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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5 11:54:03 好文 我要投稿

      (通用)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風險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通用)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

        1.目的

        持續對公司范圍所有危險源進行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為消除事故隱患,依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指南》制定本制度。

        2.術語與定義

        2.1危險有害因數:簡稱危害因素。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這種“根源或狀態”來自作業環境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有害的作業環境和管理上的缺陷。

        2.2危害因素辨識:識別組織整個范圍內所有存在的危害因素并確定每個危害因素特性的過程。

        2.3風險: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風險有兩個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嚴重性。可能性,是指危險情況發生的概率。嚴重性,是指危險情況一旦發生后,將造成的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和程度。

        2.4工作危害分析法:是指通過對工作過程的逐步分析,找出其有危險的工作步驟,進行控制和預防。適合于對作業活動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

        2.5安全檢查表分析法(SCL):依據相關的標準、規范、對工程、系統中已知的危險類別、設計缺陷以及與一般工藝設備、操作、管理有關的潛在危險性和有害性進行判別檢查。適合于對設備設施存在的風

        險進行分析。

        2.6風險評估:評估風險大小以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容許的全過程。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本公司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工作。

        3.2安全辦是本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3.3各部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危險源辨識工作,參加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

        4.1危險源辨識和分析按評價過程

        確定生產作業過程→識別危險源→安全風險評價→登記安全風險。

        4.2危險源的辨識

        4.2.1各部首先摸底排查部門的崗位和各崗位作業活動內容,工段填寫《作業崗位清單》和《崗位作業內容清單》。根據清單所涉及內容進行危險源辨識,危險源的辨識應考慮以下方面:

        4.2.1.1所有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源。包括公司管理和作業過程中所有人員的活動、外來人員的活動;常規活動(如正常的工作活動等)、異常情況下的活動和緊急狀況下的活動(如開停車、搶修等)。

        4.2.1.2公司所有采購、使用、儲存、報廢的物資(包括公司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燃料、設備設施等。

        4.2.1.3公司所有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中存在危險源,如建筑物、車

        輛等。

        4..2.1.4各種工作環境因素帶來的影響,如高溫、噪聲、粉塵、有毒有害物、低溫、照明等。

        4.2.1.5識別危險源時要考慮五中典型危害、三種時態和四種狀態

        ⑴五種典型危害

        a有毒有害化學品危害:化學品的揮發、泄漏所造成的人員傷害、火災等;

        b物理危害:造成人體輻射損傷、凍傷、燒傷、中毒等;

        c機械危害:造成人體砸傷、壓傷、倒塌壓埋傷、割傷、刺傷、擦傷、扭傷、沖擊傷、切斷傷等;

        d電氣危害: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缺乏和損壞造成的火災、人員觸電、設備損害等;

        e管理不良危害:不適宜的作業方式、作息時間、作業環境等引起的人體過度疲勞危害。

        ⑵三種時態

        a過去:作業活動或設備等過去的安全控制狀態及發生過的人體傷害事故;

        b現在:作業活動發生變化、系統或設備等在發生改進、報廢后將會產生的危險因素。

        ⑶四種狀態

        a日常操作:工藝操作、設備設施操作、現場巡檢。

        b異常情況處理:停水、停電、停氣(汽)、停風、停止進料的處理,

        設備故障處理。

        c開停車:開車、停車及交付前的安全條件確認。

        d作業活動:動火、受限空間、高處、臨時用電、動土、斷路、吊裝、盲板抽堵等特殊作業;采樣分析、巡檢、測溫、設備檢修、裝卸車、包裝、庫房叉車運轉、輸送皮帶檢查等危險作業;場地清理及綠化保潔、設備管線外保溫防腐、機泵機組維修、儀器儀表維修、設備管線開啟等其他作業。

        4.2.2識別的方法

        ⑴收集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法規、標準,將其作為重要依據和線索。《河北省輕工行業風險辨識分級管控指南》。

        ⑵收集本單位和其它同類單位過去已發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

        ⑶通過收集其他要求(如:客戶的要求等)和專家咨詢獲得的信息。

        ⑷通過現場觀察、座談和預先危害分析進行辨識:

        現場觀察:對作業活動、設備運轉進行現場觀測,分析人員、過程、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談:召開安全管理人員、專業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討論分析作業活動、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對現場觀察分析得出的危害進行補充和確認;

        預先危害分析:新設備或新過程采用前,預先對存在的危害類別、危害產生的條件、事故后果等概略的進行模擬分析和評價。

        4.3風險評價方法

        4.3.1矩陣法

        作業風險分析方法―風險矩陣,就是識別出每個作業活動可能存在的危害,并判定這種危害可能產生的`后果即產生這種后果的可能性,二者相乘,得出所確定危害的風險。然后進行風險分級,根據不同級別的風險,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的數學表達式為:R=L×S。

        其中:

        R---代表風險值;

        L---代表發生傷害的可能性;

        S---代表發生傷害后果的嚴重程度。

        L和S取值參照《秦皇島中輕啤酒原料有限公司風險辨識分級管控體系建設方案》確定。

        4.4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實施

        4.4.1各部門按照上述規定,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填寫《危險安源辨識統計表》中的“序號”、“場所/設備設施/活動”、“危險源”、“可能的損害”、“現有控制措施/制度”等內容。

        4.4.2各部門根據“矩陣法”,對已識別危險源進行評價,填寫《危險源辨識評價表》“風險評估”和“風險級別”的內容。根據評價結果,將重大安全風險匯總填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4.4.3各部將《風險評價信息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上交安全辦。安全辦對各部的《風險評價信息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進行審核和確認,匯總編制公司的《危險源辨識結果統計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以及《風險等級分布信息》。

        4.5風險控制

        4.5.1風險控制應首先考慮消除或減少危險源,其次考慮采取措施降低風險,最后考慮個體保護。

        4.5.2重大安全風險控制

        ⑴在一段時期內需要采取專門措施控制時,應建立詳盡的實施計劃(即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⑵緊急情況下的重大安全風險,應制定應急預案。

        ⑶建立和完善制度,編制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

        ⑷監控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

        ⑸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⑹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維護。

        4.5.3一般風險控制

        對一般風險源,對職工進行安全風險教育,車間及相關部門完善現有制度和措施,加強運行監控。

        4.6危險源的更新

        各部門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隨時進行危險源的更新工作,對新增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確定新增重大安全風險,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⑴相關法律法規變化時。

        ⑵在工作程序將發生變化時。

        ⑶開展新的活動前(如新建公司等);

        ⑷采用新設備、設施前或設備技術改造后投入使用前;

        ⑸采用新的物質。

        ⑹發現新的危險源時。

        各部門根據補充辨識和評價的結果,填寫新增《風險評價信息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報安全辦備案。

        4.7管理體系培訓考核

        4.7.1安全辦負責公司管控體系培訓考核工作,對各部門的安全風險負責人培訓,各部門負責人對其內部人員培訓講解。

        4.7.2安全風險辨識工作的獎懲按照公司《安全獎證制度》執行,安全辦對各部的風險辨識工作完成及辨識管控記錄進行檢查考核。

        5.記錄

        5.1《作業崗位清單》

        5.2《崗位作業內容清單》

        5.3《公司風險源辨識標準》

        5.4《公司危險源辨識結果統計表》

        5.5《風險評價信息表》

        5.6《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5.7《風險等級分布信息》。

      ********公司

        xx年xx月xx日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財產的傷害和工作環境破壞。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風險辨識額評價評價管理工作。

        3、危險源辨識

        (1)危險源辨識的方法可分為直觀經驗法和系統安全分析方法兩大類.

        (2)常見危險、危害因素為易燃易爆物質、腐蝕和腐蝕性物質、生產性毒物、生產性粉塵、噪聲、振動、輻射、高低溫、采光與照明等.

        (3)危險、危害因素的識別要全面、有序地進行,禁止漏項,按規定以廠址、總平面布置、道路及運輸、建筑物、生產工藝過程、生產設備裝置、作業環境、安全管理措施等順序和方面進行.

        (4)重大危險源辨識申報登記工作須按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一20xx)進行.

