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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5 08:38:01 好文 我要投稿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確保企業在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過程中,遵循國家法律法規,降低潛在的安全風險,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防止環境受到污染,同時提高企業的合規性和社會責任感。

        內容概述: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應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法規遵守:明確國家和地方關于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規標準,確保企業行為符合規定。

        2、分類與標識:建立化學品分類和標識系統,便于識別其危險性質和正確處理。

        3、采購與驗收:設立嚴格的采購流程,確保供應商資質合法,產品符合安全標準,并進行嚴格驗收。

        4、儲存與搬運:制定安全儲存和搬運規程,預防泄漏、火災和其他事故的發生。

        5、使用與廢棄:規范化學品的.使用方法,設定廢棄處理程序,防止不當處置引發事故。

        6、應急預案:建立應急響應計劃,包括報警、疏散、救援和事后恢復等措施。

        7、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危險化學品知識和安全操作的培訓,提升安全意識。

        8、監測與評估:實施定期的安全檢查和風險評估,及時發現并消除隱患。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政策和法規。

        保障工廠各車間安全生產,特制定車間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各車間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和使用。

        三、內容

        各部門應認真學習有關危險化學品知識,熟悉危化品分類、理化性質,了解危化品的法律、法規。

        危險化學品的入庫

        危險化學品入庫前倉庫應對化學品進行必要的檢查,應保證入庫化學品名稱、型號、數量無差錯,包裝完整、標識清晰。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應外包裝干凈、干燥、標簽完整,危險化學品應貯存在干燥、清潔的藥品庫房中,避光、防潮。

        危險化學品儲存時應采取防揮發、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預防措施,庫房中應有處理泄漏、著火等應急保護措施。

        對于溫度反應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庫房內應設置濕溫度計,定期檢查并做好錄。

        庫房應配備規定數量、質量要求的滅火器材,庫房應通風良好,并有專人負責監督。

        危險化學品存放應分類儲存、標識,并保留相關化學品的MSDS;

        應注意固體試劑與溶液試劑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

        危險化學品臨時倉庫要裝有專鎖,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

        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庫保管員的管理,保管員應熟悉相關化學品的MSDS及相關的應急程序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庫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并應盡可能的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各使用部門要建立危險化學品的登記臺帳,內容有危險化學品的進購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存放地點。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落實危險化學品的領用制度,使用化學品時,在保管員處領取,并在《化學品使用登記臺帳》上登記,保管員根據化學品庫存情況進行發料,并建立詳細的化學品流水明細帳,以確定化學品的庫存情況;

        使用崗位應有相關化學品的MSDS報告;

        各部門的安全員應對危險化學品的使用進行監督。

        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按相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產品使用說明及技術要求嚴格執行,必要時操作人員應配備必須的防護用具,使用專用器具,并有防泄漏措施。

        取用腐蝕品、氧化劑時,應戴上手套和防護眼鏡等,嚴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

        使用化學品時必須保持通風暢通,必要時戴防毒面具等勞動保護用品。

        易燃品在使用過程中移動或起用時不得發生劇烈振動,以防爆炸。

        不準用危險化學品擦洗地面及機器,不得在工作場所進食。

        危險化學品發生泄漏時應立即清理,并洗凈撒落點,防止造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危險化學品的廢棄

        廢化學品和化學品容器應暫存在指定的場所,暫存場所應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綜合部負責統一回收處理。

        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學品的部門,對其貯存、運輸和使用情況,應結合月度安全檢查時一并進行檢查并做好相應記錄。

        環安監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發放及使用后廢棄物收集處理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的記錄。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3

        1、倉庫必須制訂危險化學品入庫驗收質量標準,報質量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2、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產品入庫時,保管員按產品入庫驗收質量標準對產品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產品......

        1、倉庫必須制訂危險化學品入庫驗收質量標準,報質量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2、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產品入庫時,保管員按產品入庫驗收質量標準對產品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產品的名稱、規格、安全技說明書、安全標簽、產品合格證、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產品質量和安全要求不合格的產品,退回生產車間。

        3、外購的.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按訂貨合同規定的危險化學品質量標準對物品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貨源、生產規格、技說明書、安全標簽、產品合格證質量、數量、包裝要求、有無泄漏,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物品質量和安全要求不合格的,作退貨處理。

        4、對于包裝破損、包裝泄漏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及時經過安全處理,并作退貨處理。

        5、危險化學品驗收檢查根據物品的性質、批量、包裝情況確定。保管員負責對化學品的包裝、外觀質量和數量的驗收。對物品的質量檢驗,由質量檢驗部門再次進行,由保管員電話通知質量檢驗部門派人到庫房抽取樣品,進行質量檢驗。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保障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和處置過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環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和處置。

        3、職責

        3.1安全環保科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督、檢查和回收處理。

        3.2銷售科和相關部門負責保管。

        3.3技術中心、質監科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技術指導。

        3.4各生產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保管、貯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的危害與環境因素識別,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杜絕或降低危險化學品在保管、貯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對員工健康的'威脅及對環境的污染。

        4、工作程序

        4.1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危險品指《危險貨物分類與汽編號》(gb694486)中規定的物品,對其實施分類管理。

