級安全檢查每月開展不少于一次以上,由質、安部組織,項目部管理層人員參加,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質、安部匯總,提交項目部整改,質、安部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b.項目部安全自查,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二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立即整改;
c.經常性檢查:各級管理干部在生產現場發現安全問題應及時指出,每個班組都必須嚴格進行安全檢查,不馬虎、不走過場,并做好完整記錄;
d.臨時性檢查:緊急情況下的設備搶修,長期不用設備、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的投產,都應進行臨時性的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項目部負責開展。
3)檢查后的整改
a.抓安全檢查隱患的整改。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由項目部制訂整改方案、方法,要求做到“三定”。即定項、定時、定人;
b.在隱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目部,項目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c.在隱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對不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依據相關管理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并在安全生產考核時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五、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工作獎勵、懲罰考核工作開展實效。
2、范圍:項目部全體員工。
3、責任者:項目經理及項目管理者。
4、程序:
1)獎勵
對認真執行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項目部、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a.對安全生產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
b.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避免安全事故發生者。
c.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發生者。
d.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e.積極參加公司、項目部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個人。
2)獎勵標準
a.項目經理及項目部管理者(包括大班長)在全年工作中未發現任何人身、公司財產安全事故的先進個人獎勵:防滲工程1000元/人、房建工程20xx元/人;
b.項目部當月未發生任何人身、公司財產安全事故的直接管理人員每月獎勵100元,中層管理人員獎勵50元。
3)懲罰
a.安全事故直接責任者;
b.安全事故發生班組、負責該班組的直接管理人員及間接管理人員;
c.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者;
d.違反安全要求作業,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e.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安全事故者;
f.安全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安全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g.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h.其它各種違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i.對提出的整改意見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j.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4)懲罰標準:
A、經濟罰、賠依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以及事故責任而定。
1)公司責任:偶然性突發事件導致發生的事故及非人力抗拒的自然災害。
2)個人責任:違反公司安全制度和本條例要求的一切個人行為活動導致發生的事故責任。
屬于個人責任導致安全事故:
a.導致公司實際支付醫療費用在500元(含500元)以內,且未給公司生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安全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罰100元,項目部200元。
b.醫療費用在500~20xx元(含20xx元),但未給公司生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安全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罰500元,直接管理人員連帶處罰直接責任人處罰標準的60%,項目部處罰1000元。
c.醫療費用在20xx~5000元以內(含5000元),但未給公司生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安全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員處罰1000元,直接管理人員連帶處罰直接責任人處罰標準的60%,項目部處罰20xx元。
d.醫療費用在5000元以上,同時對公司生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安全事故,可處以罰款直接及間接責任人1000~20xx元,項目部賠償損失的5~50%。
B.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小過、大過、降級、辭退、開除。
C.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5)項目部有下列情形的直接處以罰款
a.新人員工沒有進行“三級教育”培訓而直接上崗的,給予50元/人罰款;
b.每周不召開安全周會的,或召開周會沒有記錄的及記錄不交由質、安部存檔的每次罰款100元;
c.每月不召開生產例會的,或召開例會沒有記錄的及記錄不交由質、安部存檔的,每次罰款500元。
d.質、安部巡查問題,責令整改的而沒有及時整改的每次罰款500元。
e.每道工序施工前沒有安全技術交底的,每次罰款300元。
f.現場危險源沒有明顯標識的,沒有設置防護措施的,每處罰款200元。
g.不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的,每人每次處50元罰款。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集團、分公司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確保項目部安全工作目標的實現,根據現行有關文件,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1嚴格遵守國家、總公司、局、集團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全面貫徹執行《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及相關的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和辦法。
1.2項目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管理并監督、檢查和指導。項目部設置專職安全檢查人員并配備足夠的安全防護人員,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1.3認真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制和逐級負責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自覺接受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強化施工過程控制,確保實現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第二章安全管理
2.1項目部要進一步強化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學習技術業務知識和各種規章制度,提高全體員工的整體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使人人懂安全并全面掌握本崗位應知應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各類事故發生,為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打下堅實的基礎。
2.2工程開工前,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做好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各施工作業隊要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進行組織施工,嚴禁擅自變更施工方案和無方案施工。
2.3營業線和臨近營業線施工的有關規定:
2.3.1營業線施工
2.3.1.1必須嚴格遵守“四嚴禁、八不準”制度。
四嚴禁:(1)嚴禁無計劃施工;
(2)嚴禁點前超量準備;
(3)嚴禁點內超范圍、增加項目、擅自變更施工地點施工;
(4)嚴禁利用列車間隙上道作業。
