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公共衛生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共衛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
一、加強檔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健康檔案要采用統一表格,在內容上要具備完整性、邏輯性、正確性、嚴厲性和規范化。
二、建立專人、專室、專柜保存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居民健康檔案安全。居民健康檔案要按編號順序擺放,指定專人保管,轉診、借用必須登記,用后及時收回放于原處,逐步實現檔案微機化管理。
三、為保證居民的隱私權,未經準許不得隨意查閱和外借。在病人轉診時,只寫轉診單,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把原始的健康檔案轉交給會診醫生。
四、健康檔案要求定期整理,動態管理,不得有死檔、空檔出現,要科學地運用健康檔案,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增補內容及檔案分析,對轄區衛生狀況進行全面評估,并總結報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十防”(即防盜、防水、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高溫、防強光、防泄密)工作。
六、達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檔案,銷毀時應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辦法,禁止擅自銷毀。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2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監督執法工作中實行持證、亮證制度,在實行衛生執法時,必須兩人以上。
二、堅持屬地化管理的原則,以防治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職業中毒、急性腸道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重點,強化基礎管理,掌握本轄區餐飲店鋪、食品相關企業以及學校、幼兒園食堂等的食品衛生基本情況,指導完善衛生設施,督促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辦理衛生許可證,并開展經常性衛生監督巡查工作。堅持搞好農村家宴的'監管、督導,做好流動廚師登記及健康體檢的宣傳、組織、管理工作。
三、全面、及時、準確地收集本行政區域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寄生蟲病等疾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資料,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報告和處理。傳染病登記率達100%。負責0―7歲兒童的摸底、建冊、建證、入保和預防接種、計劃免疫相關工作。
四、掌握本鄉鎮婦女保健的基本情況及新婚、育齡婦女、孕產婦、更年期婦女、老年婦女數據。督促早孕婦女參與孕產婦系統保健管理,督促孕婦到醫院住院分娩,取締家庭分娩。做好產后母嬰訪視,督促產婦產后42天到醫院進行健康檢查。做好相關資料報送。
五、開展婦女保健科普知識和生殖健康知識宣傳、教育,普及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知識,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開展母乳喂養知識宣傳,促進母乳喂養。六、加強兒童保健管理。開展0-6歲兒童保健系統管理宣傳、教育和督促工作。掌握本鄉鎮0-6歲兒童死亡的原因及其死亡人數。在上級婦幼保健機構指導下,參與嬰幼兒急性呼吸道感染、腹瀉、貧血、佝僂病等常見病和多發病的病因監測、疾病預防。進行體弱兒上門隨訪工作。做好兒童保健信息資料填報。
七、協助開展鄉村醫療市場監督管理,依法打擊非法行醫。
八、推進健康教育,大力開展公共衛生相關知識宣傳,指導鄉鎮、村、社區及企業開展健康教育、愛國衛生活動。
九、建立并逐步完善衛生行政執法公示制等制度,將法定的執法范圍、職責、標準、條件、時限、程序、收費標準等予以公示。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罰沒、收繳管理規定,實行罰、繳分離,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3
一、賓館、旅店業衛生制度
二、公共浴室(桑拿)衛生制度
三、理發店、美容店衛生制度
四、文化娛樂場所衛生制度
五、游泳場所衛生制度
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制度
七、公用品消毒制度
八、衛生用品索證、驗收制度
九、中央空調衛生制度
十、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制度
十一、公共場所傳染病防治制度
十二、公共場所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制度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4
1、通過多種信息采集方式為轄區人口建立統一、規范的居民健康檔案,并及時更新,保持資料的連續性,逐步實施計算機管理,健康檔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與引導相結合的原則,在使用過程中要注意保護服務對象的個人隱私。
2、按照國家有關專項服務規范要求記錄相關內容,記錄內容齊全完整、真實準確、書寫規范、基礎內容無缺失、各類檢查報告單據和轉、會診的.相關記錄應貼留存歸檔。
3、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傳信息和咨詢服務,內容通俗易懂,保證其時效性、科學性、可操作性和可實施性,并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動記錄和資料,包括文字、圖片、影音文件等,保存留檔。
4、掌握轄區適齡兒童數,按照國家有關兒童保健工作規范的要求進行兒童健康管理,加強宣傳,告知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為0-36月嬰幼兒建立保健手冊,開展新生兒訪視及兒童保健系統管理。每年新生兒訪視至少2次,兒童保健1歲以內至少4次,3-6歲兒童每年至少2次服務并及時將隨訪服務的信息及檢查結果準確、完整的記錄在《手冊》和兒童健康檔案上,并納入計算機信息管理。
5、掌握轄區內孕產婦人口信息,按照國家有關孕產婦保健工作規范的要求進行孕產婦健康管理工作。加強宣傳,告知服務內容,提高早孕建冊率,開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務和2次產后訪視并將每次隨訪服務的信息及檢查結果準確、完整的記錄在《孕產婦保健手冊》和孕產婦健康檔案上,并納入計算機信息管理。
6、掌握轄區內老年人口信息變化,每年進行1次老年人健康體檢,檢查一次空腹血糖,并對其進行健康咨詢指導和干預等。每次健康檢查后及時將相關信息記入電子信息健康檔案。
7、掌握轄區內接種適齡兒童情況,為其建卡、建證,嚴格按照免疫規劃程序進行疫苗接種,接種信息納入微機管理,同時填寫健康檔案預防接種卡證。
