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時間:2025-11-29 09:27:58 好文 我要投稿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5篇[精選]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5篇[精選]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電石生產、質檢中心危險品使用等)及其他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時適用于公司內部后勤保障中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公司各職能部門、分廠以及車間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本在制度所稱事故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或導致事故后果擴大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業場所、設備設施、人的行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相關規章制度規定的情況。

        (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相關制度未作明確規定,但公司在危害識別過程中識別出作業場所、設備設施、人的行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第二章 基本要求及各部門職責

        第四條 隱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的重點內容,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則,明確職責,努力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保證公司的安全生產。

        第五條 我公司相關人員職責及隱患排查機制主要包括:

        1、公司總經理(法人)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保證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治理重大隱患前要督促隱患整改單位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確分管負責人。

        公司安全分管領導作為隱患排查治理具體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報告重大隱患治理情況,對公司范圍內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其他各部門、分廠負責人對所管轄區域內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安健環監督各級人員執行相關職責并參與隱患排查。

        2、隱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定期排查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專業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及時發現、不留死角。

        3、隱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學、資金到位、治理及時、責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隱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實監控責任,防止隱患發展為事故。

        4、安健環根據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兩重點一重大”)的管理要求,每年開展一次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用先進科學的管理方法系統排查事故隱患。

        5、公司安健環負責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包括隱患排查、隱患監控、隱患治理、隱患上報等內容。同時針對制度執行過程中的不足之處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修訂。

        6、安健環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明確隱患的級別,按照“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資金來源、定項目負責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的原則,監督隱患治理措施的落實,保證隱患治理按期完成。

        7、各部門、分廠對于本轄區的能夠立即整改的隱患,必須確定責任人組織立即整改,整改情況要安排專人進行確認,安健環分廠安全管理人員跟蹤并建立檔案;對于各部門、分廠無法立即整改的隱患,需要及時上報安健環,安健環根據評估—治理方案論證—資金落實—限期治理—驗收評估—銷號的工作流程,明確每一工作節點的責任人,實行閉環管理;重大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由生產管理組組織技術人員和隱患所在區域管理人員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驗收,保證治理效果按期完成和,安健環跟蹤監督執行并進行考核。

        8、安健環根據隱患上報要求,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統聯網,每個月將公司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上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

        9、安健環根據公司隱患排查、監控、治理、驗收評估、上報情況實行建檔登記,重大隱患要單獨建檔。

        第六條 公司財務部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將隱患治理費用納入安全生產投入管理,建立使用臺賬,各部門/分廠在隱患治理過程總領取的備品備件所產生的費用要明確列入安全經費中。

        第七條 物資供應部、生產管理組等部門進行工程發包時,應通知承包單位到安健環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安健環對外來施工單位作業過程中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第八條 安健環在進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時,各部門、分廠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擾。

        第九條 各分廠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各部門、分廠每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情況進行統一分析,并于每月月底向安健環報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各部門、分廠責任人簽字,并由安健環負責人簽字確認進行存檔。

        第三章 隱患排查方式及頻次

        第十條 根據我公司生產形勢和安全管理要求,確定我公司的隱患排查方式包括一下幾點:

        (1)日常隱患排查;

        (2)綜合性隱患排查;

        (3)專業性隱患排查;

        (4)季節性隱患排查;

        (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

        (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

        第十一條 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管理人員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日常隱患排查要加強對關鍵裝置、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巡查。各分廠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擬定點檢表,重點部位、關鍵裝置的日常檢查必須例入點檢記錄中。

        第十二條 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由公司安健環組織,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第十三條 專業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區域位置及總圖布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儲運、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原則上專業性檢查由生產管理組各分管專工組織開展,安健環監督執行。

        第十四條 季節性隱患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由各部門、分廠在季節前開展檢查,安健環分廠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執行,并記錄存檔。主要內容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泄漏、防解凍坍塌、防沙塵暴大風為重點;

        (2)夏季以防雷暴、防設備容器高溫超壓、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為重點;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防凝保溫為重點;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2