八不準:(1)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的項目不準施工;
(2)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
(3)無安全防護不準施工;
(4)施工負責人不到位不準施工;
(5)監理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
(6)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
(7)沒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預案不準施工;
(8)施工人員未經安全培訓或培訓不及格不準上道施工。
2.3.1.2對涉及營業線行車設備的施工項目,要主動向設備管理單位詳細了解設備的技術狀況,必須與設備管理單位簽定施工安全配合協議,項目部必須按其施工范圍,配足配齊專職安全防護人員,按規范設置好施工現場防護。駐站聯絡員和現場防護人員必須經過路局培訓中心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持證上崗。
2.3.1.3在營業線上進行施工調查、施工測量等各項工作時,必須按規定設置防護。
2.3.1.4為防止機車車輛傷害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凡進入鐵路作業范圍的所有人員,必須穿著防護服。
2.3.1.5在營業線上施工作業,由施工負責人負責檢查,在防護信號標牌齊全、設置正確、人員到位、通信聯絡可靠的前提下,方可組織施工。
2.3.1.6施工防護,對瞭望條件差的施工地段要根據瞭望及通訊條件增設中間防護,來車時,要在規定距離下道,及時清理工機具和材料。線路兩旁堆放材料、機具,按有關規定執行,確保行車及人身安全。施工機械防護: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等大型工程機械在鐵路安全保護區內進行有礙行車安全的施工時,應取得電務、通信等部門對電纜埋設位置的確認,并現場配合,方準施工。施工時應設置一機一人專人防護,列車接近前應停止作業,停工時機械停放安全地點。
2.3.1.7在軌道電路區段施工時,嚴禁使用無絕緣的道尺、支距尺,嚴禁單軌小車,鋼釬、撬棍等導電工具隨意擺放,避免造成軌道電路短路,影響列車正常運行。
2.3.1.8在電力牽引區段施工,嚴格執行有關電氣化區段施工安全的規定和措施,項目部要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預案。
2.3.1.9施工結束后,立即清理、回收路料和施工機具。
2.3.2鄰近營業線施工
2.3.2.1路基土石方施工時,應在靠近營業線一側設置標志明顯限界繩,嚴禁機械設備侵入限界。
2.3.2.2橋涵挖基對影響營業線路基穩定的施工,必須執行先防護后施工的原則,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施工,危急行車安全時,必須立即恢復到良好狀態,不得影響列車正常運行。
2.3.2.3軌道施工:
2.3.2.3.1在鋼軌、軌枕等笨重貨物裝卸、運輸,線路起落道作業,撥移線路,拆鋪道岔等多人作業時,應統一指揮,協同動作,確保人身安全。
2.3.2.3.2無縫線路施工時,應與工務部門加強聯系,遵循“先放散后施工的原則”,同時制定“防脹、防斷”應急預案。確保無縫線路地段施工行車安全。
2.4防挖斷電纜:施工前與設備管理單位共同進行地下設施、管線調查走向位置,對電纜位置明確標識,在電纜中心線兩側各1米噴灑石灰進行標識。同時在電纜位置中心線設警示標志。
2.5防高空墜落
2.5.1高空作業,上下層作業和有可能發生碰撞的施工項目,必須設防護欄桿、安全網等各類設施,確保人身安全。
2.5.2高空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和各種用于高空作業的設施,使用前應檢查。高空作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防礙通道暢通。高空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不得向下拋擲。
2.5.3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物件上,嚴禁在一個物件上栓掛幾根安全帶或一根安全繩上栓幾個人;懸空作業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符合職業健康要求。
2.5.4設置在建筑結構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須牢固、可靠。2.5.5施工作業時,應避免立體作業。確需立體作業時,應在上下兩層中間采取安全可靠的隔離設施。
2.6施工用電管理,2.6.1施工用電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購買電器設備和材料必須是合格產品,設備安裝要規范。各施工工點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標準配電設施,并有專人管理。各種用電設施均要有漏電保護裝置,移動和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宿舍和工地照明必須安裝規范,確保用電人身安全。
2.6.2施工用電應進行施工用電設計,并采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方式。用電設備應實行一機、一閘、一漏(漏電保護器)、一箱(配電箱);漏電保護裝置應與設備相匹配。
2.6.3電力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及違章作業。
2.7機械設備管理
2.7.1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類機械設備必須有切合實際的安全操作。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遵守規章制度,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2.7.2各類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實行定機定人制度,加強對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確保設備安全運轉。
2.7.3各作業隊設備管理人員,要認真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種設備管理臺帳,定期檢查養護維修并認真作好機械運轉記錄和保養維修記錄。特種機械設備要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檢測,取得檢驗合格證后方可開機運轉,否則嚴禁使用。
2.8交通運輸安全管理:
2.8.1項目部所有工作用車和施工車輛,必須按照公司有關交通運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認真執行,汽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2.9加強安全學習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意識
2.9.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進行安全作業培訓學習,合格后方能上崗。從事焊接、各種機械的操作人員和場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加強對勞務工的法律、法規教育,杜絕治安事件的發生。
2.10加強汛期防洪工作:
工程開工前積極與當地氣象部門取得聯系,隨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制定汛期在建工程項目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成立防洪領導小組,備齊備足防洪料具,配備充足的搶險人員,加強汛期的檢查,堅持雨前,雨中,雨后“三檢制”。大雨暴雨中,對關鍵部位要堅持連續不間斷的監控,確保汛期行車。
2.11防火安全
2.11.1項目部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制定本項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提高員工的防火意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保證完好有效。
2.11.2經常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三章安全管理獎罰
3.1為增強安全意識,確保施工安全,項目部實行考核獎懲制度。
3.2?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處罰責任人100元。
(1)、違犯“四嚴禁,八不準”條款之一的(四嚴禁:①、嚴禁無計劃施工;②、嚴禁點前超量準備;③、嚴禁點內超范圍、增加項目、擅自變更施工地點施工;④、嚴禁利用列車間隙上道作業。八不準:①、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的項目不準施工;②、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③、無安全防護不準施工;④、施工負責人不到位不準施工;⑤、監理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⑥、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⑦、沒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預案不準施工;⑧、施工人員未經安全培訓或培訓不及格不準上道施工。);(2)、防護員、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3)、未經批準進入鐵路保護區施工;(4)營業線或臨近營業線施工無防護員或防護不規范;(5)、人員、機具、材料有侵限現象;(6)、現場施工安全預防措施不到位;(7)、勞動保護用品佩帶不齊全;(8)、未設置安全警示牌或不規范;(9)、無機械操作規程,設備無專人管理;(10)、設備安裝不標準;(11)、施工用電設置不符合要求;(12)、配電箱配置不標準;(13)、現場施工用電,電纜、電線設置不標準;(14)防挖斷電纜防護措施不到位;(15)、木工棚、材料庫、宿舍、易燃品存放地等設置消防器材專用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無定期年檢;(16)、壓力容器使用、存放不符合要求;(17)、發現違章違規作業。