        4、評價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

        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

        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5、評價時機

        常規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

        6、評價準則

        采用風險度r=可能性l×后果嚴重性s的`評價法,具體評價準則規定為: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等級

        標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發生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嚴重性s判別準則

        等級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人員

        財產損失

        /萬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設備停工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設備停工

        行業內、省內影響

        3

        不符合上級公司或行業的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設備

        地區影響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規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服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邊范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形象沒有受損

        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r

        風險度

        等級

        應采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

        時治理

        <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7、評價組織

        評價活動是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進行評價

        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崗位員工要積極輔助風險評價和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8、其它要求

        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重大風險,并制定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評價出的重大隱患項目,應建立檔案和整改計劃。

        風險評價的結果由各部門組織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崗位和作業中存在的風險和控制措施。

        按照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風險評價的內容。

        9、附則

        8.1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風險管理,防范電網事故和人身事故,維護電網安全和企業穩定,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實施指導意見》和省公司《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規定》及市公司《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各單位要按照分級控制的原則,建立分工明確、上下協同、專業配合、共同防御的安全風險預警和控制體系,明確各級機構與各級人員的職責,建立安全風險預警和控制工作流程與節點標準,根據安全風險類別及嚴重程度,落實預防和應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風險。

        第三條、各專業管理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履行部門職責,落實安全責任,認真做好本專業管理范圍內安全風險預警和控制工作。

        第二章、控制對象

        第四條、電網安全風險是指電網在以下列條件情況下存在發生大面積停電的可能性:遭遇自然災害、遭受外力破壞、在特殊運行方式下。

        (一)自然災害,是指地震、臺風、洪水及暴風雪等對電網的破壞,其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程度一般比較大,危及范圍具有不確定性。

        (二)外力破壞,是指由于各種建設、施工作業人員以及社會其他人員的人為因素造成電力設施的停電、故障和損壞。外力破壞分為過失損壞、盜竊和蓄意破壞三類,電網遭受的外力破壞主要是過失損壞。過失損壞的主要類型有違章施工(作業)、異物短路、煙火短路、車輛撞桿等。

        (三)特殊運行方式,是指電網由于設備檢修、改造以及新設備投運,受電網結線的限制,致使22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和發電廠母線出現單線(單電源)、單變、單母線運行的情況。 第五條、人身安全風險是指人員在高危作業或設備巡視、檢修、施工等日常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或主觀違章或三措不落實,造成對人身傷害的可能性。

        (一)高危作業是指施工環境惡劣或施工難度極高,發生人身傷害可能性很高的作業。

        1、I類高危作業

        (1)變電專業

        在220kV變電站運行母線下方或設備附近進行吊裝作業、220kV主變壓器吊裝。

        (2)輸電專業

        在220kV帶電線路附近進行組立(拆除)鐵塔、在險惡地理環境下組立(拆除)220kV線路鐵塔、220kV線路大跨越施工放線。

        2、II類高危作業

        (1)變電專業

        在110kV變電站運行母線下方或設備附近進行吊裝作業。

        (2)輸電專業

        在110kV帶電線路附近進行組立(拆除)鐵塔、在險惡地理環境下組立(拆除)110kV線路鐵塔、跨越高速公路、鐵路、運河110kV及以上線路施工放線。

        (三)工作疏忽是指無主觀違章動機,但客觀上已形成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違章行為,如:沒有按工作流程與規程要求實施作業,登錯線路桿塔、走錯有電間隔、安全帶沒有扣好、誤操作等。

        (四)主觀違章是指存在僥幸心理,故意進行違章作業。

        第三章、控制原則

        第六條、企業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安全風險控制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企業安全風險控制工作的組織與協調,分管生產、基建的副總經理是生產、基建安全風險控制的第一責任人。

        第七條、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調度中心,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是本專業領域安全風險控制的管理部門,負責落實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安全監察部是安全風險控制的監督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工區(項目部)、班組及個人,是安全風險控制的具體執行者與責任人,負責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做細做實。

        第四章、控制分級

        第九條、公司負責控制管轄范圍內220kV變電站全停安全風險,防止發生一般電網事故。

        (一)調度中心是電網安全風險控制的調度管理部門,負責做好電網運行方式調整、電網設備停電檢修計劃安排、電網運行監控與調度操作、變電站全停應急預案編制等工作,防止誤整定、誤調度。

        (二)生產技術部是電網安全風險控制的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調度部門、變電運行工區、變電檢修工區、輸電工區、配電工區做好電網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工作。

        (三)安全監察部是電網安全風險控制的監督部門,負責監督電網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到位。

        (四)變電運行工區負責做好變電運行操作、設備檢修許可、重要設備監視等工作,防止誤操作及安全措施漏項。

        (五)輸電工區負責做好重要線路的巡視防護工作,防止線路遭受外力破壞。

        (六)調度中心、變電運行工區、輸電工區控制管轄范圍內220kV變電站全停安全風險,防止發生一般電網事故。

        (七)基層班組控制班組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認真執行兩票、三措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防止發生人員責任障礙。

        (八)個人控制作業安全風險,遵章守紀,規范作業,防止發生個人違章行為。

        第十條、公司控制管轄范圍內高危作業的人身安全風險,防止發生人身重傷和死亡事故。

        (一)生產技術部是生產高危作業的人身安全風險的管理部門,負責做好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工作。

        (二)發展建設部是基建、技改高危作業的人身安全風險的管理部門,負責做好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工作。

        (三)安全監察部是人身安全風險控制的監督部門,負責監督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到位。

        (四)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配電工區、施工單位是控制高危作業人身安全風險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組織實施高危作業,落實組織措施、技術措施與安全措施,加強施工作業過程控制,落實預防和應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風險。

        (五)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配電工區、施工單位控制管轄范圍內高危作業的人身安全風險,防止發生人身重傷和死亡事故。

        (七)基層班組控制班組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認真執行安全施工作業票、《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防止發生人員責任未遂與異常。

        (八)個人控制自身作業安全風險,按照《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的要求,規范作業,防止發生個人違章行為。

        第五章、控制措施

        第一節、電網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第十一條、在編制年度運行方式中,應明確各220千伏變電站的110千伏備用通道,特殊運行方式下應保持不得少于2條,且相鄰變電站應安排足夠備用容量。

        第十二條、對中低壓側有電源接入的變電站,應配置低周低壓解列裝置、高頻切機裝置、振蕩解列裝置以及相應的同期并列裝置;對可能形成孤立系統的電網,應安排足夠的低周低壓減負荷容量;變電站中低壓側應配置備自投裝置,條件允許時應投入正常運行。

        第十三條、安排計劃停電時,應充分考慮電網的可靠性和電力電量平衡,按照主設備與輔助設備、變電與線路、一次設備與二次設備同時檢修的原則安排停送電,統籌協調好基建、技改、檢修停電計劃,切實減少現場操作,一旦無法避免出現特殊運行方式,則啟動預警程序。

        第十四條、當電網出現特殊運行方式時,分管生產副總經理是防范電網安全風險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組織各專業部門認真分析特殊運行方式期間電網運行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危險點,認真分析、評估電網存在的安全風險,明確分工,落實責任,采取措施,降低風險。

        (一)調度中心

        1、填寫電網特殊運行方式預警通知單,分送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及有關調度機構和運行單位。

        2、做好特殊運行方式下的電力電量平衡,督促運行單位做好用電負荷轉移運行方式調整方案,盡量轉移220千伏變電站內的重要負荷和重要用戶。

        3、做好特殊運行方式的供電潮流、電壓計算工作,核對可能出現的最大潮流是否滿足線路、主變的限額,無功電壓是否滿足規定要求。

        4、特殊運行方式下,為保證系統運行安全,相應的線路、主變、母線全保護運行,原則上不安排保護及二次回路停用校驗工作。

        5、在特殊運行方式申請單開工前應核實相關要求的落實情況,并作為開工的必備條件之一。在特殊運行方式的倒閘操作前,應向現場值班人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及特殊運行方式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

        6、特殊運行方式下需要加強巡視的設備,應在檢修申請單中明確,同時通知相關單位。調度運行人員要加強對特殊運行方式的運行情況的監視,確保相關的線路、主變、母線等設備輸送功率、潮流控制合理。

        7、加強對特殊運行方式的運行情況監視,并做好變電站全停的事故預想及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反事故演習,確保特殊運行方式下盡快恢復供電。

        (二)生產技術部

        1、嚴格執行防誤操作管理要求,加強操作票的逐級預審工作,并及時反饋審核意見和操作注意事項。

        2、深入現場,靠前指揮,組織協調變電運行工區、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及施工單位認真開展危險點分析預控,做細做實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三)、安全監察部

        1、嚴格執行工作票管理規定,加強工作票的逐級預審工作,確保工作票的正確性。

        2、跟蹤檢查《電網特殊運行方式預警通知單》流轉情況,現場檢查兩票、三措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安全風險控制措施落實情況。

        3、應密切關注天氣變化趨勢,保持同市氣象臺的聯系,按照《江蘇電網應對重大氣象災害處置預案》進行特殊氣候條件的預警。

        4、填寫特殊氣候條件預警通知單,分送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調度中心。

        (四)變電運行工區

        1、變電所遇到特殊運行方式,操作班班長應組織操作人員對該運行方式危險源點進行認真分析,并制定詳細防范措施。

        2、操作班班長對操作票要進行審核把關,并合理安排人員進行操作。對于重要操作項目,還要執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

        3、加強解鎖鑰匙管理,原則上正常情況下不允許使用解鎖鑰匙。如確實因操作需要使用解鎖鑰匙,如特殊運方、事故處理等,應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工作票許可人需到現場許可工作票,要詳細交代特殊運行方式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及安全注意事項,許可過程要有錄音保存。