        第一條為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太原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是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生產活動全過程,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應當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第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隱患,并落實崗位、班組、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必須每月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次月3日前向區安監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必須每月向區安委會上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大以上隱患要隨時進行報告。

        區各有關部門應當每季、每年對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本季度結束后的5日內和下一年度第一個月10日前向區安委會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第五條對于重大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監部門和區有關部門報告,填報《重大安全隱患報告書》。重大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四)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向區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自查和區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要予以公示,區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對公示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在發現后的3日內進行公示。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重大隱患公示包括以下內容:

        (一)重大隱患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二)重大隱患的內容;

        (三)整改內容、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單位名稱和作業人數等;

        (四)重大隱患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五)已采取何種監控措施;

        (六)注意事項。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重大隱患公示的方式包括:

        (一)在存在重大隱患的場所或設施、設備上懸掛重大隱患公示牌;

        (二)在生產經營單位內的顯著位置,懸掛重大隱患公示牌;

        (三)同時在生產經營單位的自辦電視臺、廣播電臺、局域網、報紙和宣傳欄發布。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在重大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一條實施公告的重大隱患整改完成后,隱患整改主體責任單位應當向發出公告的單位提出驗收申請,公告單位應當在接收申請后10日內,組織有關部門或專家對其進行認定,填報《重大安全隱患治理銷號報告書》,確認其整改完成后進行銷號。公告單位應當對其進行銷號公告。

        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區管委會依法予以關閉。

        第十二條區安監局在區管委會的領導下,按照職責對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區管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依法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生產經營單位隱患的排查治理實施監督管理,并接受區安監局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第十三條區安監局及有關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區管委會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區安監局應當加強安全隱患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對隱患的監督管理,把重大隱患治理工作納入到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督促治理,落實相應責任。

        對于涉及公共安全領域或需要協調多個部門才能整改的重大隱患,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上報管委會分管領導(安委會副主任),召開有關部門聯席會議,專題研究解決,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并指定有關部門牽頭督辦。

        第十五條區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執法人員和有關人員,定期對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依法查處。

        督查內容包括:

        (一)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的建立情況;

        (二)隱患定期排查治理工作開展和事故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三)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制定、監控措施、重大隱患公示、整改資金落實和項目的進展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定期報告情況;

        (五)對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下達隱患整改指令和提出問題的落實整改情況等。

        第十六條區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上報和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賬。

        第十七條區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接到隱患的報告和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和舉報的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要及時書面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十八條區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應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由主要負責人和內設機構負責人參加,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

        第十九條區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明確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安全隱患信息報告。

        第二十條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排查治理隱患企業單位數量;

        2、排查一般隱患數、已整改數及一般隱患整改率;

        3、排查重大隱患數、已整改數、重大隱患整改率及累計落實治理資金等;

        4、未整改重大隱患的具體名稱和落實治理目標任務、落實治理經費物資、落實治理機構人員、落實時間要求、落實應急預案、落實治理資金。

        第二十一條區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應將本轄區、本部門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隱患,按照分級管理與屬地監管相結合的原則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二條重大隱患向社會公告,原則上,區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每季度公告一次。

        第二十三條重大隱患公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存在重大隱患的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二)重大隱患的具體內容;

        (三)整改內容、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單位名稱和作業人數等;

        (四)生產經營單位整改責任人、跟蹤治理督辦單位內設機構和督辦責任人等。

        第二十四條重大隱患公告的方式包括:

        (一)在有關政府的網站發布;

        (二)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發布公告;

        (三)編印《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信息》;

        (四)其它形式。

        第二十五條各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都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3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4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建設方針,落實安全建設職責制,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增強對隱患的控制潛力,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制度。會議制度如下:

        1、各科室務必指定專人,負責將上級和煤礦排查隱患的意見書和三定表、驗收表及時送達安檢科。

        2、屬于煤礦“六長”和科室自查出的隱患,務必根據檢查意見書填寫治理狀況表送交安檢科,統一登記臺帳,做到帳、表、書“三對口”。

        3、安檢科負責將將各科室報回的隱患分類歸檔管理,對檢查時提出隱患進行分析,確定安全隱患的級別,統計各單位存在的`共性問題和新出的隱患。

        4、安檢科科長負責,每月每旬檢查整理隱患臺帳、記錄、意見書,對一月內未整改的隱患或超過整改期限未整改的隱患(歷史隱患)要立即送交調度室。

        5、調度室負責將安檢科移交的歷史隱患記錄在案,由每一天早7:00在調度例會上通報督促落實,安檢科憑主管領導簽字的隱患整改驗收表通知調度室對歷史隱患銷號。

        6、每月安全例會公司要組織開展討論安全隱患統計分析事宜,通報一月的安全隱患(包括上級查處的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并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列入當月安全工作匯報。

        8、對重大隱患和不能處理的隱患,務必立即報送安委會。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5

        1、班組長下井前,通過隱患信息通知卡或隊干部和上個班人員交代,了解工作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到心中有數。

        2、進入工作現場后,首先安排治理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班組長還必須排查現場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隱患,隱患排查必須覆蓋所有工作地點。

        3、堅持“邊檢查、邊處理”的原則,對作業場所、安全生產設備及各系統進行定時、定點、定路線、定項目巡回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實行分級管理,落實治理責任,隱患沒有排除班組長不得組織生產。

        4、對限期治理的事故隱患,要嚴格落實現場防范措施。

        5、發現重大隱患,必須停工處理,同時上報區隊、信息站、調度室。遇到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并有序組織人員及時撤離現場,避免事態擴大。

        6、對班組解決不了需區隊、礦或公司解決的.隱患,必須及時上報區隊、調試室,并按指示安排下步工作。

        7、對已整改的隱患,必須安排復查,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對隱患檢查不到位,整改落實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隱患的,實行責任追究。

        8、交接班前,班長必須將當班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遺留問題填寫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填寫必須認真、準確、完整。

        9、班長升井后,到信息站填寫隱患反饋卡,并向隊值班人員說明具體情況。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6

        一、(目的):為了加強本公司所有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管理、CI的管理,根據國家和省市、局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檢查制度。

        二、(總則):公司實行逐級安全檢查制度。對各級檢查的罰款處理,執行《罰款流程》。

        三、檢查標準:

        1、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2、建設部《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xx

        3、《施工現場安全體系達標情況檢查表》

        4、《施工現場環境體系達標考評表》

        5、《CI評分表》

        四、檢查內容:

        1、查思想:以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度為依據,對照檢查各級領導和職工是否重視安全工作,人人關心和主動搞好安全工作,使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度在部門和項目部得到落實。

        2、查制度:檢查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是否及時得到糾正、處理,特別要重點檢查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是否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否達到齊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檢查是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有針對性,是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實施。

        4、查隱患:檢查勞動條件、安全設施、安全裝置、安全用具、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規、標準的要求。

        5、查事故處理:檢查有無隱瞞事故的行為,發生事故是否及時報告、認真調查、嚴肅處理,是否制訂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實防范措施。凡檢查中發現未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處理事故,要重新嚴肅處理,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6、查組織:檢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領導小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建立安全機構,安全干部是否嚴格規定配備。

        7、查教育培訓:新職工是否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是否經過培訓、考核持證,各級領導和安全人員是否經過專門培訓。

        五、凡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由檢查組織者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監督落實整改方案并進行復查。重大隱患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全部整改完畢。對檢查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可能立即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安全檢查人員有權責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驗收后方可恢復施工。

        六、公司或項目部的定期檢查,都須使用標準的《評分表》來檢查、打分、反饋,并將檢查紀錄備份到被檢單位留存。

        迎接上級檢查

        七、項目部在接到各級政府管理部門、公司、局級等檢查通知后,及時將信息發饋給公司相關領導和公司相關管理部門,公司及時協助項目部迎接檢查。

        八、受檢項目部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實現場,必須準備書面匯報資料,有條件的項目部兼用投影技術匯報。

