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時間:2025-11-24 09:44:24 好文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部門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根據有關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和緊急突發事件(故)及時上報的通知》要求,結合交通部門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事故報告。凡發生死亡1人以上,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傷亡事故,以及特別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經濟損失30萬以上或群傷事故,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嚴重泄漏、燃燒、爆炸和人員傷亡事故,事故責任單位必須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及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區(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并在4小時內形成正式的事故快報。

        1、道路運輸事故:市級運輸企業負責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處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交管所向交管處值班室報告。

        2、水上運輸事故:市級航運企業分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務處(海事局)

        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海事處向海事局報告。

        3、公路橋梁施工和養護作業事故:市級路橋和養護企業、收費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處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公路所向公路處值班室報告。

        4、交通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區(市)縣交通局和市級交通生產企業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

        凡發生重特大傷亡責任事故、社會影響惡劣的一般傷亡責任事故、危化品運輸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在向局領導和有關處(室)報告事故的同時,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廳值班室、市安監局值班室報告,交管處、公路處、航務處(海事局)負責分別向省運管局、公路局、航務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在電話報告的同時,及時以書面形式傳真報送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第三條 安全事故的統計。安全事故的`統計時間為上年的12月26日至當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市交通局負責統計盛市級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在本地注冊的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

        1、道路運輸事故統計:按照交通部制訂的《公路運輸企業責任行車事故統計報告辦法》的要求,區(市)縣交通局和市級道路運輸企業在每月5日前填報省交通廳統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運輸企業行車事故(月、季、年)報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監督處,安監處匯總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別報送省運管局、局規劃處,并將《安全指標對比分析表》報局長、分管安全副局長等有關局領導。

        2、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統計: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由區(市)縣海事處和市級航運企業統計,并在每月5日前上報市航務處(海事局),航務處(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報送局安監處,安監處在每月10日前報送市安監局。

        3、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辦法,市級道橋施工和養護企業、收費公路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由公路處負責統計,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安監處;其它市級交通企事業單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監督處報送《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表》,經安監處匯總后報局領導和市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區(市)縣級交通企事業單位職工傷亡事故由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并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

        第四條 安全事故檔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區(市)縣交通局分別建立道路運輸安全、水上運輸安全、企事業職工傷亡事故檔案專卷,落實專人負責保管。檔案內容包括:上級領導對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處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復、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快報和應急救援處置報告、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決定、企事業單位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每月各類事故統計報表等。安監處、交管處、公路處、海事局對各類違章受到執法部門依法嚴厲查處的單位和從業人員,應分別建立劣跡檔案,并在xx交通安全公示網等媒體上進行公示。

        第五條 本制度經xx市交通局修訂后,從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獎懲制度。

        1、職工入場必須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違者管理人員罰款100元工人罰款50元。

        3、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200元罰款。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處以罰款50—100元。

        5、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未按規定進行維修保養,處以50—100元罰款。

        6、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違者罰款50—100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50—100元罰款。

        8、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打架、賭博、酒后鬧事,違者視情節給予500—1000元罰款。

        9、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100元罰款。

        10、現場施工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并罰款。

        11、工人上下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12、非電工嚴禁動用電氣設備,私自拉塔吊等電氣設備電源者罰款200元。

        13、每月5日、20日的聯檢中,安全生產達標,給予200—500元獎勵。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2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干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交通行業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盛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交通局負責落實省交通廳和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分管副局長分別與機關有關處(室)、區(市)縣交通局、市級以上交通企事業單位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

        第三條 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單位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內容和《安全目標考核細則》進行層層分解,并結合春運、“五.一”、“十.一”黃金周等安全專項目標一并逐項落實,責任到人,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目標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檢查一次安全目標運行情況,年終進行全面考核、評分,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第四條 安全考核指標和否決指標以市交通局每年與局屬各處(室)、區(市)縣交通局以及各企業簽定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下達的指標、《**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職責》執行情況和市交通局臨時下達的安全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為準。

        第五條 安全目標考核采取百分制評分辦法,經逐項考核累計積分達80分以上的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單位,由市交通局擇優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達標單位”稱號,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獎勵;累計積分低于80分的單位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單位,對其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六條 區(市)縣交通局或市級安全目標責任企事業單位發生一次死亡人數達到或超過《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否決指標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年度安全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七條 凡年度目標考核分未達到80分或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市交通局將給予安全告誡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責任人作述職檢討、進行責任追究等。

        第八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于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2

        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公路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對“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認識,根據盛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行業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按照市交通局、區(市)縣交通局、交通企事業單位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公路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水上運輸、公路事故多發點段和病害橋梁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標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條 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關處分別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改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省交通廳、公路局、運管局和航務局。同時抄送局安全監督處,匯總上報市政府辦公廳、市安監辦等相關部門。并按照省交通廳、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按期完成;堅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經常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設處負責國省干線在建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公路處負責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指導督促市級收費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費路橋的安全隱患;交管處負責指導督促市級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駕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航務處(海事局)負責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條 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縣道公路橋梁、屬地管理的客貨運輸企業、客貨站點、汽車維修、駕校、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治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市交通局安全監督處、公路處、交管處、航務處(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全面完成。堅持季度排查和經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條 公路橋梁施工企業、養護企業、公路客貨運輸企業、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駕校、航運企業和船舶修造企業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整改計劃和整改方案,并報上級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堅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按時完成各級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治任務。

        第六條 隱患整治項目完工后,負責整治的單位要及時向下達隱患整治任務的政府或上級交通部門提交評價申請,由下達任務的政府或交通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其安全性進行評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不能投入生產和使用,并限期重新進行整改。

        第七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后,于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統計報告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部門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根據有關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和緊急突發事件(故)及時上報的通知》要求,結合交通部門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事故報告。凡發生死亡1人以上,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傷亡事故,以及特別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經濟損失30萬以上或群傷事故,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嚴重泄漏、燃燒、爆炸和人員傷亡事故,事故責任單位必須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及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區(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并在4小時內形成正式的事故快報。

        1、道路運輸事故:市級運輸企業負責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處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交管所向交管處值班室報告。

        2、水上運輸事故:市級航運企業分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務處(海事局)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海事處向海事局報告。

        3、公路橋梁施工和養護作業事故:市級路橋和養護企業、收費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處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公路所向公路處值班室報告。

        4、交通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區(市)縣交通局和市級交通生產企業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

        凡發生重特大傷亡責任事故、社會影響惡劣的一般傷亡責任事故、危化品運輸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在向局領導和有關處(室)報告事故的同時,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廳值班室、市安監局值班室報告,交管處、公路處、航務處(海事局)負責分別向省運管局、公路局、航務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在電話報告的同時,及時以書面形式傳真報送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第三條 安全事故的.統計。安全事故的統計時間為上年的12月26日至當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市交通局負責統計盛市級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在本地注冊的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

        1、道路運輸事故統計:按照交通部制訂的《公路運輸企業責任行車事故統計報告辦法》的要求,區(市)縣交通局和市級道路運輸企業在每月5日前填報省交通廳統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運輸企業行車事故 (月、季、年)報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監督處,安監處匯總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別報送省運管局、局規劃處,并將《安全指標對比分析表》報局長、分管安全副局長等有關局領導。

        2、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統計: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由區(市)縣海事處和市級航運企業統計,并在每月5日前上報市航務處(海事局),航務處(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報送局安監處,安監處在每月10日前報送市安監局。

        3、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辦法,市級道橋施工和養護企業、收費公路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由公路處負責統計,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安監處;其它市級交通企事業單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監督處報送《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表》,經安監處匯總后報局領導和市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區(市)縣級交通企事業單位職工傷亡事故由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并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