8、建立健全傳染病報告管理制度,及時發現、登記并報告轄區內發現的傳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參與現場疫點處理;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和咨詢服務;配合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對非住院結核病人、艾滋病病人進行治療管理。傳染病病種報告、報告卡填寫等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管理規范執行。進行出生資料核對、危重嬰兒追蹤調查,開具居民在家死亡推斷書,收集與核實居民(含流動人口)死亡資料上報。相關服務記錄及時入檔。
9、對高血壓、糖尿等慢性病高危人群進行指導,對35歲以上人群實行門診首診測血壓,對確診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定期進行隨訪,高血壓患者每年隨訪不少于4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免費做一次血糖檢測,并進行相應的健康指導,每次提供服務后及時將相關信息記入檔案。糖尿病患者每年四次隨訪,對糖尿病高危人群要每年至少測量四次空腹血糖和至少四次以上面對面的隨訪評估、分類干預、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并進行相應的健康指導,每次提供服務后及時將相關信息記入檔案。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規范,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眾健康,為顧客提供良好的衛生環境。
第三條 國家衛生計生委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國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鐵路部門所屬的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車站、等候室、鐵路客車以及主要為本系統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隊伍和公共場所衛生監測體系,制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鼓勵和支持公共場所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教育,引導公共場所經營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按照規定予以答復。
第二章 衛生管理
第七條 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公共場所的衛生工作,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
第八條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有專人管理,分類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第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學習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并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第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保持公共場所空氣流通,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采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衛生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生活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游泳場(館)和公共浴室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三條 公共場所的采光照明、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應當盡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置與其經營場所規模相適應的照明設施。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降低噪聲。
第十四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保證衛生安全,可以反復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一客一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潔。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規模、項目設置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設施設備維護制度,定期檢查衛生設施設備,確保其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場所設置的衛生間,應當有單獨通風排氣設施,保持清潔無異味。
第十六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并保證相關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及時清運廢棄物。
第十七條 公共場所的選址、設計、裝修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公共場所室內裝飾裝修期間不得營業。進行局部裝飾裝修的,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營業的非裝飾裝修區域室內空氣質量合格。
第十八條 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第十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
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檢測。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并對其衛生檢測的真實性負責,依法依規承擔相應后果。
第二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制定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定期檢查公共場所各項衛生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危害公眾健康的隱患。
第二十一條 公共場所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者應當立即處置,防止危害擴大,并及時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第三章 衛生監督
第二十二條 國家對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場所實行衛生許可證管理。
公共場所經營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后,還應當按照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公布。
第二十三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三)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
