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管理制度[實用]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業小區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實用]](/pic/00/d6c6b6c805_6136d9e1db7f1.jpg)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1
1.裝修施工須知
1.1嚴禁改變,損壞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須保持原有(外墻、門窗等)外觀設計的材料,款式,顏色,違者應立即恢復。
1.2本物業采用中央空調,一律不能安裝空調室外主機。
1.3嚴禁在任何在墻面、柱子、地板、天花板開洞,移動外墻門窗位置、橫向剔槽埋管,違者應立即恢復,墻上大洞及橫向剔槽深度不允許超過3-4厘米。
1.4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門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臺墻、窗間墻),不得損壞鋼筋混泥土圈(過)梁和構造柱,不得在懸挑梁下懸掛重物。
1.5不得損壞衛生間的防水層,嚴禁改動上下水管、水表、地漏、便坑的位置,違者責成立即修復。
1.6物業區內的井、溝、樁、管、線任何人不得改動和損壞,并在施工期間不得占用。
1.7施工時水泥沙漿不得直接在地板上攪拌,必須作鋪墊處理。
1.8鋪設大理石、花崗石地板要求水泥沙漿厚度不允許超過8厘米,大理石、花崗石厚度不得超過5厘米。
1.9因施工不當造成相鄰客戶單位損失的,應當賠償和修復。
1.10施工材料必須從樓道和指定電梯搭載進入,不得從窗外或陽臺吊拉入內,以免損壞墻面及戶外設施。對所經過公共區域成品及裝修區內物業服務中心指定的成品嚴格按照物業服務中心要求進行保護,施工開始前,成品保護措施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檢驗合格。
1.11施工前須做好以下成品保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11.1大理石墻的陽角位置用木方連接五層板;
1.11.2大理石墻面位置里面需使用軟泡沫紙,外用五層板等材料(使用軟泡沫需雙層包裹);
1.11.3門框的角與門的外角保護需使用硬制材料包裹;
1.11.4貨梯墻面位置里面需使用軟泡沫紙,外用五層板等材料(使用軟泡沫需雙層包裹);
1.11.5需打臨時隔斷部位應使用木制材料,則隔斷兩側不得與成品靠的過近,并加軟紙保護,平面朝外,支撐在里側,高度為2米;
1.11.6通道地面保護需使用地板革、廢舊地毯等材料;
1.11.7施工過程中成品保護材料如有破損,應及時更新。對保護不利造成成品損壞者,須負責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
1.11.8成品保護措施不合格的,須在接到物業服務中心通知后24小時內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裝修單位需接受物業服務中心相應的管理措施,并承擔物業服務中心進行成品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1.12所有施工必須按物業服務中心審查批準的方案進行,不得自行更改,如確需更改,必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書面確認,出具更改通知方可施工。
1.13施工材料運輸、堆放和清潔衛生要求
1.13.1裝修人員的進出及材料的運輸只能使用貨梯或消防通道,所有沉重物品搬入辦公樓須事先得到物業服務中心設施設備維護部相關人員的書面同意。裝修人員對公共區域(如辦公樓天花、地面、墻壁、電梯等)不得造成任何損壞,如有任何損壞,將由客戶或裝修單位負責恢復原狀或承擔修復費用。
1.13.2所有材料、設備、工具及廢物等須放置在裝修區域范圍內,不得占用任何公共部位,所有垃圾、碎片等雜物必須在辦公樓辦公人員下班后搬運,施工區域任何時候須局限在裝修房間內。
1.13.3所有裝修材料進出辦公樓以及所有廢料搬出辦公樓均須按照物業服務中心指定的路線進行。
1.13.4施工區每日工作結束后,必須清理施工現場,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應將當天產生或遺留之廢料、垃圾等用編織袋裝好清理堆放到指定區域,并清潔好清運路線。施工使用后的油漆、稀料等易燃品應單獨處理。清理時要把廢料做封密處理,確保不會發生惡臭、泄漏污水、塵土飛揚和沙土滿地等情況。
1.13.5裝修物料、工具等進出等均須按物業服務中心所安排的路線、卸貨區域及貨梯,大量的物料運送需于24小時前到秩序維護部申請及預約時間,車輛須按秩序維護部指示停放。
1.14消防工作要求
1.14.1動工前,客戶/裝修單位要落實防火責任人,制定防火方案,防火責任人要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對臨時動火作業的管理,凡在重點部位使用電(氣)焊、噴燈、電爐等動火作業,應填表辦理臨時動火審批手續,領取《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證)》后方可動火,每次動火作業時間不得超過三天,每次動火前需經物業服務中心簽字確認。同時要加強化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對于50公斤以上(含50公斤)的燃爆危險品,進入施工現場時,首先應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然后到消防部門辦理運輸許可證,在得到許可證和物業服務中心審批文件后方可將燃爆危險品帶入施工現場。在施工現場使用化學易燃易爆危險品時,只能運進當天當班使用量,剩余的應在當天下班時清理回倉庫。施工現場禁止住宿及存放化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客戶/裝修單位要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1.14.2應按照《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規范》要求,使用防火性能良好的裝修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吊頂必須采用A級防火材料,墻壁、地毯采用B1級以上防火材料。電線采用ZRBV電線,套金屬管保護。鎮流器應采用經國家相關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石英燈變壓器應設相對集中,并應密封性良好。各回路都應設漏電保護器和空氣斷路器。應設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電氣安裝應符合有關規程的要求。電氣組件應有3C認證,開關與辦公樓統一。
1.15裝修時間
辦公樓正常裝修施工時間為8:00~18:00,其中刺激性氣味施工的時間為18:00~23:00;噪音施工的時間為18:00~23:00;上述兩項施工均須提前24小時向物業服務中心客戶服務部進行申請,辦理臨時加班申請,簽署《施工噪音/異味排除協議書》,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如遇特殊情況,施工時間需遵從物業服務中心人員安排,不得影響其他客戶辦公。
1.16在裝修施工過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廢水污染,對裝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危險廢棄物等應采取措施分類處理。
1.17在裝修施工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危害因素的,應制定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應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工器具等檢驗合格,施工人員勞動保護設施配備齊全有效,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具有重大危險的活動員工操作規范,現場裝修活動和管理滿足國家相應的安全法規和標準要求。
2.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2.1施工期間,各裝修單位負責人應慎重約束其屬下遵守辦公樓相關規定,凡違規者,物業服務中心除按規章予以違約處罰外,還會將罰金按次遞增及記錄在案,并保留限令違例的裝修公司停工的權力。