        第四條 安全事故檔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區(市)縣交通局分別建立道路運輸安全、水上運輸安全、企事業職工傷亡事故檔案專卷,落實專人負責保管。檔案內容包括:上級領導對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處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復、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快報和應急救援處置報告、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決定、企事業單位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每月各類事故統計報表等。安監處、交管處、公路處、海事局對各類違章受到執法部門依法嚴厲查處的單位和從業人員,應分別建立劣跡檔案,并在**交通安全公示網等媒體上進行公示。

        第五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后,從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3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充分調動 職工安全生產的能動性、主動性和積極性,杜絕違章違紀現象,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根據我院的具本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做到獎罰分明,重獎重罰,使我院的安全 生產逐步走向醫院化、制度化。

        一、建立醫院安全獎懲專項基金

        1、安全獎懲專項基金的來源: 1)從醫院安全技術措施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專項費用;

        2)從醫院的獎勵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獎勵; 3)發生工傷事故科室的罰款以及基層違章、違紀現象的罰款。

        2、安全獎懲專項基金由醫院安監室管理,財務組單獨下賬專款專用,由主管生產安全 的副院領導批準后撥付使用。

        二、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和個人,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給予表彰或獎勵:

        1、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醫院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為防止事故發 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重大貢獻的個人;

        2、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進行制止、舉報或提出建議,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3、對積極參加醫院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科室、部門、科室以 及個人;

        4、對被評為省、市、局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

        5、對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6、對搶險救災有功者,使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損失的;

        7、對安全生產科研方面有所發明創造,在安全技術、塵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議,并 且合理化建議被采用后有明顯的效果者;

        8、其它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特殊貢獻者。

        三、獎勵程序

        1、安全生產先進科室和個人,由醫院評比產生,材料上報院領導審核批準;

        2、分管領導提出獎勵意見,報醫院院委會批準;

        4、獎勵分為晉級、授予榮譽稱號等,亦可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個人,按照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1、造成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者;

        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3、對不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遵守勞動紀律等違規、違紀 行為,未造成事故的,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4、接到安全部門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處以一定數 額的罰款,造成事故的追究科室主管領導的領導責任;

        5、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6、事故發生后,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對傷亡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偽造情節或 阻礙、干擾安全人員執行公務的,對科室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 政處分并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7、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者;

        8、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五、懲罰細則

        1、經濟處罰:對事故責任者,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 50-1000 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

        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1)本科室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把責任落實到位,對于沒有制度或責任不能落實到位的, 責令限期整改,并罰款;

        2)專職安全員到各科室時,各科室必須給予高度重視并陪同檢查,及時匯報安全生產 情況,對檢查出的各項安全隱患,各科室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反饋隱患整改信息,并形成書 面報告存檔,對不按規定要求反饋隱患整改信息的科室,一次罰款200 元;

        3)醫院定期例行檢查到各科室時,對脫崗、離崗及對病人不負責的人員,立即提出批 評、責令改正,記錄在案,并對相關責任人給予100 元的罰款。

        4)檢查時,對“三違”人員進行當場批評并責令改正,對屢教不改的給予100 元以上的 罰款。

        5)醫院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醫院各科室安全檢查。對于安全檢查中查出的事故隱患, 不按通知書要求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力且不能及時匯報原因的科室,醫院將責令限期整改或

        停產整頓,同時對該科室給予一次性罰款100 元以上; 6)因不執行相關安全規定發生重大險肇事故、輕傷事故,未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科

        室500-1000 元罰款;發生重傷、死亡事故的科室,醫院同時給予其科室及個人的罰款不 少于醫院罰款的數額。

        8)對發生事故后遲報、謊報、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科室醫院將給予100-500 元罰 款。

        9)對于無故不參加安全檢查、不參加安全生產會議(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的科室,給予一次100-500 元罰款。

        10)不接受醫院組織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缺少1 人罰款50 元。

        11)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扣罰其當月獎金, 情節惡劣或屢教不改者開除。

        2、行政處罰:對事故責任者,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 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3、刑事處罰: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六、處罰程序

        1、經濟處罰:對于情節較輕的、未發生事故的違規行為,由醫院提出并直接進行處罰; 發生事故的上報衛生局批準后執行。

        2、行政處罰:由分管領導提出,按醫院有關規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行。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4

        總則

        1.1為加強本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在市場經濟中的經濟效益和克爭能力,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和勞動保護法令、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1.2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職能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1.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公司部門或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資金保障不落實、安全培訓不到位、安全技術措施不力、管理混亂而造成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的公司或部門以及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遵照國家執行間責制”的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包括經濟制裁和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交司法機關查處。

        1.4對公司管理層的獎勵和處罰由總經理審批,對總經理和領導層的獎勵和處罰由董事會審批,董事長簽批。

        1.5公司對部門、工段和領導的獎勵及處罰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稱安管組)審定,公司總經理簽批。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獎勵和處罰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提出,由總經理簽批。獎勵對安全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做出貢獻的有以下表現之一的公司、部門或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2.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本集團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改善勞動條件或防止工傷事故和員工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2.2在安全技術、安全管理、勞動衛生防護方面米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獲得上級主管部門表彰的人員。

        2.3發現重大設備隱患并及時消除,避免事故發生的,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全檢修、設備安全運行做出貢獻的。

        2.4在事故處理、事故搶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貢獻、避免事故擴大的有功人員。

        2.5敢于及時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并進行批評教育取得效果達到消除隱患,并向上級反映的員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員)。

        2.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員,按200----20xx元給予嘉獎。

        2.7實現年度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控制目標、指標的部門、工段按照與公司簽訂的安全文明生產責任書中有關規定執行。

        2.8在現場安全文明生產中有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50----20 0元獎勵。

        處罰

        3.1對發生人身死亡、重傷事故及損失在5萬元以上設備事故,相關責任人均要受到相應的處罰;事故主要責任者要處以罰款500----5000元,另給一定的行政處分。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節和后果輕重對責任者(違章者)給予處罰:

        造成人員輕傷事故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并處以500---1000元經濟處罰。嚴重未遂事故和記錄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待崗15天。

        對在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或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達的限期整改通知,無故不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或已整改但結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門(包括外包單位),追究部門、工段、外包單位負責人責任,并處以500元或以上的經濟處罰,罰款后仍需整改。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嚴重違章行為,貝岫部門或工段提交安全辦審核,由公司辦直接安排就地待崗一個月以上,并再次參加相關安全學習,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酒后上崗的生產作業人員在高處或危險作業場所進行打架、打鬧的作業人員嚴重違章造成事故的責任者無故未參加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及考試不合格就參與生產作業并發生事故的責任者造成人員輕傷以上事故的主要責任者不服從現場安全人員管理或在同一生產崗位現場屢次違章的操作工未按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或未辦理安全(動火作業票)就組織動工,并造成事故的`單位負責人(組長或機長)含外包單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場作業違章行為,按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同一班組內經常出現同一類型違章的,組、機長要負責任,并處以100元罰款;

        在嚴禁煙火的場所抽煙的,每人次罰款200元;

        進入生產現場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褲、背心或不符合生產作業要求的著裝進入生產車間的罰違反者50元;

        隨意移動、損壞、拆除安全設施或挪作他用的,罰違反者100元,設備員、組、機長、安全員未發現或白己發現未及時監督恢復者,罰設備員、組、機長和安全員各100元;

        操作大型機械的人員在駕駛室內打毛衣、看報刊雜志、睡覺等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的,罰違反者50元;

        不具備帶電作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帶電作業,罰違反者100元;

        沒有焊工證擅白動火焊割作業的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

        電焊機二次線或接頭銅芯裸露,未作包扎絕緣,罰違反者50元;

