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6 11:05:58 好文 我要投稿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經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隱患排查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經典)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第二條 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安監部門報告。

        各級領導或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組織整改。

        第三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以及財務部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投入費用。

        第四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活動,排查液氯汽化、甲苯氯化、鄰氯甲苯氯化、水解、動火作業、登高作業、入罐作業等環節的事故隱患;各生產車間每周、班組每天至少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和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五條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 公司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自查分析,并分別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將上季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表格和文字說明材料整理成書面隱患排查治理自查報告向丹陽市安監局和有關部門報送。報告應當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按照重大事故隱患報告規定的內容及時向丹陽市市安監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條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公司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并報丹陽市安監局備案。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八條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九條 公司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部門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和公司財產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2

        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各部門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職責感,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條安全檢查的資料

        1、安全管理;

        2、禮貌施工;

        3、腳手架;

        4、“三寶”“四口”;

        5、施工用電;

        6、起重吊裝;

        7、施工機具;

        8、操作行為;

        9、思想觀念

        第二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禮貌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每周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2、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腳手架;臨時用電;起重吊裝等)進行檢查,這種檢查在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折方案進行。搭折時由質安部、物資設備等有關人員進行檢查。

        3、經濟性安全檢查。即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班組每一天要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要每一天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工作

        4、季節性及假日后的.安全檢查,防止不良氣候給施工帶來危害和節假日后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5、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三條安全檢查的方法有要求

        1、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力量,異常大范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并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資料、標準及要求。

        2、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定保證項目的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操作工人不僅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要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

        3、人真細致的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4、認真全面的進行系統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評價。

        5、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事故隱患要按“三定”原則,即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進行整改。有關部門及時復查,直至貼合要求。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考核機制,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環節執行和過程落實,推進“零事故現場、零事故環境”的創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使用于我礦所有部門、區隊。

        第三條、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從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來分,安全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認定依據:

        1、《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

        2、《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安監總煤礦字[20xx]13號)。

        3、《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管監察辦法》(晉政辦發[20xx]100號)。

        第四條、從治理的責任主體和解決的難易程度來分,安全隱患分為A、B、C、D三級:

        A級:須報請中煤集團公司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必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C級:必須由礦解決的安全隱患。D級:隊組、職能部門職責范圍可以解決的隱患。

        第五條、安全隱患按專業種類分為管理、“一通三防”、頂板、機電、提升運輸、火工品、防治水和其他。

        第二章、隱患排查與治理

        第六條、為了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礦成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通報工作領導組。

        組長:礦長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安全礦長

        副組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礦長助理

        成員:生產技術部、通風隊、機電設備管理部、地測隊、安監站、調度室、輔運隊、黨辦、經營辦等職能部門負責人

        辦公室設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安監站站長

        (一)領導組職責

        1、每季度末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通報;

        2、協調解決生產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安排部署重點時段、特殊時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4、研究解決各系統確定的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二)辦公室職責

        1、對所存在的隱患進行分級、分類整理,并對A、B級隱患及時上報;

        2、組織制定和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關制度和實施細則;

        3、負責對各生產區隊和各職能部門上報的安全隱患進行統計建檔管理;

        4、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評比、總結、考核和通報。

        (三)職能部門職責

        1、安監站:負責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綜合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治理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生產技術部:負責采煤、掘進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3、機電部:負責機電、運輸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4、通風隊:負責“一通三防”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5、地測隊:負責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6、經營辦:負責落實安全費用計劃,對安全費用使用情況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7、輔運隊:負責輔助運輸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8、調度室:負責調度信息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調度系統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8、黨辦:負責組織青崗員、群監員及黨員進行隱患排查。

        第七條、礦長是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組織我礦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管生產、技術、機電、通風、地測防治水業務的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組織各業務部門成立隱患排查組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安全礦長及安監站負責我礦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監察、統計分析、信息報送、跟蹤督促工作。

        第八條、我礦要結合實際,進行編制隱患排查表,持表進行排查。

        隱患排查包括綜合排查和專業排查,綜合排查內容包括組織體系、安全生產制度與流程建設、責任落實、“三違”治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訓、責任追究、安全設施“三同時”、應急救援等方面;專業排查要結合國家關于行業隱患排查治理相關要求,全面排查我礦生產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設備、作業環境、現場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

        第九條、我礦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區隊每旬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第十條、各隱患排查組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確認A、B、C、D四個等級,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并由區隊或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建立事故隱患檔案信息。

        要安全辦公會,制定隱患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限時整改,做到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對各類安全隱患,要立即組織整改。

        安全隱患整改完畢后,要組織相應的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復查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礦長審核簽字銷號,并將整改驗收銷號情況報本單位安監站備案,實現閉環管理。

        第十一條、對于重大安全隱患,由礦長組織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要從危險區域內撤出所有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要按月度、季度、年度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形成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存在的問題、下一階段工作措施。并于每月3日、次季度首月3日、次年1月3日前將重大安全隱患月報、季度總結(含隱患排查治理季度報表)、年度總結報公司安全監察局。

