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險品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危險品管理制度1
一、化學農藥等有毒品:
實驗室主任根據實驗需要提出領取計劃,由有關領導簽字后實驗員購進,交專管人員上帳,放保險柜中保存。
使用這些由使用人到專管人員處按計劃量領取、登記,當天用剩的'藥當天送回專管人員處保管。
科研使用有毒品由科研人員自己領取,領回后交專管人員保管,使用時按第二條辦理。
劇毒品外單位借用時,經實驗室主任同意,辦理借用手續,登記藥品名稱,借用數量、時間,借用人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
二、易燃、易爆、腐蝕性藥品:
實驗室主任根據各實驗課藥品需要計劃提出領取計劃,由有關領導簽字后購進,由有關人員登記、分類保存,易燃品要遠離火源,易爆品要防止碰撞。
科研用上述藥品由自己領取,領回后交實驗室有關人員保管。
三、一般化學藥品。
實驗室主任根據各實驗課提出的藥品計劃提出領取計劃,領導簽字后由實驗員購進,登記入庫;科研用一般化學藥品由科研人員自行領取保管。
四、菌種
實驗室主任根據需要提出領取計劃,領導簽字后由有關人員領取,領回后交實驗員登記保管。
使用菌種要登記,用后要做滅菌處理,菌種不可帶出實驗室。
菌種一般不外借,如需外借按劇毒品第4條辦法處理。
各種化學藥品都要節約使用,能用定性試劑就不用定量試劑,能用低純度化學試劑就不用高純度的。
科研用化學試劑在科研結束時所剩化學試劑歸實驗室所有?蒲杏蒙倭炕瘜W試劑,如幾克、十幾毫升可在實驗室內串用。
任何人不得將化學試劑占為己有或送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危險品管理制度2
一、危險品倉庫禁令
1、外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倉庫。
2、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3、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4、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內吸煙,使用手機等各類非防爆電子設備。
二、貨物入庫
1、所有貨物,無論是新入庫、退貨,均應檢查包裝桶,確保無滲漏后方可入庫。
2、新入庫貨物在桶身統一位置貼上物料名稱小標簽,并根據作業單信息在指定倉庫樁腳位置將貨物入庫。
3、按要求疊放整齊,最高疊放至三層。疊放時注意輕拿輕放,防止掉落。
4、根據作業單信息,清點并核對數量,并在標識牌上寫明品名、入庫時間、數量、盤點時間及客戶名稱。并將該物料安全周知卡懸掛于標識牌下,每個品種懸掛一塊即可。
5、在倉庫管理臺賬上,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入庫數量、入庫后現存數量、客戶等信息。
三、貨物出庫
1、貨物出庫在無特殊要求時,同種貨物相同規格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
2、根據作業單信息并核對原始提單信息,明確待出庫貨物品名、出庫數量、存放地點、所屬客戶及車輛信息。
3、將包裝桶身擦干凈后,在桶身統一位置貼上物料品名大標簽。
4、貨物出庫時,注意包裝桶運輸的輕拿輕拿,防止掉落。
5、裝車完畢后,核對出庫貨物品名,清點車上貨物數量及庫存數量,確保出庫品種、數量均無誤。
6、在標識牌上更改庫存數量,盤點時間(為本次出庫時間)等信息。
7、在倉庫管理臺賬上,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出庫數量、出庫后現存數量、客戶、運輸公司等信息。
四、貨物保管
1、倉庫物品堆放整齊、平穩,分類清楚;
2、儲物空間分區及編號,標示醒目、朝外,便于盤存和領取。
3、通道不得亂堆放物品;
4、保持適當的溫度、濕度、通風、照明等條件,必要時開啟強制通風設備。
危險品管理制度3
一、為加強我公司對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預防事故的發生,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的危險物品,是指我公司運輸、使用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易燃液體等三類。
三、凡我公司從事與危險物品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和國家有關規定。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負責,有關人員必須接受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安全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管理部門職責
二、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三、危險物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儲存劇毒物品的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儲存其他危險物品的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由設備、安全部門牽頭進行,并備案上報有關管理部門。
四、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必須建立相應的臺帳,保證帳物相符。劇毒物品須注明用途。
五、危險物品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儲存、使用場所應設置通訊報警裝置,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能正常運行。嚴防被盜、丟失、誤用。若發生上述情況,必須立即向安全保衛部門報告。
六、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 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七、 處置廢棄危險物品,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運 輸
一、危險物品的運輸必須遵守國家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和交通行業標準(JT3145-91)《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作業規定》的規定。