(四)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五)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對現場進行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準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當載明編號、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發證機關、發證時間、有效期限。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條 公共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應當符合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
預防性衛生審查程序和具體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應當向原發證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重新申請衛生許可證。
公共場所經營者需要延續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對公共場所的健康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分析,為制定法律法規、衛生標準和實施監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承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下達的公共場所健康危害因素監測任務。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實施量化分級管理,促進公共場所自身衛生管理,增強衛生監督信息透明度。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衛生監督量化評價的結果確定公共場所的衛生信譽度等級和日常監督頻次。
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應當在公共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公共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應當依據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采取現場衛生監測、采樣、查閱和復制文件、詢問等方法,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隱瞞。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抽檢,并將抽檢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場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閉場所、封存相關物品等臨時控制措施。
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場所、物品,應當進行消毒或者銷毀;對未被污染的場所、物品或者經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應當解除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條 開展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等業務的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開展工作,不得出具虛假檢驗、檢測、評價等報告。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對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營業曾受過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處罰的;
(二)擅自營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轉讓、倒賣、偽造的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對涂改、轉讓、倒賣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由原發證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予以注銷。
第三十六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場所衛生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或者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第三十七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拒絕監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建立衛生管理制度、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或者未建立衛生管理檔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或者安排未經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考核的從業人員上崗的;
(三)未按照規定設置與其經營規模、項目相適應的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設施設備,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規定配備預防控制鼠、蚊、蠅、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預防控制鼠、蚊、蠅、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的;
(五)未按照規定索取公共衛生用品檢驗合格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的;
(六)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的;
(七)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未經衛生檢測或者評價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規定公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衛生檢測結果和衛生信譽度等級的;