2.2裝修人員活動范圍在其裝修單元內,不得占用或在公眾區域進行施工,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其它房間,違者將被處罰支付違約金并被警告及記錄在案;累計三次者,視為偷竊破壞嫌疑,將報警處理及沒收出入證,以后不再接納其申請臨時出入證。
2.3裝修期間,所有風口必須封閉,房間戶門及可開啟玻璃幕墻須關閉,煙感必須使用防塵罩保護,違者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200-500元/次。
2.4煙感報警器、噴灑頭等設施在未經批準前私自移位、改動,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200-5000元/處。
2.5進行剔鑿、打孔等任何對玻璃幕墻的鋁扣板、金屬框造成破壞的施工,除賠償損失外,根據損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100-500元/處。
2.6施工未提前申請臨時用電,且所用電源未由帶計量表及漏電保護器的專用臨時配電箱引出,與其它電源接駁,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200-1000元。
2.7施工期間開啟空調風機盤管,未對煙感報警器做防塵保護,經提示無效,物業服務中心可出示書面通告并交納違約金人民幣500元/臺次。
2.8施工中使用消防用水,施工物品妨礙消火栓正常使用,經提示無效,物業服務中心可向有關部門報告并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200-1000元/次。
2.9施工現場每日清場前未清理,經提示無效,物業服務中心可出示書面整改報告,并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50-300元/次。
2.10施工人員未將施工出入證佩戴在本人胸前左上方顯眼的地方,經提示無效,物業服務中心可拒絕其入內。
2.11施工單位的機動車進入本區域后,必須停入指定的位置,施工人員自行車停放在非機動車停車場。
2.12運輸施工材料的車輛進入本物業區域,必須按規定的線路限速行駛,嚴禁鳴笛、超速、亂停亂放。卸完材料后,應立即離開。裝卸材料如需使用電梯運輸(提前到客戶中心申請),其材料性質和尺寸大小均需符合電梯安全使用規定。
2.13裝修單位要在其施工區域內放置適量的、有效的、符合規格的滅火器(按消防規定),按4個/100M2標準配置4公斤干粉ABC型滅火器。未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不允許動火。
2.14施工現場嚴禁明火,申領臨時動火證后方可動用明火。
2.14.1圍擋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允許動火;
2.14.2施工現場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允許動火;
2.14.3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不允許動火;
2.14.4在高空焊接或切割作業時,其下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施,不允許動火;
2.14.5施工現場存放的易燃物品超出規定范圍,不允許動火;
2.14.6在施工區域內動用明火及擺放易燃物品,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300-1000元/次。
2.15施工人員在辦公樓以及施工區域內喧嘩大叫,粗言穢語,赤身露體及做出不文明舉動,物業服務中心可出示書面通告,經教育不改正者驅逐出園區。
2.16未向物業服務中心申請,擅自用、放、斷水(電),造成的后果自負。
2.17隨意傾倒工程廢渣、污水,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100-300元/次,須負擔相關清理、維修費用。
2.18裝修單位未按裝修管理規定及審圖意見施工,物業服務中心可出示書面整改報告。
2.19未辦理臨時動火證擅自動火,或違章施工造成火警,裝修單位將承擔全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2.20如需攜帶危險品入場(如氧氣瓶、乙炔瓶、油漆、稀料等),必須提前一天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限量入場。未經物業服務中心批準,攜帶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進入辦公樓,后果自負。
2.21噪音施工時間為晚18:00—23:00,未經物業服務中心批準,擅自使用電錘等設備或其它作業方式產生噪音,或導致客戶投訴,物業服務中心可制止。(未入住暫不實行)
2.22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進行煮食、燒水等。一經發現除沒收電爐、電飯煲等電器外,將視情節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100-1000元/次,并交業主方處理。
2.23施工人員只可使用指定衛生間,不得使用其它區域的衛生間,違者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50-100元。禁止將裝修物料、泥沙等拋進抽水馬桶內,如造成堵塞,由此引起的清除費用由裝修單位負責,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2.24遵守本物業內治安、消防和交通管理規定,非施工人員和非工作時間不得進入施工場地,不得在施工場地做飯、留宿;施工人員禁止在本施工區域以外逗留、喧嘩,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吸煙到指定地點衛生間,如在施工現場發現煙頭,施工單位按每個煙頭¥100元違約金)。
2.25施工人員進出本物業區域必須佩戴臨時出入證,乘坐消防電梯出入施工現場,并需注意個人儀容儀表,嚴禁敞胸露懷和穿拖鞋進入。
2.26施工人員應愛護環境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煙頭。
2.27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服務中心批準,嚴禁在本物業區域內洽談施工業務,招攬生意,展示廣告。
2.28裝修單位需將每天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裝袋后清運到物業服務中心指定位置堆放。施工垃圾不得堆放在其他公共區域違者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100-1000元/次。
2.29物業服務中心秩序維護人員有權對施工人員出入辦公樓所攜帶物品進行檢查。
2.30嚴禁隨意移動、遮擋或挪用辦公樓的消防器材、設備,嚴禁使用消防水施工,嚴禁堵塞消防通道,違者視情節輕重,物業服務中心有權向消防部門報告。
2.31施工人員離場前須切斷電源,確認沒有留下任何火災隱患方可離開。
2.32嚴禁任何形式在施工區域作飯、燒水。施工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關閉水、電源、鎖好門窗,違者交納違約金人民幣100元/次。
2.33裝修單位對所施工樓層的衛生實行三包,發現環境衛生臟、亂、差者,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50-200元。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2
為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條例》規范物業管理活動,保持物業管理在企業和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產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物業管理企業
1、本辦法中的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受業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綠化、衛生、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并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2、從事物業管理的企業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從業人員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3、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應與業主、使用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其內容應包括服務范圍、管理標準、權限、期限、費用收支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等,并報送區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4、物業管理企業應設立固定的服務場所,專線電話,專職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及時為業主服務。