        不按規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氣、乙煥進行焊割,周圍五米內有易燃易爆物;工作結束后留下火種存在事故隱患的,罰違反者和批準者各100元;

        在金屬容器和鍋爐內檢修作業,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壓安全電源的,罰違反者和班組長各100元;

        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違反者100元;

        沒有駕駛證偷開叉車、汽車、抓車、鏟車者,罰款100元,對縱容者罰款200元,或雖有證但開快車撞傷人或造成財產損失的,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另給行政處分;

        未拉閘停電、未掛警示牌就進行設備、電氣檢修作業,罰違反者各100元;

        未拉閘停電、派人監護就進入給料槽處理卡料,罰違反者和指揮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橫跨高速運轉的皮帶和設備,罰違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白脫崗者,罰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規檢查,罰使用人50元;

        操作鏈條葫蘆時,禁止鏈條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蘆下方,罰違反者50元;

        吊物捆軋不牢,吊裝方法不當或吊物上堆放懸掛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罰當班起重操作人員100元;

        起吊超過額定負荷的吊物無安全措施的罰指揮者審批者各100元;

        沒有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砂輪面不戴防護眼鏡,使用鉆床、車床戴手套者,各罰款50元;

        不準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觸摸

        運轉中機械的轉動、傳動、滑動部分及旋轉中的工件,罰責任者50元;

        禁止在易燃易爆區攜帶火種,打手機或未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就動火,罰違反者50元;

        不關乙煥、氧氣瓶閥門就下班或離開工作崗位的罰違反者50元;故意損壞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當施工用水,罰責任人50元;

        原料堆場和生產廠區不準用明火取暖,違者罰款50元;

        嚴禁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的容器或未采取措施對盛過油的容器施焊,罰違反者100元;射線作業區未設警示標志的,罰工段長和安全員各100元;

        生產車間低壓配電開關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存在有觸電危險的,罰工段電氣員和值班電工各50元;

        制膠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時不戴防毒口罩的,罰款50元;

        在粉塵嚴重區域工作的員工不戴口罩的,罰款50元;

        邊班作業的操作工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罰款50元;

        操作臺有雜物,操作工不搞清潔衛生就下班的,罰款50元。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違章行為,對責任者進行經濟處罰和責任追究:

        不經過安全培訓和三級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員工上崗的,罰安排責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業的,罰使用單位負責人100元;

        沒有特種工種合格證或雖有證但未及時年審過期仍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罰公司辦負責人100元;

        高處作業區域孔洞無牢固蓋板或圍欄的,罰車間責任人100元;

        凌空處和坑凹處無安全防護欄,罰管理轄區域負責人和安全員各100元;

        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線,夜間無警示紅燈的,罰管轄區負責人100元;原料場和成品庫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內不處理的,罰原料場和成品庫負責人200元;原料場轉運車輛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罰原料場負責人200元;

        易燃易爆區、重點防火區未配備足夠消防器材或配備已過期失效的,罰消防專干和安全辦主任各100元;

        易燃易爆倉庫間距或與明火道路距離不能滿足防火規程要求的,罰安全員100元;

        氧氣庫、乙煥庫的照明未使用防爆電器具,通風不良,罰倉庫管理部門負責人100元;制膠車間或熱壓車間排氣扇壞了不及時維修或更換的,造成車間通風不良,罰工段組長100元;

        熱壓工段液壓站漏油不按規定及時處理,罰設備員100元;

        熱能工段鍋爐房和熱磨車間高溫高壓設備設施10米內存放易燃易爆物質(如氧氣、乙煥等),罰工段設備員100元;

        高處交叉作業、拆除工程等危險作業四周無安全警戒線的,罰責任人、作業班組負責人各100元;

        公司、部門、工段領導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違章指揮生產作業的,罰責任人500元;

        招用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安全資質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隊伍的,罰簽合同的部門負責人500---1000元;

        默認工人違章作業、冒險作業的,罰現場負責人和班組長各100元;

        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及安全員發現作業性違章,管理性違章不予制止、糾正或不進行處罰的,罰責任管理人員、安全員各200元;

        現場文明生產管理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為屬違反現場文明生產管理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和責任追究:

        生產部門沒有認真貫徹文明生產各項制度的,追究部門、工段負責人責任并給予50元處罰;生產現場的車輛(包括單車、摩托車、叉車、抓車、鏟車、小汽車)沒有停放在指定區域的,屬私人的給予車主50元罰款,屬公司的給予當班司機50元罰款;

        臨時用電設施不規范(亂拉導線拖放在地上,絞在金屬架上或與其它線交織在一起以及露天亂裝閘刀開關等),追究分管班組長責任并給予50元罰款;

        臨時技巧、維修措施腳手架搭設不規范,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時回收的,追究架了搭設負責人(包括外包工頭)責任并給予50元罰款,造成事故另行處理。

        生產現場的鋼絲繩、吊裝用具亂丟亂放,造成生產現場擺設不整齊、不安全的,追究其使用班組負責人責任并給予50元處罰;

        生產現場屬物資供應部回收的油筒或其它物品不及時回收,造成環境污染或財產損失,追究物資供應部負責人責任并給予100元罰款;生產現場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不明顯,沒有標明維護時間或未定期檢查的,追究公司消防專干責任并給予100元處罰;

        生產現場沒有做到文明生產五清”或不及時把廢棄物送到指定地點的,追究當班責任人責任并給予50元罰款;

        生產現場的固體廢棄物可回收的不回收,造成現場管理混亂的,追究生產部負責人責任并給予100元處罰;

        生產工段工具房或備品庫工器具、備品配件擺放不整齊,有易燃易爆物品或煙頭垃圾的,辦公室不整齊、不衛生的,給予管轄區責任人50元處罰;

        各種倉庫內物資擺設不整齊,不分類定位擺設,不清潔不衛生的,給予倉庫管理員和倉庫負責人各50元處罰;

        油庫地面漏油,不及時清理干凈的,給予倉庫管理員和負責人各50元處罰;

        生產現場沒有足夠的衛生設施或無專人負責保持場地整潔的,給予該轄區管理負責人50元處罰;

        現場生產工作人員沒有按公司統一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作牌的,給予違反者50元罰款;生產部、技術部、各工段設備員監督工作不到位的,或安全員對安全文明生產監督工作不到位的,給予責任人或安全員50元罰款。

        附則

        對員工的安全、文明生產獎勵由部門、工段分管安全負責人申報,生產技術部(安全辦)審核后統一制表,經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簽批后發放,從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獎勵資金中列支。對集團各部門和各公司領導層的獎勵,由人力資源中心按安全生產責任書進行考核統一制表,經集團管理者代表簽批后發放。

        對于各項的經濟處罰,由生產部、技術部或安全管理領導小組開具處罰通知單送財務部、辦公室備檔,由公司財務部從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行政處罰由公司辦公室統一按規定辦理。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5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對以下違章作業,違返勞動紀律人員:

        1.進入工作現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不規范的,脫崗或生產崗位打鬧,看報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對個人罰款50---100元

        2.發生重傷事故對所在崗位及相關人員連帶罰款200元.凡是發生重傷或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對所在部門的領導給予降級或解雇處分,并處罰金.3.在日常的`安全檢查中,發生嚴重違章

        3次以上的人員,每次必須作記錄在案,當事人簽字給予調換工作崗位,乃至解雇處理.

        4.節假日期間查到違章違紀行國,一律加倍處罰.

        5.公司各部門組織安人活動,無故不參加的罰30元,連續兩次不參加罰50元,對違章違紀行為不接受檢查批評,無理取鬧者加重處罰.

        6.班組臺賬記錄不全,或不規范對當事人罰20元.

        7.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無故不整改罰50元.

