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管理制度【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租賃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租賃管理制度1
1、安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二、3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帶。
三、高空作業,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五、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弄機電設備。
六、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大臂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2、裝拆人員進入安裝現場、登高作業必須穿軟底防滑電工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穿工作服。
3、嚴禁安拆人員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如酒后擅自進入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負責并開除(違反一次罰1000元)。
5、塔吊安裝、拆卸、附墻作業應設置安全警戒區域,作業人員必須聽從帶班指揮,帶班必須了解作業內容,操作程序及相關工種的配合要求,絕不允許無指揮作業或多頭指揮作業,多人數的群體配合作業要設巡視員。
6、塔吊設備必須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各電氣開關、導線、安全裝置、機械傳動,受力部分等應確保安全可靠。
7、塔吊在檢修時,檢修人必須掛牌警示停用,嚴禁任何人擅自合閘使用。
8、安拆塔吊作業及起重設備的.使用,均須符合規定工況環境要求,嚴禁在超風力及雨、雪等惡劣條件下進行作業。
9、塔機頂或降節過程中,嚴禁回轉,必須按照操作規程的規定步驟操作。
10、塔機安裝完畢后,應認真檢查各部緊固良好與各限位保險裝置齊全完好。
11、本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外出做安拆工作,如有發現扣三天工資。
希望本公司員工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遵守以上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罰款50元一次,帶班罰款100元一次,累計三次以上本公司予以開除。
租賃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對項目機械設備租賃的管理與核算工作,提高機械設備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施工項目所需租用的機械設備必須由公司統一招標后由分管領導確認批準后方可使用,并簽定長期租用合同。
第三條:公司施工項目所需大型機械來源為:從社會設備租賃單位租用。
第四條:設備租賃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要求。對大型起重設備和特種設備,租賃單位應提供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設備安裝資質、安全使用許可證、設備安全技術定期檢驗證明、機械機種在本地區注冊備案資料、機械操作人員作業證明及地區注冊資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第五條:機械設備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有效操作證明,才能上崗,其他機械操作人員也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
第六條:公司各項施工項目管理人員不得將本項目所租用的`機械設備擅自轉租。
第七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生產單位。
第二章租賃原則第八條:按已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用施工方案,選擇所選機械設備的型號和數量。所需租用的機械設備一律實行項目統一管理和獨立核算。
第九條:從外部租用的設備實行招租。由三家貨以上設備租賃單位參與竟標。由公司管理人員全面考評供方情況、設備狀況、服務能力和價格等擇優確定供方。
第十條:租用的設備應選擇整機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低,維修方便和互換性強的設備,避免使用淘汰產品。
第三章項目租賃流程
第十一條:各項管理人員(專職)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及方案向設備租賃單位下達施工任務通知書(附件1)。施工現場驗收單。施工任務通知書中需注明設備租賃方具體工作任務、機械大小型號,現場聯系人電話。施工現場驗收單由設備租賃單位保留,施工時由機械操作人員帶至施工現場,工作完成后由施工班長用項目管理人員(專職)簽字核準工作量。施工現場驗收單由設備租賃單位留取復印件后原件上交項目管理人員(專職)保存、核算。
第四章租賃機械及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設備租賃單位必須服從公司調配管理,計劃內工作項目管理人需提前聯系設備租賃單位,如遇搶修等緊急情況設備租賃單位需盡量根據項目管理人要求時間到達施工現場。
第十三條: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規”規定。公司管理需整理出設備操作人員相應的安規條例拱設備操作人員學習方可上崗操作。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發現設備操作人員違章行為可對其進行經濟考核,考核金額在租賃費結算金額中扣除。
第十四條:設備租賃單位如有故障應及時更換,保證施工進度。
第五單租賃費的結算
第十五條:機械設備租賃單位設備租賃價格按照標價價格執行。
第十六條:設備租賃結算由項目管理人員按季度編制結算單報公司領導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交公司財務部統一劃撥。
租賃管理制度3
一、車輛養護
(一)每日例行養護制度:
1、檢查外觀從左前門起,看看全車漆面有否新的劃傷;玻璃狀態、后視鏡、前后車燈的狀況等。
2、目視四個輪胎的胎壓情況。如果某一輪胎胎壓低,應及時補充并查明原因。
3、目視車下的地面上是否有油、水跡。一旦發現有,應查明原因修復后再行駛。
4、進入駕駛室,啟動馬達著車后,需要觀察儀表盤上指示燈的工作情況,有無警告燈閃爍或常亮。
5、檢查雨刷片工作是否正常。
6、檢查轉向信號燈工作是否正常。
7、在啟動過程中和著車后,發動機是否有異常聲音。
8、檢查空調是否制冷、有無異常聲音。
9、檢查車內、外衛生,是否干凈,有無異味。
10、行進檢查,行車前,應先踩幾下剎車踏板,感覺剎車踏板高度是否正常。
11、檢驗員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向值班領導匯報汽車技術狀況,根據情況提出報修項目。
12、及時排除異常情況。