        4.1.2對危險品要按其性質危險程度、儲存數量、工藝條件特殊性及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關規定劃定危險等級,分類登記造冊,上級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管理。

        4.1.3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控制和管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和運輸的地點、區域和線路,以及危險品的使用范圍。

        4.1.4對危險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員要嚴格考核,配備技術等級高、有實際經驗、責任心強的人,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崗,同時要登記造冊、建立安全檔案。

        4.2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

        4.2.1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當根據危險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降溫、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2.2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壓力容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并定期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前后,必須檢查,防止火災、、中毒等事故發生。

        4.2.3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具。

        4.2.4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2.5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必須按照環保的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廢水、廢氣和廢渣。

        4.2.6銷毀處理有易燃、、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化學物品,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經安全環保科、公司安全生產監察處等部門審批。

        4.3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4.3.1入庫的危險化學品應符合產品標準,收貨保管員應嚴格按gb190的規定驗收內外標志、包裝、容器等,并做到賬、貨、卡相符。

        4.3.2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柜)內,并設專人管理。

        4.3.3庫存危險化學品應根據其化學性質分區、分類、分庫儲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劑物質不能與還原劑、有機物同存一庫。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質,應嚴格按規定分類儲存。

        4.3.4庫存危險化學品應保持相應的垛距、墻距、柱距。垛與垛間距不小于0.8m,垛與墻、柱的間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于小1.8m。

        4.3.5危險物品露天堆場,應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物質、一般易燃物質、遇水燃燒物質、劇毒物質和濃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庫房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排風裝置及必要的避雷設施。

        4.3.7庫房內電氣設施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準架設臨時線。

        4.3.8庫區的安全、消防、衛生設施,應根據危險性設置相應的防火、防爆、泄壓、通風、溫度調節、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5

        為了積極應對課堂化學品可能對師生傷害事件的發生,有序地組織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時控制事故擴大。特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科學實驗經常接觸到各種化學試劑,在操作過程中常伴有各種氣體、蒸氣、煙霧和粉塵等生成。這些化學試劑和反應生成物有不少是可燃的、有毒的、有腐蝕性的或是易爆炸的。實驗儀器很多是玻璃制成的,實驗過程中又經常使用燈火或其它熱源加熱,容易發生如失火、爆炸、觸電、割傷、燒傷和中毒等事故。為確保科學實驗室的安全,現將它們發生的主要原因、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分述如下:

        第一條幾種傷害發生的原因、預防措施及處理方法。

        (一)防火

        發生原因:

        1、點燃的酒精燈碰翻或酒精噴燈使用不當。

        2、可燃物質如汽油、酒精、乙醚、苯、丙酮、氫氣、乙炔等因接觸火焰或處在較高溫度下著火燃燒。

        3、能自燃的物質如白磷等由于接觸空氣或長時間氧化作用而燃燒。

        4、化學反應引起的燃燒或爆炸。

        5、電路故障

        預防措施:

        1、易燃物和強氧化劑分開放置。

        2、進行加熱或燃燒實驗時,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使用易揮發的可燃物質,實驗裝置要嚴密不漏氣,嚴禁在燃燒的火焰附近轉移或添加易燃溶劑。

        4、使用酒精噴燈前應先檢查盛酒精的筒有無酒精外漏,酒精蒸氣出口處有無局部阻塞。

        5、易揮發的可燃性廢液只能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沖去。可燃廢物如浸過可燃性液體的濾紙、棉花等,不得倒入廢物箱內,及時在露天燒去。不得把燃著的或帶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廢物箱內。

        6、實驗室內嚴禁吸煙。

        7、實驗室內經常備有砂桶、滅火器等防火器材。

        9、實驗結束離開實驗室前,仔細檢查酒精燈是否熄滅,電源是否關閉。

        處理方法:

        1、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斷電源,關閉通風器,防止火勢蔓延。

        2、如果是酒精等有機溶劑潑灑在桌面上著火燃燒,用濕抹布、砂子蓋滅,或用滅火器撲滅。如果衣服著火,立即用濕布蒙蓋,使之與空氣隔絕而熄滅。衣服的燃燒面積較大,可躺在地上打滾,使火焰不致向上燒著頭部,同時也可使火熄滅。

        3、撲滅化學藥品、試劑造成的失火要注意以下事項:

        (1)比水輕的有機溶劑(如苯、石油烴類、醚等)著火,切勿用水撲救,對于這些物質的燃燒用細砂覆蓋或用泡沫滅火器撲滅。

        (2)比水重且不溶于水的有機溶劑(如二硫化碳)著火,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3)與水發生劇烈作用的化學藥品著火,如金屬鉀、鈉、鎂、鋁粉、電石、三氯化磷、五氯化磷、過氧化氫、過氧化鈉、過氧化鋇等切勿用水撲救。這些物質小范圍的燃燒可用細砂覆蓋,使之與空氣隔絕而熄滅。若燃燒范圍較大時,應用干粉滅火機撲救。

        (4)如果在燒杯、蒸發皿或其它容器中著火時,可用玻璃板、磁板、金屬板甚至木板覆蓋,通常即可使火熄滅。

        (二)防爆炸

        發生原因:

        1、點燃未經檢驗純度的氫氣、乙烯、乙炔等氣體,或在檢驗純度時疏忽而引起爆炸。

        2、儀器裝置錯誤,在加熱過程中形成密閉系統,或操作大意,冷水流入灼熱的容器。

        3、某些固體試劑混和后研磨發生劇烈化學反應,如誤把紅磷和氯酸鉀混和后進行研磨。

        4、氣體通路發生堵塞故障。

        5、在密閉容器里加熱易揮發的有機試劑,如乙醚。

        6、減壓試驗時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壓力突變。

        預防措施:

        1、在點燃氫氣、乙烯或乙炔等可燃性氣體前,必須檢驗它的純度。這些氣體的發生器應遠離燈火。

        2、固體試劑應分別研磨。

        3、蒸餾時,儀器系統不可完全密閉。使用氣體時,應嚴防氣體發生器或導氣管堵塞。

        4、在減壓蒸餾時,不可用平底或薄壁燒瓶,所用橡皮塞也不宜太小,否則易被抽入瓶內或冷凝器內,造成壓力的突然變化而引起爆炸。操作完畢后,應待瓶內液體冷到室溫,小心放入空氣后,再拆除儀器。

        5、對在反應過程中估計會有爆炸危險的,則使用防護屏和護目鏡。

        6、長期靜置或加熱的銀氨絡鹽溶液是一種強爆炸性物質(存在AgN3疊氮化銀),因此不長期放置銀氨溶液。加熱或混和這種溶液時,必須十分小心。萬一發生爆炸,如伴有失火,則按照(一)所述方法處理。如有人身傷害應送醫院治療。遇到大量出血,應先止血。

        (三)防中毒

        發生原因:

        1、接觸了有毒物質或吸入有毒氣體。

        2、對有些試劑的性質不夠了解,處理不當。如黃血鹽本身無毒性,但若與酸作用,就會分解出劇毒的氰化氫氣體。

        3、制備有毒氣體的裝置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練。

        預防措施:

        1、一切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必要時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2、有毒藥品應嚴格按操作規程和規定的限量使用。

        3、使用氣體吸收劑來防止有毒氣體污染空氣,如氯氣可以通過氫氧化鈉溶液或活性炭吸收。

        4、有毒的廢物、廢液要倒在專設的廢液桶里,由實驗員經過消毒處理后再酌情處理。

        5、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或利用實驗器具貯存食品,餐具不能帶進實驗室。

        6、手上如沾到藥品,應用肥皂和冷水洗除,不宜用熱水洗,也不可用有機溶劑洗手。

        7、皮膚上有破傷,不能接觸有毒物質。

        8、處理液溴、氯化氫、氯氣、氰化物、甲醇、氯仿、四氯化碳、苯、硝基化合物、苯胺、酚類等藥品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必要時,可戴防護目鏡和橡皮手套。

        9、實驗室經常注意通風,即使在冬季,也適時通風。

        萬一發生中毒,一般的急救方法如下:

        1、吸入氯氣、溴蒸氣、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時,會引起頭暈、乏力、呼吸弛緩等感覺,應該立即離開實驗室,轉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對吸入氯氣、溴蒸氣的,可嗅聞由等體積酒精和10%氨水的混和液的蒸氣來解毒。

        2、誤吞毒物,常用的.急救方法是給中毒者先服催吐劑,如肥皂水、芥末和水或給以面粉和水、雞蛋白、牛奶和食用油等緩和刺激,然后用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嘔吐。對磷中毒的人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水內服,以促使嘔吐,然后送醫院治療。

        3、有毒物質落在皮膚上,要立即用棉花或紗布擦掉,除白磷燒傷外,其余的均可以用大量水沖洗。如果皮膚已有破傷或毒物落入眼睛內,經水沖洗后,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四)防觸電

        實驗室內觸電的發生可能由于儀器外殼漏電、操作不當或對某些電器裝置沒有事先采取安全措施。為了預防觸電,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實驗室內一切電氣裝置都裝著三相插頭、插座、開關,電線全部是暗線。

        2、電器設備的外殼如有破損都及時修復。

        3、不用潮濕的手接觸電器設備。

        萬一發生觸電事故,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切斷電源。如果不能切斷電源時,要用木棍挑開電線或戴上絕緣橡皮手套等,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2、把觸電者迅速轉移到適當的地方,解開衣服,使其全身舒展。必要時,采用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

        (五)防燒傷和割傷

        燒傷是由灼熱的液體、固體、氣體、化學物質或電熱等引起的損傷。為了預防燒傷,實驗時嚴防過熱的物體與身體任何部分接觸。

        燒傷的傷勢一般是按燒傷深度不同分為三度,燒傷的急救辦法應根據各度傷勢分別處理。

        一度燒傷:只損傷表皮,皮膚呈紅斑,微痛,微腫,無水泡,感覺過敏。如被化學藥品燒傷,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除去殘留在創面上的化學物質,并用冷水浸沐傷處,以減輕疼痛,最后用1∶1000“新潔而滅”消毒,保護創面不受感染。

        二度燒傷:損傷表皮及真皮層,皮膚起水泡,疼痛,水腫明顯。創面如污染嚴重,先用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再以1∶1000“新潔而滅”消毒,不要挑破水泡,用消毒紗布輕輕包扎好,請醫生治療。