第三十八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對發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導致危害擴大,或者隱瞞、緩報、謊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違反其他衛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按照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有關部門對單位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下列用語的含義: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指為使房間或者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濕度、潔凈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的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場所內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氣質量、水質不符合衛生標準、用品用具或者設施受到污染導致的危害公眾健康事故。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自2011年5月1日起實施。國家衛生計生委1991年3月11日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修改的決定
為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根據國務院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我委決定對以下部門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三、《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一)將第十九條第三款修改為:“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并對其衛生檢測的真實性負責,依法依規承擔相應后果。”
(二)將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
(三)刪除第三十四條第二款。
(四)刪除第三十七條第九項。
此外,相關部門規章的條文順序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調整。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1.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及收費標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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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管理制度6
一、校園公共廁所務必切實加強管理,落實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設施維護工作。
二、公共廁所應每一天打掃二次,持續地面、便槽、洗水池內無垃圾雜物。逢衛生大掃除,安排班級學生打掃,重點清除墻面、門窗灰塵、污垢。
三、公共廁所應確保正常供水,在頻繁使用時段,水沖式廁所要持續間歇沖水,防止糞便堆積、外溢。
四、每周兩次以上對公共廁所進行消毒除臭處理。蒼蠅、蚊蟲孳生季節用心采取滅殺措施。
五、經常檢查公共廁所供水和水沖設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定期清理化糞池和出口通道,保證暢通無堵塞。
六、師生要禮貌如廁,愛護公共廁所設施,講究清潔衛生,節約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拋雜物,不亂涂墻壁。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7
一、公共場所經營單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業,并做到亮證經營。
二、建立本單位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三、發現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從業人員時,按規定及時調離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崗位。
四、設有池浴的,應配有水質循環消毒處理設施,并保證正常運轉,池浴每晚要徹底清洗和消毒;盆浴間應設淋浴噴頭,顧客用畢的浴盆應清洗消毒;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記錄。
五、設臵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公用品消毒間,配備齊全的消毒和保潔設施,有專人負責消毒工作。
六、公用茶具應做到一客一消毒,并保潔存放,拖鞋和修腳工具每客用后應消毒。
七、桑拿浴室供顧客使用的衣褲應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或提供一次性使用材料制作的衣褲。休息廳使用的墊巾等棉織品須保持清潔,不得有異味。
八、浴室應設氣窗,保持良好通風,浴室內空氣質量符合衛生要求。
九、禁止患性病和各種傳染性皮膚病的顧客進入浴室就浴。
十、使用的化妝品、消毒劑須按規定索證,并符合國家衛生要求。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8
公共廁所管理規章制度
為加強公共廁所管理,提高環境衛生水平,方便群眾使用,杜絕安全隱患,落實專人負責,特制定本規定。
公廁開放時間:
5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至24:00
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早5:00至晚23:00
一、公廁每天至少打掃二次,公廁所內無蠅蟲,基本無臭味,地
面無積水、痰跡或者煙頭、紙屑等雜物,便器內無污垢、雜物、積存糞便,墻壁、頂棚無積灰、污跡、蛛網等。并做好相應的設備運行記錄。公共廁所的維護管理責任人應當公示服務標準、監督電話,便于公眾監督。
二、公共廁所因設施故障等原因確需臨時停用的,維護管理責任
人應當公示停用期限,并及時維修。清掃保潔時應設置提示標志,地面保潔時應設置防滑標志,文字清晰。
三、公共廁所應當文明使用。公共廁所內禁止下列行為:1. 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2.在便器外便溺。
3.向便器、糞井內排倒污水、污物、廢棄物。
4. 在公共廁所內的墻壁、設施上亂涂抹、亂張貼、亂刻畫。
5. 毀損公共廁所內的設施、設備或者將其移作他用。
6.禁止在公共廁所內吸煙,使用明火,防止沼氣中毒及爆
炸。
7. 其他影響環境衛生和公共廁所正常使用的行為。
四、公廁管理員要保持服裝整潔,佩戴胸卡。文明作業,禮貌待
人,照顧老、弱、病、殘、孕等人員,五、熟悉廁所設備的使用和日常維護及保養。主動介公廁設施的
使用方法;填寫報修記錄,并及時報修。發現求救信號,應及時給予幫助。
六、公廁管理員必須嚴守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如發現空崗
一次提出警告,累計二次罰款50元,予以辭退。
七、公廁管理員由所在村委會選拔使用。由北京上莊誠泰興業公
共環境設施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組織安排相關的學習培訓和安全教育。
八、領導或上級管理人員對公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對公
廁管理員違反本規定,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責令改正,超過二次者,公司予以解雇。