(二)每周例行養護制度
1、檢查機油油面的高度。檢查的條件:發動機水溫需要達
到80°C以上,使發動機不運轉,車輛處于水平位置,等待3至5分鐘后,拔出油尺,用干凈的針織布或棉絲將其擦拭干凈后,再將油尺插到底,然后拔出油尺檢查其油面的位置。
2、檢查其它各種液面的高度,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3、檢查備胎的氣壓情況。
4、檢查全車外部的燈光情況,特別是后部剎車燈,如有燈泡不亮,應及時更換。
5、以上養護必須在每周檢查一次。做到有病早知道,早預防,避免病重麻煩多。
6、檢驗員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向值班領導匯報汽車技術狀況,根據情況提出報修項目。
7、及時排除異常情況。
(三)每月例行養護制度
經過一個月的行駛,在每周的檢查基礎上,需要增加以下幾個方面的檢查。
1、皮帶的檢查。有無裂紋、松緊,如出現裂紋應及時更換。
2、發動機的密封性。主要檢查發動機表面有無滲漏現象。
3、目視水箱與冷凝器間是否有臟物堵塞。特別在夏季,如果其間隙中有贓物,將會影響到空調的制冷效果,需要用壓縮空氣進行清理。
4、檢查雨刷條的清潔程度和噴嘴的方向位置。在操作清理
前風擋時,發現雨刷片刮不干凈時,需盡快更換雨刷片。
5、檢查所有輪胎的氣壓,包括備胎。
6、檢查輪胎的花紋深度及磨損情況。輪胎花紋的磨損極限深度為1.6毫米,輪胎胎面應磨損均勻,如出現偏磨或者磨損異常,需要到維修站進行檢查和調整,磨損嚴重,需更換輪胎。
7、檢查電瓶裝頭表面是否有蝕物,如有白色或綠色污染物,用熱水沖冼即可,避免用硬物或者拆下裝頭進行清潔。
8、檢驗員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向值班領導匯報汽車技術狀況,根據情況提出報修項目。
9、及時排除、修正異常情況。
(四)強制養護制度
1、保養空氣濾清器
每行駛3000公里要進行空氣濾清器的保養,拆開空氣濾清罩的蓋子,取出濾芯查看,如臟得不厲害,用一小棍子輕輕敲敲濾芯撣去污垢即可,如臟得很厲害,就要換新的濾芯了。
2、更換機油
每行駛5000公里要更換機油。
3、四輪定位
當車輛行駛時出現轉向發沉、發抖、跑偏、不正、不歸位、漂浮、顛顫、搖擺或輪胎單邊磨損、波狀磨損、塊狀磨損、偏磨等不正常的現象時,就必須進行四輪定位。
5、剎車片更換
里程超過20000公里必須更換剎車片,或根據車輛檢查情況而定。
6、更換燃油泵
車輛行駛23年,要清洗或更換燃油泵。
7、皮帶更換
車輛行駛710萬公里,要更換正時皮帶。
8、其他
車輛行駛4年后,車內的各種橡膠管老化、硬化,漏機油、漏水的問題就會出現。要及時更換這些橡膠管。5年左右車的水箱被化學物蝕,如果水箱漏水,要及時更換。
二、待租車輛標準
1、一格
待租車輛必須保持有一格以上的油量。
2、二準
時間準:準時、準確的把車送到客戶手上。
3、三齊
證件齊:待租車所有證件要齊全有效(行駛證、購置證、養路費證、營運證等)
備件齊:待租車所有備件要齊全、完好(備胎、輪胎套筒、千斤頂、防盜鎖、滅火器、警示牌等)
照明燈光齊:前燈、遠近燈光、轉向燈、剎車燈、防霧燈、應急燈、車內燈。
4、四無
無故障:待租車機械性能、操作系統沒有故障存在。
無殘缺:待租車外表、車內、車門沒有損壞、脫落等現象。 無劃痕:待租車外觀沒有明顯劃印痕跡。
無異味:待租車廂內沒有其它難聞的氣味。
5、五清
車身清潔:待租車外觀清潔明亮(前后擋風玻璃、左右倒車鏡、左右車門、輪胎、輪轂干凈)
車廂內部清潔:待租車座椅、靠背、腳墊、扶手、安全帶、行李箱清潔干凈。
發動機清潔:待租車發動機外表必須清潔干凈。
儀表盤清潔明亮:待租車儀表盤必須清潔、明亮沒有灰塵。 隨車工具及備胎清潔:待租車的隨車工具、備胎清潔、干凈、沒有油污。
三、車輛出勤管理
(一)租賃車輛發車管理
1、保證所有營運車輛符合待租標準、處于待租狀態。
2、接到發車信息后,立即跟接待部確認發車時間、地點、車型、價格、押金、客人姓名、聯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3、從接待部領取所發車輛的鑰匙、證件、租車合同、驗車單等手續。
4、主動與客人取得聯系,進一步確認發車時間、地點、車
型、價格、押金等。
5、提前1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做好驗車、發車準備。 6、見到客人后,主動向客人問好,并檢查客人的身份證、駕駛證、來程機票或其他有效證件。通過GPS監控中心核對客人的身份證和駕駛證,請客人提供其家里的固定電話號碼,以進一步確認客人身份。
7、與客人一起驗車。
A、詳細查驗車輛的外觀,從車體油漆、部件、裝飾、燈罩到底盤和輪胎,傷痕的長度、面積、部件的數量等,都要在驗車單上做詳細記錄。
B、查驗車內飾、部件的完好情況,并記錄。
C、發動汽車,查驗儀表盤的各項顯示,記錄公里數、存油量、機油表、水溫表等各項數據。查驗燈光、空調、雨刮器、音響、剎車、電動門窗和天窗是否正常。
D、給客人講解并示范該車的各項操作:空調、燈光、天窗、音響等。
E、打開發動機蓋,給客人講解并示范如何檢查和添加水、機油。
F、給客人安全駕駛的提示和建議。
G、助客人解決其他問題。
8、把發車情況和客人的其他要求告訴接待部值班人員。
(二)租賃車輛收車管理
1、接到收車信息后,及時與將要還車的客人取得聯系,確定還車時間、地點、租金計算辦法等內容。
2、在租賃結算單上填好已知的.收費項目和應收款金額,準備好租車合同、應退款項、違章保證金收據;安排車隊人員負責收車,要當面向收車人交待清楚收車時間、地點、客人聯系方式、租金結算等事宜。
3、收發車人員見到客人后,首先向客人問好,感謝客人選擇任我行公司的車輛。
4、認真檢查車輛外觀、內飾、發動機、油量、里程等,并詢問客人該車在運行中存在哪些問題或故障隱患,并做好車輛狀況的詳細記錄。
5、根據油量、時間,計算超油費、超時費;并填入應收款項目。
6、如果有車損,要及時報告車隊隊長,根據車損情況,確定客人賠償金額;嚴重車損或有爭議的要及時到修理廠定損或報保險公司。車損情況及處理辦法都要記錄在驗車單上。
7、收車人必須在結算單上填寫應收款項、應退款項、退還押金,并在收款人欄簽名。
8、收車結束及時將合同單、車輛交回公司接待部;接待人員審查合同手續、結算單、證件、鑰匙,在收發車單上登記時間、車況,并簽名。完結后將車輛鑰匙、證件交專管員保管。
A、有故障的車輛,收車人員應詳細登記并向車管責任人報
告故障情況,由車隊另行辦理送修手續。
B、車內外不清潔的車,在交回租車合同手續后,由收車當事人負責送洗。
(三)跟蹤管理
1、密切關注并掌握每一臺已出勤車輛的情況。
2、出場超過三天的車輛要主動與駕車人聯系,詢問車輛性能和狀況。
3、每天通過GPS 查詢車輛的位置。
4、做好跟蹤服務和溫馨提示。
5、助解決駕駛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六)道路救援
1、車隊每天24小時都要有值班或待命的司機。
2、在接到道路救援信息后,馬上與客人確認需要救援車輛的車號、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基本情況。
3、將事故信息饋給車隊主管領導,車隊主管領導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制定道路拯救方案。
4、車隊無法處理的情況,就通知修理廠到現場救援。 5、到達現場后,首先安撫客人,根據事故的現場情況確定報警、報保險公司。
6、盡量給客人提供替換車輛,費用的結算嚴格按照租車合同執行。
7、每次道路救援后都要做好書面記錄。
四、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維修遵守“先申請,后修理”的原則
1、車輛管理人員要對自己管理的車輛做好詳細的檢查,如有故障,做到以下四點:
第一、到底出現了什么故障?