        4、工作許可人員必須按照《變電一次設備作業現場圍欄和標示牌設置規范》、《變電二次設備作業現場安全措施設置規范》做好現場安全措施。

        5、運行人員要加強對運行設備的巡視,對運行與檢修或施工設備的交圈地帶要嚴防死守,特別是在進行施工搭接和與運行設備的安全距離接近允許值時,設備運行單位應安排專人對運行設備進行重點監護。

        (五)輸電工區

        1、單線運行前,要對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的巡視檢查,并做好事故預想和搶修準備。

        2、單線運行期間,要加強對線路接頭、耐張線夾等部位的紅外測溫檢查,防止接頭發熱造成斷線。

        3、單線運行期間,要保持對線路的不間斷巡視,重點區域要進行全天候巡視,發現異常和隱患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派專人24小時看守,并及時上報。

        4、單線運行期間,對可能危及線路安全運行的'建筑施工作業,必要時要積極與地方行政部門聯系,實施暫停施工措施。

        (六)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配電工區、施工單位:

        1、檢修、施工前,要根據對檢修、施工現場的勘察結果,編制《三表三措》、《作業指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按程序審核批準后,組織檢修、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2、開工前,要按照工作票或安全施工作業票的要求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作業人員的身體精神情況、施工機械的性能情況,并認真進行施工任務、安全措施交底。

        3、在高層平臺上工作,工具、材料使用絕緣繩索上下傳遞,地面用絕緣繩索控制,保持其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高層平臺應設置專用的檢修電源箱,禁止隨意上下施放臨時電源線。

        4、同塔(桿)架設的線路,當其中一回路停電作業時,檢修、施工人員上下傳遞工具、材料時應使用絕緣繩索,桿塔下人員應將絕緣繩索控制,保持與帶電線路的安全距離,防止擺動;工作線路加掛接地線時,應將較長的地線固定好,防止風擺觸及帶電線路。

        5、起重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及重物等與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的規定。

        6、加強設備資料的管理,設備調整、更名、線路改道后要做到及時修改資料,確保設備資料與現場實際一致,并且設備、桿塔上必須有的名稱、編號、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保護等標志應明顯、齊全。

        7、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合理安排人員分工,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時或危險作業,必須安排專職監護人進行現場監護。認真按照《作業指導書》開展作業,規范檢修、施工作業行為,加強關鍵環節和關鍵節點的安全控制,確保檢修、施工安全。

        第二節、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第十五條、生產技術部召開月度停電平衡會,分析確定下月設備停電檢修、技改擴建施工及新設備啟動投運中的高危作業,由生產技術部啟動預警程序。發展建設部通過定期召開工程協調會,分析確定近階段基建、技改施工中的高危作業,由發展建設部啟動預警程序。

        第十六條、當高危作業確定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管副總經理是防范高危作業人身安全風險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組織各專業部門認真分析高危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點,評估安全風險,明確分工,落實責任,采取措施,降低風險。

        第十七條、對于輸變電專業I、II類高危作業,公司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應分別上報市公司生產技術部、基建部、安全監察部。

        第十八條、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要認真組織編制高危作業《三表三措》、《作業指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按程序審核批準后,組織檢修、施工安全交底。

        第十九條、安全監察部要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監查,檢查督促兩票、三措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執行到位,防范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章行為。

        第二十條、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配電工區、施工單位要針對高危作業的特點,按照《三表三措》、《作業指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選派工作負責人及工作成員,配備施工作業器具,做好安全措施,組織開展施工。

        第二十一條、檢修、施工班組,要組織班組人員認真學習《三表三措》、《作業指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熟悉和掌握施工特點及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積極配合工作負責人完成指定的檢修(施工)任務。

        第二十二條、工作負責人,要認真組織好開工會、收工會,確保每一位成員都清楚工作任務、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停電范圍、鄰近帶電部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點。工作中,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在現場認真履行監護職責。當工作地點分散、工作環境比較危險、多班組、多工種作業時,工作負責人應增設專責監護人和確定被監護人員。

        第二十三條、登桿塔前,作業人員認真核對應停電檢修線路的識別標記和雙重名稱無誤后,方可攀登。登桿塔至橫擔處時,應再次核對停電線路的識別標記與雙重稱號,確實無誤后方可進入停電線路側橫擔。

        第二十四條、在帶電設備區域內使用汽車吊、斗臂車時,車身應使用不小于16mm2的軟銅線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應設圍欄,并設置適當的警示標志。

        第二十五條、工作地段如有鄰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桿塔架設線路(平行或鄰近帶電設備),為防止感應電壓傷人,應加裝接地線或使用個人保安線,加裝的接地線應登錄在工作票上,個人保安線由工作人員自裝自拆。

        第二十六條、擴建、技改設備與運行設備應做到界面清楚,應用高為170cm的固定式臨時圍欄將作業地點與運行設備進行有效隔開,不得將尚處在施工中的設備提前接入運行系統中。

        第二十七條、帶電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直接操作。監護的范圍不得超過一個作業點。復雜或桿塔作業必要時應增設(塔上)監護人。

        第二十八條、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

        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的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絕緣隔離措施。

        第二十九條、配電帶電作業時,作業區域帶電導線、絕緣子等應采取相間、相對地的絕緣隔離措施。絕緣隔離措施的范圍應大于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實施時,應按先近后遠、先下后上的順序進行,拆除時順序相反。裝、拆絕緣隔離措施時應逐相進行。 第三十條、雙電源和有自備電源的用戶,應采取機械或電氣聯鎖等防返送電的強制性技術措施。在雙電源和有自備電源的用戶線路的高壓系統接入點,應有明顯斷開點,以防止停電作業時用戶設備返送電。

        第三十一條、各級領導干部及專業管理人員,要按照到場要求和到位標準,深入作業現場,深入基層班組,開展檢查、監督和指導,切實做到安全責任落實、工程管理規范、風險控制到位,不斷降低和努力化解人身安全風險。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4

        為全面辨識生產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并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生。

        一、危險源辨識、評估、監測

        1、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對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

        2、發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現重大不符合項時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3、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

        二、風險預警、控制

        1、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2、建立程序以確保風險管理標準、風險管理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貫徹與執行,以實現對風險的控制。

        三、風險保障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組織機構;

        2、建立健全與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

        四、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

        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識別和梳理,制訂員崗位規范和控制措施,以實現人員準入、培訓、監督全過程的流程管理。

        五、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

        建立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程序,對生產全過程安全要素進行有效管理。

        六、檢查

        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進行檢查,以確保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5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項目部)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落實崗位生產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將安全工作業績于經濟掛鉤,增強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根據項目部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精神,結合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南站站項目部在冊合同制員工。

        3、職責

        3.1項目經理負責審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2項目安質部負責員工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3財務部負責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金額

        4.1.1項目經理、書記按12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2項目副經理、總工程師按10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3項目副總、五部一室部長、主任、施工員按8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測量、試驗、材料、人事負責人和安全員按6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員按4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2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內新開/完工的項目,風險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繳納。即:安全風險抵押金=k×崗位安全風險抵押金/4,k為系數:一季度項目開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項目開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項目開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項目開工k取1(完工取4).

        4.2.2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管理,財務部要監理“安全風險抵押金”專用賬戶。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質部匯總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表冊,參加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員工將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至財務部。財務部將收到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后,在“2241-10其他應付款-安全風險抵押金”科目進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清單,抄送安質部備案。

        4.3安全生產考核目標

        4.3.1年度責任因工重傷事故率低于0.3‰,年度因工事故率負傷率低于10‰。

        4.3.2杜絕多人負傷事故,杜絕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絕同等責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險公司理賠后的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4.3.4杜絕火災、爆炸事故。

        4.3.5杜絕重大及以上機械事故。

        4.3.6杜絕既有線行車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絕管線破環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

        4.3.8杜絕環境污染事故。

        4.4安全生產考核兌現

        4.4.1項目部實現4.3中的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申報100元/人的安全獎勵。

        4.4.2項目部發生4.3中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除公司依據《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罰外,還將依據項目部的《安全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4.4.3項目部按照季度以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4.4.4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實現4.3中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個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2倍的獎勵。

        4.4.5實現4.3中1、2、4、5、6、7條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安全風險抵押金1倍的獎勵。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組)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我項目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項目部各班組安全責任意識和工作的積極性,規范項目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項目部承攬施工任務的任何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等。

        二、標準

        按照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的當月結算收入的10%進行扣繳,基數不得低于5000元。

        三、管理

        (一)納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范圍的施工隊伍和班組,于進入施工現場當日將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一次性繳納到項目部財務部門,基數不得低于5000元。次月根據上個月實際結算收入的10%進行補交。

        (二)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由項目部財務室負責管理,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和扣除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

        四、考核組織機構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組織

        項目部成立安全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人員由項目部班子成員、勞資、安監、技術等組成,負責具體考核工作。考核結果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安全考核小組:

        …………………………..

        ……………………….