        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安全隱患、A級、B級及突發性災害(包括自然災害)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公司總調度室、生產管理部以和安全監察局。

        第十四條、實施安全隱患整改超時升級。凡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隱患整改任務的,隱患整改責任主體自動上升一級。

        第十五條、實施重大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對重大隱患,公司掛牌督辦。對自動升級的隱患,安監站要及時報告主要負責人,并進行掛牌督辦。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堅持復產(復工)驗收制度。

        第十六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總調度室報告。

        第十七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的,要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職責。對承包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第三章、獎懲

        第十八條、為了便于對現場事故隱患的掌握、檢查和考核,按照事故隱患分類分級標準,對現場查出的隱患,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處罰。

        1、每查出一條、A級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3000元,對單位管理干部及有責任的班長、責任人罰款500元,對有責任的安全員罰款100元。

        2、每查出一條、B級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單位管理干部及有責任的班長、責任人罰款200元,對有責任的安全員罰款50元。

        3、每查出一條、C級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對單位管理干部及有責任的班長、責任人罰款100元。

        4、對查出的隱患,必須按標準要求限期整改。對到期不整改或達不到整改要求的,要分析原因,層層追究責任,限期整改。

        5、在隱患排查中積極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事故發生;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采納,收到顯著效果,給予50—200元的獎勵。

        6、在隱患排查期間為搶救國家財產和處理事故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7、在隱患排查中表現突出,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按照上級有關精神,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十九條、安監站對事故隱患整改驗收銷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實行重大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任何人發現隱患,均有權向安監站、礦領導或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安全監管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組織核實并督促整改。對發現、排除和舉報重大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解釋權屬xx煤業有限公司。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4

        1目的與適用范圍

        1.1目的

        為了加強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單位。

        2引用文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

        2.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

        2.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征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修訂稿)》意見的通知》

        2.4《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33000-20xx)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行政人事部負責各類安全檢查的綜合管理,組織開展綜合性安全檢查,督促各類隱患的整改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協助行政人事部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3.3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責任,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直接向公司領導報告。

        3.4各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4隱患排查范圍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范圍包括:所有的生產場所、各作業場所、生產環境、人員情況、設備設施的運行、各類生產活動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隱患,認真查找,及時整改,從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還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包括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服務范圍。

        4.1人的行為(人員情況)

        (1)領導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

        (2)領導按照企業標準開展各項安全工作。

        (3)管理人員按照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4)崗位員工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使用各類工器具。

        (5)遵守特種作業的持證上崗規定。

        (6)對生產作業現場潛在的安全風險認識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7)不違反酒后上崗、疲勞上崗等管理規定。

        (8)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不得從事相關崗位。

        (9)不違章指揮、不錯誤指揮。

        4.2物的狀態(設備設施運行、各類生產活動)。

        (1)特種設備的安全裝置配備和定檢情況。

        (2)旋轉類設備及有尖銳菱角設備有無防護罩或防護不當。

        (3)電氣線路不得裸露、漏電。

        (4)危化禁忌品的存儲及管理符合要求。

        (5)生產現場及庫房原材料、產成品的堆碼,作業場所及安全通道的規劃合理。

        (6)安全標志醒目、現場照明及事故搶救設施齊全。

        (7)對危險源監控管理到位。

        (8)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場所(粉塵、化學性危害因素、物理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

        (9)其他:

        ①消防檢查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重點防火崗位人員是否在崗,消防應急救援物資是否齊備;

        ②重大危險源(風險源)現有安全防護裝置,監控、檢測、報警儀器儀表,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責任人等情況,完善危險源管理方案,并確保各裝置及措施可行、可靠;

        ③其綜合性檢查內容由各單位自行制定,確保檢查效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3環境因素(作業場所環境)

        (1)室內作業場所環境(包括室內地面是否濕滑、作業場所是否狹窄、場所是否雜亂、安全通道是否暢通、采光照明是否良好等)。

        (2)室外作業場地環境不良(包括惡劣氣候與環境、作業場地和交通設施情況、作業場地溫度、濕度、氣壓是否適合、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作業場地光照情況等)。

        (3)其他環境因素。

        4.4安全管理(管理)

        (1)職業衛生安全組織機構。

        (2)職業衛生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3)職業衛生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4)職業衛生安全投入按國家標準執行。

        (5)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培訓、演練并修訂。

        (6)各級安全管理單位及相關專項檢查組織查人員落實安全檢及檢查原始記錄。

        (7)各工種、崗位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發證及登記。

        (8)特種作業人員辦證及復審情況。

        (9)其他管理因素。

        5隱患排查的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主要分為: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

        5.1綜合檢查

        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隊、各單位負責人、其他相關成員參加檢查。檢查頻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檢查結果由行政人事部匯總形成安全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記入《安全檢查隱患整改臺帳》。