5、物業企業應按等級收費,并由物價部門統一定價,設“公示板”公開收費標準,便于業主和使用人監督。
6、日常維護與緊急事件處理。
(1)物業管理企業應對房屋主體,水電設施,排水設施,消防設備共用部位和供用設備進行日常養護和維修,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居住安全。
(2)對上水管線發生跑漏、下水管線發生堵、冒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確保業主和使用人財產不受損失。
(3)對二次供水水箱,應一個季度或在重大節日前徹底清洗一次,日常派專人看管,確保水質安全使用。
7、小區綠化。小區綠化要與周圍建筑風格渾然一體,既要注意根據不同的功效進行適宜的綠化和小品布置,重點美化部分應放在小區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業管理企業要采取多種形式,向廣大業主或使用人特別是兒童進行宣傳教育,使人人都來關心愛護綠化,并制定相應的綠化管理規定。
8、小區衛生管理。清潔衛生的工作應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間、定地點、定任務、定標準。每天清掃一遍,全日保潔,質量應達到“六不”、“六凈”。既:不見積水、不見積土、不見雜物,不漏收堆、不亂倒垃圾和不見人畜糞便。路面凈、路沿凈、人行道凈、雨水口凈、樹坑墻根凈、果皮箱凈。
9、小區治安。物業管理企業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接受指導,爭取配合,做好小區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區消防、消防管理在物業管理中占有頭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消防意識,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應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車輛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應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業管理企業統一管理。
二、業主、房屋使用人
1、業主、使用人應成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服務合同,并監督物業管理活動。有權選擇物業管理企業。
2、業主、使用人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環境衛生費、經營性房屋的業主或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部門和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主動交納各種費用。
3、業主,使用人不應高空拋物、擅自改變房屋、外立面、內部平面布局,隨意拆損門窗和私搭濫建、在外立面設置立架改動采曖、供水、排水設施,不準隨意占用公共用地亂堆雜物;不準損壞花草樹木、小品、健身器材;不準在樓道內亂寫亂畫;不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制造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業管理企業有權督促拒交應交費用的業主、房屋使用人交納費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5、業主、使用人和物業管理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任何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6、當事人因房屋使用、維修、管理等發生糾紛的,可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做好這項工作可以為政府和廣大居民排憂解難,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保證社會的穩定。為開創我區物業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辦法施行監督機關為×市××區建設環保行政執法局物業管理辦公室。
四、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3
廬陽區雙崗街道作為老城區老舊小區分布較多的街道,共有85個(片)生活小區,其中有35個(片)是老舊小區。在實際工作中,接受居民投訴較多問題是老舊小區的管理服務問題,也是當前為民服務的矛盾焦點。如何對零散居民樓和老舊小區整治后的房屋及設施進行長效管理,使老舊小區也能夠享受物業管理服務帶來的便利和舒適?近日,廬陽區雙崗街道人大工委組織部分人大代表對街道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并就提升老舊小區管理的整體水平提出了具體建議。
一、老舊小區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一是基礎設施老化落后,老舊小區管理成本高。由于建造時間早、規劃設計標準低,施工質量不高等原因,造成老舊小區基礎設施功能無法滿足居民需要;道路破損嚴重,停車位、自行車棚、休閑廣場沒有配建;地下管網因設計和建設標準低經常出現堵塞、破損,時有污水漫溢現象發生;沒有單元門禁和封閉管理,導致“牛皮癬”泛濫,居民一些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得不到保障。
二是物業管理費收繳難,物業企業經營困難。有些老舊小區是企業、單位自管,移交到街道后,這部分居民習慣了計劃經濟時代單位宿舍服務全包的服務模式,尚未形成花錢買服務的意識。在老舊小區中,低收入家庭居多,其中還包括相當一部分的低保戶、外來務工人員,由于收入偏低,他們沒有交物業費的意愿。由于物業費收繳不上來,從事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企業存在不同程度虧損,只能靠政府獎扶維持,在入不敷出的情況下,只能通過削減服務人員、減少服務內容、降低服務質量來維持較低的服務水平,這又導致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水平的降低。
三是小區自治組織缺位,小區自治能力不強。老舊小區內低收入群體較多、受教育程度相對不高,居民對自身權益的期望值往往過高,而對維護公共環境整潔有序等公共利益興趣不大;居民中侵占公共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訴求呈多樣化,很難達成一致意見。雖然有小區成立了業主自治組織,但由于物業矛盾多發、情況復雜、自治組織成員專業知識缺乏等原因,業主自治組織發揮作用十分有限。尤其是在集中民意決策小區事務、調解物業糾紛、推進民主協商機制、宣傳法律法規方面,明顯力不從心。
四是主體責任難以落實,政府職能發揮不強。物業管理涉及政府部門、街道、社區、建設單位、業主、物業服務企業等多個主體,權利義務關系復雜。如房屋質量、二次供水、供配電、電梯等公共設施維修都不應在街道的管理范圍內,但是只要是屬地在街道,都得由街道出面解決。又如近年來,不斷有市屬、區屬企業生活區移交到街道管理,但相應的管理費用并沒有增加,雙崗街道承擔了大量居民投訴和物業調解工作,每年對社居委管理的`老舊小區支出約200多萬元(包括小區保潔清運人員、值班人員、公共水電費及維修費用),導致街道人力、財力不堪重負,這些都需要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發揮職能作用,加大管理資金撥付,加強綜合管理,共同改變老舊小區物業管理薄弱環節。
二、促進老舊小區管理創新的對策與思考
作為基層政府,要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堅持“加快整治改造、實施分類管理、促進小區自治、加強綜合管理”的工作思路,不斷推動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創新取得新突破。