二、直接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維修和業務管理的人員,必須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知識,經當地縣(市)級以上道路運證管理機關考核合格,發給《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危險物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三、運輸危險物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
四、劇毒化學品在公路運輸途中發生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情況時,駕駛員、提貨員及押運員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立即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五、危險物品運輸時必須做到:
(一)必須對運貨單的'提供的資料予于查對核實,必要時到貨物現場和運輸線路進行實地勘察。
(二)運輸爆炸品、劇毒品、放射性物品及需控溫的有機過氧化物、使用受壓容器罐(槽)運輸烈性危險品,以及危險貨物月運輸量超過100噸,均應于起運前十天,向當地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報送危險貨物運輸計劃,包括貨物品名、數量、運輸路線、運輸日期等。
(三)在裝運危險貨物時,要按《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的包裝要求,進行嚴格檢查。凡不符合規定要求,不得裝運。危險貨物性質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貨物嚴禁混裝。
(四)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運行中司乘人員嚴禁吸煙,停車時不準靠近明火和高溫場所。
(六)運輸結束時,必須清掃車輛,消除污染。
六、凡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必須按照國家標準G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懸掛規定的標志和標志燈。
七、運輸危險物品時,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隨時處于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確需進入禁止通行區域的,應當事先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由公安部門為其指定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車輛必須遵守公安部門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
危險化物運輸車輛禁止通行區域,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劃定,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運輸危險物品途中需要停車住宿或者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當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危險品管理制度4
1.目的:為了加強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的管理,預防和應急火災、爆炸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的管理。
3.職責:
3.1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化學危險品購置的管理。
3.2各使用部門負責化學危險品使用和儲存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化學危險品范圍主要包括檢驗用的化學試劑等。
4.2在購買化學危險品時,應要求供應商在運輸及裝卸過程中有防止泄漏、傾倒的預防措施。
4.3采購化學品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化學性能方面的資料,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配送到儲存室。
4.4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管理
倉庫管理員職責a.防火、防泄漏安全的管理;b.化學危險品入庫、發放的管理;c.廢棄化學危險物品處置的管理。
4.5化學危險品的儲存
4.5.1化學危險品必須存放于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箱內,進行分類存放,文字標識清楚。
化學藥品貯存室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調溫、消除靜電的安全措施。室內環境應干燥、通風良好,溫度一般不超過28℃,照明應是防爆型。
4.5.2化學藥品貯存室應有專人保管,并有嚴格的賬目和管理制度。
4.5.3室內備有消防器材。
4.5.4貯存化學危險品應符合下列要求:
a.化學藥品應按類存放、特別是化學危險品按其特性單獨存放。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當有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存放。
b.遇火、遇潮、易燃易爆、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藥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低洼容易積水的地方存放。
c.受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藥品和桶裝、瓶裝的易燃液體,應當在陰涼通風的地點存放。
d.化學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藥品不準同室存放。
e.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
f.劇毒性危險化學品應放于專用的保險柜內,并執行雙人保管制度。
g.倉庫和現場的化學品應有倉庫管理員定期、定點檢查。