        5.2專業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檢查頻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檢查內容主要是對特種設備、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能源介質、建(構)筑物、消防安全、安全裝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安全檢查要有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參加,事先制訂安全檢查表或檢查內容,做到定量評價、識別危險、評價危險、控制危險。

        5.3季節性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根據季節氣候特點,組織相關人員對防洪渡汛、防雷電、防暑降溫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檢查頻次:每季節不少于1次。檢查內容主要是:①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跑冒滴漏為重點;②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洪防汛為重點;③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凍保濕為重點;④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泄露、防中毒、防凍防凝、防滑為重點。

        5.4節假日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前、節后及節日期間的安全檢查,

        節假日安全檢查時間為元旦及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五一勞動節、中秋節、十一國慶節

        ,主要是對安全、保衛、消防、危險物品、備用防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檢查;特別是領導

        干部值班,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5.5日常檢查

        日常安全檢查包括車間、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工藝、設備、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特別對關鍵要害部位要重點檢查和巡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報告有關單位解決,并做好記錄。

        6事故隱患分類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按照《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進行判定。

        7隱患排查管理

        7.1事故隱患排查的主要任務是進行危險源識別,排查事故隱患,對所查出的隱患進行分級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負責人,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7.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年度檢修、緊急情況下的搶修以及每次系統開停車前、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應由公司各相關單位負責制訂安全檢查確認表,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檢查。

        7.3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應依據:

        ——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

        ——設計規范、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等。

        7.4任何人發現事故隱患,都應立即進行處理,并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或直接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告。公司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7.5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治理,治理完成后,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7.6對于重大隱患公司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7.7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對外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

        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8事故隱患排查報告和隱患建檔監控

        8.1事故隱患排查應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表》,并按相關程序逐級進行報告。

        8.2各級領導和相關單位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進行處理。

        8.3對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發現的無法即時整改的隱患和問題,應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進行整改。

        8.4公司應建立《安全隱患匯總、評估分級及效果驗證臺帳》,對事故隱患進行有效監控,落實責任人。臺賬內容包括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實際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隱患分級、整改效果評估、備注等項目內容。

        8.5各單位應定期對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行政人事部報告。

        8.5.1車間每周對車間事故隱患排查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報告行政人事部。

        8.5.2各單位每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書面報告行政人事部。

        8.5.3行政人事部每季度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向地方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并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從業人員通報,通報形式可以采取發布文件、張貼公告、辦公系統告知、召開會議告知等。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還應及時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職能單位報告,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匯總并存檔。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隱患的治理方案。

        9隱患治理及驗收

        9.1隱患治理責任單位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分析隱患發生的原因,包括技術和管理原因,制定隱患治理的技術和管理方案、措施,明確治理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時間進度、投入和驗收方法等內容,落實隱患治理。

        9.2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各單位立即組織整改。

        9.3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按照“四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驗收人)原則組織整治,應由本級整治的隱患不允許推給上級管理部門。

        9.4各專業檢查由行政人事部按照職責進行下達,由責任單位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隱患整改后,將《隱患整改通知書》即時反饋到行政人事部,復查驗證后存檔備查。

        9.5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a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d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e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f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g各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9.6如因物資、技術等原因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隱患,應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逐項納入計劃,限期整改或停產。

        9.7對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應進行復查(驗收),跟蹤督促落實,形成閉環管理。

        10考核

        10.1對及時發現、報告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給予獎勵和表彰。

        10.2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具體指標及獎勵細則另定。

        10.3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10.3.1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10.3.3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10.3.3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10.3.4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行政人事部審查同意擅自回復生產的。

        11修訂及變更

        11.1本標準每3年修訂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修訂。

        11.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撇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12記錄

        12.1《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回執單》

        12.2《安全隱患匯總、評估分級及效果驗證臺帳》

        12.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表》

        13附則

        13.1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13.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實現綠色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上級公司規定,結合我項目部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持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的區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各分包單位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位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制。

        第四條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落實到人,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項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的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

        第七條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的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掌握不生產。

        第二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項目部及各所屬分包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責任主體。

        第九條項目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生產副經理,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項目總工程師負責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安全員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十條項目名業務口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安全員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巡查、歸檔責任。

        第十一條各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員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復查及風險管控負監督檢查責任;分管負責人(工長、班組長)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分管范圍內高級風險的管理責任人;項目、分包單位總工程師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辨識出的風險負責組織評審分級,確定治理措施,并將評審結果落實到各責任人;安全員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及其治理負監督管理責任;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有監督、歸檔、分析和上報的責任;分包單位負責人,對班組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全面責任;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對本分包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職工個人對本崗位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

        第十一條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所需的資金,安全費用應優先用于安全隱患的治理與風險的控制。

        第十二條分包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應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的管理職責。項目部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第三章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三條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項目部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十四條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人。按照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項目部解決不了,須由公司或屬地政府主管部門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項目部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分包單位解決不了,須由項目部解決的安全隱患。

        d級:班組、項目部安全部門能夠自行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部門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施工安全隱患分類:管理、臨邊、洞口、機電、腳手架、消防、作業平臺,其它安全隱患分類由各分包單位確定。第二節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六條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分包單位、班組、職能科室、項目部。