第二、引起這個故障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第三、有那幾種解決辦法?
第四、你認為用那種方法合適?
2、填寫故障登記表,并報車隊領導核查,并確定解決方案。
3、如果需要送修理廠的,要填寫“維修申請單”,送修理廠檢查。
4、由指定的修理廠提供維修方案和報價單,報送車隊領導審核;維修總費用在____元以下的,由車隊領導批準并簽字確定;維修總費用在___元以上的,車隊領導必須書面報公司領導審核。
5、緊急情況,車隊領導不在場的,需有兩名以上的車管人員簽字,并將維修方案和報價單直接報公司領導審核。
6、每輛車送修前,必須查閱該車歷史的修車記錄,查對本次故障是否和原來的修理項目相同或相關,是否還在保修期內;如果和原來的修理項目相同、相關,或還在保修期內,就由原修理廠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配件。
7、記錄送修時間,并通知接待部該車預計修復日期。
(二)車輛修復后的出廠檢查
1、車輛維修完畢后要認真檢查,保證徹底修復完成;
2、由車管員和車隊領導對該車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記錄詳細的出廠日期、公里數、維修項目、配件單、結算單、保修日期或保修里程。
3、車輛通過驗收回到公司后,車管員將〈維修申請單〉、〈結算單〉交公司領導審核。審核通過后,結算單一式兩份,原件交財務部門審核,附件和〈維修申請單〉一并存入該車的維修檔案。
(三)保險理賠
1、需要做保險理賠或可以做保險理賠的車輛,一定要進行保險理賠。
2、為保證修車質量,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要嚴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條“車輛維修管理”的規定進行。
五、證件、檔案及年審管理
1、保證所有車輛的證件、手續齊全、有效。
2、為每輛車單建立車輛檔案,包括:車輛照片、發動機拓號、車架拓號、行駛證復印件、購置證、保險單、營運證等所有相關手續。
3、為每輛車單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記錄的詳細檔案。包括:每天的車輛檢查養護記錄、車輛維修申請單、維修結算單、單車修理項目和費用的統計表。
4、所有車輛都要有備用鑰匙,并妥善保管。
租賃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生產機械設備租賃管理,發揮其在生產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證質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對外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業。
第二章管理
第二條、物資設備部是主管生產機械設備的職能部門,在公司主管經理領導下進行工作。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應相對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三條、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應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公司頒發的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及有關通知、決定、意見,結合自身實情,制定相應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
2、對本部門使用、管理的機械設備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建檔立案;負責設備進出庫清理與驗收,運行中資料發放與收集;編寫大修理報告和修理項目審核及資料整理。
3、實施、協助、參與公司生產工程管理組織的設備對外租賃,對內承包工作。
第四條、自有設備經核定劃撥給項目部的在用、庫存機械設備及配件屬公司固定資產,所有權屬公司,項目部有使用權,但不得自行調出、轉讓、出售、報廢、報損。
經公司批準的設備調動、調劑,其上繳折舊費,由新使用方承擔。
第五條、機械設備檔案是科學使用設備的'依據。它主要有:隨機的技術文件、驗收報告、履歷書。項目部在管理過程中,應認真填寫設備檔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資料。
第六條、自有設備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設備,屬本規定所稱謂的機械設備范疇。一般不同時具備上列兩個條件的,視為易耗品,特殊情況下,單位價值低于標準,但更換頻繁,易于損壞的,可不列入機械設備。
機械設備折舊費提取標準依照其形成時間、類別確定。折舊比例新設備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內,運輸機動車輛年折舊率為15%。
第七條、機械設備因操作正確,精心保養,使設備性能完好,延長修理間隔時間,節省修理經費,對管理人員、使用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八條、凡經保養和維修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質量標準。中小修由項目部管理部門驗收,凡合格的,項目部出示報銷修理費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報銷。
第三章租賃、出租和處置
第九條、租賃的設備確實為公司、項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項目部暫時無力購置或從成本上考慮目前不宜購置的設備。
第十條、欲租賃設備的項目部填寫《生產設施配置申請單》報公司生產工程管理部門批準后,根據公司批準的《生產設施配置申請單》,應有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積極聯系設備租賃商,并簽訂租賃合同,明確雙方職責。
第十一條、在設備到達項目部前,我方人員必需對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有一個全面的認知,并在租賃合同中注明該設備當前的實際狀況。以避免在歸還設備時的糾紛。
第十二條、租賃合同中應含有以下內容:
1、租賃物名稱、數量及相關配套設施、質量技術及當前的技術狀況
2、租賃期限(租賃期限可根據施工項目需要協商確定時間。超過部分無效)
3、租賃物的用途或性質
4、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5、租賃物交付期限、時間、地點及方式
6、租賃物的維修
7、租賃物損壞后賠償方式
8、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出租公司的機械設備,必須事先向生產工程管理部申報,經分管經理審核,獲得批準后方能執行。
第十四條、如未經允許出租機械設備,造成機械設備損壞的,當事人需按相同機械設備的現行市場價賠償,還要追究領導的責任。
第十五條、機械設備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報廢。
1、設備嚴重損壞,技術上無條件修復,或雖可修復,但一次修理費超過設備原值50%
2、超過規定使用年限,型號老舊,且無配件供來源的;
3、技術性能低劣,不堪使用或不能保證安全的;
4、由于工程項目停建或施工工藝變更,無法使用的專用機械設備。
未經批準報廢之前,應妥善保管,不得將零部件,輔機等應加以利用,并折價入帳,作變價收入處理;報廢部變現資金上交公司,作殘值入帳。
使用限期未滿,而又不宜使用的設備,經批準后可以處理,其差額部分由使用單位用發展基金補充。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如與國家有關法規抵觸時,按國家法規執行。
租賃管理制度5
1、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統一編號,實行合同管理。
2、合同文本要使用統一文本,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
3、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上報鄉(鎮)“三資”代理中心進行鑒證、備案,大宗型資源要向縣級農經部門備案。
4、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必須經村委會同意,雙方協商解決。對農民關注度高、涉及資金數額較大的重要合同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否則視為無效。
5、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將納入管理的合同資料,按要求進行收集、整理、登記、歸檔管理,防止資料的散失和損毀。
6、所有村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合同必須納入檔案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專盒、專柜存放。合同保存要達到“四防”要求,即防火、防潮、防蟲、防盜。