4.6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和使用
4.6.1在化學品的運輸和使用時,應注意不要灑落、碰撞并戴好防護用品。如有灑落應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處理好現場。
4.6.2在化學品使用完畢后應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4.6.3化學危險品使用現場應有化學品性能資料,便于查閱。
4.6.4作業人員要根據需要使用口罩、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用具。
4.6.5劇毒性化學危險品的使用要執行雙人領用、使用制度。
4.7化學危險品應急、預防措施
4.7.1防火與防爆
物質起火的三個條件是物質本身的可燃性、氧的供給和燃燒的起始溫度。一切可燃物的溫度處于著火點以下時,即使供給氧也不會燃燒。因而控制可燃物的溫度是防止起火的關鍵。
a毒害物品
分為劇毒物品和有毒物品。毒害物品應鎖在固定的鐵柜中,由專人負責保管,每次取用有嚴格的用量登記。
b腐蝕性物品
對人體的皮膚、粘膜、眼、呼吸器官和金屬等,有極強的腐蝕性。應放置在用抗腐蝕性材料制成的架子上貯存。
c放射性物品
人體受到放射線過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塵能引起放射病。所以放射性物品應放在專用的安全貯藏所。
4.7.1.1起火和防爆的.預防措施
根據化驗室著火和爆炸的起因,可采取下列針對性預防措施。
A.在火焰、電加熱或其它熱源附近嚴禁放置易燃物。
B.加熱用的酒精燈、噴燈、電爐燈加熱器使用完畢時,應立即關閉。
C.灼熱的物品不能直接放置在試驗臺上,各種電加熱器及其它溫度較高的加熱器都應放置在石棉板上。
D.傾注或使用易燃物時,附近不得有明火。
E.蒸發、蒸餾和回流易燃物時,不許用明火直接加熱或用明火加熱水浴,應根據沸點高低分別用水浴、砂浴或油浴等加熱。
F.在蒸發、蒸餾或加熱回流易燃液體過程中,分析人員決不能擅自離開。 G.實驗室內不宜存放過多的易燃品。
H.不應用具有磨口塞的玻璃瓶儲存爆炸性物質,以免關閉或開啟玻璃塞時因摩擦引起爆炸。必須配用軟木塞或橡皮塞,并應保持清潔。
I.不慎將易燃物傾倒在試驗臺或地面上時,必須:a.迅速斷開附近的電爐、噴燈等加熱源;b.立即用毛巾、抹布將流出的液體吸干;c.室內立即通風、換氣;
。洌砩匣蚴稚险从幸兹嘉飼r,應立即清洗干凈,不得靠近火源。
4.7.1.2預防化學反應熱起火和起爆
A.分析人員對于要進行的試驗,須了解其反應和所用化學試劑的特性。對有危險的試驗,要準備應有的防護措施及發生事故的處理方法。
B.易燃易爆物的試驗操作應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人員應戴橡皮手套、防護眼鏡。 C.在未了解試驗反應之前,試料用量應從最小開始。 D.及時銷毀殘存的易燃易爆物。
4.7.1.3預防容器內外壓力差引起爆炸
A.預防減壓裝置爆炸,減壓容器的內外壓力差不得超湖南省茶陵縣中醫院檢驗科
過一個大氣壓。 B.預防容器內外壓力增大引起爆炸的措施:
。幔头悬c和易分解的物質可保存在厚壁瓶中,放置在陰涼處。
b.所有操作應按操作規程進行。反應太猛烈時,一定要采取適當措施以減緩反應速度。
。悖荒軐x器裝錯,使加熱過程中形成密閉系統。
。洌畬τ锌赡馨l生爆炸的試驗一定要小心謹慎,嚴加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絕對不允許不了解試驗的人員進行操作,并嚴禁一人單獨在實驗室工作。
4.7.1.4實驗室滅火
滅火的原則是:移去或隔絕燃料的來源,隔絕空氣、降低溫度。對不同物質引起的火災,采取不同的撲救方法。
a.防止火勢蔓延,首先切斷電源、熄滅所有加熱設備;快速移去附近的可燃物;關閉通風裝置,減少空氣流通。
b.立即撲滅火焰、設法隔斷空氣,使溫度下降到可燃物的著火點以下。 c.火勢較大時,可用滅火器撲救。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撲救電器、油類和酸類火災,不能撲救鉀、鈉、鎂、鋁等物質火災,因為這些物質會與二氧化碳發生作用;泡沫滅火器:適用于有機溶劑、油類著火,不宜撲救電器火災;干粉滅火器:適用于撲滅油類、有機物、遇水燃燒物質的火災。
4.8常見的化學毒物及中毒預防和急救
實驗室中引起的中毒現象有兩種:一是急性中毒;二是慢性中毒,如經常接觸某些有毒物質的蒸汽。
4.8.1急救措施:
a.立即將中毒者抬到空氣新鮮處,注意保溫,勿使受凍;b.呼吸衰竭者立即進入人工呼吸,并給以氧氣,立即送醫院。
B.CL2 CL2為草綠色氣體,比空氣重2.49倍,一旦泄漏沿地面流動。CL2是強氧化劑、溶于水、有窒息臭味。一般工作場所空氣中含氯不得超過0.002mg/L。含量達3mg/L時,呼吸中樞突然麻痹、肺內引起化學灼傷而迅速死亡。 C. H2S H2S為無色無味氣體,具有腐蛋臭味,對空氣相對密度為1.19。H2S使中樞神經系統中毒,使延髓中樞麻痹、與呼吸酶中的鐵結合(生成FeS沉淀)使酶活動減弱。H2S濃度低時,頭暈、惡心、嘔吐等,濃度高或吸入大量時,可使意識突然喪失、昏迷窒息而死亡。
因H2S有惡臭,一旦發現其氣味應立即離開現場,對中毒嚴重者及時進行人工呼吸、吸氧、送醫院。
D.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主要成分是NO和NO2。氮氧化物中毒表現為對深部呼吸道的刺激作用,能引起肺炎、支氣管炎和肺水腫等。嚴重者導致肺壞疽,吸入高濃度氮氧化物時,可迅速出現窒息、痙攣而死亡。
一旦發現中毒,要立即離開現場、呼吸新鮮空氣或吸氧,并送醫院急救。
4.8.2.酸類
H2S0
4、HNO
3、HCl這三種酸是化驗室最常用的酸。受到三酸蒸汽刺激可以引起急性炎癥。受到三酸傷害時,迅速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2%的小蘇打水沖洗患部。 4.8.2.3堿類
NaOH、KOH它的水溶性有強烈腐蝕性。皮膚受到傷害時迅速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稀醋酸或2%硼酸充分洗滌傷處。
4.8.3氰化物、砷化物、汞和汞鹽
a.氰化物:KCN和NaCN屬于劇毒劑,吸入很少量也會造成嚴重中毒。發現中毒者應立即抬離現場,施以人工呼吸或給予氧氣,立即送往醫院。 b.砷化物:As2O
3、Na2AsO
3、AsH3,發現中毒時立即送往醫院。
c.汞和汞鹽、HgCl
2、Hg2Cl2,汞和HgCl2的毒性最大,發現中毒時立即送往醫院。
4.8.4有機化合物的種類很多,幾乎都有毒性,只是毒性大小不同。因此在使用時必須對其性質詳細了解,根據不同情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a.脂肪族鹵代烴
短期內吸入大量這類蒸汽有麻醉作用,主要抑制神經系統,刺激粘膜、皮膚以至全身出現中毒癥狀,這類物質對肝、腎、心臟、有較強的毒害作用。