        第十七條各分包單位應結合實際和專業特點,從人、機、環、管四方編制隱患排查表,避免隱患排查治事理過程中的人為失誤。

        第十八條項目部每月排查二次安全隱患;項目部各業務口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檢查治理情況;分包單位每日排查不少于二次安全隱患并將排查治理情況報項目部安全部門備查。

        第十九條對嚴重違章行為、習慣性違章現象和重復發生的隱患作為安全隱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發現安全隱患,均有權有責任有義務向項目部安全部門匯報。

        第二十一條分包單位對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誰主管、誰治理,誰驗收、誰負責”原則,確定責任人、隱患等級、治理措施,進行登記,上報項目部安全部門。

        第二十二條班組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記錄。當班確實解決不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項目部安安全部門匯報,并制定具體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十三條一般安全隱患中的c級和d級由本單位按照“五落實”即: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的要求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及時建檔編號,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本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銷項,安全員對c、d級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各專業部室要經常了解各分包單位施工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對安全隱患項目部按相關要求實行掛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督落實。a級隱患上報公司,按公司要求整改;b級隱患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落實,明確整改負責人,各分包單位根據主管部室處理意見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報相關部室,由相關部室組織審批確定后按照“五落實”即: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的要求進行整改,由項目部首先對整改情況組織驗收,合格后報請公司相關部室組織驗收。對隱患進行閉環、銷項,安全部對b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驗收情況組織檢查;c級隱患由項目經理負責落實,由項目部明確各職能部門整改負責人;d級隱患由各分包單位負責整改落實。

        第二十五條項目部及各分包單位要把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施工管理責任范圍,并根據安全隱患治理要求,由各分包負責人負責有關隱患治理措施及落實工作。

        第二十六條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由公司相關部門組織項目部相關負責人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對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實行掛牌督辦,項目部負責具體牽頭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由相關專業部室組織驗收、銷項。公司安全部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察、復查。

        第二十八條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結束后,項目部與各分包單位應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送報公司相關部門及安全部。

        第二十九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項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相關部室報告。

        第三十條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施工生產、設施、設備,應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第五章信息報告

        第三十一條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各相關業務口及分包單位應當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部門報告。

        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內容應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條各分包單位及項目部各業務口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匯總后于當日報項目部安全部門;各分包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部門匯總;各分包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上報的安全隱患a、b級隱患及排查出的a、b級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于當日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長。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日上報,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條每周、每月、每季對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第二日前報項目部,由項目部安全部門匯總分析并分別于第二日統計分析送報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成立安全隱患檢查評審組,每月負責對各分包單位上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和a級、b級隱患進行最終評審定級。對列入a級安全隱患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項目部提交隱患整改書面通知書。

        風險預控管理

        各分包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面全面辨識本單位施工生產作業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生。

        一、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各分包單位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全員、全過程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范圍覆蓋所有施工活動及區域;

        3、風險評估采用lec評價法,從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值),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值),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值),確定d值即危險程度,d值大于160為高級風險,責任人為分生管施工生產領導,d值在70~160之間為中級風險,責任人為職能部門負責人,d值小于70為低級風險,責任人分包單位負責人。

        4、每季項目部、分包單位根據下季度生產計劃安排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預控措施,項目部編制風險預控手冊,分包單位編制風險預控明細清單,各崗位工種編制風險預控卡,職能業務口管控風險預控手冊,各崗位工種持風險預控卡上崗。

        5、每月職能科室對分管分部、分項工程重新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分包單位重新對作業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更新風險預控明細清單。

        6、各生產班組每班召開班前講話(教育)會,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對大的風險及時匯報。

        7、凡是有新設計、新工藝、新環境、新設備、新設施時,必須要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8、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組織相關專業,班組長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風險預控手冊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危險源監測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

        并確保:

        1、危險源監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測設備(確實需要的情況下)定期檢驗,確保靈敏、可靠;

        3、危險源監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臺帳。

        三、風險預警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項目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微信、群),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四、風險控制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執行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中對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風險控制程序,對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動、反映、警示的原則;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節符合施工生產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季、月度生產作業計劃時應以上年、季、月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季、月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4)編制《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對危險源進行有效控制。

        (5)在高級風險范圍內進行作業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施工管控程序。

        五、信息與溝通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建立信息溝通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溝通、告知,(微信、群),單位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和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風險管控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安全風險負責人;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班前教育記錄并簽到)。

        六、財政保障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根據存在的風險制定安技措施投入計劃,保障管控風險的投入、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并應做到: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報告》并對降低風險的投入進行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計、分析,記錄齊全;

        (3)對單位年度安技措施費用投入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類統計、對未按計劃完成的投入進行分析,記錄齊全。

        七、評審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按規定的時間間隔對風險預控管理進行評審,以確保風險預管理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工程師對各分包單位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印發風險預控手冊;