        (二)考核程序和內容

        1.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返還、扣除、處罰按當月考核情況執行;獎勵辦法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具體規定執行,不予重復獎勵。

        2.考核內容包括現場安全生產、臨時用電、施工機具、高處作業、動火管理、起重吊裝、文明施工、勞保用品的佩戴以及班組安全活動開展等情況。

        3.考核小組按照考核內容,對被考核班組按照公司《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進行逐項考核,依據考核結果提出獎罰意見,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4.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月結算收入的10%比例滾動留存,當月安全考核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合格),上月保證金如數支付,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不合格)由項目部及時組織生產達標,所發生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把安全管理與工程結算緊密結合起來,做到獎懲分明。

        5、當月考核成績與項目部每周安全生產大檢查、安監員日常巡檢情況相結合,促進現場安全生產的動態達標。

        6.勞資、財務、工會和安監根據在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的意見,落實獎罰兌現。

        五、獎罰標準

        (一)考核成績評定

        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獎罰跟日常安全管理掛鉤。項目部根據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的各項要求進行持表考核,考核實行100分制。具體評分標準見《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

        考核分三個等級:

        ①優良,得分率在90分以上(含90分);

        ②合格,得分率在70~89分(含70分);

        ③不合格,得分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

        (二)獎懲標準

        a.被考評單位當月無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無重大機電事故、無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1.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返還全額保證金,并獎勵保證金金額的20%。

        2.被考評單位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返還保證金的100%,不予加獎。

        3.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返還保證金,針對扣分項的整改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后予以返還或補交。如果連續兩個月考核不合格,被考核單位不僅完全承擔整改費用,且被處以保證金的50%的罰款。

        b.被考評單位當月出現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電事故、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2.考核期內發生一起輕傷1人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抵押金的50%,發生二起輕傷1人事故或一次輕傷2人的以上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100%。

        3.考核期內發生一起重傷、重大機械、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100%。

        4.考核期內施工機具、設備、設施等因維修保養和管理不到位發生事故,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50%。

        5.考核期內發生一起死亡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200%。

        六、其他規定

        1、項目部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報公司備案。

        2、經公司及以上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的非責任傷亡事故,不作為事故進行考核。

        3、對未按規定交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考核時仍在考核范圍之內,除足額交納外尚對其處以當月應交保證金金額的50%罰款。

        4、對事故隱瞞不報的,每發現一起,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抵押金的50%。

        5、所有罰款,由安監組下達罰款通知書,接到罰款通知書10個工作日內交到項目部財務室。

        6、以上扣分處罰的同時不免除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經濟獎懲辦法》中規定條款的處罰。

        7、項目部保留對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完善和規范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機制,明確各級管控職責,增強事故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風險,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風險管控的職責、風險辨識和評估及考核等要求,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車間、班組和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大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范。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科學評估、分類分級、分級管控”的原則,實行差異化、動態化管控。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各分管副總經理、各部門和車間及班組負責人組成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和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協調制定和修訂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相關工作內容、責任部門、責任人員、管控措施及績效考核等工作要求,提供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資金和物資及人力等資源保障,督查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落實情況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5.2.2.1負責組織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機構,發布授權命令。

        5.2.2.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負責組織制定或修訂、審批、發布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2.3負責組織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負責公司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或發生過死亡、重傷、職業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輕傷、一般財產損失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或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或具有中毒和窒息、爆炸、火災等危險的場所,作業人員在9人(不含9人)以上的,或經風險評價確定為最高級別風險的等重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5.2.2.4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2.5負責組織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審批對外發布的風險公告。

        5.2.3.1協助組長組織、協調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

        5.2.3.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負責組織、協調制定或修訂、審核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3.3負責組織、協調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分管職責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組長進行重大風險的管控,負責較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較大風險控制措施。

        5.2.3.4協助組長組織、協調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職責范圍的下級部門或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下級部門或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3.5協助組長組織、協調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核、研判車間、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的內容,組織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并報組長審批對外發布。

        5.2.3.6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審核和上報。

        (1)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具體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

        (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負責編制或修編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3)負責定期進行公司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制作企業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并逐級上報。

        (4)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與部門內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部門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負責收集、匯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并報副組長審核上報。

        (6)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7)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

        (8)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9)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匯總和上報,并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1)協助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部門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廠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車間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班組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班組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車間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班組的低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車間簽訂本班組安全生產責任狀,與班組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召開班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布置生產任務,告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危害,督促和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及佩戴情況,檢查崗位風險告知卡的佩戴和掌握情況,講解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及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組織審核、研判、上報本班組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車間和班組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評估活動,協助班組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崗位的低風險管控,負責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4)參加班組組織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接受生產任務,了解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危害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相關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檢查本崗位的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供輔設施、原材料等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填寫、上報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建立完善的責任制度和責任制、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風險報告和公告制度,并組織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當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生變化時,及時組織修訂相關制度并及時發布實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負責進行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當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生變化時,及時進行修訂相關制度,并做好相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風險評估工作,當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或公司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危險源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組織進行風險評估,組織制定和審核、審批較大以上風險控制措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要求,具體負責公司的風險辨識工作,獲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確定風險級別,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制作和填寫企業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6.3.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和各崗位的風險管控職責,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并制定、審核、審批風險控制措施。

        6.3.1.1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重大風險(紅色)的管控,審批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重大風險、較大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2 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較大風險(橙色)的管控,審核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組織督促檢查較大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一般風險(黃色)的管控,審核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4采購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5財務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6質量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7技術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8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9設能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0制芯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1鑄一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2鑄二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3清理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4維修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5設計制作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6模具加工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7物資庫房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2班組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班組低風險(藍色)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實施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班組低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3崗位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低風險管控,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于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作業活動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風險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或合并,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

        6.5.1 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

        6.5.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明確各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研判的內容及風險報告的流程和方式方法,收集、匯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報副組長審核上報,由組長審批公告。

        6.5.3公司在各部門(工段)門口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每年對公司全員進行安全風險知識為主的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及時將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各級、各部門結合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風險分級管控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匯總和上報,并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各級、各崗位風險分級管控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實現綠色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上級公司規定,結合我項目部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持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的區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各分包單位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位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制。

        第四條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落實到人,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第五條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項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的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革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

        第七條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的準繩,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準繩,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掌握不生產。

        第二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第八條項目部及各所屬分包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責任主體。

        第九條項目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生產副經理,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項目總工程師負責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安全員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十條項目名業務口對分管業務規模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安全員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巡查、歸檔責任。

        第十一條各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員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復查及風險管控負監督檢查責任;分管負責人(工長、班組長)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分管范圍內高級風險的管理責任人;項目、分包單位總工程師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辨識出的風險負責組織評審分級,確定治理措施,并將評審結果落實到各責任人;安全員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及其治理負監督管理責任;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有監督、歸檔、分析和上報的責任;分包單位負責人,對班組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全面責任;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對本分包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職工個人對本崗位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第十一條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所需的資金,安全費用應優先用于安全隱患的治理與風險的控制。

        第十二條分包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應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的管理職責。項目部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三章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三條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項目部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十四條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人。按照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A級:難度很大,項目部解決不了,須由公司或屬地政府主管部門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項目部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C級:難度大,分包單位解決不了,須由項目部解決的安全隱患。D級:班組、項目部安全部門能夠自行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部分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施工安全隱患分類:管理、臨邊、洞口、電機、腳手架、消防、作業平臺,別的安全隱患分類由各分包單元確定。

        第二節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六條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分包單位、班組、職能科室、項目部。

        事故隱患排查流程圖

        班組排查

        職能科室

        項目部排查

        項目部技術評審定級

        項目經理確認

        ABC級事故隱患上報公

        項目職能部門

        公司安全、行保部

        事故隱患治理流程圖

        一般變亂隱患中的C、D級一般變亂隱患中的B級一般變亂隱患中的A級嚴重變亂隱患

        項目部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治理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與措施進行整改落實治理的時限和要求,應急預案

        項目部組織驗收,合格與不合格隱患整改復查

        銷檔

        第十七條各分包單元應結合實際和專業特點,從人、機、環、管四方編制隱患排查表,避免隱患排查治事理過程中的工錢失誤。

        第十八條項目部每月排查二次安全隱患;項目部各業務口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搜檢治理情況;分包單元每日排查很多于二次安全隱患并將排查治理情況報項目部安全部分備查。

        第十九條對嚴重違章行為、慣性違章現象和反復發生的隱患作為安全隱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條任何單元和個人在任什么時候間發覺安全隱患,均有權有責任有義務向項目部安全部分報告。

        第二十一條分包單元對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誰主管、誰治理,誰驗收、誰負責”準繩,確定責任人、隱患等級、治理措施,進行注銷,上報項目部安全部分。

