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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旅費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4 15:04:58 好文 我要投稿

      差旅費管理制度15篇[精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差旅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差旅費管理制度15篇[精選]

      差旅費管理制度1

        差旅費用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支出,確保公司資金的有效利用,同時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差旅費用的定義與分類

        2、出差審批流程

        3、費用標準設定

        4、報銷規定與程序

        5、監控與審計機制

        6、違規處理辦法

        內容概述:

        1、差旅費用的定義涵蓋交通、住宿、餐飲、通訊及其他相關費用,需要明確各類費用的具體范圍。

        2、出差審批流程應詳細規定申請出差的步驟,包括提前申請的時間、審批人權限等。

        3、費用標準設定需考慮行業標準、地區差異和公司財務狀況,制定合理的費用上限。

        4、報銷規定需明確報銷憑證的要求,如發票的完整性和合規性,以及報銷時間限制。

        5、監控與審計機制應定期檢查報銷單據,防止虛假報銷和濫用公款。

        6、違規處理辦法應設定明確的處罰措施,以警示員工遵守制度。

      差旅費管理制度2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差旅費用的報銷管理工作,合理高效地使用資金,控制公司費用開支,特制度本制度

        適用范圍

        用于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異地洽談業務,開發市場,協調關系或處理公司事務,開會,學習的活動

        制度細則

        員工出差審批及可報銷費用

        1. 人力資源部門為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登記管理部門

        2. 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需總經理書面批準,其他人員出差需經部門主管或總經理書面批準

        3. 差旅費用包括城際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出差地市內交通費用,出差補貼等項目費用

        4. 自帶交通工具出差的,不報銷除正常汽油費,過橋過跟費,停車費以外的交通費用

        費用標準

        2. 住宿費用(包括房費,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險等費用)

        1) 一類地區:北京,上海,廣州,大連,深圳,青島,珠海,廈門,汕頭,寧波,海南

        2) 二類地區:省會(除成者),天津,重慶,煙臺,溫州,湛江,中山,佛山,蘇州,揚州,北海,無錫

        3) 三類地區:上述二類以外的地

        3. 市內交通費用(包括公共汽車,地鐵,中大巴,出租車等,及因此產生的.相應過橋路,停車費

        用)

        4. 出差補貼(包含餐費及通訊費用)

        差旅費的報銷的相關規定

        1. 員工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寫清楚出差地點、預計時間、出差目的, 出差計劃經部門經理審核,分管領導、副總審批,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其出差費用不予報銷;如緊急情況可經副總、總經理口頭批準后出差,并在出差當日補填《出差申請單》

        2. 需要事先借款的,必須在《出差申請單》上填寫具體的出差借款金額,憑審批 后的《出差申請單》,到財務或分公司辦事處財務處辦理借款預借差旅費。對于還沒有還清前次差旅借示或者雖未超過上限,但計算不合理的,財務部門有權不予借款

        3. 出差期間需要發生必要之業務招待費的,列入公關費用類。但出差期間對于非必要發生之業務招待費用不予以報銷

        4. 要在《出差申請表》的業務費項目逐項認真填寫,須就業務招待預期目標及額度做出預計;出差期間的業務招待費要與出差費用一同提交報銷,不得單獨報銷

        5. 出差人員在上報的出差計劃內無法完成任務需延長,必須以書面報上級審批并交人事行政,財務部門備案

        6. 出差返回后應在3個工作日之內提交報銷單,并于報銷時退回預借的多余款項

        7. 員工在差旅期間的所有費用支出,都應取得正式發票,并據此報銷,對于不能取得正式發票的,可寫說明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報銷;需憑票報銷的項目,若報銷單據丟失,除火車票,飛機票外,一律不報銷;飛機票,火車票報銷按實際金額的50%給予報銷

        8. 費用報銷時需附《出差工作總結報告》,未達成出差預計目標者,且未事先向人事行政,財務部門備案者,差旅費用僅以發票總額50%報

        9. 岳陽市內短程出差家訪為日常工作安排,無需《出差申請單》,差旅費用每周報銷一次

        附則

        1.本管理規定自董事會通過、簽發之日起生效,修訂時亦同

        2. 本管理規定與公司其它管理規定相抵觸時,以本管理規定為準

        3.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財務部

        出差申請表

      差旅費管理制度3

        為了提高辦事效率,節約經費,規范本單位教職工因公出差行為,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總則