        三度燒傷:損傷皮膚全層、皮下組織、肌肉、骨骼,創面呈灰白色或焦黃色,無水泡,不痛,感覺消失。在送醫院前,主要防止感染和休克,可用消毒紗布輕輕包扎好,給傷者保暖,必要時注射*以止痛。

        割傷是由于使用玻璃儀器、銳器等不當造成的。預防割傷要求注意以下幾點:

        1、折斷較粗的玻璃管時必須用布包好后再用力。玻璃管或棒的兩端都燒熔或磨鈍使之圓滑。

        2、玻璃管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內時,要握住距橡皮管或橡皮塞的近端,邊旋轉邊插入,為了易于插入,玻璃管用水潤濕一下。

        3、裝置或拆卸儀器時,要防止儀器損壞而引起割傷。使用玻璃儀器前要檢查,防止有暗損的儀器割傷手指。使用銳器如小刀、等工具都要求小心操作。

        一般傷害的救護措施是:

        1、割傷:如有玻璃碎屑混入傷口的,能自行取出的,必須立即取出,無碎玻屑的,可在傷口上搽紅藥水或龍膽紫藥水,再用紗布包扎。

        2、燙傷:傷口上搽燙傷藥膏,注意不要把燙傷引起的水泡弄破,也不要用凡士林或油脂涂傷口。

        3、被強酸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鈉或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4、被濃堿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醋酸溶液或硼酸溶液沖洗。

        5、被液溴腐蝕:立即用苯或甘油洗滌傷處,再用水沖洗。

        6、被磷灼傷:用硝酸銀溶液或硫酸銅溶液或高錳酸鉀溶液洗傷處,再行包扎。切勿用水沖洗。

        7、被石炭酸腐蝕:用大量水沖洗,再用4體積酒精(10%)和1體積三氯化鐵(1N)的混和液沖洗。

        實驗室里備有救護藥箱,在實驗室的固定處放置。箱內貯放下列用品:

        1、消毒紗布、消毒繃帶、消毒藥棉、膠布、剪刀、量杯、洗眼杯等。

        2、碘酒(5~10%的碘片加入少量碘化鉀的酒精溶液)、紅汞水(2%)或龍膽紫藥水(供外傷用)。注意:紅汞與碘酒不能合用。

        3、治燙傷的軟膏、消炎粉、甘油、醫用酒精、凡士林等。

        4、硼酸(2%的水溶液)。

        5、醋酸(2%的水溶液)。

        6、碳酸鈉或碳酸氫鈉(3%的水溶液)。

        7、過氧化氫(雙氧水,3%的水溶液)

        8、硫酸銅(5%)溶液或硝酸銀(1%)溶液。

        9、高錳酸鉀晶體,用時溶于水制成溶液。

        第二條成立龍頭小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z

        副組長:副校長zz

        組員:z

        第三條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學校各部門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進行處置,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準確報告市教育局有關部門。學校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為最高指揮機構。

        2、根據突發事件的情況,學校統一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

        3、在本學校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4、有危及學校和人員險情時,及時溝通情況并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配合市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做好穩定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結果及處理意見。

        第四條學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學校行政辦公室和教導處處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情況收集和報告工作、承辦具體處置事宜。

        2、負責檢查和監督應急救援物資、設備人員準備情況,指導、監督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

        3、牽頭負責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協助市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進行勘察、取證工作。

        第五條突發事件報告應急救援程序

        1、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目擊者或當事人立即向單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報告情況,工作組立即向市教育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

        2、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按突發事件報告應急救援流程圖示進行處置。

        3、突發事件報告應急救援流程圖

        突發事件(目擊者、當事者)

        120 ←本單位應急救援

        人員工作小組→教育局應急救援

        領導小組

        控制事態

        保護現場組織搶救疏導人員

        傷員送往醫院車輛物資保證

        調查了解事件及死傷人員情況

        事故簡況

        事故善后工作←事故發生單位救援工作組→事故調查

        市教育局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第六條突發事件現場的保護及具體措施

        1、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領導小組和工作組相關工作人員力爭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組織救援。

        2、事件發生單位和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保護現場,搶救傷員、財產、疏散(導)人員。

        3、詳細記錄案情,繪制事件現場圖,進行現場拍照。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和物證等。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6

        1.目的

        對安全管理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與測量,并實施考核,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實施。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運行與活動的檢查。

        3.職責

        3.1安全部負責組織實施日常安全檢查與管理,制定具體辦法和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3.2各有關部門負責各管轄范圍內的安全檢查與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檢查的.內容和類型

        4.1.1主要內容

        4.1.1.1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的實施情況。

        4.1.1.2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況。

        4.1.1.3運行控制情況。

        4.1.1.4安全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4.1.1.5工藝設施的安全性。

        4.1.1.6對設備設施管理的安全監督執行情況。

        公司內機動車輛、安全環保、設備設施、關鍵裝置和要害部位、特種設備、普通機械設備的運行情況的定期監督。

        4.1.1.7有關壓力容器、起重設備等特種的技術測量與監測,由安全部組織,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