        2、每月各分管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對本施工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明細清單;

        3、每月各職能口,組織相關人員對各分包單位分管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明細清單;

        4、班組每天早班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審。北京城建七項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6

        一、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員)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各部門(車間)、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報告。

        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立安全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5、財務部門負責安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生技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以下情況列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1、 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參加教育培訓,或其安全資格證書無效的;新職工入廠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

        2、 液化氣鋼瓶、電葫蘆、叉車等特種設備未取得合格證、使用證和檢驗檢測過期的。

        3、 操作人員不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或未按照操作規程要求作業的;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的。

        4、 車床、鋸床、鉆床等機加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護罩、蓋、欄應完備可靠。

        (2)防止夾具、卡具松動或脫落的裝置完好。

        (3)各種限位、聯鎖、操作手柄要求靈敏可靠。

        (4)機床PE連接規范可靠。

        (5)機床照明符合要求。

        (6)機床電器箱,柜與線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轉部位的楔、銷、鍵,原則上不許突出。

        (8)備有清除切屑的專用工具。

        5、 液壓機、推制機等鍛、壓機械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離合器動作靈敏、可靠,無連沖。

        (2)制動器工作可靠,與離合器相互協調聯鎖。

        (3)所有啟動和停止裝置應有明顯標志并易于操作,緊急停止按鈕靈敏、醒目,在規定位置安裝有效。

        (4)傳動外露部分的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5)操作平臺結構合理,不得有嚴重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

        (6)機床PE可靠,電氣控制有效。

        (7)安全防護裝置可靠有效,使用專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壓管路連接可靠,油箱及管路無漏油,控制系統開關齊全,動作可靠。

        6、 鍛錘等鍛造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松動,銷、楔堅固。

        (2)錘頭無裂紋,緩沖裝置靈敏、可靠。

        (3)操縱機構靈敏、可靠。

        (4)緊固部件無松動。

        (5)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機械手、夾鉗、剁刀等輔助工具無裂紋。

        7、 液化氣加熱爐、箱式電阻爐等加熱設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爐門升降機構必須完好,鋼絲繩斷絲不準超過規定值,重錘配置適當,外露傳動部分應設防護罩。

        (2)爐車鋼絲繩滑輪應完整無損。

        (3)爐體的爐墻、爐襯應嚴密,無泄漏。

        (4)液化氣爐的氣閥應完好,無松動、無泄漏現象。

        (5)液化氣輸送管道應保持暢通,風管及加熱管應無裂紋、無泄漏現象。

        (6)熱電偶、測溫儀表、儀器應靈敏可靠、電氣設備接地應完好、正確。

        8、 電焊機等焊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有可靠屏護。

        (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連接可靠。

        (3) 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超過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機二次線連接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5)焊鉗夾緊力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

        (6)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物。

        9、 廠內機動車輛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廠內機動車輛應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檢測合格,在檢測周期內使用。

        (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10、 車間作業環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合適,沿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危險部位應設置安全標志。

        (2)作業區域地面平整,無積水、積油、垃圾雜物、無障礙物和絆腳物;坑、壕、池應設置蓋板或護欄;腳踏板應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產作業點、工作臺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標準,照明燈具完好。

        (4)設備設施與墻、柱間以及設備設施之間應留有足夠的距離;各種操作部位、觀察部位應符合人機工程的距離要求。

        11、 液化氣鋼瓶儲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現場使用點的液化氣瓶存放量不得超過2瓶;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須對容器進行檢查,確保無泄露。

        (2)儲存及使用點應與明火區、高溫區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儲存及使用點應按規定的數量和種類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標識及防火安全標志準確、齊全,且靈敏可靠,消防通道暢通。

        四、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車間)、班組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發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公司安全員。特殊情況或一般情況下能即時排除的安全生產隱患可采用口頭報告的形式報告。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要采取書面報告的形式,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員,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

        五、隱患的整改及驗收

        1、各部門(車間)、班組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全員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六、獎懲

        1、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安全員申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程度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3、發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將對發生事故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4、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7

        一、為建立安全建設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建設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建設事故,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經理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建立本礦安全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和報送制度等。

        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檢科,辦公室主任由安檢科科長擔任,負責隱患的收集、分析、匯總、整改銷號、上報等工作。

        三、把隱患排查工作貫穿到建設過程中,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帶領下,以科室為單位堅持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設備、設施及建設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對每一天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流程進行分類登記、分類整改,驗收上報,全過程建檔。

        五、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組長定期組織一次本礦范圍內安全大檢查對所查隱患登記建檔。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8

        1.學校領導為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每一位教職員 工應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教育教學活動和廣大師生的'安全。

        2.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對全校進行安全排查、整治。

        3.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進行安全排查、整治。

        4.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險,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5.隱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將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進行匯報,并及時 上報學校安全信息。

        6.重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爭取上級領導的幫助解決。

        7.因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據制度規定追究責任;造成重大 事故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了規范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使隱患發現及時,治理到位,確保隱患不發展成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區域。