租賃管理制度6
為了保證xx太陽城的環境、安全的可靠性和商鋪整體觀瞻的統一協調,為創建全國優秀示范小區打好基礎,特對商鋪租賃與經營做如下規定,敬請各位業主遵守:
一、商鋪的租賃管理
商鋪業主不論自行經營或轉租給他人經營,雙方必須一同將經營內容、租賃合同復印件以及承租人的相關資料交到物業管理中心備案。同時承租人須根據其經營管理內容,將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合格證等相關上墻證照復印件交物業管理中心備案。
二、商鋪的使用功能
本小區的各商鋪在設計上考慮到餐飲的油煙、娛樂的'噪音、購副食品日用百貨的方便,在區位區域上有規劃,原則上有實用功能必須符合商鋪本身的設計使用功能。即設計的百貨副食品商鋪禁止開設餐飲和娛樂,但餐飲商鋪可用于開設百貨副食品店。
三、商鋪的環境管理
小區商鋪餐飲經營必須取得國家相關部門的審批并取得經營許可證。商鋪經營產生廢氣、廢油、噪音等,必須有消除措施并在裝修前將處理方案報物業管理中心審核、批準。如無可行措施則應改營其他項目,不得擅自施工和違規。如發現其違規行為,物業管理中心將按照本小區裝修管理方面規定的要求賠償損失。
空調外機必須放置于物業公司統一劃線位置,解決好出水問題。
街沿上不得擺放貨物(架)桌椅、招貼、清潔用具等有礙環境秩序的物品或在商鋪外經營、工作,所產生垃圾集中投放到垃圾桶內。商鋪玻璃、廣告請各位業主定期清潔,以與大環境相統一。如各自清潔有難處,物業管理中心可提供有償服務。
商鋪廣告燈箱鋼架及走線將由物業公司統一制作標準,業主施工時按此標準制作,不得違規。業主可自行請其他廣告公司制作,亦可請物業管理中心聘請的廣告公司制作,廣告公司按市場價格收費。其目的在于規范廣告燈箱的統一和協調,使小區外觀更整齊、美觀。
四、商鋪的安全管理
為保證小區業主/住戶的安全,物業管理中心夜間有保安巡邏,但仍請商鋪經營者派人值守,以防不測(夜間值守人員應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并服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為保證消防安全,商鋪內都設有消防設施,業主或承租方在裝修時應對該商鋪的消防方案及人員培訓做出具體安排,不得有消防隱患存在,并遵守消防安全的有關條例。物業管理中心將不定期的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和對所有商鋪的經營者進行消防演習和消防知識培訓。
設備租賃管理制度篇(一)市場營銷部(或相關部門)
1、在與租賃方簽訂租賃合同前,必須查驗承租方的有效證件即:法定資格。并復印留存備查。
2、在與租賃方簽訂租賃合同時,要附簽治安、防火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3、應關心和了解租賃方所開展的經營活動是否遵守政府的法規、是否履行與公司簽約的租賃合同及安全責任書,并及時與保安等有關部門溝通聯系。
(二)保安部
1、應把租賃場所的安全管理納入于公司安全防范的護衛體系。
2、要幫助租賃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確定安全管理的專(兼)職人員,并經常予以業務聯系和指導。
3、賃場所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落實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
4、定期召開租賃場所負責人會議,及時把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的要求、任務以及公司的貫徹意見進行傳達和布置。
(三)租賃方
1、租賃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承租場所治安和消防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場所的安全工作負責。
2、承租場所必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配備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3、租賃方需對承租場所進行改建和裝修,必須經公司審核同意,并報政府有關部門(治安、消防、文化)批準。
4、承租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電器,需要增添電器設備應向公司提出申請,得到許可后方能安裝和擴大容量。
5、場所在營業結束時,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員工下班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6、各項經營活動必須遵紀守法,發現客人中有違法活動應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司保安部門或公安部門報告。
7、租賃方對上級主管部門(含政府職能部門)公司保安部門開展的業務工作和安全檢查,必須予以支持和配合。
租賃管理制度7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規則是依據人事管理規章的規定,對于員工薪資、獎金、津貼等事項制定。第二條薪資給付原則薪資在給付原則上,應與公司委派的工作成正比。因此,非規定的休假及非公司委派的勤務,不支付薪資。
二、薪資的分類、給付第三條薪資的分類薪資包括兩大部分:
(一)基準內薪資
(二)基準外薪資
1.提早上班、加班津貼; 2.深夜津貼;
3.假日加班津貼;
4.輪班制勤務津貼;
5.休假日勤務津貼;
6.警務津貼(比例分); 7.值班津貼;
8.通宵津貼;
9.調駐津貼;
10.交通津貼;
11.春節加班津貼;
12.臨時傳呼津貼。第四條缺勤扣除基本額員工缺勤時,依基準內薪資×1176×缺勤時數,為缺勤扣除基本額。 第五條本薪本薪金給付原則,包括下列四項:
(一)本薪依員工的職務及執行能力決定。
(二)本薪包括基本薪資及年資兩種。
(三)新進員工的薪資計算方式,依表-1“初任基準薪資表”的標準給付。
(四)服務滿一年以上的員工,依表-2“員工年齡最低薪資表”的標準給付。
第六條職等津貼
經公司試用期滿的員工,由人事科評定員工的職等,依表-3“職等津貼表”的標準給付。
第七條扶養津貼公司對于須負擔家庭生計,并提供扶養眷屬最低生活保障的員工,依表-4“親屬津貼給付額表”的標準辦理。
第八條住宅津貼住宅津貼乃為貼補員工因無自用住宅,而須租賃房屋時,依表-5“住宅津貼補助表”的`標準辦理。
第九條調整津貼員工因調職居住公司宿舍時,可中止住宅津貼,另依表-6“調整津貼補助表”的規定辦理。
第十條輪班勤務津貼實行輪班制的勤務人員,依表-7“輪班勤務津貼(定額分)表”的規定辦理。第十一條警務津貼凡任職警務勤務人員,依表-8“警務津貼(定率分)表”的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福利津貼員工的福利津貼,依表-9“福利津貼表”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基準外薪資基準外薪資給付標準,依表-10,表-11,表-12,表-13的各項規定辦理。第十四條薪資計算期間及支薪日
(一)每月薪資計算期間從上個月16日到本月份15日止,為本月的勤務及薪資計算期間,并于該月25日支薪。
(二)遇發薪日為假日時,則提早一日支付。若發薪日遇連續假日時,則于休假后第一天上班時支付;但不可延至27日以后支付。第十五條尾數計算薪資計算時,有未滿一元的尾數產生時,以一元計算。
第十六條支薪方法
(一)薪資發放時,一律以現金直接支員工薪金。
(二)員工死亡時,或因事無法直接交付員工時,可通知家屬攜帶相關證件,委任代領。第十七條禁止抵消、凍結員工事先借支時,不得以薪資相抵,也不得以此作為債權擔保,而予以凍結。第十八條緊急時的支薪下列情況發生時,經員工的請求,可不依照第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其已工作日數的薪資。
(一)本人或扶養的眷屬因生產、生病或災害時。
(二)本人或扶養的眷屬結婚或葬禮時。
(三)本人離職時。
三、扣除、不支薪等
第十九條下列規定,可自薪資中直接扣除。
(一)個人薪資所得稅及其他法令規定須代扣的事項。
(二)勞保費、團體意外保險費。
(三)福利金。
(四)工會協定的會費。
第二十條假日、請假的薪資
(一)員工缺勤時,每缺勤1天,扣除1天的缺勤薪資。
(二)每一計薪期間,因私人事由請假時,缺勤日數超過16天以上者,以基本薪資的80%×出勤日數,作為該月的出勤薪資。
租賃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生產機械設備租賃管理,發揮其在生產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證質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項目部對外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業。
第二章管理