3.3?(1)挖斷電纜、因施工事故而影響行車的,視影響程度而定,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處罰責任人500~1000元;(2)對建設單位簽發的處罰通知單,視情節輕重加倍處罰;(3)對建設單位、監察隊和監理單位簽發的問題通知單,根據影響程度及經濟損失處罰責任人1000-20xx元,并通報批評。對建設單位、監察隊和監理單位簽發的停工通知單,處罰責任人500-1000元。
3.4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項目部,按照安全逐級負責制進行考核。
3.5工程施工日常檢查作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本制度若與上級文件有抵觸則按上級文件執行。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7
1、安全組織機構制度
1.1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為項目經理,副組長為項目總工程師,成員為安全工程師、施工隊長、道路工程師、結構工程師、質檢工程師、材料科長等有關人員。
1.2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整個工程安全負總責。
1.3安全工程師負責具體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
2、三類人員安全考核制度
2.1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安全生產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且在有效期范圍內。
2.2項目部不得偽造、轉讓、冒用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3安全管理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2.4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內,安全管理三類人員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接受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
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1項目部建立健全職能部門及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落實,提高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3.2公司與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項目部與職工、施工隊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經濟承包合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要有明確安全生產指標、有針對性安全保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懲辦法。
3.3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與生產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1對新入廠工人進行三級教育(一、二、三級安全教育),并不得少于三個學時,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2特殊作業人員必須進行特殊安全教育,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進行驗審操作證。
4.3安全教育做到有針對性、及時性、真實性,內容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交底、安全事故案例等。
4.4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調換工作崗位時也要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操作。
5、安全會議制度
5.1項目部每月至少召開3次安全工作小組會議,參加人員有組長、副組長和成員以及專兼職安全員,對當月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找出問題,指明目前需要注意的問題。
5.2安全員會議:每天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會對本單位當天的安全進行強調或總結。
5.3參加業主、監理組織的安全專項會議,積極落實會議要求。
6、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用保障制度
6.1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按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的1.0%,以固定金額形式計入工程量清單,所計量的施工安全生產費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條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2建立專門安全資金帳戶作為安全生產專項費用計量賬戶,用于安全生產費用的支出,不得挪用。
6.3安全生產所必須資金投入由項目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6.4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臺帳,附安全生產投入證據。
7、安全生產責任書、合同簽訂制度
7.1工程中標后,業主與公司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落實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7.2公司與項目經理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落實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7.3駐地監理工程師辦公室與項目經理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落實雙方的安全責任。
7.4項目經理與管理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安全工程師、項目副經理、總工、各專業工程師等)。
7.5項目經理與外協隊伍(勞務外包隊、外租機械)簽訂安全協議。
8、消防安全制度
8.1項目部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總工任副組長,成員為安全工程師、倉庫管理員、食堂工作人員、油料保管員。建立防火責任制及重點部位防火安全制度
8.2每月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學習消防知識。
8.3消防管理重點是油罐區、倉庫、食堂、配電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
8.4倉庫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吸煙及使用明火。
8.5電焊、氣焊作業人員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氧氣瓶、乙炔瓶間距至少5米間距,距離明火距離至少10米。氧氣瓶、乙炔瓶運輸時嚴禁摔打、滾、敲擊,減壓閥、壓力表性能良好。
8.6禁止亂拉亂接電線,禁止使用電爐子等大功率電器。
8.7遵守燃氣安全規定,禁止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氣瓶及爐具,禁止摔、砸氣瓶不安全行為。
8.8編制消防安全設施配備計劃,安全環保員對消防設施定期檢查、驗收,確保狀態完好。
8.9建立火災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習,并對預案進行評審和修改。
9、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9.1勞動保護用品采購必須進行合格供方評定,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檢驗報告、合格證。
9.2勞動保護用品采購前必須確認產品質量合格,不得采購不合格勞動保護用品。
9.3倉庫保管員必須熟悉勞保用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規定保管及領發勞保用品。
9.4進入作業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9.5加強對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檢查和監督,對超期、失效或不能繼續使用的勞保用品進行報廢。
10、設備管理和維修制度
10.1安全工程師負責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
10.2采購的機械設備必需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
10.3施工機械經安全工程師、機械工程師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
10.4設備操作人員做好'一日三檢',保證機械設備處于良好技術狀態。
10.5操作人員熟悉機械使用性能和操作規程,嚴禁使用國家淘汰、檢驗不合格的機械設備。
11、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制度
11.1開工前由安全工程師編制,同送安全部門審批施工組織設計送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