(一)結合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加快基礎設施更新步伐
老舊小區基礎設施老化落后是社會發展的遺留問題,只有加大對基礎設施的改造力度,老舊小區才能符合物業管理市場化的基本要求。
1.提高小區的封閉性,增強社區安全性。符合封閉條件的小區,要盡快建設圍墻或圍欄,使之與外部街區隔離開來;對面積較大的開放式小區,可根據地理位置、道路走向,采取分割封閉的原則,建立幾個封閉式小區;對散落的樓幢,可實施單獨封閉;不符合封閉條件的,可通過產權置換、危舊房改造等方式,減少開放式小區數量。
2.推進基礎設施改造,增強生活便利性。通過綜合改造、封閉性改造等方式,為老舊小區安裝小區大門、樓幢單元門、健身設施,建設門衛室、自行車棚,改造病害道路、排水管網、水電設施、天燃氣等配套設施,恢復小區綠化,規劃停車位,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條件。
3.加快綜合整治步伐,增強群眾幸福感。從20xx年起,合肥市開始進行老舊小區環境綜合整治,雙崗街道經過綜合整治的老舊小區共17個,這些改造后的老舊小區都實行了物業管理。從整治后居民反映看,這些老舊小區的管理和服務水平基本滿足了群眾的需求,居民困難訴求也降低了很多。下一步,市區兩級政府要統籌加快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進程,把這一民生工程做實做細,不斷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數。
(二)結合老舊小區實際,實施差異化物業管理
有針對性采取居民自管、市場化管理、政府扶持三種機制相結合的模式,是提高老舊小區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
1.已實施市場化物業服務的老舊小區。由街道物業辦依據物業管理的相關法規,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履約情況實施監督并予以規范。未建立自治組織的小區,在物業合同(協議)將要到期時,區級建設部門、轄區街道應指導社區在小區建立自治組織,為下一步規范實施社會化物業管理打下基礎。
2.相對規模較大、資源較好、管理成本較高,并且未實施市場化物業服務的老舊小區。區級建設部門、街道應指導社區在小區先期成立管委會,促成召開業主大會,確定采取自管、市場化物管或者兩者相結合的服務模式,明確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選聘物業企業或服務人員,簽訂相應合同。小區自治組織負責對物業服務進行監管,街道、社區負責規范自治組織的日常工作,加強業務指導和保障,協調解決業主反映的問題。
3.相對規模較小、資源有限、管理成本較低的老舊小區。采取業主自管與政府扶持相結合的模式,由街道、社區牽頭成立管理委員會或居民自治小組,結合社區志愿者隊伍巡防、社區網格化管理等資源實施業主自治,由街道、社區提供應急維修、綠化保潔等基本服務,以物價部門核定最低價格收取服務費用。
4.產權單位管理的老舊小區。在街道、社區的引導幫助下,成立自治管理小組,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務、非營利性、費用均攤”原則,指導產權單位自管。
(三)強化自治組織建設,提高小區自我管理能力
1.切實將自治組織建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管理范疇。小區管理的主體始終是業主自身,要推進小區自治步伐,根據“誰出資、誰受益”社會準則,始終把提高小區自治率作為主要路徑,把小區自治能力建設作為工作的落腳點,引導居民廣泛參與到老舊小區管理創新活動中,通過成立業委會或管委會、居民自治小組等自治組織,著力推進小區管理由“代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轉化。
2.充分發揮街道社區指導監督作用。街道、社區要聯合實施投訴受理和聯動協調機制,制定參與和監督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落實牽頭組織業主大會召開和業主委員會選舉責任,指導居民開好業委會、管委會、居民議事會會議,通過民主協商形式解決小區物業管理中的矛盾和問題。監督小區自治組織日常運作,促進小區事務公開,提高自治活動的透明度。通過建立小區業主論壇、市民學堂等平臺,加強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幫助居民樹立“花錢買服務”的意識。
3.積極引進和培育社會中介組織。面對街道、社區專業人員缺乏,小區自治組織建立程序繁雜、日常工作任務繁重,物業矛盾不斷增加的現實,要積極引進和培育社會中介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參與社會管理,發揮好他們獨立性、客觀性、專業性特點,為居民小區業主大會召開、業委會組建、換屆提供各類咨詢服務,手把手指導小區自治組織采取民主協商方式決策小區自治事務,或者以外包服務的形式,將物業矛盾糾紛調解、法律法規學習宣傳等項事務承包給社會中介組織,以減輕街道、社區的工作負擔。
(四)加強綜合治理力度,形成老舊小區管理合力
1.加強綜合治理力度。應將老舊小區管理納入城市綜合治理,由政府主要領導牽頭,建立民政、房產、城管、公安等部門和街道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將老舊小區自治能力建設、物業行業監管、違章違規行為糾正、小區安全等全部納入考核體系,實施統一考核。各相關部門和街道要各司其職、同心協力加強老舊小區管理力度,確保人力、財力、物力向老舊小區傾斜。
2.堅持市場化管理為導向。鼓勵老舊小區業主按照市場規則與物業企業簽定物業管理合同,支持物業企業按照合同規定收取物業費、提供優質服務,加強對小區自治能力建設的指導力度,強化行業監管,促進雙方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對于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支持任何一方采取法律手段解決。
3.強化物業管理行業監管。政府物業管理部門應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建立老舊小區物業服務符合投標企業資料庫,把好市場入口關。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對物業企業規范服務的指導、檢查,查實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按規定給予處罰,并將處罰結果予以通報,計入企業誠信檔案。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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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qp4.8物業小區車輛管理程序頁碼: 1/2
1.目的:
加強小區停車場的管理,保障私人車位使用權不受侵犯,保障停車有序和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本小區車輛管理。
3.引用文件:
3.1質量手冊第4.7、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標準4.7、4.8、4.9、4.10、4.13章
4.職責:
4.1保安服務部按《車輛通行、停放收費辦法》為小區住戶提供車輛停放車位服務,并做好登記和宣傳工作。
4.2保安服務部的車管員、保安員負責日常的車輛停放秩序、車輛安全管理。
4.3保安服務部主任負責對車管員、保安員工作監督與檢查。
5.工作程序:
5.1對使用小區各種車證車輛管理:
5.1.1保安服務部每年根據住戶租用車證期限,到期發放《車位續租通知單》,通知住戶到經營管理部辦理續租、換證、收費手續。
5.1.2住戶續租車位、更換停車證要填寫《機動車位登記表》并請住戶將車證放在明顯處。
5.1.3對持有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入小區時,由保安門崗確認其合法性后,打手勢放行。
5.1.4每日20時至次日6時前,持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出小區時,須在《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中進行登記。
5.1.5每日6時至20時前持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出小區時無須登記。
5.2無證車輛管理:
5.2.1此類車輛是指各大公司辦理公務,探親訪友者所乘車輛。