        三,引用文件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術語定義

        無

        五,職責

        本規定由公司安檢部制定。

        安檢部對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各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據本規定實施監督管理和落實。

        六,要求

        公司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生產。

        結合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并下達隱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措施定責任人,定資金來源定治理期限。公司必須保證隱患治理所需人員和經費。

        公司應設置重大隱患治理臺賬。生產車間班組在例行檢查中,發現隱患要及時治理,并登記。如該隱患治理超出其能力范圍,要及時上報,并登記。如該隱患不排除,危及人身安全及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應立即采取停機等措施,事后再向有關人員報告。

        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有效的防控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主管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要求,承擔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責任。

        公司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嚴格的防控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治理。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并根據其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公司應對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的行政部門負責協調和監管。

        公司安環部應每季度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車間應每月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時行統計分析,并及時上報公司安環部。

        在治理事故隱患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七,記錄

        《鴻飛藥業有限公司隱患臺賬》

        《鴻飛藥業有限公司隱患整改通知書》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0

        通過開展安全管理“四環節”機制建設的努力,各學校的安全管理責任得到落實,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進一步健全,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得到加強,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狀況明顯改善,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為鞏固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績,進一步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和安全措施,及時消除學校內部安全隱患,現就進一步規范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臺帳提出如下要求,望遵照執行。

        一、規范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內容

        各學校(園)要認真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臺賬》,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隱患排查日期、存在安全隱患的內容、整改措施(要有整改部門、資金投入)、責任人、整改時

        限、落實情況等。

        二、加強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的管理

        學校自查或上級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準確、詳實錄入《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臺賬》,臺賬資料要有專人管理,依據臺賬錄入的'安全隱患內容,督促各落實部門進行整改,并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對學校無能力解決的,要填寫《學校安全隱患報告》上報教育等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在安全隱患未消除之前,學校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真正實現學校安全的工作目標。

        三、充分發揮安全隱患排查臺賬的作用

        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臺賬是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真實記錄,是促進學校安全管理規范化、精細化的有效載體和重要基礎,也是學校做好安全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要落實學校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主體、校長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的兩個主體責任。各學校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管理納入學校安全工作重要內容,及時掌握和消除學校安全隱患。今后,教育局將在各種安全大檢查中,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臺賬列為重點檢查內容。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規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xx)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煉鋼廠各生產單位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職能管理科室實施監管,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本制度所稱“三定四不推”中“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四不推”是:查出的問題崗位能整改的不推到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到廠;廠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本制度所稱“五到位”是: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的五到位。

        第四條生產車間應當依據本制度建立健全本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規定。

        生產車間主要負責人對本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安會按照職責對各生產車間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職能管理科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廠屬各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應立即向安會辦公室或上級管理單位報告(報告形式見附件1)。

        安會辦公室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生產車間或其它職能管理科室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單位并記錄備查。

        第二章生產車間的職責

        第七條生產車間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組織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組織活動。

        第八條生產車間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

        生產車間應當依據本制度建立健全本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規定,同時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建檔、監控等建立臺賬,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第九條煉鋼廠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條廠安會、職能管理科室和生產車間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附件

        2、附件

        3)。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附件4),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附件5)治理(附件6)。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當按照《煉鋼廠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煉鋼廠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煉鋼廠各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生產車間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廠安全科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車間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事故隱患,生產車間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廠安會,煉鋼廠應當及時向公司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車間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事故隱患,由廠安會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生產車間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生產車間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制度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班組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十八條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煉鋼廠安全科應當留存治理方案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十九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堅持“三定四不推”和整改落實“五到位”原則。整改責任單位要按照《隱患整改指令單》要求,對事故隱患認真整改,并于規定的時限內,向廠安全科報告整改情況。整改期限內,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進行專人監控,明確責任,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整改工作結束后,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安全科組織檢查驗收建檔。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安全監督管理科室應當指導、監督各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一條職能管理科室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督管理科室應當定期組織對各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生產車間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下達隱患整改指令單(附件7),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廠安會并對限時整改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督管理科室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督管理科室發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四條各級負責人按照廠《崗位職責》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責任管理主體,違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制度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二、隱患排查未排查到位的;

        三、隱患治理不執行“三定四不推”和整改落實“五到位”的;

        四、不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第二十五條各級負責人按照廠《崗位職責》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責任管理主體,違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一千元以上至三千元的罰款:

        一、不及時報告、隱報、瞞報重事故隱患的;

        二、對限時整改的事故隱患,在整改過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包括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等);

        三、限時整改的事故隱患,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治理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各車間可以根據本制度,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本制度由安全科負責解釋。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2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一、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實發展觀,保證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落實,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推動學校和諧、持續、健康發展。

        二、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一般應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學生宿舍安全隱患排查;

        5、各種設施安全隱患排查;

        6、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柵欄、欄桿及其他公共設施)。

        四、排查工作采用依序密集排查方式進行,排查人員根據排查對象的特征確定排查時間。

        五、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六、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處理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七、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人員健康,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等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定義及隱患分級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員工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職責