        4.1.1.8現場作業的監督執行情況。

        現場危險化學品作業、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動土作業、起重吊裝作業、高處作業、用電作業、進塔、入罐作業等危險作業活動的實施情況的監督。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做到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內所有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環節。

        3.職責:

        3.1供應部、銷售部負責對運輸車輛、人員的資質檢查及車輛安全設施的檢查。

        3.2相關單位保管員負責整個裝卸過程的監護。

        3.3安全部負責對裝卸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4.工作程序

        4.1.1供應部、銷售部在危險化學品進行裝卸前,要根據有關要求檢查車輛的資質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

        4.2對裝卸操作人員的工作要求

        4.2.1裝卸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2.2操作人員在裝卸危險化學品期間不得脫離崗位,當班不能裝卸完畢或有緊急情況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繼續裝卸時,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發生物料的`泄漏。

        4.2.3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4.2.4裝卸對人體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物料外溢。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睛、佩戴膠皮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4.2.5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2.6裝卸易燃液體時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的鞋子。桶裝的易燃液體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的各種氧化劑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4.2.7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4.2.8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于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4.2.9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扳手。

        4.2.10公司內各車輛裝卸點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藥品,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確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數量不夠等現象,要及時報告單位、部門領導。

        4.2.11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3對運輸槽車隨車人員的工作要求

        4.3.1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應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

        4.3.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

        4.3.3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對所運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4.3.4運輸、裝卸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3.5進入裝卸作業區前,必須安裝防火罩,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的工作鞋和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4.3.6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定駛入裝卸貨區。

        4.3.7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4.3.8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8

        一、總則

        1.1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制度。

        1.2危險化學品的范圍: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1.3從事生產、儲存、保管、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二、生產與使用

        2.1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危險化學品項目時須報請省、市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和批準。項目建成后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產。

        2.2凡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編制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經主管部門批準。

        2.3凡從事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危險性質、預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護及火災撲救方法等。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和防護器材、會處理事故。

        2.4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受壓設備(貯罐、塔、各類容器等)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的電氣、儀表、報警、聯鎖等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并要經常對其進行維護檢測。

        2.5凡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根據物品種類和性質設置相應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風降溫、防腐、防潮、泄壓、監測、報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設施。

        2.6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

        2.7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內,應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加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如發現有新的危害特性時,應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2.8生產危險化學品能產生靜電的場所,均須有導除靜電的設施。

        三、儲存與保管

        3.1儲存和保管危險化學品,必須進行驗收登記,并定期檢查。臨時存放廢舊危險化學品,及時上報上級安全環保部.進行處理。保管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化學品性質和安全管理知識的人員擔任。

        3.2危險化學品要按其化學性質分類、分區,儲存不準超量。到達儲存限量時,儲存時間不得超過3天。并留有相應的防火間距(通道)和通風口,儲存地點距生產裝置、罐區、管廊、電纜橋架、下水井等設施的安全防火距離不得小于30米。

        3.3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滅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同庫儲存,應設專用倉庫、場地或專用儲存室。

        3.4遇火、遇潮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準在露天、潮濕處存放,要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存放。對于怕凍、曬的危險化學品,應有防凍、防曬設施。

        3.5儲存和保管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應采用先進的消防、通訊、報警、滅火裝置,有毒物品應配備防護面具及隔離、消除、吸收毒物的設施,并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3.6儲存和保管危險化學品的倉庫,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并納入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四、裝卸與運輸

        4.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通過交通部門資質認定。未經資質認定的車輛,不得運輸危險化學品。

        4.2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等,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經市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押運人員等,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4.3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裝材料要適應物品的性能,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分解等情況,應立即妥善處理。

        4.4回收的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不準改做他用。

        4.5包裝和運輸危險化學品要貼印警示標志,標志應符合《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1990)的規定。

        4.6危險化學品不準超量充裝,充裝速度不得大于規定值。

        4.7裝卸和運輸危險化學品要作到輕拿輕放,防止撞擊、磨擦、拖拉、重壓和傾倒。

        4.8化學性質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準混合裝運。

        4.9裝運危險化學品車輛通過市區時,應遵守地方公安部門規定的行車路線和時間,中途不準隨意停車。

        4.10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配備押運人員或保安人員。

        五、報廢與銷毀

        5.1報廢和銷毀有燃燒、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征得公司主管安全的部門和主管領導的同意。

        5.2批量報廢、銷毀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制定安全處理方案。

        5.3負責報廢、銷毀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包括監護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化學、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項。

        5.4危險化學品在報廢、銷毀處理前,應進行分析、檢驗,根據物品的性質,分別采取分解、中和、深埋、燃燒等相應處理方法。

        5.5劇毒或對環境有污染的危險化學品,不準直接排入下水,不準傾倒在地面上。

        5.6化學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準混合銷毀。

        六、附則

        6.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6.2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解釋。

        6.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9

        一、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必須安裝入侵報警、視頻監控系統,報警控制器、視頻監控終端必須接入或安裝在24小時有人值守的值班室或者監控室內,報警信號應當與110報警服務臺或當地派出所聯網,視頻監控圖像可遠程傳輸至有關監管部門。