        8.擅自拆卸,挪用或損壞安全標志,防護信號,滅火器安全防護裝置罰100元,并處賠償,飲酒后上崗操作罰100元,班中飲酒罰100元,并處曠工處理.

        9.檢修掛牌,檢修中發現未掛罰100元.

        10.員工上崗未帶工作牌或未戴安全帽,衣,手套的罰20元.

        11.員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罰50元.

        12.禁火區內發現煙頭罰主管責任人50元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6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 、總則

        1.1、為了全面貫徹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安全生產的管理,獎勵正確積極地安全行為,懲處不安全行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為。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1.2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生產的獎勵、懲罰和考核辦法。

        1.3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內所屬各單位、全體員工和進入公司院內的外租外包單位、供應商、參觀實習團體、公務個人等。

        2、指導原則

        2.1、安全生產工作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企業各級領導和員工要認真執行國家、省、市和企業制訂、頒發的方針、政策、法令、規程、安全管理標準及規定,要把安全工作列為本單位評先和獎勵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經費從獎勵基金中列支;

        2.2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企業各級領導和職工要認真執行,在所管轄的業務范圍內和工作崗位上,對安全工作負責。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必須同本部門、本單位的經濟責任制掛鉤,嚴格考核。

        2.3 、安全生產獎懲以檢查考評為基本運行模式。考核應以事實為依據,法律、制度為準繩,執法公正、嚴明,以達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發生的目的。

        2.4獎懲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通過獎懲激發全體員工從心底里高度重視、并主動積極參與、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滲透到生產前準備、生產中操作、生產后維護一整個鏈條中,更是激勵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千方百計動腦筋、想辦法、切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積極創建公司的安全環境和安全文化氛圍,從而真正杜絕安全隱患、實現安全零事故。

        3、職責

        3.1、安技保衛部是安全獎懲制度執行部門,依據本制度負責督促管理各單位落實獎懲規定情況,對各單位進行考核。

        3.2、綜合辦公室負責下達獎懲考核文件等程序。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按照安技保衛部下達的《安全生產獎懲通知單》實施獎懲。

        3.4、財務部負責涉及外單位和個人的經濟處理程序,按照安技保衛部下達的《安全生產獎懲通知單》實施獎懲。

        4、懲罰類型

        4.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5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4.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降職、降級、辭退警告、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4.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5、獎勵

        5.1、安全生產評比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對于評選出的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一次性獎勵。

        5.2、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按具體情況給予記功、獎狀、獎金等獎勵:

        5.2.1、在生產工作中,針對安全工作,有革新、發明、創造并獲得成效者;

        5.2.2、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塵、毒、噪聲等,預防職業危害,對環境保護貢獻較大的技術項目改進者;

        5.2.3、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避免事故發生的;

        5.2.4、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者,及時采取果斷措施,減少事故損失的有功者;

        5.2.5、在搶救事故中,使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免受損失的有功者;

        5.2.6、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向公安機關積極提供重要線索,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查處治安災害事件表現突出的;

        5.2.7、舉報事故經確認屬實者;

        5.2.8、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

        5.2.9、敢于管理,長期堅持支持安全生產工作的;

        5.2.10、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的個人成員。

        5.3 、對于下列情況給予一次性重大獎勵:

        5.3.1、在安全生產工作中,運用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方法,獲得成效的部門;

        5.3.2、在安全生產上做出成績的先進集體;

        5.3.3、被評為集團公司級安全生產的先進單位。

        6 、處罰

        6.1、對進入本公司外租外包、供應商等所有外單位,委派工作、參觀學習、辦事等所有外來人員。

        6.1.1、違反《安全協議》的',對有關單位或個人扣罰100-1500元。

        6.1.2、作業沒有安全內容和安全措施的,對有關負責人或責任單位扣罰100-500元。

        6.1.3、違反本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按本公司員工標準進行處理。對有關單位或個人扣罰100-1500元。

        6.1.4、凡違反本規定多項內容的,實行數款并罰。

        6.1.5、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6.2、公司內對發生事故的有關責任者的處罰規定:發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其領導的責任。造成的損失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分或依法交公安機關處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500元以內懲治警告:

        6.2.1、抵觸、抗拒安全生產管理執行,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工作者;

        6.2.2、拒簽整改通知單的;

        6.2.3、違章指揮或強令員工冒險作業未導致事故發生者;

        6.2.4、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6.2.5、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6.2.6、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6.2.7、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6.2.8、對設備長期失修,帶病運轉又不采取應急措施,未造成事故的;

        6.2.9、忽視安全工作,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導致公司及員工財產輕微損失的;

        6.2.10、違反保密規定,對涉密文件、圖紙、檔案不嚴密保管,以致發生盜竊或丟失的;

        6.2.11、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一般違章,一人/項次:考核單位領導100-200元;責任者100-200元;班長、安全員50-100元。

        6.3.1、不按規定穿戴勞保防護上崗,女工上崗不戴工作帽,超頸根以下頭發未置于帽內,按照操作規程必須佩帶防護眼鏡操作時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6.3.2、生產現場文明生產管理混亂的,如著裝不整齊,亂擺生活用品器具,不按工位定置,工件碼放混亂,工件任意堵塞通道,不及時清理作業現場廢料、垃圾,工位存放與工作無關物品,地面油污等;

        6.3.3、從事危險作業未經主管部門審批及無人監護,不執行“危險作業申請單”所規定的安全措施的;

        6.3.4、操作天車、吊葫蘆違反起重作業“十不吊”規定,使用的鋼絲繩不符合安全標準,吊索具不點檢,防脫落裝置失效,操作工無證,不戴安全帽的;

        6.3.5、不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或有防護裝置不用,擅自停用設備上的安全、照明、信號、防火、防爆裝置的;

        6.3.6、工件不按規定位置擺放或超高、歪斜堆放的;

        6.3.7、叉車司機超高叉運或承載人員的;

        6.3.8、無農機駕駛證和特種車輛駕駛證,違章駕駛各種農機和特種車輛的;

        6.3.9、機動車輛拐彎、進出大門不減速、不鳴笛、不打轉向燈;駕駛剎車、轉向不靈、無轉向燈、門窗不完整完好的車輛的;

        6.3.10、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不按規定停放,穿行車間的;

        6.3.11、施工人員未經有關單位同意,在車間等工作場所私自接電、水、氣源,私自動用天車和啟用設備、設施的;

        6.3.12、操作旋轉機床設備或進行檢修、試車時敞開衣襟、戴手套、圍巾圍裙,機器運轉時進行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的;

        6.3.13、高空作業時上下扔物件的;

        6.3.14、帶電(檢修)作業或使用非雙重絕緣電動工具在潮濕地區或在容器、構件內工作,不帶絕緣手套或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行燈或照明的;

        6.3.15、開動情況不明的電源或動力源開關、閘、閥;

        6.3.16、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安全附件不齊全、破損,插頭兩相沒有接地保護,沒有漏電保護的;

        6.3.17、下班未關閉照明,空調,電器電源,機械設備電源,手機充電器在插座上不拔的;

        6.3.18、隨意傾倒危險廢物,下水道隨意傾倒廢棄油液,隨意焚燒垃圾/樹葉/荒草,造成環境污染的;

        6.3.19、違反管制刀具管理規定的,未造成后果的;

        6.3.20、故意損壞公私財物及公共設施的;

        6.3.21、公然侮辱他人,造謠惑眾,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6.3.22、違反物資出廠規定或車輛進出廠規定的;

        6.3.23、倉庫、防火重點部位存放與生產無關物品的;

        6.3.24、除加班外,非工作時間逗留工作崗位的;

        6.3.25、住宿人員非工作時間進入生產場地的;