        第二十二條班組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記錄。當班確實辦理不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項目部XXX全部分報告,并制定具體措施,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十三條一般安全隱患中的C級和D級由本單位按照“五落實”即: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的要求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及時建檔編號,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本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銷項,安全員對C、D級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各專業部室要經常了解各分包單位施工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對安全隱患項目部按相關要求實行掛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督落實。A級隱患上報公司,按公司要求整改;B級隱患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落實,明確整改負責人,各分包單位根據主管部室處理意見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報相關部室,由相關部室組織審批確定后按照“五落實”即: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的要求進行整改,由項目部首先對整改事故隱患檔案

        情況組織驗收,合格后報請公司相關部室組織驗收。對隱患進行閉環、銷項,安全部對B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驗收情況組織檢查;C級隱患由項目經理負責落實,由項目部明確各職能部門整改負責人;D級隱患由各分包單位負責整改落實。

        第二十五條項目部及各分包單元要把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施工管理責任規模,并按照安全隱患治理要求,由各分包負責人負責有關隱患治理措施及落實工作。

        第二十六條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由公司相關部門組織項目部相關負責人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對嚴重安全隱患由公司實施掛牌督辦,項目部負責具體牽頭落實,嚴重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由相關專業部室組織驗收、銷項。公司安全部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察、復查。

        第二十八條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結束后,項目部與各分包單位應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送報公司相關部門及安全部。第二十九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項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相關部室報告。

        第三十條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變亂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記,暫時停工或者停止利用;對暫時難以停工或者停止利用的相關施工生產、設施、設備,應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變亂發生。

        第五章信息報告

        第三十一條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各相關業務口及分包單位應當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部門報告。

        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內容應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條各分包單位及項目部各業務口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匯總后于當日報項目部安全部門;各分包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部門匯總;各分包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上報的安全隱患A、B級隱患及排查出的A、B級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于當日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長。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日上報,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條每周、每月、每季對本單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第二日前報項目部,由項目部安全部分匯總分析并分別于第二日統計分析送報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成立安全隱患檢查評審組,每月負責對各分包單位上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和A級、B級隱患進行最終評審定級。對列入A級安全隱患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項目部提交隱患整改書面通知書。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8

        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項目部生產安全風險管理,全面辨識、管控在施工過程中,針對各標段、各道工序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上級公司要求并結合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X關于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XXX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和《XXX生產安全風險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上級及公司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安全風險管理堅持“全員參與、突出重點、分級管控”的原則。

        第四條項目部各部室部門長、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XXX各部室及所屬單位。第二章職責與分工

        第六條項目部負責指導監督所屬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監督所屬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重大危險源依法開展管控。

        第七條工程部各部室、所屬施工單元是安全風險管理的責任主體,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機制,實現安全風險自辨自控,晉升安全生產整體預控能力。

        第八條所屬各部門、各施工單位應制定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本部門、本施工單位職責范圍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對安全風險進行管控;存在的重大危險源應依法進行報告、建檔、檢查、監控。

        第三章組織管理

        第九條成立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組長:副組長:

        成員:

        第十條崗位職責:

        1、組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負責安全風險分級評估、管控工作的整體組織、協調,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

        2、副組長具體負責實施分擔系統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對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全面負責,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管控組織機構,明確各級評估責任,組織制定本分擔專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辦法或細則,明確組織程序、方式、方法、監督管理及考核獎懲等內容。

        3、成員負責具體實施本部門、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4、各施工單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施工區域和工藝、工序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施工班組長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評估管理。

        第四章定義與分類分級

        第十一條風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

        第十二條安全風險,是指生產過程中發生危險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與隨之引發的人身傷害、健康損害和財產損失的嚴重性組合。

        第十三條按照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將安全風險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傷害等20類。

        第十四條按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將安全風險劃分為四個級別:

        1、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為重大風險;2、大概造成較大事故的,為較大風險;

        3、大概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重傷事故的,為一般風險;4、大概產生個體重傷及以下傷害的,為低風險。第十五條重大風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風險物品,風險物品的數目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五章辨識與評估

        第十六條安全風險辨識,是指辨認生產過程當中存在的風險源并確定其特征的過程。辨識可采用基本分析法、工作安全分析、安全檢查法、預先風險分析、現場觀察、查閱有關資料以及詢問、交談等方法。

        第十七條安全風險評估,是指對風險源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評價,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對現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慮以及對風險是否可接受予以確定的過程。

        第十八條安全風險評估過程應突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高度存眷暴露人員,聚焦重大風險源、勞動麋集型場所、高危作業工序和受影響人群的規模。

        第十九條工程開工前,應組織有關部門專業人員會同監理人員對施工單元安全資質、整體施工組織設想、安全和技術管理人員配備、作業人員資質、施工所需工器具和特種設備檢測、檢驗等開工安全前提進行綜合分析評估,展開預先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建立安全風險清單,并針對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進行風險管理籌謀;組織專家和全體員工,全方位、全過程辨識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動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辨識應做到系統、全面、無遺漏,并持續更新完善。

        第二十條每年由工程部經理親自組織,制定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方案,抽調各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圍繞人的不安全行動、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結合我工程部施工任務、使用機械設備、作業場所等部位和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對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綜合斟酌作業場所、受威脅人數、原因物、引起事故的引誘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通過對系統的分析、風險源的調查、風險區域的界定、存在前提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風險性分析,確定安全風險類別。

        第二十一條每月由項目部分管專業負責人牽頭組織相關業務部門進行一次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及隱患排查,召開一次安全風險分析會,結合本專業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以及操作行為、職業健康、環境條件、安全管理等,動態辨識和評估安全風險,更新安全風險清單。

        第二十二條每周由項目部各部室部門長、施工單位負責人組織本單位人員,對本部門、本單位作業區域開展全面的安全風險辨識,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根據辨識情況編寫施工區域安全風險綜合評估報告,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第二十三條每日由項目部所屬各施工單位班組長班前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加強現場監管,全面掌控作業現場班組、崗位人員的風險辨識情況;崗位員工上崗前對上崗區域內的環境、設備、設施、勞動防護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發現安全風險后及時向當班跟班隊長、班組長匯報,若發現存在不符合項應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本班班組長或所屬單位負責人,所屬單位負責人處理不了的及時向項目部匯報處理。

        第二十四條在施工(生產)、管理、環境、重大技術方案等產生變化或變更時,應重新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

        第二十五條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對確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并按規定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司安全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其他評估。

        1、設備、物質購置及出入庫。觸及安全建設的設備、物質購置前,要對設備、物質是否適應本單元安全建設請求進行安全、技術選型論證,并按規定程序報批。設備、物質入庫前,應對其完好情況、技術參數、安全性能等進行評估驗收,符合請求方可入庫。材料、配件、工器具、勞動防護用品等出庫投入運行前,使用單元(人員)應對其完好情況、安全性能進行檢查評估,符合安全請求方可投入運行。

        2、工程部員工。新入場員工和從公司其他工程部及公司創管中心調入工程部的員工上崗前,應對其身體健康狀況、職業禁忌情況、崗位所需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術、規程措施和有關規章制度掌握情況等是否具備上崗資格進行綜合考核評估。

        3、作業人員。各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利用每日班前會對作業人員上崗前的精神狀態、是否飲酒、是否攜帶違禁物品、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器具配備等狀況進行動態評估。4、重大災害。項目部負責人應定期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重大災害及已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可靠性進行分析評估。

        第五章分級管控及要求

        第二十七條工程部根據安全風險等級,明確各層級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及具體管控負責人,完善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實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1、低風險:工程部組織展開崗位安全操作技術培訓,督促班組展開班前“風險預知”和“三工”活動,晉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2、一般風險:項目部要明確安全技術保障措施,對作業人員進行交底后實施;3、較大風險:項目部從組織、制度、技術、應急等方面制定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經審批后實施;

        4、重大風險:項目部組織編制、審核、批準安全風險管控方案(必要時組織專家論證),報公司備案后由項目部負責實施,相關部門要加強過程監管。

        第二十八條項目部每月對安全風險管控方案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和確認,對所采用風險控制措施、工作程序等有效性、適宜性進行評價,提出改進措施及實施方案,做到持續改進。

        第二十九條根據風險分級,工程部制定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和重大風險源應搶救濟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裝備,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搶救濟練訓練。

        第三十條項目部將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關從業人員,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警示說明,并在施工(生產)現場分區域進行安全風險公示。

        第三十一條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對安全風險控制情況實施檢查,對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進行驗證,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發布預警預報信息,落實應急防范措施,對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停工,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二條如存在較大及以上風險作業區域,必須落實帶班人員和安全監管人員實施監控,嚴禁在無安全監控情況下實施作業。

        第三十三條展開安全技術改造和工藝設備更新,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應用,推行“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消除或下降安全風險,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應對其安全性能、環境適應性、存在的風險因素、大概造成的危害及應對措施、人員技術能力等是否具備安全試驗或推廣應用前提進行綜合評估。

        第三十四條嚴格遵守規程標準,依據標準標準和風險評估結果,確定需管理風險作業審批(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工程,如臨近高壓輸電線路作業、風險場所動火作業、有(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爆破作業、封道作業、跨線施工等,標準審批并嚴格執行。作業審批應包含安全風險分析、安全及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應急處置等內容。