        1.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因公出差的教職員工;

        2.本制度中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

        3.本制度中涉及費用的報銷由報賬員進行初次審核,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報銷,對于費用的超標部分不予報銷;

        4.本制度中的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二.教職工出差簽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職工在出差前須填寫“出差申請審核表”,經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2.出差教職工(管理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辦公室辦理考勤登記。

        3.出差人員需事先和辦事有關部門聯系,確認可以辦理時,按時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務,并按規定時間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主管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

        出差教職工違此規定者,不予報銷差旅費,并視其情節輕重予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因公出差的教職工需預支差旅費的,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審核表”到報賬員處按規定辦理差旅費預支,預支金額為核準金額的50%。

        5.教職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辦公室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

        6.員工出差核準權限:a.省、市內出差須經單位主管領導核準;b.國內出差須經文教局主管領導核準;

        7、凡參加各種會議,交納會務費,在會議期間不再報銷住宿費和差旅費;

        8、凡兩人一同出差,住宿費用按一人計算,超出標準住宿者,超出部分費用自理。

        9.出差結束后應在7個工作日之內辦理出差費用核銷及提交相關報告。

        三.教職工出差相關規定

        1.市內出差

        學校教職工在市內出差,一般情況下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要單位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主管領導審核批準。

        2.出差費用管理制度

        ①住宿費、交通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會議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復報支。

        ②差旅費用一律憑證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④出差當日返回不報銷住宿費。

      差旅費管理制度4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差旅費用的報銷管理工作,合理高效地使用資金,控制公司費用開支,特制度本制度

        適用范圍

        用于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異地洽談業務,開發市場,協調關系或處理公司事務,開會,學習的活動

        制度細則

        員工出差審批及可報銷費用

        1.人力資源部門為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登記管理部門

        2.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需總經理書面批準,其他人員出差需經部門主管或總經理書面批準3.差旅費用包括城際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出差地市內交通費用,出差補貼等項目費用4.自帶交通工具出差的,不報銷除正常汽油費,過橋過跟費,停車費以外的交通費用

        費用標準

        2.住宿費用(包括房費,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險等費用)

        1)一類地區:北京,上海,廣州,大連,深圳,青島,珠海,廈門,汕頭,寧波,海南

        2)二類地區:省會(除成者),天津,重慶,煙臺,溫州,湛江,中山,佛山,蘇州,揚州,

        北海,無錫

        3)三類地區:上述二類以外的地

        3.市內交通費用(包括公共汽車,地鐵,中大巴,出租車等,及因此產生的相應過橋路,停車費用)

        4.出差補貼(包含餐費及通訊費用)

        差旅費的報銷的相關規定

        1.員工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寫清楚出差地點、預計時間、出差目的,出差計劃經部

        2.需要事先借款的',必須在《出差申請單》上填寫具體的出差借款金額,憑審批后的《出差申

        3.要在《出差申請表》的業務費項目逐項認真填寫,須就業務招待預期目標及額度做出預計;出

        4.出差返回后應在3個工作日之內提交報銷單,并于報銷時退回預借的多余款項

        5.員工在差旅期間的所有費用支出,都應取得正式發票,并據此報銷,對于不能取得正式發票的,

        6.岳陽市內短程出差家訪為日常工作安排,無需《出差申請單》,差旅費用每周報銷一次

        附則

        本管理規定自董事會通過、簽發之日起生效,修訂時亦同

        本管理規定與公司其它管理規定相抵觸時,以本管理規定為準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財務部

      差旅費管理制度5

        職責分工:

        集團財務中心、各財務部負責差旅費備用金、差旅費用的審核、報銷和賬務處理等工作。所有費用報銷必須經過財務部門審核,董事局主席特批除外。

        差旅費借支和報銷標準:

        1、如需要辦理差旅費借支,出差人員憑審批后的《員工出差單》到財務部辦理借支手續,借支差旅費標準如下:

        1.1交通費:往返行程之路費

        1.2住宿費:預計行程天數x住宿標準

        1.3伙食費:預計行程天數x伙食標準

        2、公司因公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標準分為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補助三部分,出差完畢,由財務人員按不同的情況、不同的標準給予核銷,參見差旅費報銷標準。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1、員工因公出差發生的差旅費按職務根據差旅費報銷標準據實報銷,超過其待遇標準的,超過部分自理。

        2、因公出差人員須按職務等級標準乘坐車、船、飛機,職務以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發文任命為準。特殊須跨級乘坐車、船、飛機的`,報副總裁以上領導另行批準。外地公司報各公司一把手批準。

        3、報銷時,出差人員必須提供出差期間真實的、有效的發票,不含出租的士票。如因特殊情況需報出租車票,則必須在每張出租車票的背面說明原因并由董事局領導審批。

        4、員工因公出差報銷伙食費,必須憑票在標準內據實報銷,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伙食補助按規定每人每天50元。如在出差期間經公司領導批準報銷業務招待費,則不能報銷當期的出差伙食補助。

        5、差旅費報銷時,天數以實際住勤天數為準。

        6、員工借出差之便就近探親的,須經集團公司副總裁以上領導批準,繞道費用全額自理。

        7、境外出差的費用報銷如果超出標準,由集團董事局主席或其授權的領導審批。

        8、省內出差如果當天來回,原則上只報銷來回路費。如果出差時間超過一天的,則報銷標準參照一般地區執行。

        9、為統一管理,各地的誤餐補助每天不得超出15元,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如有員工飯堂的直接補助到飯堂。

        10、因公出差人員須于出差回來十五日內到財務報銷。若有借款且逾期不報銷者,扣發其當月工資。

      差旅費管理制度6

        第一章差旅費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下屬各公司的在職員工。

        第二節差旅手續的辦理

        第三條

        員工出差辦理程序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審核。

        (2)出差人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

        (1)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六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

        出差時間的規定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請示上級領導批準延時外,出差人員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

        出差期間的薪酬給付

        出差期間,出差人員可視工作需要適時調整作息時間,故享受公司正常的基本工資等薪酬待遇,但不得報支加班費。

        第三節差旅費用的報銷

        第七條

        差旅費的分類

        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業務費等,其標準另行規定。

        第八條

        差旅費的報銷

        (1)交通費、住宿費按規定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2)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3)業務費由領導按權限核定,憑據報銷。

        第四節附則

        第九條

        本制度需經公司董事會研究通過后方可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如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章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范對員工出差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節國內出差的規定

        第三條

        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以下標準發給出差旅費:

        (1)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2)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務必須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出差旅費。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四條

        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1)責任人和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按實際支出報銷。

        (2)主管及以上級:每日120元。

        (3)一般級:每日80元。

        第五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1)工作需要乘坐計程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

        (2)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3)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5)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六條

        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部門的主管認真登記出差日期和返回時間,并在出差期間保持與出差人員的正常工作聯系。

        第七條

        員工出差返回后,七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銷單》,送請各部門主管核實后到財務部審核票據的合法性,通過后有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后報銷。

        第八條

        員工出差前,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九條

        焦作市內及短程出差在外就餐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每餐

        元。下午13時前和晚上8時前返回公司不得報銷午餐費。

        第三節國外出差的規定

        第十條

        公司因工作需要奉派出國人員,除薪金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1)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2)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3)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七折支給。

        第十一條

        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三條

        如因公務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的,可以呈請董事長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四條

        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第四節附則

        第十五條

        下級員工與上級員工一起出差時,下級員工比照上級員工標準支給。

        第十六條

        公司董事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責任人和副總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七條

        膳、宿、雜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十八條

        本制度需經公司董事會研究通過后方可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九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如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三章員工差旅費支給辦法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下屬各公司的在職員工。