        九、上級檢查單位開據的.整改單,要及時整改、按時反饋。同時反饋給公司相關管理部門。

        公司級檢查

        十、堅持定期檢查:實行月度生產大檢查制度,由公司副經理或總工帶隊,安全部門、有關技術人員參加的生產大檢查。

        十一、除定期外,安全部門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安全部門負責復查。

        十二、公司相關管理部門平時堅持日巡查制度,實行飛行檢查。

        十三、公司級定期檢查時間安排:

        1、市內:每月一次,每月中旬開始。

        2、市周邊地區:每季度一次,季度末當月的15日開始。

        3、遠離市其他地區:每半年一次,6月、12月初開始。

        4、專項檢查:制定了《專項治理計劃》,每月定期檢查。

        5、季節性檢查:防臺防汛防暑、冬季施工等檢查,提前3天進行檢查。

        6、臨時檢查:遇國家、地方重大節假日活動、結合重大事件等的檢查,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十四、定期檢查結果反饋:

        本次檢查工作結束后3天時間,公司以《檢查通報》形式公布。所屬項目部應根據檢查的結果,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要求,并與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及獎罰等相結合。

        項目部自查

        十五、每周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

        十六、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

        十七、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十八、項目應建立安全檢查臺賬,將每次檢查的情況、整改的情況詳細記錄在案,便于一旦發生事故時追朔原因和責任。檢查紀錄使用專用檢查表。

        十九、評分與反饋:

        1、項目部每周例檢,要對照《評分表》進行一次打分,要有簽到、記錄、獎罰等。

        2、項目部每周例會反饋檢查結果,要有會議簽到、記錄、照片。

        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二十、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二十一、每個施工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上下班前檢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對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組長匯報處,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二十二、附則:如遇特殊情況,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7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小學安全工作,維護小學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各種不安全因素的發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

        二、小學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到相關部門,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三、每學年安全員對校屬各單位開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

        全隱患排查工作,對有問題需要整改的部門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門單位解決不了的上報到相關部門解決。

        四、對小學食堂、小賣部、小吃店、生活飲用水源的衛生情況,每周進行一次檢查;對食堂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不得上崗。

        五、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以實行。

        六、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必須及時提出整改計劃、整改

        七、每次排查時,排查人員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須有安全知識和排查能力的人擔任。

        八、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

        九、不認真嚴格執行此排查制度的,實行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8

        一、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最大限度地消滅事故隱患,杜絕重、特大事故,消滅死亡事故,減少輕重傷事故發生,做到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事故隱患分類

        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局部停產,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

        三、隱患排查方式

        1、公司每月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重點分析和排查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2、公司堅持每月1次對全公司各單位部門進行安全大檢查。

        3、組織安全巡查組堅持每一天對全公司各單位重點煤氣崗位現場巡回檢查。

        4、安環處巡檢人員每一天對現場隱患檢查、督促整改、落實并匯報情景。

        5、各生產單位負責人不定期組織本單位安全員對本單位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景進行自查,單位安全員對現場安全工作隨時自查,并現場落實整改。

        6、各級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否則按照相關規定對職責人員進行處罰。

        四、隱患排查治理主要資料

        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2、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能量傷害和防護用具的使用;

        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

        5、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6、丟棄、廢氣、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等);

        7、以往生產活動中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五、資金來源

        企業的安全投入資金,部分由大修理費用中開支,加上各類安全事故、違章違紀的罰款,一并作為事故隱患治理的基金,專款專用。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9

        1、建立重特大事故隱患舉報、處理、監控制度,組織各部門對重特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監控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制定并實施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組織治理公共安全隱患,景區內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及時組織搶救,做好事故上報、善后工作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 各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三定”方案,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工作職責:

        5、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和程序,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行政審批或者驗收;

        6、定期開展對本部門、本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7、依照職責分工,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宣傳以及培訓、考核工作,增強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8、按職責權限組織制定本行業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參與事故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事故統計上報。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0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分管礦(廠)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協助各二級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安全生產隱患分級。