        二、庫區無人員、車輛進出時,周界入侵探測器應當進入設防狀態;儲存場所關閉時,其他入侵報警裝置應當進入設防狀態;入侵報警裝置的撤防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三、視頻監控前端探頭的`監視范圍,應當覆蓋庫區進出通道、庫房出入口和其他儲存場所,以及生產、使用場所等重要部位,探頭處于粉塵環境的,應加裝防護罩。

        四、監視圖像能實時顯示、清晰穩定,并按設計要求進行記錄,圖像記錄應當采用數字錄像設備,且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回放圖像連續、穩定,能明確辨識被攝人員、車輛和其他主要物品標識性特征。

        五、發生故障導致報警、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時,必須立即報修,報警、監控設施必須保證24小時不間斷正常供電。

        六、應每日對報警、設施進行檢測,并如實填寫《報警監控日檢查記錄表》。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0

        一、雙把鎖: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應當安裝防盜安全門,每個門安裝兩把防盜鎖,當采用其他形式的鎖具時,必須加裝防撬剪、防破壞裝置。

        二、雙人管: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實行雙人管理,每人保管一把鎖匙,開啟庫房門時必須雙人同時到場,嚴禁單人保管,單人入庫。

        三、雙人收發:危險化學品收存和發放時,兩名保管員必須同時到場,雙人收,雙人發,嚴禁單人收發。

        四、雙人領退:堅持“誰領誰用、誰用誰領”原則,領用及余料、廢物退庫時,兩名領用人員必須同時到場,雙人領,雙人退,嚴禁單人領退。

        五、雙方簽字:危險化學品出入庫,交接雙方必須如實記錄品名、數量和流向信息,雙方各人分別同時簽名,形成臺賬。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1

        1.目的

        1.1為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種類以及在采購、儲存、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某某有限公司所有危險化學品管理。

        3.名詞定義

        3.1危險化學品:是指凡具有爆炸、燃燒、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物質,在運輸、裝卸、儲存和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害和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

        3.2危險化學品管道附屬設施包括:

        1)管道的加壓站、計量站、閥室、放空設施、儲罐、裝卸棧橋、裝卸場、分輸站、減壓站等站場;

        2)管道的水工保護設施、防風設施、防雷設施、抗震設施、通信設施、安全監控設施、電力設施、消防設施、管堤、管橋以及管道專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設施;

        3)管道的陰極保護站、陰極保護測試樁、陽極地床、散亂電流排流站等防腐設施;

        4)管道的其他附屬設施。

        4.相關文件

        4.1《危險化學品目錄》

        4.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作業內容

        5.1職責

        5.1.1從事生產、儲存、保管、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5.1.2危險化學品管理規使用單位。

        5.2危化品的采購管理

        5.2.1危化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CCJS采購部負責實施采購。

        5.2.2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5.2.3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公司生產課負責核定,嚴禁超量存放。

        5.2.4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5.3危化品的存放

        5.3.1各單位修建危化品場所,必須將設計方案及相關資料(平、剖、立、水、電、氣、施工等圖)報消防部門審查,經審核確認后方可施工。

        5.3.2危化品存放點建筑耐火等級必須達到二級以上,防火間距應符合安全性評價要求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5.3.3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

        5.3.4危化品存放點應張貼危化品MSDS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危險性質、滅火方法和最大允許存放量等信息。

        5.3.5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5.3.6危化品存放點應根據其種類、性質、數量等設置相應的通風、控溫、控濕、泄壓、防火、防爆、防曬、防靜電等消防安全設施,并定時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3.7危化品庫管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機構的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5.4危化品的運輸管理

        5.4.1廠內車倆運輸

        1)在廠區內運輸危化品時,前應仔細檢查包裝是否完好,防止運輸過程中危化品出現撒漏,污染環境或引發安全事故。

        2)運輸危化品的各種車輛、設備和工具應當安全可靠,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機械故障導致危化品出現劇烈碰撞、摩擦或傾倒。在運輸危化品過程中盡量選擇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遠離人群。一旦發生事故,要擴大隔離范圍,并立即向安全部門報告。

        3)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運輸、貯存,嚴禁混合運輸、貯存。

        4)對遇熱、受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運輸、貯存時應當按照性質和國家安全標準規范,采取隔熱、防潮等安全措施。

        5)嚴禁無關人員搭乘裝運有危化品的運輸工具。

        6)危化品運輸工具,必須按國家安全標準規范設置標志和配備滅火器材。

        5.4.2廠內管道運輸

        1)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永久明顯警示標志,警示標志損毀或不清的,管道所屬單位應及時予以修復或更新。

        2)管道所屬部門管道巡護列入日常巡檢內容之中,巡護人員發現危害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的情形或隱患,應及時上報部門主管及安環部門。

        3)管道所屬單位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排除。

        4)管道所屬單位應對安全風險較大區段和場所進行重點監測,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發生。

        5)禁止下列危害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運行的行為:

        ①擅自開啟、關閉危險化學品管道閥門;

        ②采用移動、切割、打孔、硬撬、拆卸等手段損壞管道及附屬設施;

        ③移動、毀損、涂改管道標識;

        ④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駛重型車輛;

        ⑤在地面管道線路、架空管道線路和管橋上行走或放置重物;