5.2.2無證車輛進入小區時,保安人員問清去向,所辦何事,填寫在
《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和《會客證》,并告知司機不能占用私人車位,如果占用,必須在17:00前離開,以免影響個人使用。
5.2.3此類車輛未經保安保安服務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區過夜 。
5.3搬家、拉物車輛管理:
5.3.1住戶搬家需到經營管理部填寫《出小貨物登記單》,將大件物品填寫在物品名細項目內,經門崗驗證無誤后方可放行。
5.3.2住戶委托他人協助搬家、搬物時,需在《出小區貨物登記單》受托人項目中填寫姓名及證件號碼。
5.3.3住戶拉物出小區時,由門崗確認合法性(指確實時住戶本人)由門崗填寫《出小區貨物登記單》由住戶簽字,即可放行。
5.4除以上程序外,小區內車輛管理執行《車輛管理規定》。
5.5停車場的標識:
5.5.1地面停車位的標識:地面停車場由交通管理局劃制的.長5m,寬2.5m的車位線,噴制車位號。
5.5.2地下車庫的標識:在入口處掛有限高2.2m的標志牌,車位線和車位號同地面停車場相同。
5.5.3在工作過程中,使用《物業管理服務規范用語》。
6.支持性文件與質量記錄:
6.1《車輛管理規定》ej-wi-qp4.8-01
6.2《地下車庫車輛管理規定》ej-wi-qp4.8-02
6.3《機動車車位登記表》ej-qr-qp4.8-01
6.4《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ej-qr-qp4.8-02a
6.5《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ej-qr-qp4.8-02b
6.6《地下車庫車輛登記表》&n
bsp; ej-qr-qp4.8-03
6.7《出小區貨物登記單》ej-qr-qp4.8-04
6.8《會客證》ej-qr-qp4.1-13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5
1.目的:
加強小區停車場的管理,保障私人車位使用權不受侵犯,保障停車有序和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本小區車輛管理。
3.引用文件:
質量手冊
4.職責:
保安服務部按《車輛通行、停放收費辦法》為小區住戶提供車輛停放車位服務,并做好登記和宣傳工作。
保安服務部的車管員、保安員負責日常的車輛停放秩序、車輛安全管理。
保安服務部主任負責對車管員、保安員工作監督與檢查。
5.工作程序:
對使用小區各種車證車輛管理:
保安服務部每年根據住戶租用車證期限,到期發放《車位續租通知單》,通知住戶到經營管理部辦理續租、換證、收費手續。
住戶續租車位、更換停車證要填寫《機動車位登記表》并請住戶將車證放在明顯處。
對持有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入小區時,由保安門崗確認其合法性后,打手勢放行。
每日20時至次日6時前,持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出小區時,須在《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中進行登記。
每日6時至20時前持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出小區時無須登記。
無證車輛管理:
此類車輛是指各大公司辦理公務,探親訪友者所乘車輛。
無證車輛進入小區時,保安人員問清去向,所辦何事,填寫在《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和《會客證》,并告知司機不能占用私人車位,如果占用,必須在17:00前離開,以免影響個人使用。
此類車輛未經保安保安服務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區過夜。
搬家、拉物車輛管理:
住戶搬家需到經營管理部填寫《出小貨物登記單》,將大件物品填寫在物品名細項目內,經門崗驗證無誤后方可放行。
住戶委托他人協助搬家、搬物時,需在《出小區貨物登記單》受托人項目中填寫姓名及證件號碼。
住戶拉物出小區時,由門崗確認合法性(指確實時住戶本人)由門崗填寫《出小區貨物登記單》由住戶簽字,即可放行。
除以上程序外,小區內車輛管理執行《車輛管理規定》。
停車場的標識:
地面停車位的標識:地面停車場由交通管理局劃制的長5m,寬的車位線,噴制車位號。
地下車庫的標識:在入口處掛有限高的標志牌,車位線和車位號同地面停車場相同。
在工作過程中,使用《物業管理服務規范用語》。
6.支持性文件與質量記錄:
《車輛管理規定》
《地下車庫車輛管理規定》
《機動車車位登記表》
《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
《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
《地下車庫車輛登記表》
《出小區貨物登記單》
《會客證》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6
1.0目的
規范工程維修部管理工作,確保工程維修部管理高效有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城服務中心工程維修部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服務中心經理負責審批工程維修部的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監控工程維修部的總體工作質量。
3.2工程維修部主任負責組織本組的年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實施與控制,并對年度、月度工作進行總結。
3.3工程維修部員工依照各相關規程按計劃進行工作。
3. 4工程維修部主任負責和外包施工方制定施工方案和審批工程方面的圖紙。
4.0程序要點
4.1工程維修部人員:工程維修主任1人,維修技工3人。
4. 2維修技工對設施、設備分管責任崗位實行每月輪流制。
4.3設施、設備分管責任制:
供配電1人;電梯系統1人;水景系統、泳池系統、給排水系統1人;智能安防、門禁系統、消防系統1人;公共設備、設施的維修、維護由所有工程維修部人員實施。
4.4工程維修主任全面負責工程維修部的對外聯絡、日常工作。
4. 5周例會
4.5.1實行每周五例會制,每周五下午17:00準時舉行例會。
4.5.2用例會時間全面了解本周的工作完成情況,并計劃好下一周的工作安排和需要協助的`部門。
4.5.3每周四下午由主任組織培訓專業知識。
4.6考核
4.6.1考核的目的是為了獎勤罰懶,考核的原則是公平、公開、公正;
4.6.2工程維修主任根據每人當月的工作表現和成績進行考核評分,并將考核結果上報服務中心經理審核。
4.6.3工作業績和月考核積分相對應,月考核積分與個人經濟利益掛鉤。
4. 7維修原則
4.7.1上門維修:工程部接到報修電話后,在10分鐘內派維修工到達現場,一般性故障處理不超過1小時;
4.7.2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小修不過夜,中修1-3天,大修3-5天;
4.7.3維修守則:約時不誤、便民利民、工完料清、業主簽收;
4.7.4語言規范,服務熱情。
4. 8通訊保證
4.8.1上班時間必須保持所有對講機、手機都處于開通狀態,以便聯絡。
4.8.2通訊工具必須保持能隨時聯絡,使用個人通訊工具不接聽時要盡快采取其它方式與呼叫方取得聯絡;
4.8.3遇突發事故(如臺風、洪水、重大設備設施故障時等),在接到中控室的呼叫后應立即與中控室聯絡,并5分鐘內趕赴現場處理。
4. 9物品管理
4.9.1維修人員領用材料進行維修作業時,必須認真填寫《物資領用登記表》,加強成本意識;
4.9.2使用公用工具必須及時歸還,公用工具每月由倉管員清點;
4.9.3每月月底工程維修主任做好下月材料購買預算。
4. 10值班制度
4.10.1執行夜班、周六、日值班負責人輪換制度;
4.10.2值班員應盡量保證當天的《工作聯系單》當天解決處理,遇無法維修或需要購買材料的維修事項,應及時匯報維修主任,并跟蹤轉交給誰進行維修,直至維修終結,確實保證不出現'壓單'現象;
4.10.3值班員不得帶外人(或親朋)進入工程部或在辦公室逗留打電話。
4.11工作調度
4.11.1工程維修主任根據服務中心或中控室的通知,隨時抽調本部門人員開展臨時重要工作;
4.11.2工程維修主任根據維修部人員的變動或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輪流責任的調整。
5.0支持性文件
無
6.0質量記錄
6.1 《物資領用登記表》----qp-09-04-f001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7