        4.1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2安全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組織工作,對各類隱患提出整改建議,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落實本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統計分析,制作報表;對隱患排查、整改責任人員提出獎勵建議。

        4.3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日常檢查,按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整改。

        4.4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備及生活設施的隱患檢查及整改。

        4.5公司員工均有義務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報告,積極參與相應的隱患整改工作。

        5.資金保障

        5.1在年度財務計劃安排時,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財務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5.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主要包括事故隱患治理的費用、相關宣傳費用和專項獎勵。

        5.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須編制專項使用計劃,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使用。財務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單獨建帳加強管理。

        6.隱患排查

        6.1公司實行定期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公司級檢查每月25日(節假日順延或臨時通知),由安全管理員組織,各部門安全責任人員參加;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每周進行,由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組織,具體時間根據生產計劃確定;各班組長應當組織人員對本班組進行日檢;崗位安全檢查應班前,班中,班后檢查,由崗位工人實施。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由安全管理員臨時通知。

        6.2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使用檢查表的形式進行。公司級檢查表由安全管理員制定,各部門、班組、崗位檢查表由各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確定。隱患檢查,應當有檢查記錄。

        6.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范圍:公司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生活用建筑,廠內道路,生產設備,人員作業,各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檢查依據,指依法制定并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經公司制定實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設備設施供應商提供的安全使用說明書或各類文件。

        7.隱患整改

        7.1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產責任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依通知書內指定的措施組織相關人員完成整改;隱患未消除前,各責任人員應當制定臨時的安全措施,保證在隱患消除前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可以暫停使用相應的設施、設備和場所,直至消除隱患。

        7.2公司級隱患檢查由安全管理員制定隱患整改通知書,書面送達整改責任人員。車間,班組級隱患檢查,由車間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崗位檢查出來的`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向上級報告處理。發出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的人員,負責隱患整改的驗收工作,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組織驗收。

        7.3公司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隱患整改所需要的資金,協調解決隱患整改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管理員組織技術人員討論整改中的技術難題。

        7.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完成整改工作,負責有責任的部門給予配合。

        8.重大隱患

        8.1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8.2對評估確定為重大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單位蓋章后,報安監中隊或市安監局。

        8.3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隱患概況;

        (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重大隱患治理按《方案》認真組織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內完成。

        8.4治理結束后,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8.5隱患治理評估通過后,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并附評估報告報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復審通過后,事故隱患銷案。復查未通過,繼續整改,直至復查通過。屬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復查通過后恢復生產經營。

        8.6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或舉報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9.隱患整改檔案管理

        9.1公司對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9.2隱患整改檔案應當符合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要求。應以紙質文件為主,電子版為輔。

        10.獎勵與處罰

        10.1安全生產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給予獎勵。不落實本制度規定的檢查及整改責任的部門和人員,或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給予處罰。獎勵與處罰依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

        11.隱患上報

        11.1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中隊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11.2在浙江省企業安全生產數據中心網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平臺上上報隱患。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4

        為建立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學校安全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職責主體,校長對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教育教學活動的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巡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存在各類事故隱患。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

        四、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的登記,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帳,對學校制定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職責人等有關狀況資料備案。

        五、每周召開一次班子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每月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現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及時報告校長,校級領導研究決定后上報主管部門。

        七、學校及時向市教育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狀況。

        八、學校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勵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科室和個人,實施職責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個人予以獎勵。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規范安全檢查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搞好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及時發現并消除企業內存在的安全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20xx年第16號令)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3號)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安全生產檢查:是指上級機關或者生產單位對安全狀況進行實地查看、檢測、分析、評估等活動。其目的是為了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揭露和排除事故隱患,防止從業人員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避免公司生產設施、設備的損失和財產損失,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4、職責

        安全員(兼職):負責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對企業存在的隱患進行登記,發現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負責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維修組:負責對設備維護保養、檢修過程中的安全檢查。

        生產部:負責對作業過程的人員的作業行為的安全檢查。

        財務部:負責隱患整改資金的保障。

        總經理:負責組織領導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整改,審批隱患整改報告,保證資金的投入。

        5、管理程序

        5.1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類型

        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職業病預防的標準、規程、規范和規定;有關事故案例;企業的制度、規范、規定等相關文件;通過系統評價分析確定的危險部位及防范措施。

        根據本企業的規模和實際情況,將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巡查檢查、月度定期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迎接安監局、公安消防支隊、質監局等上級部門的安全大檢查等五類。