11.2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滿足施工方案及施工技術規范要求,技術上可行、安全有保證。
11.3危險部位工程除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外,還必須編制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11.4編制季節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包括防暑降溫措施;防觸電、防雷、防坍塌、防汛、防洪措施;防風、防火、防凍措施。
12、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查制度
12.1根據《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危險性較大工程需要編制安全施工專項方案,由技術人員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總工程師和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12.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超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邊坡、大型腳手架)造成重大事故隱患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經專家審核并提出審批意見,經審批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未經評審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執行。對不執行或擅自變更施工組織設計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違反者的有關責任。
12.3工程設計變更對施工方法、施工順序、施工機械有安全重大影響時,技術負責人對施工方案進行修改上報專家組進行重新審批。
12.4專家論證審查要求
12.4.1專家組人員不少于5人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
12.4.2專家組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附件,施工企業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
13、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3.1工程開工前嚴格執行'三項制度'(安全組織設計編制與審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開工前安全驗收)。
13.2項目技術負責人及安全工程師編制施工質量、技術、安全、環保、文明施工措施,實行'三級交底制度'將技術交底向各施工隊進行詳細交底。交底內容包括安全防護、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參與交底的人員參加交底會議并簽到,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中簽字。
13.3施工隊、安全員、班組長必須向施工作業班組人員進行詳細安全技術交底。
13.4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必須進行現場監督,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現存在問題,及時補充、修改。
14、安全檢查制度
14.1安全領導小組每月綜合檢查一次,發現不安全因素制定糾正措施,及時進行整改、驗證。
14.2安全員每日巡檢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對影響安全的重大違章及時制止,停工整改。
14.3接受公司、駐地辦、總監辦、業主、上級部門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14.4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問題有整改、有驗證。
1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5.1事故分類: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15.1.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1.3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2事故報告
15.2.1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項目經理接到報告后,在向集團公司報告后,1小時內向**市河東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立即向省市項目辦、駐地辦、總監辦和**市(河東區)公路局、交通局以及安全監督部門報告。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力量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15.2.2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15.2.3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15.2.4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15.2.5事故報告內容
15.2.5.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15.2.5.2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必須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必須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必須及時補報。
15.3事故搶救
15.3.1項目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5.3.2事故發生后,項目部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5.3.3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必須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15.4事故調查
15.4.1項目經理及安全工程師會同集團公司及項目辦、總監辦、駐地辦及國家安全管理監督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15.4.2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15.4.3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15.4.4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15.4.5在事故調查中,要分清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要認真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者,并提出處理意見,所有參加調查的人員均須在事故報告單上簽字。
15.4.6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15.4.7事故調查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5.4.8事故調查完后,在查清原因、明確責任的基礎上,制定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駐地辦、總監辦、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對項目部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5.5事故處理
15.5.1根據發生事故的大小,國家對項目部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罰,發生重大事故造成犯罪的負有刑事責任。
15.5.2按照事故處理報告,對項目部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
15.5.3事故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
16、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制度
16.1存在重大危險工程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控制措施。針對可能導致事故的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坍塌等風險必須編制應急預案。
16.2應急預案編制要結合工程實際,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內容包括編制目的、應急組織、應急措施、應急響應、應急演練、應急完善等內容。
16.3應急預案編制后必須進行教育培訓,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演練,發現不適合時要及時進行完善。
17、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7.1由質監站、項目辦、總監辦、駐地辦、項目部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和安全問題,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監督整改。