        隱患分級:按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程度不同,將隱患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廠)、部解決不了,須經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科(隊)、車間(工段)解決不了,須經礦(廠)、處解決的隱患。

        c級:由科(隊)、車間(工段)和生產業務部門可以解決的隱患。

        第九條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十條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二條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三條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xx集團公司。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1

        1、由煤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礦井防治水人員每月對礦井防治水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進行處理。

        2、經常深入井下檢查,并對地面防治水進行檢查,對出現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及時匯報籌建處領導,并采取防治措施。

        3、雨季之前,籌建處組織“三防”領導小組,對礦井防洪設施及可能出現的水害威脅進行認真檢查,并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處理。

        4、雨季下暴雨時及下過雨之后,“三防”小組及礦井防治水人員要對地表防洪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觀測井下涌水量。以便及時修改礦井排水能力。

        5、井下每個工作面掘進之前,防治水人員要認真進行水文地質分析,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對有水害隱患的工作面,設計探放水鉆孔進行探放水。

        6、井下排水嚴格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及《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定期對礦井涌水量進行觀測。

        7、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防治水規定》建立完善可靠的礦井排水系統。配備與礦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倉、水泵、排水管路、輸電線路等設施,確保礦井正常排水,并滿足正常和災害水量下排水需要。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必須有工作和備用水管。主水泵必須實現“雙回路”供電,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和檢修水泵相匹配,并能夠確保全部水泵同時運轉。

        8、主要水倉必須有主水倉和副水倉,確保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水倉能正常使用。及時清理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的淤泥。

        9、建立防治水害的綜合措施

        防治水害的措施可歸納為“查、探、放、排、堵、截”六個字。

        查:查明礦區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條件,加強水害預測,制定并實施防治水的規劃。

        探:“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接近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區域;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鉆孔時;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區時;經探水確認無突水危險后,方可前進。

        放:將威脅性水源采用地面打鉆抽水、井下疏水、井下鉆孔疏水、立井泄放水等方法,全部或部分疏放掉。是消除水患的有效措施之一。

        排:為防治礦井水災,礦井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規定建立了水倉,設置排水系統。

        堵:是將水泥砂漿或化學漿堵水材料通過鉆孔注入到滲水的地層裂隙、斷層破碎帶,使其凝結硬化,將裂隙、裂縫充填,達到堵水目的,是防治水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截:利用水閘墻、水閘門和防水煤柱等物體,臨時或永久地截住涌水,將掘進工作面區與水源隔離,使某一地點突水不致危及其他地區,是減輕水災危害的重要措施。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2

        1、目的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推進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各級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檔監控的管理。

        3、引用標準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修訂)

        3.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3.3《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職責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監督各部門事故隱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4.3公司各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4.4公司各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本單位安全管理部報告。

        5、內容及要求

        5.1事故隱患分類

        5.1.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5.1.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5.2隱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門、項目部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5.2.2應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小組,由公司經營班子安全副總經理任組長,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責任,做到不留空當,不留死角。

        5.2.3排查隱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記錄、持證上崗、現場標識、交接驗收資料、“三寶”使用情況。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長度計量器具進行實測實量,如對在建工程與高壓線距離、電箱的安裝高度等進行測量。

        3)測:用儀器、儀表、水準、全站儀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實地測量。

        4)現場操作:司機檢驗其使用設施、設備的安全裝置的動作靈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門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糾進行安全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事故隱患的,應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及時組織處理;不能在短時間內消除的,要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

        5.3隱患排查的手段

        隱患排查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隱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排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不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等。

        5.3.1經常性檢查

        1)經常性檢查包括企業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的巡查,各級管理人員在現場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技術,同時也進行的安全巡查,班組長和班組兼(專)職安全員進行的班前、班中安全與班后安全檢查,每個作業崗位人員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檢查。

        2)公司安全管理門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主要依靠檢查人員所掌握的安全知識、經驗,及時發現并制止“三違”現象,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各作業點存在的事故隱患和險情。