        第三條

        出差分類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3)國外出差;赴國外出差者。

        第二節當日出差

        第四條

        員工當日出差時由科長以及主管核準。

        第五條

        當日出差每延誤正餐時間一小時以上,按延誤餐次支給誤餐費,每餐10元。但外勤已支津貼人員概不支給誤餐費。

        第六條

        當日出差除依前條規定支給誤餐費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費。

        第七條

        當日出差的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第八條

        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

        第三節遠途出差

        第九條

        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遠途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報《出差申請單》(格式另定,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部領導核準后方可出差。

        第十條

        遠途出差的員工可在《出差申請單》視需要向財務單位預借出差旅費。

        第十一條

        出差人員必須于返回后7日內填具《員工出差旅費報告單》,報銷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的交通工具除用公司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本單位責任人和集體公司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核準者才可乘飛機。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的交通費憑乘車證明以實費計算支給。

        第十四條

        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十五條

        出差日自出發日至回公司日計算,但晚上出發或早上回公司者減半支給。

        第十六條

        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第十七條

        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日數定額支給。

        第十八條

        出差人員住宿費必須取得住宿費憑證(發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公司業務辦事處未取得住宿費憑證者不報銷住宿費。

        第四節國外出差

        第十九條

        本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金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1)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2)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3)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七折支給。

        第二十條

        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二十一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二十二條

        如因公務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的,可以呈請董事長核發特別津貼。

        第五節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須需公司董事會研究通過后方可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如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如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差旅費管理制度7

        衛生院差旅費管理制度 例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 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 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 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

        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填制借款單,財務部門【員工差旅費管理制度】

        收到經核簽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后如未獲共識則交付總(副)經理進行裁決。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4)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5)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6)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人員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簽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審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如未按規定期限提報者,財務部直接于最近期發放工資

        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且于日后報銷時,按報銷單所填金額90%予以報銷。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注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部門經理對出差申請進行審批時,除須對申請人員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時間安排進行審核外,還應對其所提出的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4、將出差申請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記錄考勤。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備案。

        5、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6、出差后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行政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銷售人員交由銷售內勤登記)。出差后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7、銷售人員出差后每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返回后均需提報《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中需將本次出差的任務完

        成情況(包括出差目的達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內容)做詳細說明,同時該報告也是出差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

        10、出差報告的審核及審批:流程同出差申請。

        11、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12、銷售部門各駐外辦事處業務人員,除財務審核環節外,在辦事處內部需嚴格按前述內容執行,但與總部財務部門核銷時,根據實際情況或根據財務部門的要求進行核銷,并以財務部門的為準。

        13、為強化出差費用管控及提升遠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遠途出差人員在填具《差旅費報銷單》時,必須與相對應的《出差申請表》上所載明的預算金額相接近,如高于預算金額10%或超過300元者,則必須提出說明并經部門經理核準后超出部分始得報銷。

        第十條 員工出差活動的.監管

        各部門經理對自己部門的員工出差活動負責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按月)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理。

        違規處罰標準 :

        1、員工出差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處罰責任人20-100元/次,期間產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入帳。

        2、員工出差期間獲得的信息未按規定整理,總結上報的,處罰責任人20-200元/次,獲得的資料未按時辦理歸檔手續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3、出差人員未按時辦理費用報批手續并入賬的,處罰20-200元/次,對超期報銷的出差費用按90%報銷入賬。

        4、出差費用報批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處罰責任人,同時做假部分的費用不得入賬,已入賬的應進行剝離。

        5、財務部門未按相關規定審核報銷票據,存在違規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審核人承擔。

        第十一條 出差相關規定

        1、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業務人員原則上應當天往返,若確需住宿留駐,應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相關費用;業務人員則根據其《出差申請》進行相關時間安排;出差人員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標準具體按附件1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別批準后執行。

        3、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差旅費報銷必須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結清者,從當月工資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或輪休,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衛生院差旅費管理制度 例2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差旅費管理制度。

        一、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管理制度《差旅費管理制度》。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桑?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差旅費管理制度8

        1 、目的

        為規范公司人員出差管理工作,加強出差費用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根據集團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本部。

        2.2各分公司及項目公司可參照執行。

        3 、術語&解釋

        3.1因公出差:指到中心城區以外區域的,屬于出差。

        3.2差旅費: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公司駐地以外地區或城市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3.3城市間交通費: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公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汽車、動(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3.4住宿費: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酒店發生的住宿費用。