        6.3.26、違反就餐規定,私自夾帶餐具、食品離開食堂的。

        6.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嚴重違章違紀,一人/項次:考核單位領導300-500元;責任者100-200元;班長、安全員100-200元。

        6.4.1、酒后上崗,班中飲酒,酒后滋事的;

        6.4.2、生產現場、倉庫及禁煙區域內發現違章吸煙的;對在上述區域內的無主煙頭每個扣罰責任單位10元。

        6.4.3、擅自挪用、損壞或拆除、停用消防設備設施、警示標志,堵塞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設施器材,責任區內消防設施損壞不清楚、不上報的;

        6.4.4、領導干部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重大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6.4.5、重復隱患,重復違章的;

        6.4.5、砂輪機不按時更換砂輪,兩邊不墊防震墊,沒有托架的;

        6.4.6、高空作業(兩米以上)不系安全帶,無監護的;

        6.4.7、電氣,焊工工作時不穿絕緣鞋及其它防護用品的;

        6.4.8、使用不完好的起重設備,使用已失去額定負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種起吊設備和工具、吊索具;

        6.4.9、檢修帶電設備電器和高空線路時不斷電或不掛警示牌、無人監護;帶負荷運行、斷開車間(或回路)配電閘刀或總開關,電工帶電拉高壓跌落保險,使用不合格絕緣棒和絕緣手套的;

        6.4.10、機動車輛安全附件不完好(如轉向燈、剎車),超速行駛(主干道不超過15公里/小時,車間內不超過5公里/小時),把車輛交借他人駕駛的;

        6.4.11、無證駕車,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6.4.12、重點要害部位值班人員睡崗、脫崗、游戲,不認真做好登記,檢查記錄及交接班記錄不完整,沒有定期點檢記錄或點檢記錄缺失的;’

        6.4.13、擅自拆除設備上的安全、照明、信號、防火、防爆裝置;

        6.4.14、未經批準擅自牽引、使用臨時電源線路的;

        6.4.15、不按規定儲運、收發、登記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

        6.4.16、氧氣、乙炔距明火之間距離不符合規定,無阻火器或壓力表無檢驗;使用氧氣、乙炔后未關閥門,軟管有老化、泄露現象的;

        6.4.17、盲目割焊未經過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風,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閉容器和管道的;

        6.4.18、沒有設置監護人員,沒做好防護措施,不經過探查,不經過充分通風,盲目進入密閉、受限空間作業的;

        6.4.19、從事危險作業未經主管部門審批,無人監護,不執行危險作業有關規定的安全措施的;

        6.4.20、擅自開動已被查封或未經檢查、驗收、移交的設備的;

        6.4.21、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接電源時無正規插頭或用各種方法代替插頭的以及不安裝漏電保護的;

        6.4.22、特種作業無證上崗,非特種作業者從事特種作業的;

        6.4.23、使用活動斜梯登高作業,安全附件不齊,無人把扶梯子和監護的;

        6.4.24、違章使用爐火、電加熱器具等大功率電器和使用各類自制電器的;

        6.4.25、違章用火、在禁火部位動用明火不申請的;

        6.4.26、損壞消防、燃氣、監控報警裝置或其它安全設施的;

        6.4.27、易燃易污染雜物堆積不及時清理的;

        6.4.28、辦公/生活區域(非生產現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的;

        6.4.29、聚眾賭博或提供賭博條件的;

        6.4.30、對本規定條款屢教不改或多次違反的。

        6.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觸及辭退條款

        6.5.1、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鬧事或蓄意制造事端,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破壞生產工作秩序的;

        6.5.2、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尋釁滋事、擾亂生產工作秩序,經勸阻無效,造成不良影響的;

        6.5.3、不服從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6.5.4、纏訪領導,滋事鬧事、影響正常辦公,經勸阻無效,造成影響的;

        6.5.5、偷竊、騙取、搶奪、哄搶公私財產的。

        6.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未遂事故:否決事故單位安全榮譽評比資格,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扣罰300-500元,相關責任人按損失20-30%掛鉤。

        6.6.1、輕傷事故的;

        6.6.2、未造成人身傷害,但已造成設備、設施損壞;

        6.6.3、重點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場所不辦動火證不采取安全措施,盲目施工,造成險兆的。

        6.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事故:否決事故單位所有榮譽評比資格,并處以行政處罰。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扣罰1000-10000元;相關責任人按損失20-30%掛鉤。

        6.7.1、發生重傷事故的;

        6.7.2、發生特種設備嚴重事故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6.7.3、發生火災、案件、機械事故、環境污染造成影響的;

        6.7.4、發生直接經濟損失在5-10萬元的。

        6.8、發生人身死亡事故,群傷事故的交由集團上級部門處罰,同時追究單位領導及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7、獎懲程序

        7.1、安技保衛部現場發現違反本規定的不安全行為,當場拍照取證,填寫《安全生產獎懲通知單》(見附件2),當事人簽字(如拒絕簽字不予理會),事發單位主管簽字。

        7.2、經濟獎懲由安技保衛部提出,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執行;行政獎懲由安技保衛部提出,按公司有關規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總經理審核后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7.3、安技保衛部書面材料說明并填寫《安全生產獎懲通知單》(見附件2),一式三份,當事人一份安技保衛部一份人力資源部一份→一般獎懲主管安全生產副總批準→重大獎懲總經理批準→人力資源部在OA系統“單位公告”欄發布獎懲通報→當事人當月工資中兌現獎懲→人力資源部對《安全生產獎懲通知單》進行備案并記入本人檔案。

        7.4、對外單位,安技保衛部現場發現違反本規定的不安全行為,當場拍照取證,填寫《安全生產獎懲通知單》,當事人簽字,隱患程度責令其整改最終至停工,同時限制其相關物資進出公司大門,按照公司規章制度令隱患單位到財務部繳納罰款,安保部檢查隱患整改合格后,見到財務部罰款回執對隱患單位解除物資出入限制。

        8、考核

        8.1、實行分級考核,壓力層層傳遞,企業考核職能部門、車間;職能部門、車間考核班組;班組考核個人。

        8.2、在評先中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8.3、本制度考核與干部年度考核掛鉤,年度安全生產不合格者,安保部對公司上交降級提案。

        9、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0、本管理辦法委托公司安技保衛部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7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治理水平,制定本獎懲制度。

        1、職工入場必需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進入施工現場必需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違者治理人員罰款100元工人罰款50元。

        3、特別工種作業必需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200元罰款。

        4、特別工種作業人員必需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處以罰款50-100元。

        5、機械設備未根據操作規程使用、未按規定進展修理保養,處以50-100元罰款。

        6、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違者罰款50—100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50—100元罰款。

        8、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打架、賭博、酒后鬧事,違者視情節賜予500—1000元罰款。

        9、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便動用,違者予以100元罰款。

        10、現場施工做好成品愛護工作,依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并罰款。

        11、工人上下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12、非電工嚴禁動用電氣設備,私自拉塔吊等電氣設備電源者罰款200元。

        13、每月5日、20日的聯檢中,安全生產達標,賜予200-500元嘉獎。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8

        一、對安全技術規程執行的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有顯著成 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精神和物資獎勵。

        二、對在安全專項活動及安全宣傳教育中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 人進行獎勵。

        三、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制”,凡發生一人死亡事故或事故損失嚴重的.,安監室取消事故單位及主要領導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責任追究。

        四、凡被各級安監部門查出存在有一般安全隱患的單位,經核 實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整改的,第一次安監室通報批評,第二次檢 查未整改的主要領導罰款 500—1000 元,第三次檢查仍未整改的責 令停產整頓。