一、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泄漏,用后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灶具連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搜檢是否關閉氣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不亂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吹風等電加熱器具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氣的助動車(摩托車)應停放于安全地帶,儲油器具、儲油地方應安全可靠,并裝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險物品時,應開窗通風,落實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購買多少,不應超量儲存,現場應裝備滅火器材。家中盡量不儲存汽油、油漆等危險物品。
五、使用香燭時要有看管,防止香燭倒塌引發生事故。
六、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8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開展防火搜檢,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建立搜檢記錄。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搜檢、維護管理區域內公用部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滅火和火災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居民和小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進行演練。
六、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動。
七、落實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承當消防安全搜檢、宣傳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做好義務消防消防隊的日常工作。
八、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滅初期火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附:物業管理項目安全生產搜檢制度
為了確保項目在服務過程中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確保物業管理服務期間無安全事故發生,確保物業管理處員工的安全和健康,順利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提高物業管理處安全生產標準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搜檢制度。
一、安全生產搜檢的`目的
建立與服務規模相順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保障體系,裝備具有相應管理能力和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制定和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獎懲辦法及操作規程。
二、安全生產搜檢的內容
1、查行政措施。內容主要包括:查領導、查制度、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2、查安全設施。內容主要包括:查安全設施、機械設備、勞保用品使用情況。
3、在搜檢過程中發現的隱患,開具隱患整改告訴單,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內書面寫出整改措施和結果報物業管理處。對于無視隱患存在及對發現的隱患不進行整改的部門賜與相關處罰。
4、物業管理處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將對隱患整改結果實地進行復查,如發現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徹底,仍然存在隱患,將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直至完全消除不安全因素。
5、各部門經理制定完善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按有關規定裝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組織監督、搜檢安全管理工作施行情況,認真做好搜檢記錄。
三、安全生產搜檢的方式
1、定期安全生產搜檢
由物業管理處總經理負責,帶領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搜檢。
2、經常性和節沐日安全生產搜檢
經常性的搜檢包括各部門自行組織的搜檢、部門安全員進行巡回安全生產以及節沐日前安全生產搜檢。
3、專業性安全生產搜檢
專業安全生產搜檢內容:包括用電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升降機、吊蘭等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專業搜檢。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9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處工作制度
為加強管理和監督,嚴明紀律,發揮管理的效應作用,創高效、優質的綜合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公司的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五次扣當月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事離開,須有請假條,寫明事由,一天內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一天以上須管理處主任簽字,交公司領導批準;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并于當天交給管理處主任;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扣發當月獎金或十天平均工資,超過兩天未返崗位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三、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并按質、按量完成各自職責。如檢查到工作時間不在工作崗位范圍內,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月獎金百分之二十或一天平均工資。
四、工作時間,不準看報閑聊,不準用通迅設備聊天,空閑時間應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經常被用戶投訴者,管理處可以書面報告公司給予換人或辭退。
五、因違反工作規程損壞設備、設施及用戶財產,視損壞程度扣發獎金或照價賠償。
六、嚴禁向住戶和業主索取財物、吃拿或肆意刁難等不良行為。
七、管理處的設備、機器或工具未經主任以上同意,不準外借。
八、嚴禁在本住宅區內擅自承接工程。
九、依據法規嚴格妥善管理,須熱情、主動、周到地為住戶和業主提供高效的綜合服務,不允許以粗暴或冷漠的`態度對待。
十、如有違反上述條款者,管理處有權將其行為記錄在冊,向公司提出扣發獎金或辭退的建議。
十一、工作時間必須穿戴整齊的工作服,佩帶工作證,接受業主或用戶的監督。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10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規范小區物業管理活動,保持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結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草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業管理范圍:凡在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范圍。