b.芳香烴
有刺激作用,接觸皮膚和粘膜能引起皮炎、高濃度蒸汽對中樞神經有麻醉作用。大多數芳香烴對神經系統有毒害作用,有的還會湖南省茶陵縣中醫院檢驗科
損傷造血系統。急性中毒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吸氧、送醫院治療。
c.致癌物質
某些物質在一定條件下誘發癌癥,被稱為致癌物質。以下物質有較明顯的致癌作用:多環芳烴、3,4苯并芘、1,2苯并蒽、亞硝酸氨類、α-萘氨、聯苯氨、砷、鎘、鈹、石棉等。在使用這些物質時必須穿戴工作服、手套、口罩,避免進入人體。
危險品管理制度5
1、本制度是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我省具體情況制訂。
2、本制度所指危險品,系指教學大綱所列,實驗教學中所用到的六種:(1)易燃品(2)易爆品(3)有毒性物品(4)強氧化性物品(5)強腐蝕性物品(6)放射性物品
3、危險品應存放在專用危險品鐵柜或危險品庫(地下室或地窖)中。危險品庫內應有若干專用柜,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險品庫應有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降溫、防潮、防水、避光、防靜電等安全設施。
4、危險品庫(柜)要有專人負責,應設雙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品庫。
5、危險品的取勝要經主管主任批準,應二人支領送還,要有專用登記冊記錄,手續齊全。使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
6、對于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好,標簽齊備,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它殘存物,應作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7、支領、取送、使用上述危險品時不準吸煙,危險庫內嚴禁明火。
8、對違反本制度的.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危險品管理制度6
為了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調動駕駛員的工 作積極性,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險品運輸車輛管理
1、危險物品運輸過程中,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裝卸危險物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物品脫落、丟失以及燃燒、爆炸等。應當遵守有關部門關于危險物品運輸線路、時間、速度方面的規定。途中經停,應當有人看守,并遠離建筑設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許可以外的地點經停。
2、嚴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超載、超限、超速運輸。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不得搭載其它普通貨物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許可證》及《危險物品運輸從業資格證》。
3、車輛必須安裝定位系統,并加裝安全防盜裝置。
4、 危險物品車輛運輸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了解所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危害特性、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置措施。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5、 危險物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或者被盜、丟失事故時,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向汽車隊領導和當地公安交通警察部門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危險物品名稱,并在現場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應急措施,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
6、駕駛員未經車輛調度人員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不得將車輛交給外單位的人員駕駛,也不能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危貨車輛資格的人員駕駛。
7、 車輛應按規定停放,未按規定停車造成車輛受損、被盜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
1、駕乘人員上崗前,應對口接受安全技術方面的培訓,經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2、駕駛員應在每次運輸前檢查車輛及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尤其檢查傳動、轉動、制動等部位,嚴禁病車運輸。平時應注意車輛安全設施的維護與保養,使其經常保持完好狀態。
5、在運輸中如遇火災,應停車待明火撲滅后再行通行,如遇火源,應在火源上風200米外或下風300米外繞道而行。
6、運輸中遇有雷電時,應將運輸車停放在空曠地帶上,并距人口稠密區和高大樹林不少于200米。停車后應關閉發動機,駕乘人員應撤至距運輸車200米以外。
7、當車輛在路途中發生故障時,應將車輛停放在安全的地帶,放好警戒標示后避免無關人員圍觀情況下方可修理,修理中嚴禁運用明火。
8、在冬季,當發動機啟動較為困難時,嚴禁使用明火啟動。
9、車輛起停時,應避免突然啟動和急剎車。駕駛員離車時,應拉緊手閘、切斷電路、鎖好車門。
10、行車時應控制好車速,高速路面行車車速不應超過80Km/h,一般路面行車不應超過50 Km/h,夜間行車不應超過40 Km/h。遇惡劣氣候、路面及人口稠密區等,車速應適當降低或停駛。
11、車輛運輸途中,駕乘人員應服從交通警察及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對車輛及爆破器材的安全檢查。
12、車輛上路時,按交通警察支隊指定的時間和路線通行。