        3)班組長每天進行施工現場檢查,檢查安全設施和使用設備工具是否牢固、完好,工作環境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員工是否遵章守紀情況、設備與電器是否已切斷電源、各種物料的堆放是否合理、穩定等。

        5.3.2定期檢查

        項目部每月應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檢查應由項目經理或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施工隊長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定期安全檢查是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須詳細地檢查安全意識、安全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防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處理等內容。

        5.3.3專業性排查檢查

        根據當前安全生產普遍存在的薄弱環節、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公司或項目部每年有針對性地組織專業性排查;專業性排查是針對施工機械、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設施、大型機械設備、消防安全等專業安全問題進行檢查。

        5.3.4季節性檢查

        根據季節的特點,在每年的冬季、夏季、雨季、開展專門的安全檢查;冬季安全檢查,主要檢查防火、防寒、防凍、防中毒、防滑;夏季、雨季安全檢查,主要檢查防汛、防暑、防臺風、防觸電、防坍塌、防雷擊。

        5.3.5節假日檢查

        應根據節假日前后施工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思想麻痹等特點,在每年的節假日開展專門的有針對性的檢查;節假日檢查,主要檢查是否有“三違”現象,有無重大事故隱患等。

        5.3.6不定期檢查

        不定期安全檢查是指項目部開展的設備、裝置試運行、生產過程的檢查、設備開工前和停工前的檢查、設備設施檢修檢查,臨時用電等使用的檢查等。

        5.3.7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5.4隱患排查的重大部位和危險環節

        隱患的排查治理要突出“兩查”即查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查工程隱患防范情況。

        5.4.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

        1)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等政策的執行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

        4)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技術措施的制定及落實情況。

        5)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及落實情況。

        6)施工機械設備、機具檢測檢驗情況。

        7)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8)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生產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以及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的持證上崗執行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5.4.2危險較大工程隱患防范情況

        1)高邊坡工程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2)邊通車邊施工的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3)施工臨時用電使用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4)施工作業場所選擇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5)施工階段發生的觸電、物體打擊與深基坑的坍塌事故隱患。

        6)特種設備重大安全隱患包括:使用非法生產、安裝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缺少安全附件或者附件失靈;特種設備超期、超參數使用;特種設備超期不檢驗;特種設備有明顯故障、異常情況,或責令整改而未整改;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未報告而繼續使用。

        7)四新技術和工藝在使用中的隱患防范情況。

        5.5隱患排查工作要求

        5.5.1各單位應該制定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方法和要求等,并按照方案進行隱患排查工作。

        5.5.2公司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排查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不定期檢查、突擊檢查及重大部位和危險環節的隱患排查工作中,管理人員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應以情況簡報或安全檢查隱患問題整改通知單的形式通知被檢單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被檢單位應簽字確認。

        5.5.3公司各部門均應建立隱患整改臺帳,對事故隱患進行有效監控,落實責任人。臺帳內容包括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實際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備注等項目內容,并在備注項目中注明發現隱患的個人或組織。

        5.5.4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安全科應積極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事故隱患排查。

        5.6隱患治理

        5.6.1各部門將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分級建檔,登記編號,對重大事故隱患還應按規定報上級管理部門。當事故隱患等級可能隨時間、外界條件變化時,應注重動態監控并在檔案中及時調整其等級,對升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進行補報,對降級的事故隱患相應報告。

        5.6.2對排查出的隱患分級后再按照不同隱患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治理措施,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5.6.3一般隱患治理

        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建立排查治理臺賬,進行動態治理。一般隱患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治理,在治理的同時仍可進行正常的施工生產,對一般隱患可以不制定書面的治理方案,也不必向政府部門備案,項目部自行建立并保存好相關檔案資料即可。

        5.6.4重大隱患治理

        重大隱患應建立重大隱患檔案,并根據書面的治理方案進行治理。重大隱患檔案包括隱患報告及隱患治理方案兩個方面。

        1)隱患報告

        各單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后,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擬采取的隱患的治理方案。

        d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e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2)隱患治理方案