        五、凡被各級安監部門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單位,責令立 即停產整頓,媒體曝光上報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罰款 5000—10000 元。

        六、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對單位責任人嚴 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給予責任追究。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9

        第一條總則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職責感,提高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保證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規定,是公司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方面,執行《企業員工獎懲條例》的具體實施辦法。

        3、公司員工務必遵守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努力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業務知識,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預防潛力,確保安全生產。

        4、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構成勞動關系的所有員工

        第二條獎勵

        1、對于有下列表現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獎勵:

        (1)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和法規,長期堅持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認真遵守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成績顯著的。

        (2)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消除職業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貢獻的。

        (3)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納合理化推薦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隱患或者事故搶險中有功的人員。

        (5)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6)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

        2、對員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記功、記大功、晉級、授予安全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能夠發給一次性物質獎勵或獎金,獎勵標準50元—500元。

        3、對員工的獎勵,發給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由工會部門向安全職能部門提出推薦,或者由單位及部門報送材料,安全部門審核并提出獎勵意見,由公司領導決定,并記入本人檔案。

        第三條處罰

        1、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嚴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

        (2)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及對事故調查隱瞞實情或串通帶給偽證,情節嚴重的。

        (5)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打擊報復的。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2、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對員工的經濟處罰分為:一次性罰款、賠償經濟損失。

        3、對員工的一般違章行為給予一次性罰款處理和記分,罰款額為50元—100元。對員工的嚴重違章行為或屢教不改的給予一次性罰款處理,罰款額為100元—300元。同時可令其下崗學習1至3個月,情節個性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嚴重違章導致事故發生,不能正確認識其錯誤行為,態度惡劣,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

        4、對因違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設備險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災、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關職責人員的處分按事故處理的程序進行,直至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5、事故有關職責人員或“三違”人員如果迅速認識錯誤并改正,態度誠懇,表現良好的,行政處分可酌情減輕,賠償金額酌情減少,反之,不能正確認識錯誤且態度惡劣,表現極差的,加重行政處分,賠償金額加重。

        6、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務必弄清事實,取得證據,分析違章的程度和性質,區別對待故意的或明顯的違章與不易把握的過失行為,并經過會議討論,征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辨,慎重決定。

        7、對于弄虛作假,騙取安全獎勵的人員,應當按照情節輕重,除追回獎勵金額,取消榮譽獎勵外,還可給予必要的處分。

        8、對于濫用職權,利用處分員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處分員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0

        原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明紀律,嚴肅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賞罰分明、責任明確,必須健全和嚴格執行獎懲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必須在體現社會主義企業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的過程中,以利于增強企業的激勵機制和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職工在自覺遵章守紀的同時,積極發揮聰明智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證安全生產,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對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違章違紀行為要進行處罰。

        第三條:企業在保險安全、發展生產的同時,必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本原則。企業職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企業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學習本職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術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團結協作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基礎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覺悟和高度敬業意識的新型職工。

        第四條: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必須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堅持以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犯紀律的職工要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上,懲罰為輔的原則。

        獎勵

        第五條:集體獎勵

        (一)獎勵單位,在本礦企業管理、安全生產和各項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生產單位(包括工段、班組),職能科室,群眾團體(黨組織不在內),都應給予表彰獎勵。

        (二)獎勵的形式,堅持以榮譽獎為主,必要時給予相應的集體物質或經濟獎勵,根據事跡進行通報表彰,表彰獎勵,通令嘉獎授予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和其它獎勵(榮譽稱號的等級由礦部依據獲獎單位的名稱和具體事跡命名授予)。

        (三)獎勵的依據

        1、能夠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積極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以《礦山安全法》為主的各項法規條例。

        2、能夠積極貫徹執行礦部的各項重大決策和工作步署,嚴格執行本礦的各項規章制度。

        3、銳意改革、求實奉獻,積極探索企業管理、安全生產、技術革新的先進思路,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設的顯著成績。

        4、領導班子團結戰斗,集體風氣正,職工整體素質好,紀律嚴明,作風過硬,互相協作精神強,好人好事多。

        5、能夠保質保量完成或超額完成每度生產任務和各項工作任務,節能降耗明顯,產品質量過關,達產達標,經濟效益好。

        6、能夠順利實現全年安全目標,無一例大小事故發生,無違章違紀現象。

        7、不斷改善勞動生產條件,加強勞動保護,設備運轉正常,無事故隱患,無塵毒噪聲危害,職工身心健康。

        8、社會治安風氣良好,無火災、偷盜、賭博、打架斗毆,無違法違紀案件,職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康。

        (四)獎勵的內容

        1、年度內完成以上任務取得以上成績,可評選年度先進單位,本單位職工享受年度綜合獎金。

        2、實現全年安全目標,無一例大小事故發生,可評選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職工可享受安全合同兌現獎金。

        3、取得安全生產先進工藝、科技攻關項目和可授予科技進步獎,并給以榮譽稱號。

        4、節能降耗成效顯著,可給予節約獎。 5、技術經濟指標明顯的,可給予指標獎。

        6、實現標準化班組的,可授予標準化班組或先進班組的光榮稱號。

        7、連續十年無一例大小事故,無"三違"現象的車間、工段、隊,可授予安全文明單位的稱號,各項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進單位稱號。并給予1000元以上獎金。

        8、連續五年無一例大小事故無違章違紀現象的廠級生產單位,可評為安全生產廠的稱號并給予5000元以上獎金。連續十年無大小事故無違章違紀現象的廠級生產單位,可授予文明模范單位的稱號,并給于20xx元獎金。

        9、其它工作成績顯著的可給予相應的表彰獎勵。第六條:先進個人獎勵

        (一)獎勵的形式,以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根據貢獻大小和事跡,可分為口頭表揚,書面表揚,新聞報道表揚,表彰、獎勵、通報表揚、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晉升、授予先進工作者,先進生產者,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榮譽獎勵的同時,可按情況發給一次性獎金或獎品。

        (二)獎勵的依據

        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節約國家資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在生產科學研究、工藝設計、產品質量、經濟指標、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果或者顯著成績的;

        3、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提高經濟效益成績顯著,對國家做出較大貢獻的;

        4、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維護社會治安有顯著成績的;

        6、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變突出的;

        7、自覺遵守本礦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完成規定出勤天數和生產工作任務的;

        8、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增強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崗位上首先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負責,做到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愛護生產設施,不損壞機電設備,遇到特殊情況積極搶險救災有效的;

        9、能夠及時發現、預報、排除重大事故隱患和險情,提出合理化建議,避免重大事故發生。

        10、本人思想覺悟高,職業道德好,工作責任性強,自覺遵章守紀,在安全生產和各項工作中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數年如一日地表現出優秀品德。

        (三)獎勵的內容

        1、積極完成生產、工作、出勤任務,無違章違紀,可享受季度獎、半年獎和年終綜合獎。

        2、達到《安全責任合同》十條要求的,可享受年度安全獎。

        3、在技術攻關、工藝流程改造取得顯著成績或有發展創造的,可享受技術革新或發明獎,并給予一定榮譽稱號。

        4、節能降耗成效顯著,給予節約獎。

        5、經營管理科學,超額完成任務,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給予超產獎。

        6、完成或超額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可給予指標獎。

        7、在保護和挽救國家財產有功的,除給予榮譽獎以外,可發給一次性獎金。

        8、對積極監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可記功,并發給一次性獎金。

        9、對及時發生險情,采取果斷措施幸免重大事故發生的,給予記功,并發給一次性獎金。

        10、對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和在重大災情面前舍己救人的給予記大功榮譽并一次性發給獎金。