九、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可作相應調整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新村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壞境衛生管理水平,提高老百姓的健康水平,徹底改變農我村環境"臟、亂、差"的落后局面,按照"因地制宜、長效管理"的原則,開展農村環境衛生整治,經村委研究,決定建立xx村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建設新農村,培養新農民,增強群眾環保、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生活習慣;
2、建設新農村,開展農村環境衛生治理,達到村容整潔,創造新農村的新風貌;
3、建設新農村,營造新環境,達到人與自然、社會的和諧相處。
二、管理范圍
1、xx村的進村主干道、串戶路及村內各硬化道路;
2、村內公共場所;
3、每個農戶房前屋后,圈舍周圍;
4、村內垃圾站點及周圍。
三、管理對象和方法
村內每家每戶,各個成員都有義務保證自己家園的.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并與村委會簽訂《環境衛生保潔協議》,劃分責任區,分區到戶。
四、管理標準
1、村內各道路路面整潔,水溝暢通;
2、村內環境整治
(1)村內道路、公共場所、寨內步道常年清潔,沒有明顯的瓜皮果殼、牛糞、柴草等;
(2)消滅露天糞坑,鼓勵群眾改建衛生廁;
(3)每個農戶房前屋后整潔干凈,無垃圾雜物和亂搭亂建現象,屋內家居擺放整齊,家禽、家畜實行集中飼養或圈養,溝渠暢通無垃圾,無發臭污水;
(4)保護整個村落飲用水的衛生安全;
(5)農戶房前屋后實行“三包”責任制,即包衛生、包秩序、包綠化,生活垃圾要自行清運到村規定投放處。
五、管理措施
采取不定期和定期抽查兩種措施對老寨新村的環境衛生進行監督整治。
(1)以農民相互監督為主,村委會及新農村建設辦公室抽查為輔。
(2)以組為單位進行考核評分,檢查一次,并按衛生、基本衛生、不衛生三個檔次分別計2分、1分、0分,連續三次考核都排名第一的小組,新農村建設辦公室會給予一定的精神物質獎勵;連續排名最后的小組,依具體情況具體處罰。
(3)開展老寨新村“衛生家庭”評比活動,并給予一定的精神物質獎勵。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名稱:xx街道xx社區老年人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
第二條本團體性質:是由本社區居住的老年人自愿組成的,自主管理、自我服務非盈利性組織,限于本社區活動的基層老年性群眾民間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根據“社區老年福利星光計劃”開展本社區的老年活動,發展老年事業,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為本社區全體老年人服務。
第四條本協會的職責是對本社區“星光老年之家”的日常管理和具體運作及對老年之家的各項設施、設備行使使用和管理的權力。
第五條本協會受xx社區居委會的領導,接受區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區老工辦的監督。
第六條本團體的住所: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七條本協會的業務范圍是:依托社區的“星光老年之家”開展本社區的老年人管理、服務和組織社區內老年人學習國家法律政策、開展老年養生保健、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活動,組織低齡老人成立“老年志愿者隊伍”開展社區高齡老人日間照料、入戶服務、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等工作。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凡本社區居住的`老年人承認本章程、自愿申請入會的均可以加入本協會。
第七條加入本協會的程序是填寫社區老年協會會員登記表,領取會員證。
第八條協會會員的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協會團體活動的權利;
(三)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四)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五)有入會自愿、退會自由的權利。
第九條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循本協會章程;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協會活動;
(四)交納會費。老年優撫對象、社會孤老、殘疾老年人、享受“低保”的老年人免交會費。
第十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并交回會員證。
第十一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和罷免
第十二條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關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組織協會的議事和決策,制定、修改協會章程,選舉和罷免理事及協會負責人。
第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有效,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升效。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每年召開一次代表會議。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當地民政局批準同意。
第十五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理事會的職責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 ) xxxxxxxxxxxx;
(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會的負責人設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協會會長由社區居委會負責人擔任,其他成員由社區居委會提名或會員代表5人以上聯名推薦,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代表通過。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一條本團體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準的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收入。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的會費和其他收入必須用于社區老年協會的活動,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的資金由社區居委會代管,動用老年協會的資金需經老年協會負責人會議通過,社區居委會批準,資金使用情況每年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并向會員公布一次。