三、車輛維修與保養
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應當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規定》中有關車輛管理的規定,進行維護、檢測、使用和管理,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1、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必須到具備道路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維修條件的修理單位進行維修。
2、車輛每行駛5000到8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保養,保養、檢修內容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按規定進行扭矩檢查,緊固車輛外露各聯接機件的螺栓、螺母,對潤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潤滑脂和潤滑油,保持各潤滑部位潤滑性能良好。
3、建立健全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修理檔案。
4、未經同意駕駛員不得擅自在外修車車輛GPS管理制度
危險品管理制度7
一、實驗教學用化學危險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柜內,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還要按各自的危害特性,分類存放。
二、化學危險藥品室、柜,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并實行“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本帳目、雙把門鎖、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三、化學危險藥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機、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化學危險品列為重點防范區。
四、定期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務使帳物一致。
五、使用危險試劑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填寫“危險試劑領用單”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六、對實驗中有危險品的遺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險試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隊時,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不得隱瞞。
八、專管人員對化學危險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負有全部責任。
危險品管理制度8
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是危險物品集中的場所,存放品種多,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中毒事故,往往危害大,經濟損失嚴重。因此,必須加強危險品庫的安全管理。根據燃燒、爆炸的形成條件,易燃易爆危險品庫的安全管理核心是對危險物的控制管理和對熱源的控制管理。主要管理內容為:①管理職責的落實;②危險物的管理;③熱源的管理;④消防設施的配置與管理。
1.管理職責的落實
企業應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危險品庫的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危險品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險品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為: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危險品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它危險品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國家儲備庫、專業危險品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它大型危險品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各類危險品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危險品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危險品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危險品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2.危險物的控制管理
(1)危險物品火災危險程度分類
根據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按照貯存燃燒爆炸性危險物品可能發生火災的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5類。不同類別的危險物,控制管理要求不同,甲類控制要求最高,乙類次之。
(2)防止共存危險物品
危險物品貯存管理要注意兩方面的情況,一是要避免不同性質物品因相互接觸、混合而可能引起的燃燒爆炸危險;二是要避免有些物品因存放條件變化 (如氣溫、氣壓等)而引起的燃燒爆炸危險。
(3)危險物品貯存管理