        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隱患治理涉及復雜、疑難技術問題的,應當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重大隱患的基本情況。

        b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c治理的方法和具體措施。

        d治理經費和物資保障。

        e負責治理的機構、人員和職責分工。

        f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g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h其他有關事項。

        5.6.5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應當定期聽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匯報,保證事故隱患整改所必需的資金,及時協調解決隱患整改治理過程中的問題。

        5.6.6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6.7各部門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控措施和管理職責以及整改資金的投入等方面事項,并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5.6.8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事故隱患的預防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并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5.6.9被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治理整改事故隱患的項目,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5.6.10檢查中發現的所有問題,責任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及時拿出落實措施,落實整改措施。

        5.6.11安全管理部、各部門、項目應當定期對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5.7獎懲

        5.7.1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員工,應按規定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5.7.2隱患排查及項目整改完成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具體指標及獎勵細則在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及安全風險金獎勵考核細則中規定。

        5.7.3安全隱患未按期整改的,查明原因,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6、附錄

        6.1隱患排查工作計劃

        6.2隱患治理方案

        6.3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回執單

        6.4安全自查自糾記錄

        6.5隱患治理臺帳

        6.6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簡表

        6.7安全隱患調查原因分析及對策

        6.8重大隱患等級劃分

        6.9重大安全隱患報備制度

        7.0重大安全隱患報備表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3

        為保證隱患排查制度的全面落實,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1獎勵

        1.1對及時發現報告一般隱患的,獎勵標準為每項5元;

        1.2對及時發現報告一般隱患并進行整改的,獎勵標準為每項10元;

        1.3對及時發現報

        告重大隱患的,獎勵標準為每項20元;

        1.4對及時發現報告的重大隱患并進行整改的,獎勵標準為每項50元。

        1.5在隱患排查中積極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事故發生;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采納,收到顯著效果,給予50—200元的獎勵。

        1.6在隱患排查期間為搶救國家財產和處理事故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50—500元的獎勵。

        1.7在隱患排查中表現突出,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給予一次性獎勵。

        2處罰

        2.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隱患排查責任制,如違反《規定》和未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隱患排查責任制接受50-200元的處罰。

        2.2嚴格執行公司各工種技安規程以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隱患排查期間對于一般性違章行為,以部門為考核單位,發現違章現象按經濟責任制規定處罰。

        2.3在隱患排查期間發現有嚴重違章行為,其后果嚴重的.,按經濟責任制規定加重處罰。

        2.4對明知故犯,多次教育仍然違章者,停止工作到安監部作檢查,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崗。

        2.5對于在隱患排查中,未認真排查事故隱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根據經濟損失大小按經濟責任制進行考核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機關處理,事故的其他責任者和責任部門按《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公司的《經濟責任制》進行處理。

        2.6對存在的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者,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監控、治理不認真的,導致事故發生或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按《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規定》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4

        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主動有效地排查和治理安全隱患,使安全隱患從排查、治理到消除的整個過程全面受控,確保礦區安全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依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五由礦長組織一次全礦性的安全隱患排查活動。

        二、每季度由礦長組織各部門及其負責人對全礦井進行一次,針對《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所列舉的十五項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將排查結果及整治方案上報公司及主管部門。

        三、對所查出的安全隱患要認真建立檔案登記,落實措施、人員限定時間整改。

        四、把安全隱患從發現登記、通知整改、整改情況、跟蹤情況完整的記錄并保存。

        五、凡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礦領導及有關部門落實整改,對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在24小時內制定出整改方案,保障措施,情況緊急,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排除隱患。

        六、對一時治理不了的`安全隱患,必須制定限期整改的方案及整改前的保證安全的措施,但安全隱患整改期限不得超過30天。

        七、各級管理人員,職工要把排查,治理安全隱患作為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來抓。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5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標準化、制度化,提高源頭預防潛力,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定義和分級標準。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治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急狀態、人的擔心全行為和治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覺后能夠馬上整改排解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需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解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專人專管,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組織領導。