第二條、項目部機料部是項目主管生產機械設備的職能部門,在項目經理和分管副經理領導下進行工作。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應相對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三條、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應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項目部機料部管理機械設備的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公司頒發的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及有關通知、決定、意見,結合自身實情,制定相應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
2、對本部門使用、管理的機械設備進行分類編號、登記、設帳立卡,建檔立案;負責設備進出庫清理與驗收,運行中資料發放與收集;編寫大修理報告和修理項目審核及資料整理。
3、實施、協助、參與公司生產工程管理部組織的設備對外租賃,對內承包工作。
第四條、經核定劃撥給項目部的在用、庫存機械設備及配件屬集團公司固定資產,所有權屬集團公司,項目部有使用權,但不得自行調出、轉讓、出售、報廢、報損。
經集團公司批準的設備調動、調劑,其上繳折舊費,由新使用方承擔。
第五條、機械設備檔案是科學使用設備的依據。它主要有:隨機的技術文件、驗收報告、履歷書。項目部在管理過程中,應認真填寫設備檔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資料。
第六條、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設備,屬本規定所稱謂的機械設備范疇。一般不同時具備上列兩個條件的,視為易耗品,特殊情況下,單位價值低于標準,但更換頻繁,易于損壞的,可不列入機械設備。
機械設備折舊費提取標準依照其形成時間、類別確定。一九九六年合并以前購置的,年綜合折舊率5%;合并以后添置的,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內,運輸機動車輛年折舊率為15%。
第七條、機械設備因操作正確,精心保養,使設備性能完好,延長修理間隔時間,節省修理經費,對管理人員、使用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八條、凡經保養和維修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質量標準。中小修由項目部管理部門驗收,凡合格的,項目部機料程部出示報銷修理費證明文件;否則,其返工費,不予報銷。因修理損壞零部件,視情況由當事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第三章租賃、出租和處置
第九條、租賃的設備確實為項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項目部暫時無力購置或從成本上考慮目前不宜購置的設備。
第十條、欲租賃設備的項目部填寫《生產設施配置申請單》報集團公司生產工程管理部批準后,項目部根據公司批準的《生產設施配置申請單》,應積極聯
系設備租賃商,并簽訂租賃合同,明確雙方職責。
第十一條、在設備到達項目部前,我方人員必需對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并在租賃合同中注明該設備當前的實際狀況。以避免在歸還設備時的糾紛。
第十二條、租賃合同中應含有以下內容:
1、租賃物名稱、數量及相關配套設施、質量技術及當前的狀況2、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超過部分無效)
3、租賃物的用途或性質
4、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5、租賃物交付期限、時間、地點及方式
6、租賃物的維修
7、租賃物損壞后賠償方式
8、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出租集團公司的機械設備,必須事先向生產工程管理部申報,經分管經理審核,獲得批準后方能執行。
第十四條、如未經允許出租機械設備,造成機械設備損壞的,當事人需按相同機械設備的現行市場價賠償,還要追究領導的責任。
第十五條、機械設備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報廢。
1、燃沒消耗高于原出廠標準20%,又條件通過技術改造降低沒耗的;
2、設備嚴重損壞,技術上無條件修復,或雖可修復,但一次修理費超過設備原值50%
3、超過規定使用年限,型號老舊,且無配件供來源的;
4、技術性能低劣,不堪使用或不能保證安全的;
5、由于工程基項目停建或施工工藝變更,無法使用的'專用機械設備。
未經批準報廢之前,應妥善保管,不得將零部件,輔機等應加以利用,并折價入帳,作變價收入處理;報廢部變現資金上交公司,作殘值入帳。
使用限期未滿,而又不宜使用的設備,經批準后可以處理,其差額部分由使用單位用發展基金補充。
第四章使用
第十六條、我方項目部必需為設備提供場地、電源及適宜的工作環境,以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
第十七條、項目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機械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堅持持證上崗的原則,每月應堅持填寫《設施管理卡》。
第十八條、投入生產的機械設備,應按其使用說明書要求和工程建設設計要求布置與安排,并采取防護、保衛措施。
第十九條、機械設備的上崗人員需有相應的操作證,非持證人員和不熟悉設備性能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條、上崗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多班輪班作業,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一條、愛護機械設備,按設備出廠說明要求經常進行檢查、檢修,保持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第二十二條、機械設備使用的燃油、潤滑油、液壓油,應按機械設備出廠說明書規定選用,若無規定油種,可按性能接近的代用品牌號選用。
加注的油料,在加注前應經過沉淀、過濾,不同品種的油料不得隨便滲混,牌號不清或者再生油料未經鑒定,不得使用。第二十三條、嚴禁帶病、超負荷和危及安全的運轉,新工人及調換工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經測試合格,方可獨立操作。
第二十四條、機械設備由于使用、維修、保管不當和自然災害等原因,引起其本身非正常性損害、人身傷亡、財物損壞均為機械事故。
1、機械事故按下列規定劃分等級一般事故:直接損失費在1000元以內。大事故:直接損失費在1000-10000元。
重大事故:直接損失費在10000元以上或者造成人身重大傷亡。
2、處理職責范圍劃分:
一般事故,由項目部處理。賠償原則按集團公司行政管理執行。處理結果報公司生產工程部備案。
大事故或者重大事故,由公司生產工程部調查并寫出報告,總經理審批。
交通事故:由交警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事故一旦發生,應及時逐級上報,認真調查,公正處理。凡責任人的行為造成的事故,應當依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除經濟賠償外,有的應給予紀律處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如有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查實后,從嚴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如與國家有關法規抵觸時,按國家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項目部機料部對本規定有解釋權。
租賃管理制度9
1、為規范租賃經營,提高出租的機械設備及配件的完好率和質量,減少事故的發生,制定安全責任規定。
2、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械及配件,應當具備生產(制度)許可證,產品合格。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3、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出租。
4、出租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書,簽訂協議時應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職責。
5、禁止國家明令淘汰的、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超過安全技術標準規定使用年限的、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出租。
6、出租工作由物業管理科管理實施。
租賃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隨著我社發展的需要和出版社規模的逐漸擴大,我社每年都有新招聘進來的年輕編輯,其中一部分由于種種原因,沒有解決個人住房問題,為解決這部分編輯(單身編輯)過渡住宿問題和我社多余房屋的對外租賃問題特制訂本制度。