1)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2)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諸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3)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4)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5)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細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6)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7)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存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3.熱源的控制管理
(1) 機械熱源的管理
1)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危險品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2)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3)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4)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2)電氣熱源的管理
1)危險品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2)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3)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4)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5)危險品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6)危險品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7)危險品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必須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3)火源的管理
1)危險品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危險品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米.
4)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5)庫區以及周圍50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4.消防設施的配置與管理
危險品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危險品庫,寒冷季節要采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危險品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危險品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危險品管理制度9
一、為確保危險品庫房的絕對安全,保護公司財產不受損失,保障公司正常運行,特作如下規定:
二、危險品庫房須經有關部門批準,方可使用。
三、庫房保管人員應了解所管物質的化學性質、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識,并能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及應急知識。熟悉庫房各項安全規定,并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四、庫房應設倉庫負責人和足夠的保衛人員晝夜值班、巡邏,并設置必要的通訊、消防、報警等設施。
五、外來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進入危險品倉庫,如需進入的,應先關閉通訊工具,并經有關領導批準,由倉庫管理員帶領方可進入。
六、不得將化學性質不同的`危險品存放在一起。
七、庫區內入口處應設防火警示牌,各庫房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牌,并標明品名、危險等級、安全定員定量及消防的辦法。
八、庫內民用爆炸物品碼垛應利于行走、搬運方便、通風良好、堆放穩固。按經營批號規格型號成垛堆放。應留有0.6米的通道,便于檢查、清點和裝運。走道內禁止存放任何物品;堆垛邊緣距墻不小于0.2米。炸藥、索類成品箱堆高不應大于1.8米,工業、黑火藥不應超過1.6米。
九、進入庫區的駕駛員應符合本單位《危險品裝卸管理制度》要求。
十、庫房管理應做到帳、卡、物相符,日清月結,保持庫房內外整潔衛生。嚴禁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或帶有靜電設施進入庫區。
十一、做好防潮、防熱、防凍、防洪、防火、防雷、防蟲、防盜、防破壞和庫內無灰塵、無禁物、無水汽凝結、無漏雨、無滲水、無包裝損壞、無銹蝕、無鼠蟲蛀咬、庫周圍15米內無易燃物,庫區內設置溫、濕度表。
十二、嚴禁在倉庫內開箱取產品。取試驗樣品應在倉庫管理人員參加下,將產品箱移至庫房屏障外指定地點進行。啟箱工具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危險品管理制度10
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學院危險品的管理,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學院和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危險品的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和劇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等,以下統稱“危險品”。
第三條 凡使用和保管危險品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消防滅火常識;使用危險品的實驗室和場所要有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并落實相關責任人。
第四條 危險品儲存保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專用倉庫和專用儲存設施,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專人管理;