        第三十五條加強勞動密集型作業場所風險管控,科學合理控制高風險作業場所人員數量,在人員較多或集中的作業區域、部位,應采取有針對性的空間物理隔離等措施,每個隔離區域或部位人數不得超過9人,如確需超過9人,應制定專項安全風險控制措施,并進行重點監控。

        第三十六條嚴格遵照國家、行業有關規定進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管控,對照行業規定的清單,充分識別出項目所涉及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制定專項施工方案,超過一定規模的應組織專家對方案進行論證。

        第三十七條工程部制定的專項施工方案中應按有關規定明確需求驗收的重要工序,在方案實施前,對所有相關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實施過程當中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嚴格執行簽字驗收制度。

        第三十八條安全風險消除后應及時申請銷案。

        第六章檢查考核

        第三十九條項目部年對各部門、所屬各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控制情況、制度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將其安全風險控制的開展情況納入責任制考核。

        第四十條項目部建立安全風險評估考核獎懲機制,對各部門、各施工單位安全風險評估執行情況進行動態檢查督導,定期檢查考核。

        第四十一條每季度對各部門、各施工單位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進行一次檢查考核(考核標準見附件5),平均得分低于90分的定為不合格部門或不合格施工單位。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項目部安保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一是進行風險點排查。組織對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風險點排查,并重點排查生產工藝技術及流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產經營場所,有限作業空間等設備設施、部位、場所、區域以及相關作業活動。

        二是進行風險因素辨識。對排查出的風險點選擇適用的分析辨識方法進行風險因素辨識,明確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為、不安全狀態、管理缺陷和環境影響因素。

        三是進行風險評價和分級。根據風險因素辨識情況,對風險點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將風險等級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

        四是重大風險和較大風險的確定。產生過死亡、重傷、重大財產喪失事故且產生事故的前提依然存在的,觸及重大風險源等風險點,該當確定為重大風險。產生過1次以上不足3次的輕傷且產生事故的前提依然存在的,具有中毒、爆炸、火災等風險因素的場所且同一作業時間作業人員在3人以上不足10人的風險點,該當確定為較大風險。

        將風險進行分級后,針對分歧等級的風險,《辦法》中規定了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

        一是所有風險均適用的管控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列明管控重點、管控機構、責任人員和技術改造、經營管理、培訓教育、安全防護和應急處置等管控措施,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組織檢查一次風險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實情況。

        二是較大風險的管控措施。對較大風險的管控,應當制定專項管控方案,嚴格限制人員進入并實行登記管理,由生產經營單位分管負責人負責管控,并定期進行檢查、排查。

        三是重大風險的管控措施。對重大風險的管控,應當制定專項管控方案,實時進行監控或者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并嚴格限制作業人員數量,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管控,并定期進行巡查、排查。

        四是其他風險管控措施。對于進行危險作業,項目、場所發包或者出租場地、設施設備,在同一區域內多個單位同時作業的,規定了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

        五是風險管控評審。對于風險管控措施,應當每年至少開展1次風險管控評審,確保管控措施持續有效。對于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標準和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調整等情形,應當及時開展風險管控評審。

        (一)為全面辨識、管控煤礦生產過程中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明確安全風險的辨識范圍、方法和安全風險的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的規定,制定本制度。(二)建立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體系,礦長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各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1、礦長對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各項規章制度。(2)負責保障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所需人員、技術、資金等的有效投入。(3)負責組織實施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4)負責全礦井范圍內安全風險定期檢查分析工作,檢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落實情況,評估管控效果,完善管控措施。

        (5)使用每個月的安全辦公會議,分析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針對管控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

        (6)組織制定并實施風險分級管控培訓教育和培訓計劃。(7)負責組織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煤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本省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的專項辨識評估。

        (8)其他相關工作。

        2、副礦長對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協助礦長做好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的專項辨識評估。

        (3)負責組織分擔范圍內啟封火區、排放瓦斯、突出礦井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連續停工停產一個月以上復工復產前的專項辨識評估。

        (4)負責檢查、督促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的落實。

        (5)每旬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6)完成礦長臨時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

        3、總工程師對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協助礦長做好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負責組織分擔范圍內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想前的專項辨識評估。(3)負責檢查、督促分擔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的落實。

        (4)每旬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5)完成礦長臨時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煤礦安全管理部門為煤礦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考核標準,定期協調組織相關業務職能部門對各單位安全風險管控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四)其它業務職能部門是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專業管理部門,負責本專業范圍內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檢查督導。

        (五)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準備→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制定并執行管控措施→檢查分析及改進。

        1、準備工作。煤礦成立工作組,制定工作制度。對煤礦領導成員進行責任劃分,根據業務分工劃分各自的辨識單元,組織工作組人員研究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相關知識,收集資料(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程、標準;煤礦年度生產作業計劃、相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作業規程、事故案例、隱患排查記錄及檔案等)。

        2、危險源辨識。煤礦領導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識別,做到無遺漏。

        3、安全風險評估。根據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的嚴重程度評價風險等級,確定重大安全風險。

        4、制定并執行管控措施。依據《煤礦安全規程》(20xx)等制定技術、工程、管理措施,對安全風險進行管控。

        5、檢查分析及改進。礦長每月、分管礦領導每旬對管控措施的執行情況和效果進行檢查分析,發現安全風險辨識不全面、評估不準確應及時進行完善,管控措施執行不到位、

        執行效果不好應及時進行改進。

        (六)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范圍

        1、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重點對瓦斯、水、火、煤塵、頂板、沖擊地壓及提升運輸系統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

        (1)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的專項辨識評估應重點辨識待設計水平、采(盤)區、工作面地質條件,以及潛在的重大災害因素。

        (2)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的專項辨識評估重點辨識發生變化的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帶來的不利影響。

        (3)啟封火區、排放瓦斯、突出礦井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連續停工停產一個月以上復工復產前的專項辨識評估重點辨識高危作業、待應用的新技術新材料、復工復產時存在以及帶來的安全風險。

        (4)煤礦產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本省產生重特大事故后的專項辨識評估重點辨識以前的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和盲區。(七)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方法

        1、年度系統性安全風險辨識采用事故樹分析方法,專項安全風險辨識采用安全檢查表法。

        2、安全風險評估采用安全矩陣法;煤礦辨識出的安全風險分為重大安全風險和其他安全風險兩類;風險值≥ 18的為重大安全風險,風險值< 18的為別的安全風險。(八)安全風險管控

        1、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完成后及時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2、專項安全風險辨識完成后應根據辨識評估結果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九)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的運用

        1、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2、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3、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的安全風

        險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4、啟封火區、排放瓦斯、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連續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復工復產前的辨識評估結果作為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依據。

        5、煤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技術文件。

        (十)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應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明顯位置進行公示,公示內容至少包括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及其管控措施和管控責任人。

        (十一)礦長應定期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度、工作流程、方式方法、管控措施的實際運行效果進行分析和評價,根據上級新要求和實際需要進行調整和修訂。

        (十二)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專項檔案,各類評估報告、安全評估表以及檢查記錄等文字資料,應做到誰評估、誰簽字、誰負責,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保存期限,存檔備查。(十三)每年至少對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進行一次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為主的教育培訓;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十四)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十五)煤礦領導帶班過程中,嚴格跟蹤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十六)煤礦別的業務部門要突出管控重點,對重大風險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系統、生產區域、崗位實行重點管控,有針對性地展開監督檢查等日常管控工作。(十七)對風險辨識管控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人員給予罰款處罰:

        1、未按規定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的;

        2、安全風險辨識不認真、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編制不合格或弄虛作假的;3、未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

        4、管控措施落實不好、監督不到位、未按規定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9

        通過安全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減少安全風險的影響,以合理有效的管理行為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為做好本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組織機構及相應職責

        成立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領導小組,明確人員職責。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組長負責安全風險評估的全面領導工作。

        副組長負責指導組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風險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的搜集和編制以及施工中的動態風險管理工作。

        組員負責制定計劃和策略,確定風險評估對象及目標、風險等級標準和接受準則,提出風險識別和評價方法,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風險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具體落實本制度規定的相關內容,積極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組員有權要求其他相關部門參與配合安全評估與管理工作。

        第二條風險評估與管理原則

        1、隧道風險評估應主要對造成人員傷亡、環境破壞、財產損失、工程經濟損失、工期延誤等風險事件進行評估;

        2、風險評估是風險管理的基礎和重要工作內容,風險管理是風險評估的目的,均應隨著項目建設各階段的推進而動態地進行;

        3、隧道風險評估與管理目標為安全風險、環境風險、工期風險等;

        4、隧道風險評估與管理應遵循以下基本流程:

        第三條風險評估

        1、確定風險的來源并分類,建立適合的風險指標體系。風險識別應提出風險指標和風險清單等結果。風險識別方法可采用核對表法、專家調查法、頭腦風暴法和層次分析法等。

        2、風險估計和評價應建立合理、通用、簡潔和可操作的風險評價模型,并按下列基本程序進:

        (1)對初始風險進行估計,分別確定各風險因素對目標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風險概率難以取得時,可采用風險頻率代替;

        (2)分析各風險因素對目標風險的影響程度;

        (3)評價初始風險等級;

        (4)根據評價結果制定相應的風險處理方案和措施;

        (5)對風險進行再評價,提出殘留風險。

        3、風險估計和評價方法可采用專家調查法、風險矩陣法、層次分析法、故障樹法、模糊綜合評估法、蒙特卡羅法、敏感性分析法等。

        第四條風險管理

        1、風險管理應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將鐵路隧道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類風險降到可接受的水平,在此基礎上最大保障安全、保護環境、保證工期、提高效益。

        2、風險管理是動態的過程,應根據施工環境的變化、工程的推進情況及時進行修正、登記及監測檢查,定期反饋,隨時與建設、監理單位溝通。

        3、風險管理應首先針對工程特點、上階段風險評估成果、接受準則等制定風險管理計劃。

        4、制定風險管理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

        (1)確定風險目標、原則和策略;

        (2)規定相關報告的內容及格式;

        (3)提出階段性工作目標、范圍、方法與評估標準;

        (4)明確工程參與各方的職責;

        (5)組織開展各方自身與相互之間的風險管理及協調工作。

        5、風險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根據項目的風險評估結果,按照風險接受準則,提出風險處理措施。風險處理基本措施包括風險接受、風險減輕、風險轉移、風險規避。

        (2)根據風險處理結果,提出風險對策表。風險對策表的內容應包括初始風險、設計或施工應對措施、殘留風險等。

        (3)對風險處理措施結果實施動態管理。當風險在接受范圍內,隧道風險管理按預定計劃執行至工程結束;當風險不可接受時,應對風險進行再處理,并重新制定風險管理計劃。

        6、制定風險管理實施細則及應急預案,形成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7、風險監測應符合下列規:

        (1)制定風險監測計劃,提出監測標準;

        (2)跟蹤風險管理計劃的實施,采用有效的方法及工具,監測和應對風險;

        (3)報告風險狀態,發出風險預警信號,提出風險處理建議。

        8、風險管理的目的應使建設、監理單位等各方了解風險現狀,保證相關單位各方共同利益,合理的分擔風險,避免重大損失。

        9、在施工期間對可能發生的突發風險事件,應劃分預警分級。根據突發風險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性、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可可控性等情況,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嚴重)和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第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要求執行;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為加強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學裝備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衛生部20xx年頒布的《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的規定和要求,由醫院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員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為確保進入臨床使用的醫學裝備合法、安全、有效,對首次進入我院使用的醫學裝備嚴格按照《醫用耗材新產品購置使用準入制度》及《醫學裝備購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準入,對器械的采購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采購規范、入口統一、渠道合法、手續齊全,將醫學裝備采購情況及時做好對內公開,對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類設備每年要進行評價論證,對醫用耗材使用中發生的不良事件進行監測提出意見及時更新。

        第三條、

        對設備及耗材依據《醫學裝備驗收與領用管理制度》、《醫學裝備維修保養管理制度》、《醫學裝備報廢管理制度》、《醫用耗材入庫驗收制度》、《醫用耗材發放領用制度》、《植入性醫用材料專項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專項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裝驗收、出入庫、維護保養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對醫學裝備采購、評價、驗收等過程中形成的報告、合同、評價記錄等文件進行建檔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為醫學裝備使用壽命周期結束后5年以上。

        第五條、

        對從事醫學裝備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技術職稱或者經過相關技術培訓,并獲得國家認可的執業技術水平資格。

        第六條、

        對醫學裝備臨床使用技術人員和從事醫學裝備保障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建立培訓、考核制度。組織開展新進設備使用前規范化培訓,開展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操作規程等相關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定期檢查評價。

        第七條、

        臨床使用科室對醫學裝備應當嚴格遵照產品使用說明書、

        技術規范、規程操作。對產品禁忌癥及注意事項應當嚴格遵守,需向患者說明的事項應當如實告知,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患者。

        第八條、

        醫學裝備出現故障時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醫療設備管理科按規定進行檢修。經檢修達不到臨床使用安全標準的醫學裝備不得再用于臨床。

        第九條、

        發生醫學裝備臨床使用不良反應及安全事件時臨床科室應及時處理并上報設備科和藥劑科,再由藥劑科上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十條、

        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專項管理制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關資質進行審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重復使用。按規定可以重復使用的.應當嚴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滅菌并進行效果監測。醫護人員在使用各類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嚴禁使用并及時上報藥劑科。

        第十一條、

        臨床使用的植入與介入類醫學裝備名稱、關鍵性技術參數及唯一性標識信息應當記錄到病歷中。

        第十二條、

        制定醫學裝備安裝、驗收、使用的相關制度。

        第十三條、

        對在用設備類醫學裝備的預防性維護、檢測與校準、臨床應用效果等信息進行分析與風險評估以保證在用設備類醫學裝備處于完好與待用狀態,保障所獲臨床信息的質量。

        第十四條、

        在大型醫學裝備使用科室的明顯位置公示有關醫用設備的主要信息,包括醫學裝備名稱、注冊證號、規格、生產廠商、啟用日期和設備管理人員等內容。

        第十五條、

        遵照醫學裝備技術指南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規程由相關科室定期對大型醫學裝備使用環境進行測試、評估和維護。

        第十六條、

        對于生命支持設備和重要的相關設備制訂相應應急備用方案。

        第十七條、

        醫學裝備保障技術服務全過程及其結果均應當如實記錄并存檔。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安全生產地目標和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

        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地通知》(魯政辦字〔20xx〕36號)、《關于深化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推進企業安全風險

        管控工作地通知》(魯安發201616號)、聊城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地通知》(聊安委辦發〔20xx〕16號)、臨清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地通知》(臨政辦字〔20xx〕17號)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地思想,實現對風險地超前預控,持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地區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地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地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地物地危險狀態、人地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地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地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地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地損失地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 各部門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

        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地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制。

        第四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地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 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地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地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

        第七條 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地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地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

        第二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 公司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地責任主體。 第九條 公司總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地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副經理,對分管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公司安全負責人對排查出地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公司安全科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察責任。

        第十條 公司安全負責人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公司安全科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監察、歸檔和報告地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地,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地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地職責。

        第三章 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 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二條 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地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地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地隱患。

        第十三條 對查出地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地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地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地方政府協調解決地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安全負責人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地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車間解決不了,須由部門解決地安全隱患。 D級:班組、車間、安全負責人能夠自行解決地安全隱患。

        第十四條 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系統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公司安全隱患分類: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環節、維修。

        第二節 安全隱患地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五條 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崗位、班組、車間、公司。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2

        1)風險識別。

        風險識別就是明確目標,找出哪些因素可能會對項目產生損失”這是風險管理的基礎,是風險評估和風險應對的前提。整個識別過程包括確定目標、明確最重要參與者、收集

        資料、風險形勢估計、識別出潛在風險因素、編制風險識別報告。通過風險源識別,得出各種因素組成的集合,還可根據事件之間的支配關系,利用層次分析法劃分所有因素的'層次,形成有序的遞階層次結構。

        2)風險評估。

        隧道施工風險評估由隧道施工風險估計和隧道施工風險評價兩部分內容組成。隧道施工風險估計是對隧道施工各個階段的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可能出現的后果、可能發生的時間和影響范圍的大小進行估計,為分析整個工程項目風險或某一類風險提供基礎,并進一步為制定風險管理計劃、風險評價!確定風險應對措施和實施風險監控提供依據;隧道施工風險評價是對隧道施工風險因素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并估算出各風險發生的概率及其可能導致的損失大小,從而找到該項目的關鍵風險,確定項目的整體風險水平,為如何處置這些風險提供科學依據,以保障項目的順利進行。

        3)風險應對。

        它是在隧道施工風險發生時實施風險管理計劃中預定的措施”風險應對措施一般包括兩類:一類是在風險發生前,針對風險因素采取控制措施,以消除或減輕風險,具體措施包括風險規避、緩解、分散等。另一類是在風險發生前,通過財務安排來減輕風險對項目目標實現程度的影響。具體措施包括風險自留、轉移和保險等。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項目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優化施工組織方案,組織方案,提高施工現場安全預控有效性,根據《關于開展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試行工作的通知》(交質監發[20xx])217號)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目的與適用范圍

        第二條公路橋梁和隧道施工環境條件復雜,施工組織實施困難,作業安全風險居高不下,一直是行業安全監管的重點環節。在工程實施前,開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風險估測,能夠增強安全風險意識,改進施工措施,規范預案預警預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風險,嚴防特大事故發生。

        第三章評估范圍

        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范圍,可由各地根據工程建設條件、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當地工程建設經驗,并參與以下標準確定。