        ⑥利用架空管道、管架橋等懸掛其他非相關標牌或搭建構筑物。

        6)禁止在危險化學品管道附屬設施的上方架設電力線路、通信線路。

        7)在埋設危險化學品管道附近5米范圍內,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

        ①種植喬木、灌木、藤類、蘆葦、竹子或其它根系深達埋設部位可能損壞管道防腐層的深根植物;

        ②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蝕性物質、使用機械工具進行挖掘施工、工程鉆探;

        5.5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5.5.1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盛裝,統一回收存放并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5.5.2噴漆場所、調漆間的漆料、稀釋劑不得超過當班的生產用量,暫存間的漆料、稀釋劑周轉儲量不得超過一周的生產用量。調漆間應定專人管理,并在通風良好的配漆室內進行。

        5.5.3危化品的使用單位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領取。

        5.5.4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5.5.5使用危化品的場所,應根據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隔離等安全設施。

        5.5.6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5.5.7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5.5.8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危險化學品項目時須報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和批準。項目建成后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產。

        5.5.9凡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編制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經主管部門批準。

        5.5.10凡從事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危險性質、預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護及火災撲救方法等。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和防護器材、會處理事故。

        5.5.11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受壓設備(貯罐、塔、各類容器等)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的電氣、儀表、報警、聯鎖等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并要定期對其進行維護檢測。

        5.5.12凡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根據物品種類和性質設置相應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風降溫、防腐、防潮、泄壓、監測、報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設施。

        5.5.13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

        5.5.14生產出的危險化學品,應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并在包裝、桶身上加貼或者拴掛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如發現有新的危害特性時,應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和安全標簽。

        5.5.15生產危險化學品可能產生靜電的場所,均須有管道靜電跨接及導除靜電的設施。

        5.6危化品出庫入庫管理

        5.6.1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等,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經市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押運人員等,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5.6.2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裝材料要適應物品的性能,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分解等情況,應立即妥善處理。

        5.6.3回收的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不準改做他用。

        5.6.4包裝和運輸危險化學品要貼印警示標志,標志應符合《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

        5.6.5危險化學品不準超量充裝,充裝時速度不得大于規定值。

        5.6.6裝卸和運輸危險化學品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磨擦、拖拉、重壓和傾倒。

        5.6.7化學性質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準混合裝運。

        5.6.8裝運危險化學品車輛通過市區時,應遵守地方公安部門規定的行車路線和時間,中途不準隨意停車。

        5.6.9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配備押運人員。

        5.6.10檢驗合格的危險化學品需入庫,依據相應合格檢驗報告,經倉庫確認,主管部門簽字,危險化學品方可入庫;

        5.6.11倉庫應建立《危險化學品儲存明細表》。

        5.7報廢處理

        5.7.1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5.7.2廢棄且能夠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裝物由安環課負責聯系有資質廠商回收處理。凡不能回收處理的危化品及包裝物由使用單位報安環課,由安環課聯系具有處理資質的企業進行處理,嚴禁隨一般生活垃圾運出。

        6.附件

        6.1公司內危險化學品一覽表

        6.2廠區危險化學品存放位置圖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2

        上海應用技術學院危險化學品倉庫由校安全保衛處、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聯合管理,其中危險化學品倉庫周邊及內部安全防范監控由安全保衛處負責,倉庫內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及存放試劑的安全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該倉庫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全校教學和科研對危險化學藥品需求的儲備、管理和供應工作,因此特訂本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樹立高度責任感,努力提高業務知識,掌握有關安全管理知識和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不得擅離職守。

        二、倉庫應有明顯的防水、防爆的警牌,嚴禁在庫內禁區吸煙和把火種引入庫房。

        三、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分類存放,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可混放,庫房內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和避免強光照射,易燃、易爆品不得隨意堆放,并嚴禁在日光下爆曬,夏季時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四、管理人員必須建立書面臺帳,定期檢查庫存物資,防止變質、自燃或爆炸事故,對變質、過期的易爆、劇毒品需要銷毀的,要按規定申報批準手續。

        五、易制毒化學品和劇毒品的申購、領用,須經主管領導的同意,辦妥相關手續,否則倉庫管理人員拒絕受理。對這類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的“五雙”管理規定。

        六、危險化學品的寄放管理人員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必須標明寄放部門、危險化學品名稱、數量、寄放人的姓名。

        七、倉庫內應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和保護器具,不得損壞,不得挪為它用。發放危險化學品時,工作人員必須安全操作,若遇火警、爆炸或泄毒時,管理人員必須要緊急處理,并及時報警和報告主管領導。

        八、做好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非管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庫房內。

        九、倉庫安全員有責任監督本制度的實施,并負責向主管領導或安全保衛處報告上述制度執行情況。

        十、倉庫接受各實驗室劇毒、易制毒和其它特殊藥品的存放,無價回收各實驗室長期不用試劑的統一處理。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3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保障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和處置過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環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和處置。3職責

        安全環保科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督、檢查和回收處理。

        銷售科和相關部門負責保管。

        技術中心、質監科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技術指導。

        各生產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保管、貯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的危害與環境因素識別,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杜絕或降低危險化學品在保管、貯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對員工健康的威脅及對環境的污染。4工作程序