(二)危險品倉庫的建筑和設施,必須符合《化學危險品貯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要求,倉庫區要與教學區、生活區有適當間隔,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災設備,以及相應的安全電氣照明設備;
(三)危險品應分類、分項存放,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庫房內儲存;
(四)要有防火、防爆、防盜的儲存設施;
(五)要有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六)不得超量存放。
第五條 危險品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入庫驗收、出庫登記制度,嚴禁煙火,不準在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試驗、分裝、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操作。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破損、殘缺、滲漏、變形及物品變質、分解的,嚴禁出入庫和使用。
第六條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領取,要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辦理領取手續;劇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的領取,必須經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人簽字。
第七條 存放、提運、使用危險品時,應根據物品的性質,采取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曬、防火、防水措施,確保危險品不分解、變質、自燃、自爆、外泄。
第八條 單位和個人領取的劇毒、麻醉等危險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嚴禁在實驗室內超量存放,嚴禁隨意存放或流失。
第九條 所領取實驗用危險品、實驗完剩余物品,因特殊情況不能交回庫房的,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核準后方可存放;實驗室內應使用絕對安全的.儲存設施,嚴禁將危險品私處帶出實驗室。
第十條 學生在使用危險品實驗時,教師和實驗員必須在現場進行指導,嚴禁擅自離崗;嚴禁學生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第十一條 有關單位使用危險品的剩余廢品和殘缺、滲漏、變形、變質的危險品,應妥善保管,定期集中銷毀,嚴禁隨意亂放和丟棄。
第十二條 單位主要領導對危險品的管理負總責,主管領導根據管理規定,具體落實各項管理措施。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建立嚴格的危險品管理責任制,本著對國家負責、對學院和師生負責、對社會和群眾負責的態度,加強對危險品的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的,要追究當事人和單位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的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有關法規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危險品管理制度11
一、各相關科室在使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嚴格遵守此管理規定。
二、危險品安全實行分級管理,即保衛科與采供科、使用科室管理,采供科與使用科室須有專人管理,有安全管理辦法和管理制度。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三、各相關科室應落實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管理規定,科室要有副主任以上人員擔任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負責人,負責安全管理和自查工作,并結合自身特點制定相關安全管理細則
四、凡臨時儲存危險品的庫房,均應達到通風、配足滅火器,做到防盜、防火。
五、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支庫存帳目”,保管人員每周應將危險品的購、用、存的.數量清理一次,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雙人領用、雙帳記錄,用多少領多少,確保安全使用。
六、保衛科有專人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并對危險品安全檢查每月進行一次,作好檢查記錄,遇到節假日前,保衛科組織力量,對危險品安全集中進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對于存在的不安全隱患,應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相關科室限期整改。
七、危險物品如發生失竊、大火、爆炸等危險情況時,保衛科人員立即趕赴現象進行撲救、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進行處置,造成嚴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危險品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3.內容
3.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3.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3.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3.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志。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志、警示標志、道路指示標志、限速標志、進出口標志、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3.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7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危險品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從事工作,特制定本發放標準和管理制度。