        3.5伙食補助費: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3.6市內交通費: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4、職責

        4.1本辦法的監督、修訂、最終解釋權歸屬集團人力行政部。

        4.2本辦法所規定的費用復核權、費用支出管控權歸屬集團財務部。

        5 、費用標準

        5.1城市間交通費

        5.1.1出差人員應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等級如下:

        火車為硬席(含硬座、硬臥),高鐵/動車為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為二等軟座;輪船(不含旅游船)為三等艙;飛機為經濟艙;其他交通工具(包含出租汽車、汽車、包車等交通費憑據報銷)。

        若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應在出差申請單上說明(或事件產生時及時向中心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報告合理原因)。否則,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5.1.2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擇乘坐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5.1.3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5.1.4乘坐汽車、飛機、動(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憑據報銷。

        5.1.5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自駕車輛往返,確實因公務緊急,考慮經濟便捷方式高效出行,可與專業包車公司洽談采取包車方式出行,憑包車票據報銷。

        5.1.6出差人員確需自駕或借用車輛出差的,應在申請單中說明,經過集團總經理審批同意后,并與集團簽訂《自駕出差安全責任書》,報銷出差路途加油費(按企業“滴滴出行”軟件所計算的公里數*1.0元/每公里進行補貼,不計算車損等費用)、過境費、停車費,不再重復報銷有關交通費用。

        5.2住宿費

        5.2.1出差人員應本著節約及高效的原則選擇住宿,對住宿費用實行標準上限制,標準以內憑票據實報銷,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住宿費用標準:

        類別

        級別

        崗位職級

        住宿標準

        A類城市

        B類城市

        C類城市

        一

        10

        實報實銷

        二

        9

        800

        600

        500

        三

        8/7

        700

        500

        400

        四

        其他級別人員

        600

        400

        300

        注:

        ①A類城市指的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

        ②B類城市指的是: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特區城市。

        ③C類城市指的是:其他城市。

        ④因旅游淡旺季住宿價格變化明顯的城市,住宿費限額標準在旺季可以適當上浮(原則上不超過20%)。

        5.2.2 9級及以上級別人員可住單間;其他級別人員,同性別的兩人住一個標準間(標間費用執行較高級別人員標準,不得兩人費用累加執行),若按性別劃分出現奇數的,在費用標準內允許單人住一個單間或標準間(住宿費用執行該人員限定標準)。

        5.2.3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酒店住宿。執行緊急公務,沒有辦法預訂到符合標準限額內房間的,應事先經集團領導(或授權權限人)批準,特殊情況下首晚可以超出標準限額住宿,但最高不得超出限額標準的20%。

        5.3伙食補助費

        5.3.1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報銷時按標準直接計算支出伙食補助費,需填具差旅費報銷單并按項目內容填寫,可不提供伙食補助的相關票據憑證,否則要憑有關票據報銷)。

        在中心城區因公辦事的不予補助。

        1)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A類城市200元/人/天,B、C類城市100元/人/天。

        2)啟程當天中午12點前出發的按一天計算補助,12點以后出發的按半天計算補助。

        3)回程當天中午12點前到達公司所在地的按半天計算補助,12點以后到達的按一天計算補助。

        5.4市內交通費

        5.4.1市內交通費按出差期間因公務產生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出差途中,從公司或員工住處往返車站、火車站、機場或輪渡口原則上要求出差員工應采用最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出行,產生有關市內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報銷。若途中使用企業“滴滴出行”打車往返的,將從企業滴滴費用里進行專項統計,不再重復報銷。

        確有需要同批次人員共同出差的應盡量約定同批次打車,不得單獨分開乘車;同批次人員出差辦理相同事宜的,有關打車費用不得累加,避免造成過大浪費(特殊情況除外)。

        出差期間因辦理私事產生的交通費用由個人自行承擔。

        5.4.2因公出差期間,若使用“企業滴滴”進行市內交通出行,應備注清楚出行原因,出差結束后,到集團人力行政部導出出差期間相應“市內交通打車費用清單”,逐項核實。經核實確認后,不再重復報銷。