17.2對事故隱患實行檢查、登記、報告、整改制度。
17.3隱患整改要嚴格遵循'五定'原則,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時間、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負責人、定資金來源。
17.4對安全檢查都要留有齊全準確的記錄,安全隱患的責任人為問題方負責人,整改措施責任人為問題方負責人,驗證為安全工程師。
17.5對存在隱患、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整改。
17.6對不能當場整改的隱患,安全檢查人員提出整改方案。現場負責人及時確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專人督促檢查,追蹤落實整改。安全隱患未消除之前,隱患單位必須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不出事故,隱患不能及時消除,不能確保安全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17.7接到限期整改通知書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18、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8.1從事電工、焊工、登高架設、起重機械操作、起重信號、爆破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18.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8.2.1年齡滿18周歲以上,無妨礙從事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8.2.2具有本工種作業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專業技術及實踐經驗。
18.3特種作業人員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18.4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種作業人員嚴格執行特種作業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嚴禁違章操作、拒絕違章指揮。
18.5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自覺接受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18.6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8
一、安全管理體系及管理措施
1.建立安全工作小組,由專職安全員帶頭,組織管理和工程項目的班組長,以班組為單位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活動。
2.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對入場工人進行全員安全培訓教育,特殊工種經專業培訓后發操作證,持證上崗。
3.工程指揮部,將安全工作提到工作日程中,每半個月對各工程項目的安全工作作徹底檢查,消防隱患。
4.簽定安全承包責任狀,以安全為考核項目,由項目經理--安全員--班組,層層簽定,有獎有罰。
5.建立安全獎罰金,對沒有及時做好安全工作及留有隱患的項目經理扣罰安全獎,茲以獎勵。
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1.建立從公司到項目部,從工地現場到班組的各級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如上圖所示。
2.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將生產與責任制掛鉤,提高了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以控制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安全管理措施
1.沿本工程片地紅線范圍搭設封閉式圍墻,嚴格門衛制度。
2.每層沿建筑物周邊用鋼管搭設0.9高護欄,護欄固定于建筑物的框架柱上。
3.臨時配電線路按規范架設整齊,架空線采用絕緣導線,不能成束架空敷設或沿地面明顯敷設,變壓器、配電箱均搭設防護棚及設置圍檔。
4.獨立的配電系統按部頒標準采用三相五線的接電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
5.對現場所有的機械進行安裝,使用檢測、自檢記錄,并每月不小于兩次的定期檢查。
6.攪拌機搭防砸、防雨、防塵操作棚,使用前固定牢固,移動時先切斷電源,啟動裝置、離合器、制動器、保險鏈(鉤)、防護罩齊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攪拌機停止使用時,料斗升起時,掛好料斗保險鏈(鉤),維修、保養清理切斷電源,均設專人監護。
7.鋼絲繩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斷股、油芯外露不得使用,要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卡環在使用時應使銷軸的環底受力,吊運時用卡一半。
8.堅持用好'安全三寶',作好'四口'的防護,上班不得打赤腳、穿報鞋或高跟鞋、裙子,不得酗酒,不健康者不得上崗。
9.模板拆除時不得站在拆除模板的上方或正在拆除的模板上,應站在穩固的結構上自上而下拆除。
10.砌筑人員在架子上不準向外打磚應向墻面一側打,護身欄上不得坐人,正在砌筑的墻頂上不準行走。
11.鋼筋在搬運時注意碰傷人及觸碰電線等物。
12.建立安全值班制,堅持經常性的三級安全教育活動,對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進場后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13.防水層施工階段,卷材及膠粘劑統一管理,且放置倉庫嚴禁煙火,并設置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四、安全教育
1.工人進場須事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允許進入生產崗位,不合格者必須補課、補考。
2.組織班組每天的三上崗(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記錄)和一評講活動。
3.每月十日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活動,學習有關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操作技術規程以及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等。
4.特殊工種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五、施工現場
1.加強安全教育,施工現場配備安全員,實行全面現場安全管理。
2.在工棚、休息棚、食堂等處張貼安全告示,制訂安全條例。特別針對本工程正值夏季施工,穿拖鞋嚴重的情況特別加強教育。
3.施工現場現有住宅及處往人員較多,必須加強與住戶的聯系,進行書面通知,不得讓小孩老人等到現場參觀。
4.各種電器電線加強保護,配電箱、盒加蓋加鎖,并配置好漏電保護器、過載保護,及重復接零保護,蓋面并標注明顯用電標志,施工機械專人使用、維護,攪拌機必須搭防護棚。
5.進入施工現場或上下要堅持做到'十要,十不要'。
6.化糞池及時完成并加蓋防止墜入,防止施工人員走空墜落。
7.在進入工地大門品處應懸掛永久性大幅警示性安全標語和'注意安全'、'必須戴安全帽'和等安全標志,以警告、指令、教育,進入工地人員要牢記安全生產和配帶個人防護用品,但不得將所有的安全標集中懸掛在大門進口處。
8.在工程的上部可安置巨型安全標語,擴大企業安全管理的影響,增大安全的'社會效應。
9.施工作業現場應根據施工作業對象和環境懸掛針對性的禁止、警告和指令性安全標志和張貼安全標語。
10.對安全通道、滅火器材存放點、報警電話等應懸掛提示標志牌。
11.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機口、漏斗等危險處,應使用安全色涂刷防護欄桿隔離圍欄,還應懸掛在相應的禁止、警告標志;如龍門架吊籃進料口處,應用涂有紅白間隔條紋的欄桿圍欄防護,并懸掛'禁止通行'、'當心落物'等安全標志。
12.使用的安全標志、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要顯明清晰;安全標志的大小和懸掛的位置應使人員在危險半徑(距離)之外易于觀察到;安全標志不得殘缺、破損、涂損。
六、安全防火措施
1.制定'防火安全管理辦法',明確劃分防火區域,重點防火部位和防火安全責任,并落實到人。
2.規定明火作業申報程序和審批權限。
3.明火作業應選在安全地點,并應做到人走火滅。
4.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掌握正確的滅火方法。
5.建筑物每兩層設兩處(兩端)臨時消防栓,臨時設施區設3~4處消防栓。
6.加強消防工作,防止火之災事故。凡工棚、食堂、木工間等易燃處均設置消防栓及消防器材,對施工中拋棄的刨花等易燃物應隨時消除。
7.定(隨)時檢查施工中安全、消防,發現總是及時整改,杜絕安全事故。
8.收集整理安全資料,并整理歸檔。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9
安全管理是為施工項目實現安全生產開展的管理活動。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落實安全管理決策與目標,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傷害,減少事故損失為管理目的。
一、落實安全責任、實施責任管理
施工項目經理部承擔控制、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的責任。因此,必須同時承擔進行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
1.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2.