        安全檢查表一般包括檢查內容、檢查標準、檢查結果及整改期限等內容。

        5.1.1日常安全生產巡查檢查每天一次,主要包括:班組長及工作崗位員工每日負責班前、班中檢查、完工檢查,對消防設施的每日巡查等內容。

        安全員(兼職)對公司的作業現場、重點部位進行每日安全巡查,采用檢查表的形式,主要對重點設施、部門進行巡查,使用公司日常安全巡查表。

        班組長及工作崗位采用常規檢查的方法對當班操作人員對崗位作業環境、工作環境狀況、設備設施狀況(設備是否帶病運轉、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是否齊全有效、電氣線路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從業人員個體防護用品的使用和配戴情況(安全帽、防塵口罩和面罩、防噪聲耳塞和耳罩等)進行檢查,以上情況可以在設備點檢表、交接班記錄上予以體現。

        日常檢查將檢查結果應及時記錄在安全檢查記錄上,如發現問題當場及時處理,如暫時不能處理應采用適當的監護、防護和應對措施后,方可確認當班當日安全狀況,并把該情況及時上報分管安全經理直至總經理,由安全員(兼職)組織責任部門進行安全隱患的整改。

        5.1.2月度定期綜合檢查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負責組織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參加檢查人員包括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安全員(兼職)和各部門負責人等,采用安全檢查表法檢查。

        企業組織的月度安全綜合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落實與更新,檢查設備設施、安全警示標志、電氣安全、作業環境、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等方面。

        安全檢查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實情況;

        (二)設備、設施安全運行狀態,危險源控制狀態,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三)作業場所達到職業病防治要求情況;

        (四)從業人員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了解作業場所、工作崗位危險因素情況,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技能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五)發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情況,從業人員佩帶和使用情況;

        (六)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行為情況,以及對從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及時發現和制止情況;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情況;

        (八)其他應當檢查的安全生產事項。

        5.1.3專項安全生產檢查

        專項安全生產檢查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對電氣、專用設備設施、特種設備、消防等的安全檢查,每半年檢查一次,參加的人員包括安全員(兼職)、設備管理、職能部門安全員(兼職)等。采用安全檢查表形式。

        5.1.4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

        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負責組織進行季節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可能給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

        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火和防解凍跑漏為重點;

        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降溫、防食物中毒、防臺風、防汛、防火為重點;

        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風和防凍保溫為重點;

        冬季安全檢查:以防凍防凝、防滑、防火為重點。

        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是針對節假日前存在常加班加點突擊生產、趕進度,忽視安全生產的現象。節假日前后出現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情況,容易發生事故,因而進行針對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主要是對節假日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物資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方面進行的檢查和節假日后復工的相關生產系統安全檢查。參加的人員有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安全員(兼職)和各部門負責人等。

        5.1.4迎接安監局、公安消防支隊等上級機關的安全大檢查

        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記錄,留存檢查記錄信息以便落實整改。

        5.2安全生產檢查結果處理和安全隱患治理

        5.2.1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一般安全隱患能夠現場糾正或整改的現場整改完畢記錄在案即可,不能現場整改的一般隱患,檢查人員填寫一般隱患整改通知單,交至部門安全員(兼職)處,由部門安全員(兼職)負責制定隱患整改方法及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組織有關責任人實施,每月上報給安全員(兼職)匯總。

        5.2.2部門安全員(兼職)應對一般隱患的整改措施實施效果進行跟蹤驗證和評價,直至安全隱患確定消除。

        5.2.3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按照安全隱患的治理要求進行管理。

        5.2.4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隱患的治理方案。

        5.3重大安全隱患管理

        5.3.1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問題,按規定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5.3.2針對重大隱患成立由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負責的隱患管理小組,對隱患管理小組應履行以下職責:

        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安監局備案;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置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5.3.3重大隱患的整改

        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單位,應采取防范、監控措施。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對檢查出的問題應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監控措施,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并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結束后,應當將治理效果評估報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5.4安全生產隱患預警系統

        安全員(兼職)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采用技術手段、儀器儀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預警指數系統,安全員(兼職)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預警指數可以是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火災隱患、員工違章次數等,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納入安全預警系統,發現預警指數出現異常時認真分析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企業隱患排查工作方案編號:aqjl-08-01

        6.2安全生產日常檢查表編號:aqjl-08-02

        6.3月度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編號:aqjl-08-03

        6.4專項安全生產檢查編號:aqjl-08-04

        6.5季節性檢查記錄編號:aqjl-08-05

        6.6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記錄編號:aqjl-08-06

        6.7企業隱患排查治理記錄編號:aqjl-08-07

        6.8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統計表編號:aqjl-08-08

        6.9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季報表編號:aqjl-08-09

        6.10安全預警指數系統統計表無編號

        7、附記

        無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2-05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1-25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集合】11-25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優)12-03

      安全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2-05

      (熱)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2-04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薦】12-03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實用]12-03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經典[15篇]12-05

      久久亚洲中文字幕精品一区四_久久亚洲精品无码av大香_天天爽夜夜爽性能视频_国产精品福利自产拍在线观看
      <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中文字幕婷婷日韩欧美亚洲 | 亚洲国产日韩欧美在线 | 亚洲国产欧美在线一区 | 天天爱天天做天天做天天吃中文 | 午夜福利国产小视频在线 | 亚洲Av电影在线观看不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