二、管理機構
由社綜合辦公室進行租賃合同的審核,后勤管理服務中心負責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主任:負責全面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直接管理工作;
成員:負責房屋租賃日常管理工作;
三、管理條例
(一)、對本單位職工的房屋租賃管理
1、申請租用宿舍的個人必須是我社的正式職工;
2、申請人必須按照下列程序申請租賃
①申請人到后勤服務中心房屋租賃管理員處領取《房屋租賃審批登記表》;
②由向本人所屬部門領導簽署意見;
③由人事部門領導簽署意見;
④由后勤服務中心核批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才可租用指定住房;
⑤后勤服務中心房屋租賃管理員,根據實際情況作住房安排,經申請人認可,管理員會同申請人查驗房內設備設施,水、電表初始數據并經申請人簽字后,管理員將房屋鑰匙交給申請人,申請人即成為合法的房屋租賃人;
⑥申請表格及住房安排登記,按標準表格填寫;(表格見后附:房屋租賃審批登記表)
3、租賃期間,租賃人有義務保護房屋內設備、設施的完整,如有損壞,由租賃人照價賠償;
4、租賃人租住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由其自身負責;
5、租金按月收取,租金構成如下:
房屋月租金額=(元/月·?O)×房屋建筑面積(?O)
水電費按每月實時發生費用記取;
6、支付方式:
后勤服務中心管理員每季度按時抄報水電表數據、計算費用及房屋租金,造表報社計財處,由計財處從各租賃人的工資中扣除;
7、退房手續:
租賃人退房時,租賃人需會同后勤服務中心管理員對室內設備、設施進行清點,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結清租金及損壞物品賠償金并將房屋鑰匙退還管理員后,房屋租賃關系正常終止。
8、嚴禁租賃人將其租住的房屋轉租、借用他人,否則:房屋基本租金按20元/月平方米收取,報社財務處從租賃人工資中按月扣出。
9、本條例由后勤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二)、對外單位人員的房屋租賃管理
1、后勤服務中心與房屋承租人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當事人姓名及身份證件的號碼或者名稱及地址;
(2)房屋所有權證號、位置、面積、裝飾及設施;
(3)房屋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物業、供熱、水、電、氣等費用數額及交付方式;
(6)房屋維修責任;
(7)裝修的約定;
(8)轉租的約定;
(9)解除合同的條件;
(10)違約責任;
(11)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2、房屋出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向未提供身份證件、流動人口無《暫住證明》的個人出租房屋;
(2)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后,應當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3)發現出租房屋內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或者其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4)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
(5)依法申報、繳納房屋租賃相應稅款。
3、房屋承租人應遵守以下規定:
(1)按照房屋規劃用途、結構、消防安全及環境保護規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或者實施其他違法建設行為。發現承租房屋有安全隱患的,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2)不得利用居住的房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或者經營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主動向承租房屋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交驗《婚育證明》;
(5)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如實填報有關表格;
(6)非本市戶籍的房屋承租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暫(居)住登記手續。
4、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
(1)利用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房屋結構的;(3)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的;(4)違反約定逾期一個月不交租金的;(5)其他違反合同約定情形的。因上述行為造成出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發現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5、租賃合同應具備下列條件:
(1)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所;
(2)房屋坐落地點、面積、結構、設施;
(3)租賃房屋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
(6)房屋維修的約定;
(7)違約責任;
(8)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變更或解除租賃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
(2)當事人協商一致,又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
(3)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可變更或解除的。
因變更或解除租賃合同,造成一方當事人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當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當事人均有過錯的,按過錯大小分擔責任。
7、其他租賃規定
(1)承租人需要對承租房屋進行正常維修以外的裝潢、裝修,影響房屋結構的,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不得影響城市建設、妨礙公共利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報經批準。
(2)租賃期間,承租人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經有關部門批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應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承租人需要承租房屋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租的,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由轉租人與受轉租人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并重新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轉租人與受轉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的,對出租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4)租賃期間,因房屋及其設施出現破損而影響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破損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通知后不及時維修房屋的,承租人可報請主管機關即時進行核查,經同意后可自行維修,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支付。
租賃期屆滿,未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有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房屋。
(5)承租人應按合同約定交付租金,并有權拒絕交付超過約定數額的租金。承租人因自己的原因不能行使承租房屋的使用權的,不免除其交付租金的義務。