第二十四條本團體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及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五條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條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七條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條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一條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三十二條本團體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經×年×月×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1
一、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二、新參加公共場所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檢查合格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滲出性或接觸性皮膚病患者必須立即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復從事原工作;
四、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健康情況必須全程監護,了解病情狀況。
五、向衛生行政部門及時通報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基本情況;
六、建立健全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健康檔案;
七、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單位對其人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做到專人負責,統籌管理。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2
證照管理制度
1、證照: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等。
2、單位負責人領取證照,把已領取的證照由單位編號并復印后存檔,以備核查。
3、領取的證、照要妥善保管,規范使用,不準涂改。不準轉借不相關的人、單位使用,不準利用證照從事違法活動。若有用證、照從事違規、違法活動者將給予當事人以經濟處罰,并收繳全部非法所得。造成嚴重后果者,按照有關程序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4、各種證、照丟失后要及時登報聲明作廢,一切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5、對單位的各種證、照復印件也要加強管理。有關人員需帶證、照復印件時,必須加蓋紅色印章并簽上持件人姓名,加蓋“再復印無效”方印字樣。否則均視為無效證件。
6、發現偽造單位證、照應及時舉報給當地主管部門,由單位配合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并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獎勵。
7、本制度即日起執行。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考核及個人衛生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考核制度。
1、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和相關衛生知識培訓,獲得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2、發現五病患者及時調離本崗位。
3、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4、從業人員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5、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有效期一年。
6、此證不得轉借、涂改。
個人衛生制度
1、每年一次對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工作前必須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時不留長指甲、不戴手表飾物等,頭發不外露。
4、不在工作時吸煙,不隨地吐痰。
5、入廁不穿工作服,入廁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講究個人衛生,客服不良衛生習慣,杜絕操作時擤鼻涕、挖耳朵等現象。
7、定期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并參加考核。
公共用品用具購買、驗收、儲存及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購買制度
1、采購的物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要求。
2、采購物品應做好記錄,便于溯源。
3、采購的一次性衛生用品,消毒品,等物品中文標識應規范,并附有產品合格證,說明書,發票,等證明文件。
4、采購的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
(2)公共用品用具采購制度
1、嚴格把好驗收關,不收“三無”產品,對質量不好、質次價高的公共用品、用具應拒絕驗收。
2、入庫保管的公共用品、用具,由倉庫保管員負責驗收。驗收時,必須對實物進行驗質、點數或過砰,詳細檢查所收到的原材料是否與原始憑證(或進貨發貨票)記載相符。
3、驗收后,要填寫驗收入庫單,注明公共用品、用具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和金額。如果入庫公共用品、用具數量與發貨票不符,應在入庫單上注明,并及時查明原因,或要求供貨單位補償,或填制損耗(或虧耗)通知單,辦理入賬手續。
4、從固定供貨單位購買的公共用品、用具,進貨憑證經過采購人、驗收人、管理人員簽章,即可生效。
5、從集市貿易市場購買或個體商販定期送上門的公共用品、用具,進貨憑證除上述手續外,必須經領導批準,嚴格執行采購、驗收、管理人員“三章”審核制度。
(3)公共用品用具儲存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儲藏間應保持通風和清潔,無鼠害、蒼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2、不同物品應分類、分架存放,物品距墻壁、地面均應在10厘米以上。棉織品宜存放于儲藏柜中。
3、物品的儲藏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并定期檢查,及時清理過期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應有專間或專柜存放,上鎖、專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記。
(4)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保潔柜應有明顯標記。公共用品、用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2、接觸直接入口的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
3、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4、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3