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及時報告。
①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②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③全員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從經理到工人的生產系統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做到橫向到邊,人人負責。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項目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除經企業的安全審查,還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監察部核發的《安全操作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項目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施工項目經理部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經理部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經理部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與訓練
進行安全教育與訓練,能增強人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知識,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失誤。安全教育、訓練是進行人的行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進行安全教育、訓練要適時、宜人,內容合理、方式多樣,形成制度。組織安全教育、訓練做到嚴肅、嚴格、嚴密、嚴謹,講求實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①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臨時性人員須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接受入場教育后,才可進入施工現場和勞動崗位。
②沒有癡呆、健忘、精神失常、顛癇、腦外傷后遺癥、心血管疾病、暈眩、以及不適于從事操作的疾病。
③沒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處理、反饋信息的能力。
④具有適于不同層次操作所必須的文化。
⑤輸入的勞務,必須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質。經過正規訓練、考核,輸入手續完善。
2.安全教育、訓練的目的與方式。安全教育、訓練包括知識、技能、意識三個階段的教育。進行安全教育、訓練,不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產知識,而且能正確、認真的在作業過程中,表現出安全的行為;安全知識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產操作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技能訓練,使操作者逐漸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獲得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減少操作中的失誤現象。
3.安全教育的內容隨實際需要而確定
①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對學徒工、實習生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重點偏重一般安全知識,生產組織原則,生產環境,生產紀律等。強調操作的非獨立性。對季節工、農民工三級安全教育,以生產組織原則、環境、紀律、操作標準為主。
②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③安全意識教育的內容不易確定,應隨安全生產的形勢變化,確定階段教育內容。可結合發生的事故,進行增強安全意識,堅定掌握安全知識與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訓教育。
④受季節、自然變化影響時,針對由于這種變化而出現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進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強安全意識,控制人的行為,盡快地適應變化,減少人失誤。
⑤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勵操作者實行安全技能的自覺性。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復教育。
②反復實踐。養成自覺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習慣。
③使每個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果。鼓勵受教育者樹立堅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養成安全操作的良好習慣。
④告訴受教者怎樣做才能保證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么。
⑤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5.進行各種形式、不同內容的安全教育,都應把教育的時間、內容等,清楚的記錄在安全教育記錄本或記錄卡上。
三、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有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1.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
①施工項目的安全檢查以自檢形式為主,是對項目經理至操作,生產全部過程、各個方位的全面安全狀況的檢查。檢查的重點以勞動條件、生產設備、現場管理、安全衛生設施以及生產人員的行為為主。發現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時,必須果斷的消除。
②各級生產組織者,應在全面安全檢查中,透過作業環境狀態和隱患,對照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檢查對安全生產認識的差距。
③對安全管理的.檢查,主要是:安全生產是否提到議事日程上,各級安全責任人是否堅持
“五同時“;業務職能部門、人員,是否在各自業務范圍內,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專職安全人員是否在位、在崗;安全教育是否落實,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術、安全技術是否結合為統一體;作業標準化實施情況;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處理是否符合規則,是否堅持
“四不放過“的原則。
2.安全檢查的組織
①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規模、時間、原則、處理、報償全面落實。
②成立由第一責任人為首,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
③安全檢查必須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整改,有總結,有處理。
3.安全檢查的準備
①思想準備。發動全員開展自檢,自檢與制度檢查結合,形成自檢自改,邊檢邊改的局面。使全員在發現危險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險因素中受到教育,從安全檢查中受到鍛練。
②業務準備。確定安全檢查目的、步驟、方法。成立檢查組,安排檢查日程。分析事故資料,確定檢查重點,把精力側重于事故多發部位和工種的檢查。
規范檢查記錄用表,使安全檢查逐步納入科學化、規范化軌道。
4.安全檢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檢查方法和安全檢查表法。
①一般方法。常采用看、聽、嗅、間、測、驗、析等方法。
看:看現場環境和作業條件,看實物和實際操作,看記錄和資料等。
聽:聽匯報、聽介紹、聽反映、聽意見或批評,聽機械設備的運轉響聲或承重物發出的微弱聲等。
嗅:對揮發物、腐蝕物、有毒氣體進行辨別。
問:評影響安全問題,詳細詢問,尋根究底。
查:查明問題、查對數據、查清原因,追查責任。
測:測量、測試、監測。
驗:進行必要的試驗或化驗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隱患、原因。
②安全檢查表法。是一種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過事先擬定的安全檢查明細表或清單,對安全生產進行初步的診斷和控制。
安全檢查表通常包括檢查項目、內容、回答問題、存在間題、改進措施、檢查措施、檢查人等內容。
5.安全檢查的形式
①定期安全檢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動計劃,有較一致時間間隔的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的周期,施工項目自檢宜控制在7~10天。班組必須堅持日檢。季節性、專業性安全檢查,按規定要求確定日程。
②突擊性安全檢查。指無固定檢查周期,對特別部門、特殊設備、小區域的安全檢查,屬于突擊性安全檢查。
③特殊檢查。對預料中可能會帶來新的危險因素的新安裝的設備、新采用的工藝、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項目,投入使用前,以“發現“危險因素為專題的安全檢查,叫特殊安全檢查。
特殊安全檢查還包括,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電動工具,電氣、照明設備,通風設備,有毒有害物的儲運設備進行的安全檢查。
6.消除危險因素的關鍵。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發現、處理、消除危險因素,避免事故傷害,實現安全生產。消除危險因素的關鍵環節,在于認真的整改,真正的、確確實實的把危險因素消除。對于一些由于種種原因而一時不能消除的危險因素,應逐項分析,尋求解決辦法,安排整改計劃,盡快予以消除。
安全檢查后的整改,必須堅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險因素長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對檢查后發現的危險因素的消除態度。三定即定具體整改責任人;定解決與改正的具體措施,限定消除危險因素的整改時間。在解決具體的危險因素時,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夠解決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堅決的組織整改。自己解決有困難時,應積極主動尋找解決的辦法,爭取外界支援以盡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責任推給上級,也不拖延整改時間,以盡量快的速度,把危險因素消除。
四、作業標準化
在操作者產生的不安全行為中,由于不知正確的操作方法,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驟,堅持自己的操作習慣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學的作業標準規范人的行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失誤。
1.制定作業標準,是實施作業標準化的首要條件
①采取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者三結合的方式,根據操作的具體條件制定作業標準。堅持反復實踐、反復修訂后加以確定的原則。
②作業標準要明確規定操作程序、步驟。怎樣操作、操作質量標準、操作的階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狀態等,都要做出具體規定。
③盡量使操作簡單化、專業化,盡量減少使用工具、夾具次數,以降低操作者熟練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業標準盡量減輕操作者的精神負擔。
④作業標準必須符合生產和作業環境的實際情況,不能把作業標準通用化。不同作業條件的作業標準應有所區別。
2.作業標準必須考慮到人的身體運動特點和規律,作業場地布置、使用工具設備、操作幅度等,應符合人機學的要求。
①人的身體運動時,盡量避開不自然的姿勢和重心的經常移動,動作要有連貫性、自然節奏強。如,不出現運動方向的急劇變化;動作不受限制;盡量減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數;肢體動作盡量小。