        11、在礦山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可給予其它獎勵。

        12、職工個人連續五年或連續五次評為先進個人,優秀工作者,可晉升一級工資,記大功兩次的,可晉升一級工資,連續十年評為先進個人事跡突出的,可申報勞模或給予榮譽稱號。

        第七條:目標責任獎勵

        1、完成礦部下達或簽訂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可按管理層次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經濟目標獎勵,礦級為中層人員的一至三人部,中層為班組長的一至三倍,班組長為職工的一至三倍。

        2、完成全年安全目標,無一例大小事故可按管理層次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安全目標兌現獎,仍按逐級一至三倍的比例分別兌現獎金。

        3、專職人員,可享受職工的一至三倍獎金。

        4、獎金的數額各年度由礦部決定。

        5、各種獎勵的獎金、名稱、獎品由礦部決定。處罰

        第八條:集體處罰

        1、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單位不能評選先進:

        ①不能如期完成礦部下達的生產任務的.;或產品質量下降。

        ②沒有實現安全目標,出現工傷事故的。

        ③紀律松馳,工作散渙,管理不善的。

        ④發生火災盜竊案件,治安秩序較差的。

        ⑤有其它原因的。

        2、有以上情況者取消所在單位的安全獎和經濟指標獎,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第九條:責任人的處罰

        1、管理人員和各級責任人,工作失職有下列情況的應給予處罰或處分。

        ⑴違犯國家的有關政策、法令,損害國家利益的;

        ⑵違犯本企業規章制度,損害企業或職工利益的;

        ⑶違章指揮,造成人身生命或國家財產損失事故的;

        ⑷經營管理不善,使生產計劃、任務和經濟指標連續完不成,出現嚴重虧損現象的;

        ⑸本人思想道德素質低下,對職工實行營私舞弊,打擊報復,甚至拉幫結派搞不正之風的;

        ⑹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各級管理人員(責任人)嚴重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應受到以下處罰。

        ⑴經濟處罰:扣除失職期間的職務津貼;取消季度、半年或全年評獎資格,取消獎金、罰款等。

        ⑵行政處分: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停職檢查、解除職務、降職、降級等。

        ⑶違法亂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條:個人處罰

        (一)工人職員,工作失職,經教育不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⑴違犯勞動紀律、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⑵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⑶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器具造成停產或產品質量低劣的;

        ⑷偷拿、盜竊、窩藏國家財產,損公肥私,損人利己的;

        ⑸損壞甚至故意破壞設備、設施的;

        ⑹嚴重違犯社會治安秩序的;

        ⑺違紀國家其它法律、法規的。

        (二)職工違犯廠規廠紀,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給予經濟處罰。

        ⑴在生產和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犯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造成人身事故和財產損失的,除罰款外要追究責任。

        ⑵違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節罰款處理并追究責任。

        ⑶當班遺留事故隱患或已發生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不作處理,導致他人或他班發生事故的,除罰款外,要追究責任。

        ⑷本人違章作業,造成本人或他人受傷者,責任自負,醫藥費自理。并按情節承擔他人的藥費或其它費用。

        ⑸生活中亂接亂插電線,燈頭違犯安全用電制度,造成后果要罰款處理。

        ⑹不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者一次性罰款5元,二次罰款10元。

        ⑺違犯崗位勞動紀律,隨意串崗、溜崗、睡崗造成設備損壞,影響生產指標的要罰款處理。

        ⑻丟失本班財產、設備或工具的,除等價賠償外,要罰款處理。

        ⑼在企業發生事故、災情(火災、洪災)等特殊情況下,出現臨陣脫逃、見死不救甚至乘機作亂的,除罰款外,要給以紀律處分。

        ⑽故意破壞生產設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設施的,除罰款外,要追究行事責任。

        ⑾破壞礦區、廠區、院落、生產和生活環境衛生的,給予罰款處理。

        ⑿有其它行為的,視其情節罰款處理,也可以給予行政處分。

        (三)行政處分的類型:可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等。

        ⑴行政處分必須事先通知本人,并經職代會決定通過,處分經過要記入本人檔案,如受處分者不服,可在10日內向上級書面申訴,如上級領導未作出新的決定,仍按原處分決定執行。

        ⑵行政處分后的本人生活待遇,由礦部依據有關政策,隨處分決定通知清楚。

        ⑶在受處分期間,如痛改前非,立功贖罪者,可減輕處分,或者恢復名譽。

        (四)經濟處罰:可分為賠償、扣除資金、罰款、扣除工資,罰款額根據責任大小經濟損失定。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1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護消費者和所有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將根據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進行獎勵、處罰方案提供專項經費保證。

        3、與部門經理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4、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

        方案,報主管領導批準,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⑴員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后,積極開展救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集體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在食品衛生和其他方面有發明或技術創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在食品衛生方面提出合理建議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舉報違反勞動紀律者。

        6、處罰

        按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每發生一次非法指揮,指揮官都會受到懲罰200元;⑵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各級部門未按要求開展活動,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未組織或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個人,部門負責人就會受到懲罰100元;

        ⑹拆除或不使用安全防護設施,每發現一個人,部門負責人就會受到懲罰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一次,部門負責人和處理此事的人都會受到處罰200元;

        ⑻故意刁難認真執行勞動安全規定、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處理或者提供虛假證據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部門負責人每次都會受到懲罰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食物中毒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食物中毒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從年度崗位上扣除,并給予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食物中毒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起多人傷亡事故,根據傷亡程度,處罰應根據上述規定疊加;

        ⒂各部門首席行政官的處罰也將按照《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處罰規定執行。

        8、對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200元經濟處罰:

        ⑴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的;

        ⑵店內非指定場所吸煙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出范圍的用戶;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⑹啟動可能導致事故的有缺陷設備;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未經允許,在未指定的地方使用電動床墊等或燃燒物品。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2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組織有序、綜合制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船員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懲處違章違規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公司規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行,確保旅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負責落實主管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度公司經理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科室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三、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行業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包括船員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營運過程中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四、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將結果于次年1月20日前報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生一次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審查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考核優秀的員工獎勵500元,考核優良的員工獎勵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通報批評并對該員工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安全管理工作。

        五、獎勵細則

        1、在一個考核月內無任何違法、違章、違反規章制度行為,無投訴、無事故,按時參加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人100元的考核獎勵。

        2、在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表現優秀的人員在年底可參與公司年度優秀員工的評選,優秀的員工獎勵500元,考核為良的員工獎勵200元;

        3、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爭,保護國家、企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被新聞媒體報道表彰的,公司獎勵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1000元。

        4、員工在服務中,為旅客排憂解難,受到旅客贈送錦旗或表揚信的,每次獎勵50元。

        5、員工在服務中,為旅客排憂解難,受到新聞媒體表彰并見報的',每次獎勵100元。

        6、對一貫堅持優質服務,為企業贏得榮譽的、被上級授予榮譽稱號,公司獎勵500元。

        六、處罰細則

        1、每年度員工在營運過程中有違規操作行為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違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違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3)三次違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2、每年度員工未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參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參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參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3、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工作過程中,客渡船駕駛員發生有責安全事故的處罰如下:

        (1)事故責任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必須一小時內與公司取得聯系,未在規定時效內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的處以200元違約金。若因個人原因未及時上報或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者視其情節輕重予以重處,直至解除合同關系。

        (2)為降低事故率,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特制訂以下責任事故處罰細則:

        八、安全生產優秀員工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3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獎懲制度。

        2.職工入場必須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違者管理人員罰款20元工人罰款10元。

        4.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200元罰款。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處以罰款50-100元。

        6.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未按規定進行維修保養,處以50-1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禁止吸煙,違者罰款50—100元。

        8.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50—100元罰款。

        9.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打架、賭博、酒后鬧事,違者視情節給予50—100元罰款,甚至開除,扣除全部工資。