        5.4.3無法使用企業滴滴出行的,或使用其他更加經濟快捷的交通工具出行的,應提供相應票據,并備注說明出發地、目的地及出行原因,經核實無誤,憑據實報實銷。

        5.4.4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6 、出差審批和費用報銷流程

        6.1出差申請審批流程

        6.1.1集團總經理出差:報備集團人力行政部。

        6.1.2集團總辦成員出差: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并報備集團人力行政部。

        6.1.3集團中心負責人出差: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并報備集團人力行政部。

        6.1.4集團其他職級員工出差:5天(含)以上經各中心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后(若有),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并報備集團人力行政部;5天以下經各中心負責人、并經分管領導審核(若有)后,由集團人力行政部負責人審批。

        6.2出差費用借款和報銷流程

        6.2.1出差人員如需提前預支差旅費,應依集團財務預借款要求進行差旅費的預支手續辦理。

        6.2.2出差期間所有發生費用(伙食補助費除外)均必須提供原始票據。否則,財務有權不予報銷。若因票據遺失或不符合規定,相應費用由出差人員自行承擔。

        6.2.3凡與原出差申請表填寫的地點、天數、人數等內容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的,須提前請示并獲批準。出差結束后,由出差人說明原因,并經逐級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

        7 、其他規定

        7.1出差人員考勤由集團人力行政部統一考勤,如無出差申請(或未提前報備)者,可定其為缺勤或曠工,但需與該員工所在中心負責人核實;員工出差計全勤,不計加班。

        7.2出差途中因病、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需延時出差時間的,應提前聯系請示獲準延時。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延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本人承擔。

        7.3邀請外部單位人員一起的出差,被邀請人員的費用按相關授權人審批后的標準執行。

        7.4凡參加各種業務、會議、培訓、學習等人員,憑組織單位的相關通知、會議邀請等,執行費用報銷制度給予報銷。如組織單位提供并承擔食宿與交通費用的,公司不再給予費用報銷或補助。

        7.5駐點外地長期辦公:長期駐點外地出差辦公的[即出差超過(含)15天](例如新產品研發或新項目前策),應結合集團差旅費標準,對長期駐點辦公期間內可能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長期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費用及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等進行預估,形成專項駐點辦公費用申請報告,依次經中心負責人、分管領導、人力行政部、集團總經理審批,審核通過后在審批費用范圍內合理開支,憑票據實報銷。

        7.6出差期間如確因公務需要,發生公務招待情況的,出差結束后,應說明有關招待對象及情況等,補辦公務招待有關手續,經核實確認后,憑據報銷。

        8、附則

        8.1本制度自20xx年6月15日起實行。

        8.2如有其他制度相關條款與本制度條款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差旅費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國內差旅費管理,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xx]531號)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校本部各機關部處、院(系)及直屬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差旅費是指教職工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四條,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五條,城市間交通費是指教職工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六條,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別

        火車(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

        輪船(不包括旅游船)

        飛機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

        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一等艙

        頭等艙

        憑據報銷

        司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包括教授、研究員、主任醫師、藝術一級人員;職務工資在五級(含五級)以上的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副主任醫師、藝術二級人員及相當以上技術職務人員)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二等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其余人員

        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

        三等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與部級人員同等級交通工具。

        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七條,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條,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九條,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

        第三章、住宿費

        第十條,住宿費是指教職工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一條,住宿費限額標準按照財政部分地區制定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四條,伙食補助費是指對教職工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五,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照財政部分地區制定的標準包干使用,即新疆、青海、西藏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100元。

        第五章、市內交通費

        第十六條,市內交通費是指教職工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十七條,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六章、報銷管理

        第十八條,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

        第十九條,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住宿費在標準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超過標準限額的按標準限額報銷。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準發放補貼,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后到達目的地的標準發放補貼,無需提供餐費發票。市內交通費按本辦法規定的標準發放補貼,無需提供市內交通費票據。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二十條,教職工出差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

        第二十一條,財務處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準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教職工外出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的城市間交通費由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報銷。