(6)租賃期滿,承租人應按期將房屋退還出租人。出租人繼續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
(7)租賃期間,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租賃房屋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租賃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汽車租賃公司的治理,提高公司的市場競爭力,促進各職能部門和人員各盡其職,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制定本治理規定:
一、行政治理
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統籌協調公司日常的行政治理;員工的聘請、培訓、考勤與薪資的匯總,統計,調檔手續、檔案治理、政審;簽訂勞動合同,參與人員評估考核;員工社會保險、勞保、福利工作;草擬各項制度規定并監視實施。
(一)辦公室日常行政治理:
1、幫助領導安排好日常工作,辦理日常行政事物,協調平衡公司各部門及社會有關部門的工作。
2、準時收集、整理政府及行業的政策、法規。
3、召集行政會議和組織傳達上級機關下達的有關文件及有關會議精神。
4、催促、檢查、了解各部門對領導布置的工作落實狀況。
5、負責來往文件的登記、傳閱、保管,并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的各類文件。
6、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準時向領導匯報,起到參謀的作用。
7、負責公司證照的年檢、審驗。妥當保管和使用公司印鑒和各類證照。
8、負責公司的人事治理(人事勞動合同、年檢、人員聘請、錄用、培訓、解聘、員工績效考核)、考勤的治理及工資單的制定。
9、做好辦公用品、電腦設備設施的打算選購登記維護治理,做好后勤效勞工作。
10、做好廣告宣傳的接待、籌劃。
(二)勞動用工治理
1、依據《人力資源掌握程序》辦理職工的聘請、考勤、考核、評級、獎懲。
2、貫徹執行《勞動法》,負責職工《勞動合同》簽訂與呈報工作。
3、依據公司經營進展需要,負責人員的聘請、錄用和員工的考勤工作。
4、準時辦理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交辦的事宜。
5、負責做好公司職工調配,與上級人事、勞動部門協調搞好職工檔案治理。
6、做好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發放工作,負責企業職工繳交社會統籌和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治理工作,負責辦理企業職工離退休手續。
7、維護公司與職工和諧的勞動關系,向職工宣傳并落實公司的各項治理制度,參與調解勞動糾紛。
8、有打算地組織職工參與公司舉辦的各項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培訓方案、培訓制度。
二、財務治理
財務部門負責資金統籌、使用、調撥,負責會計核算、財務治理、財務監控等方面工作。
1、加強法紀觀念,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認真履行和發揮財務監視職能。
2、加強財務收支打算和用款打算的編制和考核,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不擴大開支范圍和費用開支標準。
3、依據企業會計制度,設置保管會計帳簿、會計憑證、報表,使用統一的會計科目。加強營收、本錢治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準時清理債權債務。
4、認真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準確計收租車費用。組織對營收稽核抽查,正確核算業務收入,不亂收或擅自少收免收。要認真把握和審核費用開支,加強資金運作治理、掌握和監視。
5、嚴格執行“三個每天”營收制度,確保營收款準時上繳。做好票證的領用和發領工作。嚴格執行業務人員在用票證限額,催促業務人員正確使用票證。
6、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卡片,協作有關部門加強對專項物資的治理和核對,做到帳、卡、物、表四相符。
7、嚴格貫徹執行現金治理制度,出納人員及其他有關部門備用金保管人應定期清點核對庫存現金,保證帳款相符。
8、定期進展經濟活動分析,供給真實牢靠的.數據,參與本單位開發工程、重大投資等經濟活動。
9、負責繳納相關稅收及相關證照的辦理及年檢。
10、每天核對保管收納員交納的營業收入。
11、做好年度財務預算、財務決算工作。
12、辦好公司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汽車租賃業務治理
租賃營銷部門負責統籌汽車租賃治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帶駕業務的安排、日常租賃治理工作,客戶治理、跟蹤效勞等。
1、現金流水帳:記錄具體的每日現金收取狀況。
2、對于自駕租車業務,認真填寫《租車單》、《驗車單》、《結算單》等。
3、對于不使用租車合同的租車業務,如接機、帶駕等,開據《派車單》,具體注明租金、行程、客戶結算方式等。
四、機務治理:
機務部門負責小車的車選型、修理、施救、材料使用、檢測等技術治理工作。
(一)車選型選購、報牌等相關工作
1、選購小車時,對小車適用性、牢靠性、經濟性、安全性、修理方面、造型方面以及市場需求狀況的綜合考慮進展擇優選購,合理配備車型。經技術探討,選擇擬購車型報總公司審批。
2、接收車時應按合同和說明書的規定,比照配置清單進展驗收,清點隨車工具及附件。車投入前應進展一次全面檢查,參照廠方說明書規定執行,嚴格執行走合期的各項規定,確保小車技術狀況良好。并辦理“三包”期內相關手續,以便機件早期損壞進展索賠。
3、準時辦理車上牌及相關證件。
(二)小車治理驗收人或駕駛員對承租人交車時的小車驗收工作。
1、檢視發動機的機油、水是否正常,外觀、內飾、燈光、雨刮、底盤、輪胎等是否完好。特別留意對輪胎狀況的檢查及胎號的核對。
2、試車檢查轉向、制動、發動機、傳動系統等狀況是否存在特別現象。{汽車租賃公司規章制度}。
3、小車返回交車時的油箱燃油量,應與發車前的油箱燃油量根本一致。
4、視故障狀況,必要時組織值班技術員、檢驗員等有關人員做好車輛損壞的鑒定與評估。
5、隨車證件應完好、齊全。
租賃管理制度12
1、出租方為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已使用年限不超過三年。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費用為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并將車輛的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保險及駕駛證復印一份至園內存檔。出租方需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2、駕駛員需持駕駛證c 照,并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3、駕駛員要定期對車輛進行日清潔、日檢查、自費檢修,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和各項內置設施處于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干凈,無異味。夏季7、8月、冬季12月、元月接送幼兒時必須空調開放。以上違例一次扣10元。
4、若因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幼兒園使用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幼兒園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幼兒園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5、在租賃期內,非因幼兒園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6、駕駛員應當遵守交通規則,并確保幼兒上車后的安全。嚴禁帶病、酒后、疲勞駕駛,一經發現,立即辭退。
7、幼兒接送專車每周一至每周五早6:10——8:00接幼兒來園,晚4:40準時發車。遲到一次扣10元/次。
8、駕駛員出車時代表園所形象,應注對待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幼兒具愛心,遵守園內管理制度。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盡量克制自己,并做好相關的解釋,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主管。如對家長出言不遜,造成不良影響,發現一次扣10元。駕駛員還應熟悉每位接送幼兒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幼兒,要提高警覺,并向幼兒家長證實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幼兒。