②作業場地布置必須考慮行進道路、照明、通風的合理分配,機、料具位置固定,作業方便。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安全報監
施工項目中標后,施工單位必須到所屬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安全報監手續,明確有關監督程序,領取和填寫有關資料、表格。
(一)填寫《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報監書》一式兩份。
(二)安全報監時提供如下資料:
1、施工單位安全信譽等級證書(復印件);
2、施工單位為從事危險作業職工辦理的意外傷害保險憑證(復印件);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組織設計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專項措施費用支付計劃及開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證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設方開具的收款發票或銀行收款通知單),收復印件。
(三)選購相關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資料。
(四)領取《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通知書。
二、施工項目安全監督管理第一次聯席會議
(一)會議主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二)參加單位:業主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等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三)會議明確各方主要職責:
1、業主單位職責
(1)業主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地下管線資料,地下工程資料,氣象、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業主單位應當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提供作業環境,并按文件規定支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3)業主單位不得購買或者強行指令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衛生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不得為施工單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種產品的生產廠、供應商。
(4)督促施工單位按標準、規范要求,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5)參加施工項目各階段及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檢查評定、驗收。
2、監理單位職責
(1)監理單位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和相關行業監理規范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
(2)監理單位要嚴格審查核驗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技術文件及資料,并由項目總監在有關技術文件報審表上簽署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不得實施。
(3)監理單位應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等驗收記錄,并由安全監理人員簽收備案。
(4)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監理單位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監理單位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檢查、整改、復查、報告等情況應記載在監理日志、監理月報中。
(5)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文件、驗收記錄、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月報、監理會議紀要及相關書面通知等按規定立卷歸檔。
3、施工單位職責
(1)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并對其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
(2)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對本單位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并將培訓結果記入個人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
(4)施工單位必須采購、租賃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并在安全監督部門已備案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機具等。
4、施工項目部經理職責
(1)項目部經理對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項目部經理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項目部經理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組織有關人員編制施工安全生產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并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3)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機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不合格的產品,嚴禁使用到施工現場上。
(4)項目部經理按強制性標準、規范要求,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象條件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5)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在施工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材料渣土運輸及噪聲、振動,對人和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6)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及時向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各施工階段檢查核定和單位工程竣工檢查、驗收評定。
5、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
(1)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和不定期,對建設工程項目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進行監督檢查。
(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嚴格施工安全前提條件審查、施工各階段檢查核定、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工作。
(3)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定期的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對違章作業或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責令其停止作業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必須進行復查,合格后才能恢復施工作業。
(4)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熱情服務、嚴格執法”為宗旨,幫助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5)監督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凡不合格、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堅決不準使用,并清理出施工現場。
(6)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按規定,按時對施工各階段的檢查核定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并認真填寫監督檔案。
(四)參加會議各方按強制性標準和規范要求,共同對工程項目開工前提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內容:
1、施工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2、施工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
3、施工圍墻、進出口大門、道路硬化和沖洗設施,是否按規定進行設置。
4、“五牌兩圖”(其中效果圖由施工單位按照尺寸自行制作)和安全警示標志,是否按規定執行。
5、施工用電是否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
6、辦公區和職工生活區是否按標準、規定要求進行實施。
7、起重機械設備的備案登記手續是否齊全。
(五)凡未進行開工前提條件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若強行施工的責任單位將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三、施工項目安全監督檢查及階段核驗評定
(一)定期檢查階段及重點要求。
1、基礎階段:安全管理檔案資料、施工機械狀況、施工用電、基礎支護、邊坡處理。
2、主體結構階段:“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腳手架的搭設、塔吊、物料提升機、外用施工電梯的情況、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3、裝飾裝修階段:施工用電、腳手架、消防、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市政工程項目按工程量分三個階段進行定期檢查和核驗。
5、各階段重點要求的項目,在核驗中必須達到合格。
(二)不定期檢查: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檢查。
(三)核評方法:核驗等級采取各階段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評定方式。施工項目部施工到相應階段時,報企業有關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按jgj59-99標準自評打分評定等級,企業蓋章后與《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階段核驗申請表》一同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約定時間對施工項目進行等級核驗。
(四)核驗結果及處理辦法:
1、階段核驗為合格和優良時,該項目可繼續進行施工。
2、階段核驗為不合格時,必須停止作業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由施工企業申請第二次核驗,核驗合格后,恢復施工。
3、對拒不申請階段核驗的項目,視該階段等級核驗為不合格,并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相應處罰。
四、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
(一)評定條件
1、單位工程項目已按合同內容施工完畢,施工機械、防護設施等,已按規定撤離。
2、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已處理完畢。
(二)評定等級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等級為:優良、合格、不合格。