        第二十三條,教職工出差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差旅費用管理,在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著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原則,結合VN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交通費等級標準和住宿費及出差補助標準

        出差人員交通費實行按乘坐標準憑據報銷;住宿費實行限額內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的辦法,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發;通訊費憑據按實報銷。

        二、交通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必須嚴格按附表1相關規定執行,實行憑據按實報銷的辦法。因超過乘坐標準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2、乘坐火車,連續乘車時間超過4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3、員工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審批人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員工長途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審批人批準后,方可報銷。長途汽車票盡量用電腦打印的汽車票,少用定額汽車票。

        5、出差人員自行降低乘坐標準的,其差價不獎勵給個人。

        6、交通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并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三、市內交通費包干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發10元包干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

        2、外地出差期間,若遇特殊緊急情況,并經審批人批準后可乘坐出租車。凡發生出租車費用時不再實行市內交通費包干辦法,憑據報銷。

        3、出差到本市各縣區鎮鄉的交通費不實行包干,憑據報銷;原則上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4、自帶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銷市內交通費,也不實行包干辦法。

        四、住宿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附表1所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出差期間無住宿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同一次出差期間同類地區(住宿費標準相同的地區)可以平均計算日住宿費。

        3、出差到公司設有辦事處的目的地不再報銷住宿費用(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外出開會,由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據報銷住宿費。

        5、隨住宿發票收取的取暖費、空調費、治安費、城市建設費、教育附加費、人身保險費等住宿費以外的費用,與住宿費一并計算。

        6、員工出差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7、住宿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并經審批人簽批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五、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

        1、按表1所規定的定額標準,以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計發員工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不再報銷相關的費用。

        2、員工出差過程中由公司負責吃住的,不再報銷伙食補助費。

        3、在出差期間,若有參與宴請客戶的,則根據實際情況不再給予或減半給予伙食補助。

        六、項目建設期間的生活補助費

        在VN項目建設期間,公司可租用民房作為臨時生活辦公用房,在此期間,可給予相關項目管理人員一定額度的生活補助費,具體額度結合當地生活水平并參照出差人員伙食補助標準確定,并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七、出差審批和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1、員工出差由總經理審批,相關差旅費報銷的簽批手續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中的審批流程和核銷流程條款執行。

        2、因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志”,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無“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志”的財務不予報銷。

        八、差旅費管理

        (一)加強對備用金和預借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內容填寫齊全,完整的經審批人簽批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原則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核銷。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間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二)加強差旅費核銷管理。

        1、員工出差返回后于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可從借款人的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2、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以及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不予報銷,并有權對原始單據涉及的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進行直接查詢,如發現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三)加強原始憑證的審核。

        1、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1)、憑證名稱;(2)、填制憑證的日期;(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5)、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6)、經濟業務的內容;(7)、數量、單價和金額;(8)、各種的發票、收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

        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2、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后,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并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并有付款的依據。

        (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5)、凡憑證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內容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九、差旅費的核算

        差旅費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的三級科目差旅費中列支。

        十、報告與監督檢查

        差旅費的報告與監督制度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

        1、本辦法經總經理批準,上報董事會備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2、本辦法解釋權屬VN項目籌建部。

      差旅費管理制度11

        出差人員必須嚴守厲行節約的原則,盡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費的報銷實行實報實銷,便必須獲得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

        1、出差人員必需按規定行程出差辦事,不按規定的行程擅自決定繞道改變行程的,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特殊情況需改變行程的.,須提前請示總經理批準并報財務部備案,否則公司財務不予辦理相關報賬手續。

        2、住宿費憑出差地住宿發票,在規定標準范圍內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

        3、出差人員到達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應乘座公交車,如情況特殊可乘出租車,憑據按實報銷。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許報銷交通費

        4、不允許趁出差之便回家探親辦私事,如確有須要需事先請示總經理并獲得批準,并報財務部備案,其有關費用均由個人自理不許報銷。

        5、凡總經理指定執行特殊任務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費用報銷按特殊情況實報實銷處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費用已由對方負擔的,均不再允許報銷各種費用。