        10.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5-10元罰款。

        11.現場施工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并罰款。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4

        1、編寫目的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班組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2、編寫依據

        2.1、《安徽省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實施辦法》;

        2.2、安徽送變電工程公司《安全獎罰規定實施辦法》。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安徽送變電運行檢修分公司巡檢六班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具體要求

        4.1、凡違章并造成事故后果者,均據事故根調查結論對有關責任人按《省電力公司電力安全生產獎懲》、《安徽送變電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進行處理。

        4.2、由于該發現的缺陷而未發現或檢修工作的不負責任所造成的線路事故(一類障礙):主要責任人:罰款1000元;次要責任人:罰款800元。

        4.3、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罰款300元:

        4.3.1、高空作業不按規定系安全帶、安全繩,未造成后果者;

        4.3.2、在架空地線上工作,不按規定掛接地線者;

        4.3.3、不執行工作票制度,無工作票或未經許可擅自開工未造成后果者;

        4.3.4、安全距離不夠,又不采取措施就進行工作未造成后果者;

        4.3.5、登桿作業不核對線路名稱、編號、桿號,誤登桿塔未造成后果者。

        4.4、遇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罰款200元:

        4.4.1、線路檢修,不按制度要求,未有安全措施;

        4.4.2、在停電的線路上工作,工作人員未全部從桿上撤離即拆除接地線者;

        4.4.3、工作現場打架或嬉鬧者;

        4.4.4、工作現場,不聽從工作負責人指揮者;

        4.4.5、監護人擅自離開工作現場監護失職者;

        4.4.6、工作負責人在現場,不向工作班成員交待現場安全措施者;

        4.4.7、無票進行工作或事后補填工作票者;

        4.4.8、酒后上班或登高作業者;

        4.4.9、工作負責人擅自離開工作現場不臨時指定現場負責人者;

        4.4.10、無故曠工者。

        4.5、遇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罰款100元:

        4.5.1、工作負責人未到現場交待安全措施就許可工作或未到現場檢查驗收就辦理工作終結手續,臨時性工作及事故搶修未按規定做到現場交待就許可工作;

        4.5.2、班組在當月巡線發現的設備缺陷和影響安全運行的.樹木,能處理而未處理者;

        4.5.3、進入生產現場不正確佩帶安全帽,進入檢修現場不穿工作服、工作鞋者;

        4.5.4、簽發、受理、執行不合格的工作票及許可工作者,未造成后果;

        4.5.5、在停電線路上工作完成,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者;

        4.5.6、不按班組規定,巡線不到位者;

        4.5.7、不按班組規定,檢修和巡線工作未發現重大設備缺陷,瞞報者。

        4.5.8、班組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中存在疏忽、遺漏,未按要求完成任務的;

        4.6、遇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罰款50元:

        4.6.1、未做到按時起床,未在規定時間內整裝待發;

        4.6.1、個人工器具、安全用具在作業前未進行檢查、攜帶不齊全;

        4.6.1、上、下班途中在車內睡覺者;

        4.6.1、領用倉庫工器具要保存完好并及時退回,少退、損壞者要按價賠償;

        4.6.1、參加公司、分公司安規、運規考試未一次性通過者;

        4.6.1、寢室衛生未每天打掃,被子不進行鋪疊,衛生間臟亂差,有異味等;

        4.6.1、請假未做到,事先先好請假條明確請假時間和返回時間,延期要辦理相關手續,不得電話請假;

        4.6.1、事務員要對每月個人考勤進行核對,如錯打考勤導致員工工資錯發,賠付相應錯發工資;

        4.6.1、安全員、技術員、事務員、宣傳員對各自報表未及時進行上報,導致績效考核扣分;

        4.6.1、班組人員在合肥期間遵守分公司相關作息及規章制度;

        4.6.1、其他未盡事宜。

        4.7、上班時間,嚴禁在班組辦公室舉行娛樂活動,在分公司安排的休息時間、地點進行娛樂活動中嚴禁進行賭博,如發現,每人每次罰款200元,旁觀者罰款100元。

        4.8、發現設備重大隱患、缺陷、避免重大事故發生予以200-500元獎勵;發現設備缺陷及時匯報處理,避免事故發生者,予以100-200元獎勵,同時向分公司安監部申請獎勵。

        4.9、以上實施細則是巡檢六班班組根據線路工作制定的,如與上級制度有抵觸,以上級制度的為準。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5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確保工程安全生產各工程標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安全生產嘉獎實行精神嘉獎與物質嘉獎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實行以懲罰以教育與經濟手段、行政懲罰相結合的方式,把鼓勵、教育、懲罰貫穿于安全生產的始終。

        第三條堅持獎罰清楚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奉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嘉獎;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懲罰;對在工作中因嚴峻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賜予重罰。

        其次章嘉獎規定

        第四條符合以下狀況之一的,工程對責任單位實行嘉獎:

        (一)負傷率在1%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展嘉獎;事故率在2%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展嘉獎。事故費率在1.5%0以下的”單位,按所降局部的30%進展嘉獎。

        (二)目標考核綜合分達90分及以上單位,工程對工區長、職能部門責任人按其所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嘉獎;

        第五條有以下表現之一的班組、施工隊、人員,皆納入安全生產嘉獎范圍,嘉獎費用在安全生產治理基金中支付:

        (一)仔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及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準時消退事故隱患,避開了重大事故發生的'。

        (三)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實行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削減損失的。

        (四)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方面積極采納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被接受,有創造制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五)堅守崗位、忠守職責,在勞動安全衛生工作中做出成績的。

        (六)安全嘉獎應依據責任大孝奉獻多少、安全工作難易程度,分開檔次,嚴禁平均主義,一次性嘉獎由安全領導小組爭論打算。

        第三章懲罰規定

        第六條符合以下狀況之一的,工程對責任人實行經濟懲罰(必要時賜予行政懲罰):

        (一)發生傷亡事故時,按以下規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當事人實行經濟罰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以內的,按10%的比例對事故責任人進展懲罰。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至伍千元的,罰款數額在二仟元的根底上,其余局部按8%的比例計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罰款數額在伍仟元的根底上,其余局部按5%的比例計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上報公司,由公司安委會召開專題會議討論處理打算。

        (二)發生傷亡事故時,涉及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和治理責任的各級責任人,應按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視狀況討論確定數額)。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責任者,除按事故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外,還要追究行政責任,情節嚴峻、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符合以下狀況之一的,工程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實行懲罰:

        (一)負傷率超1%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展懲罰;事故率超2%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展懲罰。事故費率超1.5%0的單位,按所超局部的30%進展懲罰。

        (二)經目標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按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30%予以罰款,罰款在所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同時實行安全生產“一票拒絕”制,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第四章附則

        第八條被罰款單位要根據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準時上繳工程部,責任單位的罰款應在事故處理后一周內上交工程財務核算部。不按規定時間交納罰款,被回罰懲罰。安全罰款納入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生產違規處罰及安全生產獎勵辦法04-23

      安全生產細則04-10

      實用安全生產03-15

      安全生產規定03-18

      安全生產月08-18

      安全生產培訓06-10

      [經典]安全生產反思02-10

      安全生產承諾04-16

      (精選)安全生產培訓06-10

      安全生產反思03-11

      久久亚洲中文字幕精品一区四_久久亚洲精品无码av大香_天天爽夜夜爽性能视频_国产精品福利自产拍在线观看
      <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中文字字幕乱码无线精品精品 | 一区二区日韩国产精品 | 亚洲欧美日韩国产不卡tv | 亚洲精品国产乱码在线看天美 | 亚洲欧美日韩国产综合网 | 无遮挡很黄很爽免费国产 |