        水利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指導、監視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

        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組織安全治理人員,對事故隱患進展隨時排查,并適時組織集中排查治理,對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建立檔案和臺帳。

        排查資料包括:

        1、水利工程建立。以重點在建工程為重點,防范坍塌、起重機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工程落實“三同時”原則狀況;工程建立中工程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職責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治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職責制、度汛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重點水利設施如高邊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機、塔帶機、模板支護、腳手架安拆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農田水利根本建立、在建工程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安全監視治理,負責在建工程水庫、水電站及大壩的安全監視治理。

        2、水利工程運行。以病險水庫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庫為重點,嚴防垮壩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庫大壩安全職責制和水庫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水庫大壩安全治理應急預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練;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職責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立治理、資金使用、竣工驗收、蓄水運行、巡察檢查和調度運用方案;小型水庫的治理機構、看護人員、養護經費和日常巡查。

        3、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建立和運行。以農村水電站、電網、在建工程和用電戶為重點,對水電開發、工程審查和驗收投產等環節嚴格把關,標準農村水電工程建立市場。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電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無規劃、無審查、無監管、無驗收的“四無”水電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電站分類年檢安全治理和“兩票三制”執行狀況;鄉辦和小型股份制水電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和制度建立;農村水電企業設備檢修、試驗和農村水電供電區的安全供電。

        4、河道采砂。以違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較大河段為重點,主要包括:河道采砂治理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河道采砂治理制度、溝通協調機制和職責追究制;河道采砂規劃編制,禁采區和可采區的劃定,禁采期的規定,違法違規亂采濫挖的治理;采砂治理宣傳教育和社會監視;河道防洪、橋梁和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察、測量作業為重點,主要包括: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立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局部)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狀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協作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

        五、隱患登記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安全生產專管人員每月要對本股室、本單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和治理狀況分別進展登記,逐級匯總。

        六、隱患報告制度。

        對一般隱患要準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治理部門報告,要區分事故隱患的性質和程度,區分輕重緩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資金,強化整改職責,加強監視檢查,徹底進展治理。對較大隱患應向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七、隱患督查檢查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對本股室(單位)職能范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綜合監管,每季度應對基層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自查、抽查和督查檢查,重點督查檢查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和落實狀況;施工、生產作業場所安全防護狀況;重大危急源安全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狀況;事故應急預案制訂和救援演練狀況;職工和農夫工安全教育、培訓和遵章守紀狀況;特種作業和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狀況;隱患排查治理登記、銷號的臺帳標準狀況;信息報送狀況等。

        八、隱患公示和整改制度。

        對事故隱患進展登記報告后,應當準時以書面形式下發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職責人、整改資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能夠馬上整改的,要馬上整改。對一般事故隱患要做到馬上整改,時間不超過7天;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要進展公示并確定專人監控治理,確保萬無一失。對一時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隱患,要派專人24小時值守,同時制定出整改時間表,嚴格根據隱患治理工程、措施、資金、時間、職責“五落實”制度,限期整改。

        對隱患整改措施長時間得不到落實、超過整改期限的,要實行掛牌督辦的方式進展重點跟蹤、重點督辦。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懲罰。切實做到“四不放過”,即:職責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消退不放過,沒有隱患整改報告不放過。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相關文章: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1-28

      [推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1-28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薦]11-28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1-28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1-25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5篇(精品)11-29

      隱患排查治理方案11-26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1-17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集合】11-25

      [精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5篇11-28

      久久亚洲中文字幕精品一区四_久久亚洲精品无码av大香_天天爽夜夜爽性能视频_国产精品福利自产拍在线观看
      <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亚洲国产精品线久久 | 久久国产精品-国产十精品 中文字幕视频综合网 | 伊大人香蕉久久网欧美 | 久久久久久久亚洲精品中文 | 一级特黄录像免费播放中文 | 污污污网站在线免费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