        7、實際出差天數超過原計劃天數的費用,需及時匯報總經理并經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8、外單位人員為我公司臨時辦事,其費用開支,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實報實銷。

        9、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獲得總經理的批準同意,方可回來后憑據報銷。

      差旅費管理制度12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

        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準。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符合本規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費用標準

        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包干限額,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補助15元。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干標準:

        人員: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副科長以上人員、高級職稱人員

        其他人員

        地區: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實報實銷150100

        省會城市:

        實報實銷12080

        其他地區:

        實報實銷10060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干費中每人每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歡迎您訪問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干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準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審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準,否則發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

        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

        公出人員回來后一周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其他

        本規定自8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均按本規定執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13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員工的出差行為,確保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它涵蓋了出差申請、費用標準、報銷流程、審核規則及違規處理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出差申請:明確出差的目的、時間、地點和預計費用,需提前審批。

        2、費用標準:制定各類費用(如交通、住宿、餐飲)的上限,防止過度消費。

        3、報銷流程:詳細規定提交報銷單的.時間、方式及所需附件。

        4、審核規則:設定報銷審核層級,確保每筆費用的合規性。

        5、違規處理:對違反制度的行為設定處罰措施,維護制度權威。

      差旅費管理制度14

        修訂差旅費管理制度1

        一、是與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鄧州市城區規劃相銜接

        把鄧州市城區的范圍擴大到湍河以北,不僅包括花洲、古城、湍河三個街道辦事處的全部行政區域,還包括統籌城鄉發展實驗區。在城區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不適用差旅費管理辦法,而是適用于公務車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

        二、是增加了租車的規定

        參照省直機關差旅費規定,增加了工作人員到交通不便地區出差,或需要赴外地、下鄉處理緊急公務,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租車。

        三、是提高了鄧州市境外出差的住宿費標準

        修訂后的差旅費管理辦法按照財政部公布的全國各省差旅費標準執行,但是將住宿費標準進行了提高,并細化到每個地區,此外還取消了對房間(房型)標準的.規定。

        四、是調整了鄧州市境內出差的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標準

        鄉鎮工作人員到本鄉鎮以外出差或城區工作人員下鄉出差,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報銷總額不超過200元;公雜費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

        五、是明確對下鄉出差審批及費用報銷管理的規定

        嚴禁把下鄉出差有關補助當作福利發放;同時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完善下鄉出差費用公示制度,每月對所有下鄉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情況進行公示。

        六、是增加差旅費報銷規定

        增加了工作人員參加駐村幫扶、抽調掛職鍛煉、開展審計巡查等專項工作的差旅費報銷規定,明確了差旅費經費開支來源。

        修訂差旅費管理制度2

        為加強和規范差旅費管理,根據河南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相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近期我院修訂了差旅費管理辦法。

        和原文件相比,有以下幾個方面變化:

        一、住宿費限額標準調整。由150元/天提高到330元/天(省內)、310-350元/天(省外)。

        二、補助標準提高。伙食補助由50元/天提高到100元/天;公雜費由30元/天提高到80元/天。

        三、明確了審批流程。我院職工外出學習、參加會議、進修前,需先經部室主任、主管部門、主管院領導簽批。

        四、規范了報銷票據的要求。報銷發票的名稱、填制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要齊全,票據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進修學習還需附主管部門出具“進修學習考核表”。

        五、改變差旅費支付方式。研究院工作人員報銷轉入公務卡;醫院工作人員報銷原則上轉入工資卡內。

      差旅費管理制度15

        差旅費管理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涉及到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報銷、預算控制、審批流程等多個方面。該制度旨在確保公司資源的有效利用,規范員工的差旅行為,同時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內容概述:

        1、費用標準:明確各類差旅費用的上限,如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等。

        2、審批流程:設定出差申請、費用預估、報銷審批的'具體步驟和責任人。

        3、報銷規定:規定報銷憑證的完整性和時效性,以及特殊情況的處理方式。

        4、預算管理:設立年度差旅預算,并進行月度或季度的預算監控。

        5、違規處理:設定違反差旅費管理制度的處罰措施。

        6、報告與審計:定期進行差旅費用的統計分析,以便調整政策和預防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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