2、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等級結果,將作為施工企業向業主單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費用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業績考核及單位工程竣工備案的依據。
(三)評定方式
1、施工企業必須在施工項目竣工驗收前十天,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出驗收時間后,通知有關單位參加。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依據各階段檢查核定情況和隨機抽查情況,綜合進行評定。
五、其他
(一)如工程系創“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市管項目施工單位應直接向安全總站申報,區縣(市)項目施工單位向所屬區縣(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并辦理申報手續。
(二)因故終止施工的項目(停止施工30天以上的),施工單位應及時將終止施工報告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終止施工報告內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日期、停工期間的工地管理和安全防護措施、留守人員數量、留守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終止施工報告還必須明確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責任以及雙方權利和義務。
(三)若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施工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一級或二級事故2小時內、三級事故4小時內、四級事故8小時內將事故快報表上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四)施工單位應認真填寫起重機械設備性能狀況上報表,及時上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五)《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通知書必須列入項目安全管理資料內,作為核驗評分內容之一。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1
1、建立以施工技術負責人為首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并設專職安全監護,對工地現場的各部位、各樓層的安全設施進行日常檢查、整改。
2、在安全設施上重點加強對外墻、龍門井、樓梯、預留洞及臨邊的防護,如外墻和樓梯臨邊采用鋼管作水平欄桿;預留洞采用竹膠合板覆蓋并用膨脹螺栓固定于樓面。
3、在施工過程中,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明確施工人員安全職責,實行動態管理和上崗前的安全交底工作,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落實到每個施工工序上。
4、電氣、機械設備的施工生產必須按各自的施工規程進行,班組長必須負責帶頭實施,現場施工員、安全員負責監督,使工程走上安全生產的正常軌道。
5、本工程的結構支模及防護架均采用鋼管腳手架,作業量大、技術要求高,負責搭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腳手架的操作規程進行。
6、該工程層高較高,在裝飾作業尤其是天棚吊頂及墻面裝飾施工中,應搭設滿堂里腳手架,并滿鋪架板,操作人員應栓好安全繩,并管理好施工機具、材料,防止墜落傷人。架下應盡量少安排交差作業。所有施工人員應帶好合格的安全帽。
7、對某些新工藝、新設備在安全上重點進行管理,對腳手架、外裝飾等易出現事故的`分部分項工程應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訂詳細的使用、操作規程,并對操作人員、作業班組長專門進行培訓,且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實時監控,無論從硬件上還是軟件上都力爭將事故的可能性降為零。
8、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傳遞物品禁止拋擲。
9、裝飾活動爬梯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0為宜。
10、現場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實行三相五線制系統配置和布線。實行兩級保護,配電房應晝夜值班。各種開關箱都應有防雨、防潮、防塵等措施。樓梯間和行燈照明,應設安全電壓,現場水泵,攪拌機械、木工房、鋼筋房、電氣焊、宿舍等都應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2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志。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后,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桿、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3
裝飾工程施工項目承擔控制和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的責任,固此,必須同時承擔進行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裝飾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交于各項專業技術管理。其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實施責任管理
(1)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項目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除經企業的安全審查外,還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監察部門核發的《安全操作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項目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施工項目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2項目全員安全教育與訓練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1)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臨時性人員須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接受入場教育后,才可進入施工現場和勞動崗位;
2)沒有癡呆、健忘、精神失常、癲癇、腦外傷后遺癥、心血管疾病、暈眩,以及不適于從事操作的疾病;
3)沒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處理、反饋信息的能力;
4)具有適于不同層次操作所必須的文化;
5)輸入的勞務,必須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質。經過正規訓練、考核,輸入手續完善。
(2)安全教育、訓練。包括知識、技能、意識三個階段的教育。
1)安全知識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產操作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2)安全技能訓練。使操作者逐漸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獲得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減少操作中的失誤現象;
3)安全意識教育。在于激勵操作者自覺堅持實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內容隨實際需要而確定。
1)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對學徒工、學習生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重點偏重一般安全知識、生產組織原則、生產環境、生產紀律等,強調操作的非獨立性。對季節工、農民工的三級安全教育,以生產組織原則、環境、紀律、操作標準為主。兩個月內安全技能不能達到熟練的,應及時解除勞動合同,廢上勞動資格;
2)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一般每十天組織一次較合適;
3)結合生產組織安全技能訓練,干什么訓練什么,反復訓練、分步驗收。以達到出現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劃為一個訓練階段;
4)安全意識教育的內容不易確定,應隨安全生產的`形勢變化,確定階段教育內容。可結合發生的事故,進行增強安全意識,堅定掌握安全知識與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訓的教育;
5)受季節自然變化影響時,針對由于這種變化而出現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所進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強安全意識,控制人的行為,盡快適應變化,減少人為失誤;
6)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勵操作者實行安全技能的自覺性。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復教育;
2)反復實踐,養成自覺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習慣;
3)使每個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果。鼓勵受教育者樹立堅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養成安全操作的良好習慣;
4)告訴受教育者怎樣做才能保證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么;
5)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6)進行各種形式、不同內容的安全教育,都應把教育的時間、內容等,清楚的記錄在安全教育記錄本或記錄卡上。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實現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提高防護水平,杜絕和減少傷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項目部對各專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工作除了進行經常性檢查外,并定期進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安排在月末進行,檢查結果于次月初公布。
第二條:項目部對各專業班組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進行每旬一次檢查及不定期經常性的`檢查,預防事故發生。
第三條:各班組進行周檢查,著重檢查有無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交底內容進行施工。
第四條:個人進行日檢查,及時消除隱患,每天施工結束后,必須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五條:對檢查出來的隱患處理
1、安全檢查中查出中的隱患要進行登記,并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給責任人,引起整改人員重視。對有即發生事危險的隱患,安全員應責令停工,被檢查班組必須立即整改。
2、對于班組長違章指揮的作業行為,工地專職安全員可以當場指出進行糾正,對性質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必要時給予行政處分及罰款。
3、被檢查的班組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即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立即進行整改。
4、整改完成后要及時通知項目部,由工地專職安全員復查,經復查驗收認定隱患消除后,此事方為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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