二、物業管理機構:業主大會是物業小區內全體業主組成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
本屆業主委員會是會設主任、委員共七名。業主委員會主要任務是監督執行《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制度》,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權益,完全自愿原則,不享受小區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業小區的使用與維修。
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共同執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區內共用部份共用設施設備,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改變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愛護小區的公共環境。小區所有公共設施屬小區全體業主所共有,包括小區道路、球場、綠化、果樹、供電、供水設施、路燈、電動拉閘、管理人員辦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4.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寵物外出必須由主人牽引并即時清理排在小區公共場所的寵物糞便。
5.機動車在小區內應控制時速低于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物業小區內禁止鳴笛。
機動車應該放在每個業主車庫中或者公共車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綠化帶停放。
本物業小區公共車位由物業管理人員施畫。僅用于業主和訪客車輛的臨時停放。
6.業主需要進行房屋維修時,應通知物業管理人員或業主委員會并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維修完工后即時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
本小區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工資福利、公共場所電水費,維修費等等。
1.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約定每月10號前向業主委員會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
2.對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業主委員會應進行催繳或委托物業服務人員催繳,可采用上門催繳、電話催繳、書面催繳等多種方式,并可采用相應催繳措施。
3.欠費六個月以上或拒繳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布欠繳情況。
4.欠費總金額過高時,業主委員會授權物業服務人員依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財務管理。
本小區設收款記賬員一名。本小區財會收支情況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小區全體業主監督。
本物業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本物業管理制度由業主委員會負責解釋。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11
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
二、凡住戶之機動車一律不能停放在非指定停放的.位置。對違章停車者,物為管理處將給予處罰。
三、業主(或租戶)長期在物業區域內地面停放車輛,必須在物業管理處辦理定位立戶手續,將車停于指定車位,并憑證出入小區,按月交納車費。
四、機動車停車場內嚴禁吸煙,隨車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五、不得在停車場和小區范圍內洗車及清掃車上的雜物于地面,漏油、漏水車輛不許進入停車場。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12
1、人員組織
專職安全護衛人員,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負責,體態良好,有吃苦奉獻精神和甘當保姆的意識;
接受過安全護衛或相關訓練,訓練有素,掌握基本安全護衛技能,并定期進行安全防范學習,增強安全防范能力;
熟悉小區環境,熟悉物業管理及有關法律法規,能恰當的處理和應對小區護衛工作;思想品質好,作風正派,熱愛安全護衛工作,無不良記錄;
安全護衛人員配備對講裝置和其他必備的安全護衛工具;
當班時佩戴統一標志和執勤工號,穿戴統一制服,工具佩戴規范,儀容儀表規范整齊;
上崗時精神振作,舉止應文明,姿態良好,大方、得體,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在執勤時不吸煙、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彎腰駝背,前傾后靠;
講普通話,可以進行簡單英語會話;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記錄。
2、門衛
參照《門衛制度》執行。
各出入口24小時有值班看守,主出入口至少有2人駐守,其余出入口至少有一人值守;按照委托合同要求進行進出車輛管理、訪客登記,謝絕業主拒絕訪問人員和未經業主委員會批準的商販入內,大件物品搬出實行登記,實施交通指揮交通疏導等工作。
3、巡邏
參照《小區保安人員巡邏檢查制度》執行。
白天巡邏次數不少于6次,夜間巡邏次數不少于8次,重點部位、重點時間以及特殊情況加強巡邏;每組巡邏人員不少于2人,并排或列隊巡邏,規范整齊;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隱患;接受業主(使用人)投訴和求助;回答用戶的詢問;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及時報告警方與管理服務中心,必要時采取正當防衛,防止事態擴大,協助保護現場和證據;安全巡邏有記錄有檢查。
4、緊急事故反應
參照《突發事件處理制度》執行。
制定緊急事故處理預案,至少包括:火災、爆炸、地震、炸彈恐嚇、安全疏散以及電梯應急等;
有緊急事件救護組織,并始終處于緊急事故反應狀態;
書面描述緊急事故救護組織職責,并讓每位成員了解,周期性地進行反應訓練;
高層住宅按消防要求組織進行疏散演習;
對緊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盡可能減少破壞和損失程度;
按照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的委托組織恢復生活秩序,如:幫助恢復電力供應、搶救財產等。
5、其他防范措施
設有業主(使用人)求助與報警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
接到報警信號,確認后管理服務中心應立即派人趕往現場查看,予以恰當的緊急處理;
涉及人身安全處,設有明顯標志并有防護措施;
協助有關部門維持小區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
對小區內外圍邊界、角落、車庫、道路的照明設施加強維護,保持必要的照明;
建立空置房屋、設備室、垃圾房、雜物房巡查、鑰匙管理及登記備案制度。
建立訪客登記、車輛登記、值勤與巡邏記錄等資料。
6、標準與要求
總體管理服務標準:達到《上海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五級標準。
應急及突發事件接報后立即趕到現場處理。
保安員崗前、崗中培訓率達到98%。
對保安服務的滿意率達到92%以上。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13
一、對搜檢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發出消防搜檢意見書或建議書,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落實整改措施。
二、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接到小區消防組織的整改意見書或建議書后,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整改。