9、每月10日(工資發放日)中午12:40召開駕駛員會議,駕駛員必須到會,不到會則扣除10元/次。
10、原則上車輛應購買全保,如果不購全保,在營運過程中出現的車輛損壞,交通事故,園所概不負責。
11、原則上駕駛員不能請假,如需請假,委派的駕駛員工資由原駕駛員自行負責。委派的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c 照,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責任心強,并得到園長批準。對連續缺勤3天以上的`駕駛員,可予以辭退。
12、幼兒園會每車委派一名跟車教師協助管理車上幼兒。車輛從入園起,駕駛員即在車上維護車內安全,不得離開車輛。駕駛員有義務對跟車教師及幼兒進行行車安全知識以及如何防止幼兒對車輛造成損壞的知識進行培訓。接送完畢,駕駛員必須對園車進行清理,避免幼兒躲在車上等意外情況發生。在行車過程中幼兒對車輛造成的損壞行為,駕駛員和跟車老師要及時制止。在行車過程中幼兒對車輛造成的損壞,園所概不負責。
13、幼兒園每月10日(遇節假日順延)發放租金給出租方,租金由雙方談妥,其中包括汽油費、司機勞務費,此外,幼兒園不再承擔其它費用。如幼兒園不再承租車輛,則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付給出租方租金。
14、車輛如在接送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并及時向園領導報告。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由于駕駛員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15、每月設安全獎30元,如果做到出車不違反園內制度,無大小安全事故,則全額發放。
16、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實施,陽光寶貝幼兒園保留對此制度的解釋和修改權。
租賃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租賃房屋,是指旅館業以外以營利為目的,公民私有和單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條 公安機關對租賃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
第四條 城鎮街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治安保衛委員會,應當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租賃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傳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條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定;危險和違章建筑的房屋,不準出租。
第六條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單位介紹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經審核符合本規定出租條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第七條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二)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并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四)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五)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七)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必須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
(二)租賃房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按戶口管理規定,在三日內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
(三)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發現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準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六)集體承租或者單位承租房屋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條 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處罰: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或者未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出租房屋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承租人的,處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罰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者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的,責令停止出租,可以并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
(四)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定報告公安機關的,處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沒收物品,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罰款。
第十條 對出租或承租的單位違反規定的,依照本規定第九條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處罰,同時對單位的主管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處以月工資兩倍以下的罰款。
第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被處罰人和單位對依照本規定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條例》的有關規定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處罰決定的執行。
第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可以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租賃管理制度14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
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租賃管理制度15
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實現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預防與減少合同遺失的發生,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擬定以下制度,自頒發日起執行:
一、領取人(簽約人)須熟讀理解合同條款,全面準確地填寫合同。
二、各區域的合同編號均有分類(例:X村合同編號為x00000、l為LT00000、以此類推)、禁止交叉錯亂使用合同。
三、領取合同須登記簽名,禁止個人擅自領取合同。已簽合同須附上身份證復印件等有效證件。填寫合同必須正筆填寫、請勿留空。如有文字數字填寫不清晰不規范將被拒收。填寫注意事項請參考合同樣本。交回合同(填寫合同交回登記表),待合同專員對合同進行審查簽名后證實合同已交回,后由合同專員辦理存檔工作。
四、已領取合同期限為三個工作日,如合同未能按時上交視為逾期合同,需上報逾期原因同時禁止領取新合同。交齊清零后方可領取;如合同遺失、則罰款100元/份;作廢合同需一式二份同時上交,不齊全則罰款50元/份。
五、(房客合同)簽合同時提醒住客保管好合同、退房房客需攜帶合同及押金收據方可退還押金,遺失者概不退還押金。
六、簽約人對合同有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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