        第三條橋梁工程

        一、多跨或跨徑大于40m的石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150m的鋼筋混凝土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350m的鋼箱拱橋,鋼桁架、鋼管混凝土拱橋;

        二、跨徑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橋;

        三、墩高或凈空大于100m的橋梁工程(巖根河大橋);

        四、采用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新技術的特大橋、大橋工程;

        五、特殊橋型或特殊結構橋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六、施工環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橋梁工程。

        第四條隧道工程

        一、穿越高地應力區、巖溶發育區、區域地質構造、煤系地層、采空區等工程地質或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隧道,黃土地區、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二、淺埋、偏壓、大跨度、變化斷面等結構受力復雜的隧道工程;

        三、長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級圍巖連續長度超過50m或合計長度占隧道全長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四、連拱隧道和小凈距隧道工程;

        五、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隧道工程;

        六、施工環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隧道工程。

        第四章評估方法

        第五條施工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分為總體風險評估和專項風險評估。

        一、總體風險評估。橋梁或隧道工程開工前,根據橋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質環境條件、建設規模、結構特點等孕險環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橋梁或隧道工程施工期間的整體安全風險大小,確定其靜態條件下的安全風險等級。

        二、專項風險評估。當橋梁或隧道工程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級(高度等級)級以上時,將其中高風險的施工作業活動(或施工區段)作為評估對象,根據其作業風險特點以及類似工程事故情況,進行風險源普查,并針對其中的重大風險源進行量化估測,提出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六條評估方法應根據被評估項目的工程特點,選擇相應的定性或定量的風險評估方法。具體評估方法的選擇,可參照《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

        第五章評估步驟

        第七條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制定評估計劃、選擇評估方法、開展評估方法、開展風險分析、進行風險估測、確定風險等級、提出措施建議、編制評估報告等方面。評估步驟一般為:

        一、開展總體風險評估。根據設計階段風險評估結果(若有),以及類似結構工程安全事故情況,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項目孕險環境與孕險因子,估測事故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確定項目總體風險等級。

        二、確定專項風險評估范圍。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級(高度風險)以上橋梁或隧道工程,應進行專項風險評估。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或隧道工程可視情況開展專項風險評估。

        三、開展專項風險評估。通過對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中的風險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基礎上,卻大重大風險源和一般風險源。宜采用指標體系法等定量評估方法,對重大風險源發生事故的概率及損失進行分析,評估其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與嚴重程度,對照相關風險等級標準,確定專項風險等級。

        四、確定風險控制措施。根據風險接受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應明確重大風險源的監測、控制、預警措施以及應急預案。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隧道工程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按照成本效益原則確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六章評估組織與評估報告

        第八條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及專項風險評估由項目具體負責實施。

        第九條評估工作負責人應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經驗,并有參與類似工程施工的經歷。

        第十條風險評估工作應形成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反映風險評估過程的主要工作。報告內容應包括評估依據、工程概況、評估方法、評估布置、評估內容、評估結論及對策建議等。評估結論應當明確風險等級、可能發生事故的關鍵部位、區域或節點、事故可能性等級、規避或降低風險的建議措施等內容。

        第七章實施要求

        第十一條項目應根據風險評估結論,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對項目施工過程實施預警預控。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的風險控制,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重大風險源的監控與防治措施、應急預案經項目總工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由建設單位組織論證或復評估。

        二、項目應建立重大風險源的監測及驗收、日常巡查、定期報告等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項目在工程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技術教育與交底;施工現場應設立相應的危險告知牌。

        四、適時組織對典型重大風險源的應急救援演練。

        五、當專項風險等級為ⅳ級(極高風險)且無法降低時,必須提高現場防護標準,落實應急處置措施,試情況開展第三方施工監測;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第十二條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應遵循動態管理的原則,當工程設計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隊伍等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第十三條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費用應在項目生產費用中列支。

        第十四條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參照《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要求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如有與國家頒布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相一致的,以國家頒布的為準。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項目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4

        危險點

        防范類型

        預控措施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懂安全防護和安全操作知識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認真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認真開展班組安全活動。

        2、嚴格安全考試制度,禁止弄虛作假。

        3、明確安全職責及必要的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未交底施工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分部工程及重要、危險性作業均應編制安全措施,并經交底、履行全員簽字手續后方可施工。

        2、施工人員對無安措或未交底有權拒絕施工。

        3、嚴格按經審批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若對方案或措施有疑問時,應征詢審批人的意見。

        安全技術措施不嚴密或不完善,有疏漏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編制人要有高度責任感,有嚴謹科學的工作態度,技術措施編制前應認真進行調查研究,明確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審批人要仔細認真,把好審批關。

        3、未經審批嚴禁實施。

        違章指揮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嚴禁違章指揮。

        2、對違章指揮現象任何人都有責任、有權力制止。

        3、施工人員遇有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施工。

        違章違紀作業,違反安全交底要求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遵章守紀,按規程作業,施工中嚴禁打鬧、拋物等違章違紀行為。

        2、嚴格按技術交底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3、強化現場安全監督檢查。

        進入現場不戴或不正確佩戴安全帽

        物體打擊

        1、進入施工區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帽帶要系緊。

        2、嚴禁坐、踏安全帽或把安全帽挪作他用。

        高處作業不系或未正確系安全帶

        高處墜落

        1、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且宜使用全方位防沖擊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拴在牢固的構件上,并不得低掛高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安全帶是否拴牢。

        2、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安全帶(繩)斷股、霉變、蟲蛀、損傷或鐵環有裂紋、掛鉤變形、接口縫線脫開等嚴禁使用。

        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其他傷害

        禁止酒后進入作業現場、嚴禁酒后作業。

        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各級工作人員工作中要精力集中,盡職盡責。

        2、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

        3、加強日常的.監督檢查。

        違反規定,派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嚴格身體檢查制度,禁止職業禁忌者或其他不合要求者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3、嚴禁無證作業,無證駕駛。

        危險作業項目不辦安全施工作業票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所有輸變電作業項目均要執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2、所有工作人員應清楚作業票內容,且帶票施工。

        機械設備未按計劃檢修,帶病作業

        機械傷害

        1、施工機具要求工況良好,嚴禁帶病作業。

        2、嚴格執行機械管理制度,定期檢修、維護和保養。

        野獸、深溝暗洞等傷害

        其他傷害

        1、在有毒蛇、野獸、毒蜂、干螞蟥的地區施工或外出時,應攜帶必要的保衛器械、防護用具及藥品。

        2、在深山密林中施工應防止誤踩深溝、陷井;施工人員不得單獨遠離作業場所;作業完畢,施工負責人應清點人數。

        3、在人煙稀少、有野獸活動的大山區施工時,應取得當地群眾的配合,并采取防范措施。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5

        各分包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面全面辨識本單位施工生產作業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生。

        一、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各分包單位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全員、全過程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范圍覆蓋所有施工活動及區域;

        3、風險評估采用LEC評價法,從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值),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值),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值),確定D值即危險程度,D值大于160為高級風險,責任人為分生管施工生產領導,D值在70~160之間為中級風險,責任人為職能部門負責人,D值小于70為低級風險,責任人分包單位負責人。

        4、每季項目部、分包單元按照下季度生產計劃安排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預控措施,項目部編制風險預控手冊,分包單元編制風險預控明細清單,各崗位工種編制風險預控卡,職能業務口管控風險預控手冊,各崗位工種持風險預控卡上崗。

        5、每月職能科室對分管分部、分項工程從頭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分包單元從頭對作業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更新風險預控明細清單。

        6、各生產班組每班召開班前講話(教育)會,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對大的風險及時匯報。

        7、凡是有新設計、新工藝、新環境、新設備、新設施時,必須要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8、項目部各分包單元應組織相關專業,班組長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風險預控手冊進行訂正和完善。

        二、危險源監測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

        并確保:

        1、危險源監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測設備(確實需要的情況下)定期檢驗,確保靈敏、牢靠;

        3、危險源監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臺帳。

        三、風險預警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項目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微信、QQ群),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四、風險控制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執行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中對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風險控制程序,對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掌握遵循消除、預防、削弱、隔離、聯動、反映、警示的準繩;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節符合施工生產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季、月度生產作業計劃時應以上年、季、月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季、月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4)編制《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對危險源進行有效控制。

        (5)在初級風險規模內進行作業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施工管控程序。

        五、信息與相同

        項目部各分包單元應建立信息相同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得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相同、告知,(微信、QQ群),單元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和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風險管控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安全風險負責人;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班前教育記錄并簽到)。

        六、財政保障

        項目部各分包單元應按照存在的風險制定安技措施投入計劃,保障管控風險的`投入、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并應做到: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報告》并對降低風險的投入進行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計、分析,記錄齊全;

        (3)對單位年度安技措施費用投入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類統計、對未按計劃完成的投入進行分析,記錄齊全。

        七、評審

        項目部各分包單元應按規定的工夫間隔對風險預控管理進行評審,以確保風險預管理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裕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末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工程師對各分包單元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印發風險預控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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