        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危險品指《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GB6944– 86)中規定的物品,對其實施分類管理。

        對危險品要按其性質危險程度、儲存數量、工藝條件特殊性及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關規定劃定危險等級,分類登記造冊,上級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管理。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控制和管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和運輸的地點、區域和線路,以及危險品的`使用范圍。

        對危險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員要嚴格考核,配備技術等級高、有實際經驗、責任心強的人,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崗,同時要登記造冊、建立安全檔案。

        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

        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當根據危險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降溫、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壓力容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并定期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前后,必須檢查,防止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發生。

        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具。

        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必須按照環保的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廢水、廢氣和廢渣。

        銷毀處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化學物品,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經安全環保科、公司安全生產監察處等部門審批。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入庫的危險化學品應符合產品標準,收貨保管員應嚴格按

        GB190的規定驗收內外標志、包裝、容器等,并做到賬、貨、卡相符。

        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柜)內,并設專人管理。

        庫存危險化學品應根據其化學性質分區、分類、分庫儲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劑物質不能與還原劑、有機物同存一庫,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質,應嚴格按規定分類儲存。

        庫存危險化學品應保持相應的垛距、墻距、柱距。垛與垛間距不小于,垛與墻、柱的間距不小。主要通道的寬度不于小。

        危險物品露天堆場,應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質、一般易燃物質、遇水燃燒物質、劇毒物質和濃酸不得露天堆放。

        庫房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排風裝置及必要的避雷設施。

        庫房內電氣設施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準架設臨時線。

        庫區的安全、消防、衛生設施,應根據危險性設置相應的防火、防爆、泄壓、通風、溫度調節、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對可能發生的火花、靜電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帶有鐵輪的車輛進入庫區。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有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危險化學品管理和監督工作;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經過崗前和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查中發現危險化學品存在質量變質、包裝破損、滲漏等問題應及時通知安全環保科和相關部門,采取應急措施解決。

        庫房必須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如來人登記,危險化學品驗收、保管、領用,庫房、庫區的禁火、動火管理制度和記錄。特別是爆炸物質、劇毒物質和放射物質,應采取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的“五雙制”。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和裝卸

        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執行國家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發貨人不得托運,運輸部門不得承運。

        運輸裝卸危險品,應遵守下列規定:

        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

        碰撞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險的危險物品,以及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混裝。

        不得客貨混載,禁止無關人員搭車。

        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在裝運時應當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置

        各部門處置產生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包括危險化學品、貯存容器等,應上報安全環保科備案。

        安全環保科根據危險廢棄物的特性,進行鑒別、分析,確定安全的處置措施。

        間必須做好危險廢棄物處置登記表。

        本廠不能處理或暫時不處理的危險廢棄物,應暫存在指定的場所,暫存場所應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安全環保科負責監督指導。

        堆存的危險廢棄物應有醒目的“危險廢物”標示,并注明危險廢物的特性,危害性。

        危險化學品的監督檢查

        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學品的部門,對其貯存、運輸和使用情況,應結合月度安全檢查時一并進行檢查并做好相應記錄。

        安全環保科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運輸、儲存、使用及廢棄物處理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的記錄。

        對各類檢查發現的問題,具體執行《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名錄》下的所有藥品,以下簡稱危險品。

        二、危險化學品的存放與保管

        (一)危險品必須存放在防盜防火的藥品室中,并用通風防盜阻燃防爆雙人雙鎖的專用櫥存放。 (二)危險品存放柜僅儲藏危險品,不得存放其他藥品,儀器。

        三、危險品的`領用與使用

        (一)危險品領用必須填寫《危險品領用單》,憑單領用藥品,并于領用時如實點清危險品的品種與數目,并填寫《危險化學品使用登記表》。

        (二)危險品使用時必須在化學準備室分裝或稀釋,隨即放回原處。

        (三)藥品管理員必須嚴格按領用單上用量發放,實驗完畢后,多余藥品必須如數歸還。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人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相關危險品的容器、器皿廢液必須妥善處理,嚴禁亂扔亂放。

        四、危險品的申購與報廢

        (一)危險品的采購由學校化學老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根據教學大綱和教材要求,參照《上海市中學儀器配備目錄》提出申購計劃。

        (二)應嚴格控制易分解,易變質,毒害藥品的一次采購量。

        (三)申購計劃應由備課組長申請,實驗室工作人員申購,報請教導處批準。

        (四)藥品采購一般由學校將計劃報教育局統一采購,特殊情況由學校有關專業人員向正規經銷商采購。

        (五)銷毀處理存放過久失效變質的危險品,必須填寫《實驗室危險品報廢申請表》,經總務處上報環境保護部門同意后,統一銷毀。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5

        加強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的管理,保證危險化學品儲存過程中的安全,是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十分重要的環節。國家對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實行審批制度。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工商登記注冊,不得從事危險化學品儲存。

        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首先應當具備儲存的基本條件,再經過申請、審查、批準取得批準書,然后憑批準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1 儲存單位的基本條件

        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包括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不包括成品油儲存單位)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儲存,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儲存方式、設施;

        (2)倉庫的周邊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3)有符合儲存需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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