一、定義
1、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護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稱為勞動防護用品;如:勞動防護手套,防護鞋等。
2、所使用的特殊防護器具稱勞動防護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職責
1、安全管理員參與全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的制訂和修改,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數量、質量及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2、安全管理員統一負責編制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
3、倉儲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驗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絕入庫。
三、選用與保管
1、必須根據作業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國家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2、防護器具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借用:
(1)不準用過濾式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2)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3)嚴禁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護器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4、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使用車輛的'防護器材要設專人管理,對防護器材的完好負責。
5、必須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定制訂發放標準。
6、定期校驗和維護
(1)由安全管理員負責公司安全防護工具的管理、建立臺帳和定期校驗工作。
(2)使用人對所屬區域的勞動防護用具的完好、維護保養負責,定期進行檢查和記錄。
(3)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兩個月檢查一次,濾毒罐要稱量檢查,面具進行氣密性試驗。
7、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變賣。
危險品管理制度14
一、目的:建立危險品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危險品倉庫的安全。
二、合用范圍:合用于風險品倉庫的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供應部經理、倉庫主辦、風險品倉庫保管員。
四、管理制度:
1、除嚴格執行倉庫安全制度外,還要遵守以下各條。
2、嚴格掃許責任制,對倉庫危險品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
3、對易燃、易爆品搬運要輕盒輕放,防止互相撞擊磨擦。
4、嚴禁任何火種入內,嚴禁在庫房內動用明火、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頭等電熱器具,違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嚴禁穿帶鐵釘的皮鞋進入,防止磨擦產生火花。
6、保持透風、每周未搜檢一次、定期清算;特別是XXX注意降溫。
7、對化學試劑等易燃、易爆品進行分類存放,霍垛之間保證應有的.安全距離,不超量貯存。
8、風險品倉庫嚴禁閑人進入,保管員分開必須鎖好門。
9、設立應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標志。
10、消防器材設備嚴禁圈占、埋壓、挪用。
11、庫區消防通道保持隨時暢通。
危險品管理制度15
一、高壓蒸氣安全管理措施
1、根據物品性質采用適當的滅菌方法,嚴格掌握無菌程序和時間。
2、采用高壓蒸氣滅菌法時,滅菌前須檢查包布是否雙層并無破損,物品是否清潔,包扎是否嚴密,放置玻璃器材是不得擠壓。
3、消毒員不得擅自離開,應嚴格掌握壓力和時間,滅菌完畢,必須待汽壓表的指針下降至'0'處方可打開鍋門,以免發生危險。
4、定期鑒定高壓鍋的.滅菌效能,注意高壓滅菌的保養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洗刷1次。
二、氧氣供應室安全管理措施
1、氧氣瓶必須加強管理,應符合避熱,禁油,防止撞擊等常規清潔。
2、氧氣瓶室內不得存放任何可燃雜物,及時掃除灰塵保持清潔。
3、整個輸氧系統應不漏氣,總控制閥和憤怒閥門要靈活嚴密,不用時必須關好。
4、輸氧管道不得用酒精等有機溶劑消毒。
三、配電房安全管理措施
1、獎勵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因制度山的漏洞釀成不良后果,教育電工自覺的遵守,做到令行禁止。
2、加強電工的消防知識技術的學習,訓練,切實可行的學習,訓練,考核計劃。
3、配備專職或兼職熟練電工,并經常不斷對他們進行職業教育和業務培訓。
4、安全操作,經常維護保養,及時更換和做好日常檢查和管理。
5、克服吸煙,酗酒,上班竄崗,閑聊等不良習慣。
四、醫用劇毒試劑,藥品等危險品安全管理措施
1、應有專人負責,專柜加鎖,專用賬冊,每日清點1次,帳物應相符。
2、儲存危險品的鑰匙必須隨身攜帶,不能放在工作服中,更不準放在辦公桌的抽屜內。
3、需要用危險品時,要及時登記,;兩人登記,保管人員必須要兩人同時在才能開啟安全柜的鎖,取完后立即鎖好安全柜。
4、加強安全保衛工作,注意防火,防盜,搞好衛生,保持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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