三、小區消防組織應對火災隱患單位進行跟蹤督查,并在業務上給以指導。
四、對一時整改不了的火災隱患,應填寫《火災隱患跟蹤報告表》,每月向上一級小區消防組織報告存案。
五、小區消防組織對火災隱患整改工具的`跟蹤督查和業務指導應當做好記錄,對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應予保存。
六、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動,應及時予以制止,并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14
一、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衛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衛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并有專門容器存放。
三、應有消毒設施或消毒間及消毒藥械。
四、工作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干凈的工作服,在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清面時要戴口罩。
五、理發用大小圍布要經常清洗更換,臉巾應清潔,每客用后應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理發工具、胡刷等顧客用品用具用后應消毒。理發工具應采用無臭氧紫外線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七、對患有頭癬等皮膚傳染病的'顧客要有專用的理發工具,并有明顯標志,用后及時消毒,并單獨存放。
八、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加強室內通風換氣。
九、供顧客使用的化妝品應符合《化妝品衛生規范》,美容用唇膏、唇筆等應做到一次性使用。
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有專人(或兼職)負責,分類存放在資料盒(袋)內,隨時備查。
十一、衛生部門的監督意見書、采樣記錄、檢驗報告、處罰文書及本單位建立的衛生管理制度、日常檢查記錄、獎懲意見等及時歸檔。
檔案內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物業小區管理制度15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浦東新區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由金橋灣清水苑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委托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
物業公司對車輛的管理是履行<物業管理合同>,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小區車位實行有償使用,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費。小區車輛管理制度。停車費收入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物業公司應有專人進行停車費管理,公開賬目,并定期結算與公示收支情況。根據維修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停車費收入在扣除車輛管理成本和業主大會授權使用的費用后的結余部分納入小區維修基金賬戶,每年一次分攤到業主賬戶。欠繳或侵占停車費是損害全體業主利益的'行為。
第四條將小區業主共有的停車位供車輛使用人停車的行為關系,不含有對車輛保管的義務與責任。提供良好的停車條件,營造有序的活動場所是小區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標。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小區安裝停車場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小區車輛管理制度。所有車輛進出小區必須持清水苑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通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桿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沖卡。
第六條ic卡分為月卡、充值卡和臨時卡三種。實行一車一卡制。ic卡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月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實行來訪車輛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后領取臨時卡,刷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后交卡付費。小區居民和單位也可以選擇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現金繳費驗卡和進入登記的麻煩。固定車位車主不得使用充值卡。來訪車輛當天再次進出小區憑繳費收據免繳費。
第九條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后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領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繳押金20元,無卡或ic卡遺失、超期和損壞的車輛無法進出小區,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ic卡遺失、損壞應支付損失費30元。
第十一條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并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行駛管理
第十三條小區主干道實行單向行駛。長島路北大門為進口,只進不出;臺兒莊路西大門為出口,只出不進。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條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六條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固定車位與臨時車位二種,統一編號。固定車位標有車牌號,供小區居民和單位工作人員停車。臨時車位無車牌號標志,主要供外來車輛停車。
第十七條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占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車位的申請。無欠費記錄的車輛使有人,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固定車位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固定車位申請登記手續。
按登記先后順序,先到先得原則安排車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擁有一個固定車位。對確需第二個固定車位的居民戶,經批準后可以申請登記,按第二個固定車位的停車費標準繳費。但無車位居民應優先考慮。
第十九條車位的登記。車位申請確認后,車位使用人應及時辦理登記手續:簽訂車輛停放協議,繳費,領取停車證(置于車輛擋風玻璃右側內)與ic卡。手續辦理不完備不能領取停車證與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車位。
第二十條車位的變更。變更固定車位使用人僅限本戶居住人,經物業公司同意后并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一條車位的退還。車位為全體業主的共有資源,業主產權轉讓、租賃戶更變等,應及時到管理處辦理退還手續,不得擅自轉讓車位。一旦發現,將收回原使用車位并取消雙方車位申請資格。車位退還后如再次申請須另行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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