公共衛生是指社會上所有人的健康和衛生狀況,而公共衛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則是為了保障公共衛生而制訂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措施。本文將以公共衛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為中心,探討其重要性以及如何完善和落實相關制度。
公共衛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的確立,對于維護人民的身體健康和保障公共衛生意義重大。在公共衛生場所中,往往密集,環境復雜多樣,因此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就容易給疾病的傳播和蔓延提供便利條件。公共衛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規范人們在這些場所的行為舉止,減少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人們的身體健康。
首先,完善公共衛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可以明確公共衛生場所的責任主體和管理機構,明確各個人員的職責和義務。同時,也可以規定公共衛生場所的排污和通風等基本條件,確保環境衛生符合相關衛生標準。此外,對于公共衛生場所中的重點區域,如廁所、食堂等,還可以制定更加具體的管理措施,包括定期清潔、消毒、設立警示標識等,減少病菌的滋生和傳播。
其次,加強公共衛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是關鍵。制定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執行,就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因此,管理機構需要加強對公共衛生場所的和檢查,確保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得以貫徹執行。對于違反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予以懲處,以起到警示作用。同時,也要加強對公眾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公眾的衛生素養,讓大家都意識到公共衛生的'重要性,自覺遵守相關衛生規定。
此外,公共衛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的完善也應與科技發展相結合。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人們對衛生管理和監測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可以借助現代科技手段,如智能設備、人臉識別等技術,提高衛生管理的效率和準確性。比如,在公共衛生場所設置智能洗手器,可以自動感知用戶并自動開啟水龍頭,避免直接接觸。此外,還可以借助人工智能技術,對病菌傳播進行模擬和預測,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減少疾病傳播的風險。
總之,公共衛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實對于維護公眾的健康至關重要。我們應該重視該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并加強公眾衛生意識的培養,共同營造一個健康、衛生的公共環境。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4
中小學公共廁所管理制度
一、校園公共廁所(盥洗室)務必切實加強管理,落實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設施維護工作。
二、公共廁所(盥洗室)應每一天打掃二次,持續地面、便槽、洗水池內無垃圾雜物。逢衛生大掃除,安排班級學生打掃,重點清除墻面、門窗灰塵、污垢。
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涂亂畫、不亂扔便紙。
四、公共廁所(盥洗室)應確保正常供水,在頻繁使用時段,水沖式廁所要持續間歇沖水,防止糞便堆積、外溢。
五、每周兩次以上對公共廁所(盥洗室)進行消毒除臭處理。蒼蠅、蚊蟲孳生季節用心采取滅殺措施。要做好通風、采光、清除異味。
六、經常檢查公共廁所(盥洗室)供水和水沖設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定期清理化糞池和出口通道,保證暢通無堵塞。
七、師生要禮貌入廁,愛護公共廁所(盥洗室)設施,講究清潔衛生,洗手和沖洗后要關緊水龍頭,要節約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拋雜物。
校園公共廁所衛生管理制度
一、校園公共廁所務必切實加強管理,落實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設施維護工作。
二、公共廁所應每一天打掃一次,持續地面、便槽、洗水池內無垃圾雜物。逢衛生大掃除,安排班級學生打掃,重點清理墻面、門窗灰塵、污垢。
三、每一天一次對公共廁所進行消毒除臭處理。蒼蠅、蚊蟲孳生季節用心采取滅殺措施。
四、師生要禮貌入廁,愛護公共廁所設施,講究清潔衛生,節約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拋雜物,不亂涂墻壁。
廁所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廁所管理有專人負責,并進行定期檢查。
2、禁止在廁所里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紙屑等廢棄物。
3、禁止廁所的墻壁、隔板亂涂亂畫。
4、大小便池要隨時沖洗,并及時清查廁所內紙簍垃圾。
5、持續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潔干凈,做到無積水、無尿堿、無污物、無異味。
6、加強對師生禮貌衛生教育,注意衛生、禮貌如廁。
7、清潔工人每一天沖洗8次。
公共衛生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
一、建立學校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主管、班主任負責,定期召開學校衛生工作會議,指導、研究學校衛生工作,解決學校衛生工作中出現的實際問題。
二、學校衛生實行班主任崗位責任制,值周教師帶領執勤學生每日進行衛生巡視,做好教室與衛生區的保潔,認真填寫衛生檢查記錄,每周進行一次全校性的衛生大掃除。
認真開展學校衛生工作的檢查評比。
三、每年xxx月作為“健康教育宣傳月”,以廣播、講座、板報、主題班會形式進行宣傳教育活動,堅持每日做一次廣播體操,不斷提高學生素質。
四、對學校學生的常見病、多發病切實防治工作,主要對近視、齲齒、沙眼、貧血和營養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
五、對學生的'傳染病的防治,要積極配合防疫部門對學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傳工作,發現疫情及時上報,采取有效措施,切斷傳播途徑。
六、中小學生每年要進行一次體格檢查,對體檢中發現有各種疾病的中小學生,要下發體檢復查通知單及時進行復診和給予治療,開
展中小學生生長發育的各項指標的統計、分析、對比、評價等調研工作。
七、學校衛生室要做好衛生保健工作,要做好傷病的妥善處理,確保學生身心健康。
八、健全學校衛生工作檔案,對衛生工作要建檔立卷,做到系統化、經常化、規范化,并對檔案進行科學化管理。
九、附學校衛生管理小組xxx:
組長:xxx
組員:各班級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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